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两个小时,终于能吃了。
安九爷撩起眼皮,“回家端碗去。”他家可没有这么多碗。平时,这群小屁孩来他家蹭吃蹭喝都是一两个碗轮流着用。
但今天......安九爷看一眼正在‘咕噜咕噜’冒着热气的大砂锅,相信没有人愿意等。所以,回家带碗筷吧。
听说能吃了,一群小屁孩高兴得要跳起来。
欧耶。
欧耶。
“好咧。”
转眼间,一群小屁孩跑得干干净净。
安荔浓也被商周和铁蛋拖着走。
“小荔枝,快跑点。”
“一二一。快点。再快点。”
“不行了。我跑不动了。”安荔浓双手掐着腰,喘着气,“我跑不动了。”安荔浓抹一把额头上的细汗,扯扯身上厚重的棉袄,摆摆手,“你们放弃我吧。我跑不动了,跑不动了。”
不是。
她为什么要跑?
她完全可以坐享胜利的果实。
“商周,你帮我带个碗,别忘了筷子。”安荔浓推推商周,然后慢悠悠往回走。
刚刚跑得太快了,有些热,有些燥,再加上身上的衣服摩擦着皮肤,让她觉得大腿和腰痒痒的,想要挠。
“好热。”安荔浓眼珠咕噜转,看一眼四周,确定没人,撩起衣摆摸摸有些发痒的腰,凉凉的小手贴在腰上,瞬间就不痒了。
皮肤太干燥。
可惜,她的友谊膏只能用来擦脸,舍不得用来擦身体。
相对于身体,双腿的皮肤更干燥。
能怎么办?
隔着棉裤挠痒痒呗。
谁让这是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一切从简。上辈子那些瓶瓶罐罐,只能存在梦里。
隔裤挠痒痒,和隔靴挠痒是一样的结果,事倍功半。
安荔浓回到安九爷家,看到安九爷已经吃上了。
安九爷端着小碗,站在大砂锅旁边,一脚踩在旁边的小木凳上,手里拿着一双比普通筷子要长一倍的竹筷在砂锅里捞肉。
喝一口汤,吃一快鸡肉。
腿抖两下。
放荡不羁。
安荔浓吞吞口水,真的好香。
安九爷却皱皱眉头,“还是差了些火候。少了几块红参。”安九爷一边吃一边自言自语,“果子酒炖鸡没有红参,总感觉缺些感觉,没有了灵魂。”
不过,这个年代的石河村白参都难得,更不要说红参。
安九爷又吃一块肉,“还是少了参味。”一扭头,看到正馋得流口水的安荔浓,“小荔枝?你怎么还在?”
“商周帮我拿碗了。”安荔浓走过来,“九爷爷,你很喜欢果子酒?”
“喜欢。只要是酒啊,我都喜欢。”喜欢了几十年,喜欢了一辈子。安九爷幽幽的叹口气,“我这辈子,除了酒就没有喜欢过别的。”
痴情专一,说的就是他。
安九爷笑着摇摇头,可惜啊,他没能为师傅把酿酒的手艺传承下去。安九爷看向安荔浓,小小姑娘娇俏可爱,双眼明亮如湖,是个聪明的孩子。
“你要不要学酿酒?”安九爷突然问道。
啊?
安荔浓呆愣三秒钟,“你要教我酿酒?”她倒是不太喜欢,但应该会有小伙伴喜欢。
“你是要教我们酿酒吗?”
学酿酒应该需要很多材料吧?这个时候学酿酒?应该并不是一个好时机,更不是一个学酿酒的好时代。
安九爷看着安荔浓,眼神带着打量和探究,浑浊的目光中透出几分锐利,然后爽朗大笑起来。
“你是个好孩子。”
安荔浓疑惑,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