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州城虽不及当年繁华,但有一处地方却是胜如昨日的,便是那柳巷。何为柳巷,自然是寻花问柳之地,柳巷这整条街上竖立着的亭台楼阁都是为了男男女女平日里解乏休憩的好去处。
莺雀楼,是梁州城里最盛名的乐馆。楼中姑娘都是极为漂亮的,而且琴艺极佳,弹得一手好曲子,更是能歌善舞。
便如此刻,里面也是热闹一片,丝竹悦耳之音传来,欢笑嬉戏声交织成一片。
进进出出的人群中,混入了两个年轻男子,一个穿着浅白色素衣,另外一个则是一身淡蓝色衣袍。
“他已经来了么?”穿白色素衣的男子轻声问身旁的蓝衣男子。
蓝衣男子瞥了一眼白衣,很是嫌弃地说道:“李逍,你这问的是问题么?”说完,便直接提步往大厅里走去。
白衣男子正是易容之后的李逍,他今日同夜天来莺雀楼是因为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不然平日里哪里会有闲情逸致来这莺雀楼听曲。
两人易容以后与其他人相似,所以并不会让人觉得怀疑,他们找了个空的位置坐下,点了些吃的,看似悠闲地坐下来听台上的姑娘唱曲。
夜天一脸木然地坐着,李逍则是老有兴致地边剥着瓜子边打量舞台上的红衣姑娘。心中暗自感慨,这莺雀楼里的姑娘还真是各个都很漂亮。
不过今日他们要等的是莺雀楼里最受欢迎的轻妙姑娘。
一曲终毕,台上的红衣姑娘拿着她的琵琶退场,众人便又再次把目光投向舞台上,因为接下来要出场的是轻妙姑娘。
乐声起,轻揉慢捻,紫衣翻飞,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轻妙姑娘,是轻妙姑娘!”人群中有一男人瞧见缓步走出来的轻妙,很是激动地大喊。
一人喊,众人皆喊,大厅里一时热闹异常。
夜天和李逍皆是笑而不语,他们并非因为这台上的轻妙姑娘而笑,而是从大门口走进来的华服公子。
好戏终究是要上场了,不枉费他们连夜来的筹谋。
梁州城里的百姓都知道,当今权臣王大人膝下有一子名为王启,因为是老年得子,所以王大人尤为的宠溺自己这个独子,以至于将王启给惯坏了,经常出没柳巷之中,王启偏爱轻妙姑娘,常常一掷千金为博美人一笑。
王大人同孟大人虽然关系要好,可是他们各自的儿子却是各种不对盘,孟大人的独子孟皓最是讨厌王启,自然王启也是很厌恶孟皓,两人之间很多年前便结了仇怨。
这两人之间的事情在梁州城里早就不是秘密了,很巧的是,凡是王启喜欢上的或者是看中的,孟皓总会想尽办法去夺抢。
“王公子来了,快请坐。”莺雀楼里的老板娘见到王启,立马笑脸相迎,王启是喜好砸钱的主,花娘又怎么可能不喜欢。
王启有贵宾席,离舞台最近,可以近距离地瞧舞台上的轻妙。
刚坐下,王启便直接拿了五十俩银子给花娘,花娘脸上堆地笑都快把眼睛给弄没了。
轻妙姑娘温柔似水,所弹唱的曲子也是美妙动人,王启几乎如痴如狂。
身后的那些男人都是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谁让王公子如此的有钱呢,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又怎么可能比得上。
在琴声逐渐消散,歌声也停了的时候,花娘却忽然走上了舞台。
牵起轻妙的手走到最前端,花娘大声说道:“今日是我们轻妙姑娘的生辰,如今她已经满了十六岁了,所以我花娘决定在场的各位可以为轻妙姑娘赎身,谁出的价钱高,轻妙姑娘就跟着哪位公子离开。”
花娘话音刚落,满座皆是哗然,因为实在是没料到花娘会突然宣布这个消息。
而远处坐着的夜天和李逍却是特别的淡定,丝毫不觉得意外。
“你说谁会抱得美人归?”李逍啃了一块糕点问夜天。
“你希望是谁,便会是谁。”
“切,我倒是一点也不希望他们任何一个人把轻妙姑娘给带走。”
夜天白了眼李逍,出声应道:“那就等着看好戏吧。”
“我说你神神秘秘的到底有什么计划,昨天你根本就没有把你的计划透露给我,我稀里糊涂地就跟着你来这里了。”
“因为知道你笨,如果计划告诉你了,那成功与否就得不到保障了,所以还是小心些为好。”
“……”李逍咬了咬牙,拿起一粒花生直接往夜天身上扔去,可惜夜天眼疾手快直接接住了,还挑衅地看了李逍一眼,然后把花生塞进了嘴里,动作还真是行云流水没有一丝一毫地拖沓。
舞台上,花娘正式宣布开始竞争。
“100两。”有一中年男人率先开口喊道,喊完之后周围的人纷纷嘲笑。
“500两。”又有一人抬高了价。
“800两。”价格不断往上升,开口喊的都是富家子弟,平民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王启很是淡定地喝了口水,把玩着手里的茶杯,一点也不在乎其他人说了什么,他看向轻妙的眼神里满是势在必得。
如火如荼的进行,到后来直接飚到了两千俩。
“还有没有,还有没有比两千俩更高的。”
“五千俩。”王启悠悠开口。
底下的人议论纷纷,却是不敢多说什么,再没有人出得起比五千俩更多的价钱了。
花娘笑得花枝乱颤,连忙出声说道:“没有人再出价了吧?好的,从现在起,五千俩一次,有没有人更高?”
底下鸦雀无声。
花娘又继续说道:“五千俩二次。”
依旧没有人出声。
王启笑着站起身,欲要走上舞台去。
“等一下。”突然传来了阻止的声音,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入口处。
孟皓缓步走来,嘴角带着一丝笑。
“是孟公子,他怎么来了?”有人小声地议论着。
孟皓逐渐走到舞台最前头,与王启同排而站。他挑衅地看了眼王启,出声说道:“呵,王大公子,别来无恙。”
“你想怎么样?”王启冷眼相对。
孟皓大笑,“当然来莺雀楼是为了轻妙姑娘,离开两个月,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当然是为了这梁州城里最美的姑娘了,怎么难不成王公子也看上了?”
王启握紧了拳头,他应该知道的,孟皓从来都是如此无耻之人,总是和他争夺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暗流涌动,孟皓与王启之间的恩怨这辈子都不可能解决的了,在他们俩人之间隔了一条人命。
五年前,孟皓喜欢上了一个叫做绿芜的姑娘,两人情投意合欲要结为夫妻,可是王启却暗地里肖想绿芜,有一天竟然乘孟皓不在,带着人去找了绿芜,然后对绿芜做了恶心下作之事,绿芜最终投江自尽,连尸首也未曾找到,从此,孟皓恨透了王启,两人之间水火不容。
“我出一万俩。”孟皓很是无意地说道,“如果还嫌少的话,那就五万俩好了。”孟家有的是钱,孟皓又怎么可能会舍不得。
“呵,孟皓,你就是故意和我对着干是不是。”
“是,我就是想让你不痛快,王启,你要记得你欠我一条命,所以无论我对你做什么,你都该承受。”
王启咬了咬牙,实在忍无可忍,快步到孟皓身前,直接挥拳往孟皓脸上打去。
孟皓触不及防,被打了个正着,一时怒起,抡拳就和王启对着打。
“王启,我很久以前就想揍你一顿了,要不是看在王大人的面子上。”
“我也早就看你不顺眼了,不过就是一个女人,你竟然处处为难我。”
“砰。”孟皓一个用力将王启甩到了桌旁。
“畜生,猪狗不如,我杀了你。”孟皓红了眼,狠狠地将王启给揍了一顿。
花娘和轻妙都被吓了好大一跳,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两人扭打在一起,王启也自然是怒火中烧,用尽全力狠狠地将孟皓打倒在了地上,王启顾不得别的,看了眼身后桌子上摆着的花瓶,直接拎在了手里,快步朝倒在地上的孟皓走去。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眼看王启就要靠近,孟皓连忙站起身,可是却忽然腿一时发软又跪了下去。
“砰。”花瓶碎,巨声响。
孟皓倒地,沉重声响,血流满面。
有人急匆匆地探了孟皓的呼吸,却是恐慌大叫,“死了,孟公子死了。”
王启呆愣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杀死了孟皓,待回过神来,立马往外跑。可就算是逃跑,也无济于事,莺雀楼里的所有人都是证人。
戏也看完了,夜天悠闲地走出了莺雀楼,李逍一副还没来得及回神的样子跟在夜天的身后。
原来这就是夜天口中所说的看戏,怪不得,怪不得夜天当时会突然从他手上拿了粒花生米,原来是这个作用。
“你也太不够意思了,这么重要的事情也不告诉我。”
“如果告诉你了,你还能悠闲自在地坐在那里磕瓜子,早不知道跑哪里去看戏了。”
李逍抽了抽嘴角,“反正都是你有理,不过这次的事情办得不错。”
“自然是不错的,不过今晚还是得见见轻妙。”
李逍点头,“那是当然,她可是大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