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潼恩, 潼恩·斯班诺,和父兄不同,我在纽约出生长大, 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 哦, 我和他们的性别也不同,我是个淑女。
……我懂,烂笑话。
还有一点不同,我只是个普通人。
我不能用麻瓜来称呼自己, 因为我的家族是个巫师世家,自然和那些对魔法一无所知的人不一样;哦不, 泥巴种更不可能。首先那是一个侮辱人的词汇,其次, 我并不是一个女巫, 噗噗——wrong answer,条件不符。然后你会想到哑炮, 这是在我们家最不受欢迎的一个词了,可惜我也并不是个学不会魔法的废物。我只是……没有继承家族的出色天赋,可能比同龄的更逊色。
因此姑且就称呼自己为普通人好了, 因为这样没有天分的我,确实只是个安分地呆在麻瓜世界的女孩子。
我的父亲塞甫斯·唐·斯班诺, 如你所见, 是一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如果非要加一个定语, 我想应该是“帅气不减的”,“全美最强的”,“所向披靡的”,等等等等。
咳咳,别让他听见我这么吹嘘他,他最讨厌年轻人总是把稍有点名望的家庭当成王冠戴在自己头上时时刻刻炫耀了,因此也不允许我这样做,每次我一不小心稍稍有些得意忘形,都会被批评得很惨。
如果你看过他二十年前的样子,你便会知道他的能力不仅如此,塞甫斯是来自伯明翰的斯班诺家族上一代的继承人,可惜的是在他们的世界里,斯班诺的名字也没有比我的世界里更有名到哪里去,他们引以为傲的不是纯血统或者世袭的强大魔力,而是转换与扭曲时空的咒术。
我曾开玩笑管祖先们叫做逃跑专家,毕竟只要他们想得到,下一秒可以随意去到天涯海角,任何地方。这比幻影移形要厉害多了,因为他们可以连接另一个时空,至于具体什么样子,能力有什么优缺点,我就不清楚了,毕竟我没有继承衣钵——奇妙的咒术只有真正有天赋的族人才能够继承。
神乎其神的blood magic(血统魔法),pretty cool,可惜,家族已经很久都没有出现过天才了。
父亲曾是一名将空间转换咒研究到极致的巫师,之后却因为我不知道的原因,将家里交给姑姑打理,不再关心那个世界,来到纽约过起了正常人的生活。
我问过很多次,他只说厌倦使然,然而我并不相信。
hello?还有人想体验都没那个机会呢!(比如我。)
我不死心,又缠着哥哥艾登,我非常确信他知道答案,可是这家伙怎么也不肯告诉我。小气鬼!
小气鬼全名叫艾登·阿奎拉·斯班诺,与我同父异母,天壤之别。母亲来自麦克米兰家族,他是个真正的纯血统巫师,天赋异禀。
原本阿奎拉才是他的名字,因为我的缘故,只好将象征着纯血传人的名字隐藏起来,不让我变成一个“发人深思”的特例。
其实我就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觉得阿奎拉像个女孩子的名字),可是我的教母,艾登的亲生母亲莱拉·麦克米兰,还有父亲他们都觉得很有必要,认为这算是一种保护措施。
好吧,大家族了不起哦,真麻烦。
艾登从小就表现出惊人的能力,无杖无声魔法信手拈来,像是驱动自身固有的魔力使然,父亲一度担心他这样会产生暴动,甚至因为懒得控制而渐渐失去魔力,变成个哑炮。
在我乖乖地跟着同龄孩子在小学里疯闹的时候,他已经在麦克米兰家族的正统教育下通读了很多经典的巫师启蒙读物甚至是学校教材,诸如《神奇动物在哪里》。顺便说一下,我爱那本书,那是我为数不多度过的魔法书之一。
不过父亲倒是懒得管他,和离婚应该没关系,毕竟教母在没找到去处之前和他们父子还坦然地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那么多年,也许是父亲真像他挂在嘴上常说的那样,不乐意我们再和那边有联系,也许……艾登根本不需要他费心就成长得很好。
十一岁生日那天他同时收到了来自世界上三个最棒的魔法学校寄来的入学通知书,任君挑选,惊动了所有父亲的亲朋好友。姑姑悄悄地将他列为家族未来继承人候选之一,更多的人开始看好他。
我自然觉得十分得意,看见没?那是我哥!谁敢惹我,分分钟让他把你化成灰。
他选择了父母的母校,最著名的霍格沃兹,成功分到了莱拉的毕业学院,当时那个年代风评最不好的斯莱特林,父亲得知之后相当恼火震惊,生怕黑魔王的势力渗入院里将这些青少年统统洗脑(从那时候来看他的担心确实没错)。
之后艾登的人生路一帆风顺:级长,魁地奇队长,连任两届男生学生会会长,分别还在o.w.l和s(普等巫策和超劳巫策)拿了九个o和十个o(他拒绝选修那两门“愚蠢至极的占卜”)。毕业之后,他在德姆斯特朗魔法学校做魔咒学教授。
艾登跑到那么远的地方让我很生气,他却觉得,德姆斯特朗对黑魔法的态度很包容,很开放,正是适合他好好研究的沃土——他在六年级时就开始对□□区的黑魔法领域感到好奇了。
所以学术比老婆对你的吸引力更大是吗?放着霍格沃兹和布斯巴顿的绝妙男女比不要,去一个和尚院校?你是得有多想不开?!
难道你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弯了?
我没敢问出来,眼神每次总是先我一步出卖了我的想法,此刻一根十二又二分之一英寸长的凤凰翎羽内芯,通体漆黑的橡木魔杖正顶着我的脑门,艾登·阿奎拉·斯班诺那张高傲的,五官深邃分明的俊脸毫无表情,他微微低下头,用与我一模一样的深蓝色眼睛俯视着我。
天呐,这个小子也太过分了!我可是他的唯一的,可爱的,最最最珍贵的亲妹妹,怎么弄得我像后娘养的似的!
……唔,我确实是后娘养的。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教母是怎么过世的,更不知道那和早就勾结黑魔王的德姆斯特朗校长脱不了干系,自然也搞不懂为什么无比热爱魁地奇,立志要加入国家队的少年怎么忽然就决定投身学术,还是在一个犄角旮旯的地方。
我哥除了性格傲慢(娇)之外哪里都还算不错,我们兄妹很少吵架,他也是个少言寡语的人,基本都会让着我,小时候我偶尔还是可以得到他的纵容横行霸道。印象最深的一次翻脸就是在莱拉过世的那年,他整个人都不对劲了,像是被魔鬼附身了一般,看谁都是恶狠狠的,语气中带着埋怨,当然也迁怒于我。
少年郎一言不合就离家出走,一走还是三年,寒暑假也是死活赖在霍格沃兹不回来,写信不回发短信打电话那就更不用说了,了解他的事只能通过别人之口,那感觉糟透了。
父亲甚至难得联系了旧相识,动用了私人关系,结果只是把他从离家很远的地方,轰到了更远的地方。
不过后来他回家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好相处多了,我更爱他了,如果他少些鄙视多些关爱我发誓我会更爱他的。
什么?你说艾登那么一个冷淡的人怎么会冷嘲热讽最疼爱的妹妹?
说这话的同学,你知道什么叫“无形装逼,最为致命”吗?
我学了一下午还没学会的飘浮咒,艾登他一下就成功了,施法对象是沙发,从一楼挪到三楼,又从三楼飞回一楼。虽然飞行路线颤颤巍巍,看起来无比惊悚,全程却没磕破一个角。
尽管我热爱看书,特别是那本《神奇的魁地奇球》,简直是手不释卷,如饥似渴,可也只能因为要慢慢消化里面的知识,和我闻所未闻的神气生物的样貌习性,而耗费了一整天时间。艾登只花费我一半多的时间,然后,有感而发,洋洋洒洒写了一篇五千多字的读后感。
据说艾登十岁就可以成功做出让那个人大笑不止的魔药,对付父亲那张冰块脸简直好用,当然,代价是被禁足一周。
我亲眼所见的,大概是他做复方汤剂那一次。效果显著持久的复方汤剂让他变成父亲的样子去对角巷玩了一天都没被识破,不得不说这父子俩不苟言笑的模样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要控制好说话的部分难度应该不大。
回来的时候他还是老斯班诺的样子,手里拿着商店最新款的光轮1700,赊账。
我至今还记得父亲看到猫头鹰一周之后叼着账单飞到家里来时的表情,要不是怕进监狱他可能就用钻心咒了。
你知道我一路被这种变态青少年虐大是什么心情吗?特别是他木着一张脸将课本扔到一边,说“希望黑魔法能比这些简单的咒语更有意思一些”的时候。老天爷,我当时真的害怕他误入歧途!
所以当我知道自己没有天赋的时候,尽管很痛苦,但最后我还是坦然地接受了。
……好吧,我承认是非常痛苦。谁让魔法这么有意思呢?这也不能怪我,每个中二病小孩都一个公主王子梦啊,芭比大电影里面坚强勇敢的公主殿下除了善良勇敢诚实守信还有绝世美貌之外,不可或缺的就是打败坏人的魔法。
身为一个从小就被芭比洗脑,将自己取名为princess dawn·stunning·barbie junior·spannal(潼恩·小仙女·芭比二代·斯班诺小公主)的美国小姑娘(现在想起来真想抽自己一巴掌),我当年一封通知书也没收到的时候哭得真是昏天黑地,满脑子充斥的只有一件事:
肿么办,宝宝以后就不再是个小公主了!!!!
哇——(嚎啕大哭中)
但是我立马想到了天赋虐哭所有同龄人的兄长大人,顿时理解了自己被整个魔(公)法(主)世界遗忘了的原因。毕竟已经有了一个这么优秀的斯班诺在先,肯定没人想要另一个那么差劲的斯班诺。
错就错在我不该投胎成他的妹妹,既生潼恩,何生艾登!!
对,说来说去这一切都是老斯班诺的错,谁然他不好好当他的巫师来什么鬼麻瓜世界勾引我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