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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抱大腿
    一场争斗化于无形,这毕竟是一件好事。再说了,误解说清楚了就是好朋友,大家伙可都是和秦府有着密切关系,这怎么说也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啊。

    虽然说尉迟敬德是个大老粗,但那也只是维护侄子心切,其实道理他也是懂的,就是为人比较情绪化。至于程咬金,那可是比尉迟敬德理智的多了。这家伙纯粹就是大愚若智,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主。

    既然说开了,那就可以坐下来把酒言欢了。

    对于张济安来说,这两天的遭遇就像是翻滚过山车一样,感觉自己就像风浪里的一叶扁舟,无法把控自己的命运。

    现在有了这两个家伙,感觉自己在靠山似乎有结实了一些。所以,必须要和这两个家伙打好关系。

    尉迟敬德这家伙就是一根筋的直男,而且绝对是李世民的死忠。

    但是这家伙对弟兄们却是真的够义气。历史上,秦琼早死,秦家没落,这家伙愣是把自己的孙女嫁给了秦怀道。

    结果,尉迟宝林硬生生的从秦怀道的大哥变成了岳父。

    但是,这样一来,对于已经没落的秦府来说,无疑是一种保护。

    这义气,真是没得说!

    所以,一旦得到这位的认可,将来肯定会得到他的照顾的,这人对自己人可是真的好。

    至于程咬金,他对于弟兄们也是相当不错的,而且这人脑子又特别灵活,非常聪明,偶尔有点小狡猾,但是也绝对不会出卖朋友。

    所以张济安觉得和这两位打好关系也是非常必要的。

    他清楚大唐的社会结构,尤其是唐朝初年,这时候皇室和世家的矛盾还是比较突出的。直到经过李世民和武则天两个人的持续打击,才消除了世家的影响。

    李世民刚登基的时候,看够了世家的脸色,所以他对世家是绝对没有好感的,而勋贵们和李世民又是站在一起的。

    而张济安现在既然在秦府立身,那么毫无疑问,他必须站在李世民这边,这个政治立场是绝对不能改变的。

    至于他和李世民之间的关系,这个他从来不需要担心,自己只是一只小蚂蚁而已,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成为李世民冲锋陷阵的先锋官,对于他们之间那些狗屁倒灶的争执,自己躲得远一点也是好事。

    靠着翼国公府和秦琼生前的这些好友,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安心的待下去就行了。

    至于回去,他早就不想了,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边,他冷静的思考过,穿越这种事情不可能来第二次。

    这种小概率事件来一次都很难得,难道说还要再来一次,又来到他的身上?并且凑巧的回到现代社会,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这一个月他已经适应了在大唐的生活,也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一切。

    在那个世界里,自己度过了幸福的童年,也遭遇了坎坷的青年,在自己的人生应该起航的时候遭遇了悲剧。

    自己为什么要直播?为什么还要准备参加高考?不就是为了将来能够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吗?

    至于实现人生价值什么的,在家里出事之前,那肯定是有。实现人生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哪一个年轻人心里没有诗和远方?

    然而经历了家庭变故和人生坎坷之后,他觉得自己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对世界的看看法也不再那么美好。

    当然并不是说他从此就没有理想和追求了,只是他的目标更加清晰,更加现实。

    对于现在的张济安来说,他的目标就是安安稳稳的做一个家庭教师,教好这两个学生,然后让秦府繁荣起来,那么自己就可以混吃等死了。

    如果有可能,再讨个老婆,有自己的孩子,这样一来自己在这个世界也算是有了根了。

    虽然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但是自己的价值同样体现出来。渴望过一个有尊严的生活,这个目标也能够实现。

    基于这一切,他都应该和眼前的这两位搞好关系。

    虽然他的人生履历比较简单,就是学校、部队,混社会的经历也仅仅就是这么半年的时间。

    但是对于如何搞好各种人际关系,他还是懂得应该怎么做的,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无非就是好吃好喝好玩的罢了。

    在这个世界,似乎也没有什么娱乐项目,因此也谈不上什么好玩的。

    虽然手机里边有些电影视频,但他绝对没有胆量敢拿出来,除非自己不要命了。

    至于吃的喝的,这个倒是好办。自己来到大唐的时候,还带着五斤的一坛二锅头,不是说他喜欢喝二锅头,而是其他的酒他买不起。

    走青藏线的人一般都会随身带一些酒,张济安徒步开始的时候,天气还比较冷,尤其是在青藏高原上。

    四月半间的天气,依然冷的和长安城里的冬天一样,时不时的会飘一些雪花,不喝点酒,晚上有时候根本就冻得睡不着。

    除此以外,万一受点外伤,还可以用烈酒来清洗伤口,如果有肌肉拉伤什么的,把酒点着清洗,还可以活血化瘀。

    所以烈酒是徒步必不可少的东西,张济安就带了五斤的满满一坛子。

    二十刚出头的小伙子身体还好,一路上这酒也没派上用场,不过今天倒是可以拿来招待客人了。

    程咬金和尉迟敬德一看有酒,自然是高兴的了不得,尤其是那酒坛子通体透明,看来是水晶之类做的,别说酒了,就这装酒的器具绝对是个宝物。

    至于商标什么的,早就被张济安撕掉了,免得引起什么误会。

    再看看里边装的酒,清澈的像水一样。大唐的酒分为浊酒和清酒,价格上自然也完全不同。

    浊酒便宜,“一壶浊酒喜相逢”,这是普通老百姓和没钱的读书人在一起的时候喝的。

    清酒价高,“金樽清酒斗十千”,如此高的价格,普通老百姓自然是喝不起,十贯钱才能买得起一斗,一斗三十斤左右,平均三斤酒就要一贯钱,这是有钱人才喝得起的。

    一看这酒,再看着装酒的器具,两个大佬出顿时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尉迟敬德一看高兴的就想要打开喝,但是却不知道这坛子应该如何打开,万一不小心把坛子弄坏了,可是把一件宝物弄坏了。

    程咬金摇了摇头,“如此美酒,给你这粗坯喝,真是浪费了。丫头打发个人去我家,前天庄子上死了一头牛,家里边还有一些牛肉。”

    于是,尉迟敬德只好忍着,等待去程咬金家拿牛肉。

    由于两家离的不远,大概十分钟的时间,那下人就已经跑回来了,用荷叶裹着一大块牛肉,大概有四五斤。

    秦怀玉便赶紧打发让人去切好,张济安却摇了摇手,把牛肉接了过来。

    取出案板,拿起菜刀,手底下挥刀如飞,一阵功夫就将牛肉切成了薄薄的薄片,装了满满的一大盘。

    又在牛肉上面撒了一些辣椒面,再撒上一撮白芝麻,撒上两撮盐,打开煤气灶,起锅倒油,看着锅里边快要冒烟的时候,将热油淋在牛肉上面。

    搅拌几下,于是一盆麻辣牛肉就调好了。

    这一通操作,看的程咬金和尉迟敬德两个人惊叹不息。

    原来这小子居然还有宝贝,没有被陛下拿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