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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她的少女心,一夕之间枯萎
    衣服还了,还有免费的晚餐吃,双双心情大好地一步三跳颠回宿舍。

    可当她打开衣柜看都那方蓝手帕时,所有喜悦被冲得一干二净。

    她怎么能这么蠢,还衣服的时候居然忘了把手帕放进去,这怎么办,难道还要专门去还一次手帕?

    可经历了文学院前的这件事后,她再也不想跟顾呈怀有任何交集。

    而且,她洗坏了那件价值不菲的外套,怎么还有脸去见他?

    双双愁眉苦脸地看着那方手帕,思量半天,决定直接不还了,反正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那点布料再金贵总不至于像外套那样值钱,不还也没什么吧。

    想通了的双双将手帕塞回衣柜。距离晚上八点还有两小时,吴羽妍和孙晓月去食堂吃饭了,她肚子饿的咕噜叫,但为了吃回本钱,只喝了两口水垫垫肚子。

    放下水杯时,她注意到对面吴羽妍的书桌一整排都是那个叫艾拉克·莱西比特·佩蒂德的法国作家的书。

    那些书好像都是悬疑推理类的,一般都是男生比较喜欢,她好奇什么样的作者能让她这个温柔内向的舍友如此痴迷。而且开学那天,她确实在顾呈怀手里见过那本叫《幻想人》的书,但书城员工却说没出版。

    好想去找顾呈怀问问,但想起那件外套……还是算了吧。

    约定的时间到了,双双临出门前又回头看了眼吴羽妍的书架,心想有时间一定要看看这个艾拉克的书,看看里面有什么内容能这么吸引人。

    赵凌逸订的火锅店在步行街,晚上八点,里面生意依旧火爆,外面还有人在排队。

    火锅店内分成三个大区,单人单桌区,双人区,还有四人以上的聚餐区。

    赵凌逸是和是三个舍友一起来的,外加她一个女生,五人在聚餐区选了个桌位。

    落座后,赵凌逸大爷似的靠在长沙发上,指挥双双去拿菜。他请客,她跑腿,这是他们之间的惯例。

    “双双,去那边多拿点牛肉和羊肉。”

    “双双,给我拿瓶可乐,加点冰哈。”

    “双双,那银鳕鱼不错,再去拿点。”

    “双双,我这蘸料不够味儿,再去加点辣椒。”

    一顿火锅,双双就像陀螺一样被赵凌逸使唤得转来转去。同来的三个男生看不下去了,纷纷劝赵凌逸别欺负人女孩子。

    赵凌逸嬉皮一笑,说自己人算不上欺负,然后很自然地把捞满肉的碗推过去。

    他在双双拿菜的时候,把好吃的都给她留着。

    吃得差不多时,几个人靠在沙发上休息。双双正在刷手机,忽然头顶罩下一片阴影。

    “可以打扰一下吗?”一个温和的男声随之响起。

    双双抬头,看到面前站着一个穿黑的围裙,带着银边眼镜的清秀男生,是这家火锅店的服务员。

    她瞥了一眼锅里的剩菜,忙说;“那个,我们还没吃完,锅里的菜会吃掉的。”

    因为店里规定剩菜超过200克需要另交钱,她以为面前男生是来清算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男生尴尬地摆摆手,停顿了一下,有些赧然地问:“双双,好久不见,你还记得我吗?”

    双双愣了一下,仔细盯着男生的脸看了半分钟,没想起来在哪见过。

    “你是……徐思铭?”对面的赵凌逸先认了出来。

    双双一听这个名字,太阳穴狠狠一跳,噌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局促又紧张地杵在桌边不知说点什么好。

    徐思铭,她初中时候的那个学霸同桌,也就是她情窦初开时暗恋的那个男生,更是给她的少女时代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的主人公。

    四年前他转学后就没再见过,没想到会在燕大附近的火锅店遇到。

    双双尴尬得不知说什么好,倒是徐思铭先开了口:“刚才听到这边一直有人喊双双,所以就留意了一下,没想到真是你。”

    “是啊,好巧。”双双附和道。

    “你也在燕华读书吗?”

    “金融系。”

    “我数学系,周末在这里兼职。”徐思铭主动介绍。比起双双的尴尬,他明显坦然得多,就是过来跟老同学打声招呼。

    一旁赵凌逸插话:“看来燕华大学有很多老同学呀,有机会我们可以聚聚。”

    徐思铭转头看向赵凌逸,他们初中不是一个班,两人并不熟悉,他很奇怪刚才认出他的不是双双而是赵凌逸。

    “嗯,是有挺多老同学。”徐思铭推了推眼镜,自动忽略了赵凌逸眼中流露的淡淡敌意,转头对双双说:“我还有工作,下次找时间聚聚。留个联系方式吧?”

    双双浑浑噩噩地掏出手机加了微信,直到出了火锅店,脑海里仍不断回响着徐思铭当年那句没说完的话:“双双,你昨天……”

    你昨天抹了什么东西那么难闻,你昨天身上的味道好恶心,你昨天吃错药了?

    四年来,她早就忘了暗恋的学霸同桌长什么样子,但是他那句没说完的话却被她脑补出很多种下半句。

    从那以后,她就抗拒一切护肤品。随便洗把脸就去上学,糙得像个男孩子一样。

    她青春期的那些少女心思因为徐思铭而萌动,也因为徐思铭而在一夕之间枯萎。

    回去的路上,赵凌逸看双双一直在神游天外,抬手拍了一下她的脑袋,玩笑道:“你不会还喜欢他吧?”

    双双蹙眉想了想,坦诚摇头:“不知道。”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她并不确定对徐思铭的感情算不算初恋。

    那时候他是学霸,她是学渣。他安静得像哑巴,她聒噪得像乌鸦。

    她常常不写作业第二天去抄他的。而徐思铭总会一言不发地拿出作业递给她,然后憋上半天说句抄作业不好,以后自己写,但第二天还是会把作业借给她。

    就这样,同桌两年,他们之间达成默契,每天早到半小时抄作业。

    清晨的阳光斜照进教书,蓝色的窗帘在微风中摇曳,她一边抄作业,一边听着旁边的徐思铭默背单词。这就是她在初中那段时光里最美好的记忆。

    而且,有个学霸同桌真的超级舒服。老师提问不用怕,学霸同桌会提示她。上课睡觉不用担心,学霸同桌会及时叫醒她。考试不用愁不及格,学霸同桌能给她圈出所有抠分重点。她常常为身边有个年级第一的同桌而感到无比骄傲。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不看颜值也不看才华,光学习好这一点就是全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