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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揪奸
    “醒了,醒了,终于醒了!”

    当迪蒙·阿卡德从梦中醒来时,他的身边围满了奴隶,拥挤的人影黑压压一片,把照射到他身上的阳光挡得所剩无几。

    狄克的表情看上去很焦急,他向迪蒙关切的问道:“你没事吧?”

    “我没事,”迪蒙的嘴上虽这么说,但是头却疼得很厉害,不由得伸手摸着自己的脑袋向众询问,“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了?”

    “你不记得了?刚才干活时,有个奴隶要杀你,你的脑袋被锄头给砸了一下,然后就晕过去了,我们还以为你被打死了。”

    迪蒙从地上坐起身来,环顾了一下四周的农田,梦中的阿卡德城堡渐渐淡去,昏迷之前的记忆一点点复苏,他想起昏倒之前,有一个干活的奴隶突然举起锄头来砸自己,好在自己反应敏捷,用手中的铁锹横挡了一下,这才没让自己的脑袋被那把锄头给砸开花。

    从那一锄头的角度和力量上看,对方显然是打算要自己的命,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迪蒙向周围人问道:“打我的那个人呢?”

    “在这呢。”斯巴达克揪着一名被五花大绑的奴隶,扔到迪蒙的面前,然后用脚死死的踏住他的后背,让他趴在地上不能移动。

    这个奴隶身强体壮,面孔生疏,明显不是废物仓的人,迪蒙看到后,便对那个奴隶平静的问:“为什么要杀我?”

    那个奴隶紧闭着双唇,摆出一副充耳不闻的样子,迪蒙见状便换了一种提问方式:“是谁命令你来杀我的?”

    奴隶的表情微微惊讶了一下,不过很快又恢复如初,把头扭向一边,做出一副顽抗到底的样子,斯巴达克见他不肯开口,便开始对他拳打脚踢。

    然而,无论斯巴达克如何殴打,这个奴隶始终不肯发一言,甚至连动都懒得动一下。

    奴隶是提耶特老爷“贵重的财产”,杀害其他奴隶在提耶特家是重罪,肯定会被提耶特老爷处死,这个奴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暗杀迪蒙,就表明他早就做好了必死的决心。

    因此,迪蒙明白光靠殴打是无法让他招供的,便让斯巴达克停了手,然后对着众人心平气和的吩咐道:“放他走吧。”

    这让众人大为不解,纷纷向迪蒙追问原因,迪蒙看着那个奴隶,向众人解释道:“提耶特家严禁奴隶相互残杀的,这个家伙明知道这点还敢来杀我,就证明他自己也没打算活着回去。

    而我和他素不相识,无仇无怨下,他没必要与我以命相搏,所以只可能是受了别人的指使,现在他的任务失败了,就算我们不杀他,指使他的人为了灭口,也不会留他活下去。

    况且,作为一个喜欢用暗杀这种卑劣手段的人,在人品上,也肯定没有什么信誉可言,无论答应了他什么承诺,都是绝对不会履行的,这个可怜家伙不过是一个被愚弄的傻瓜罢了!”

    说完,迪蒙便吩咐众人解开他身上的绳子,让开道路,放任这名奴隶自便。

    然而,当这名奴隶恢复自由后,却迟迟不肯离开,他面露犹疑,向迪蒙问道:“你刚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

    迪蒙冷冷的答道:“信不信由你,你赶快走吧,回去找你的‘主子’,到时你就会知道我说的是真还是假了。”

    这名奴隶仍然没有动,迪蒙见他还不打算离开,便走到他的身边,压低了声音,和他单独说了几句话,随后,这名奴隶便独自转身离开了。

    ······

    在那名奴隶走后,迪蒙的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他把狄克和斯巴达克叫到一边,耳语了几句,便命令众奴隶们继续开工干活了。

    刚才的事情就那么过去了,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安静的让人心里直发毛,“鼠辈”夹杂在众人中间,一边提心吊胆的用铁锹挖着土,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瞄着迪蒙。

    此刻迪蒙也像其他人一样埋着头干着活,完全没有看他一眼,不过从迪蒙的脸上,还是能看出一副随时要杀人的表情。

    迪蒙刚才向那个走掉的奴隶说的话,明显是一个骗局,“鼠辈”知道自己为人虽然卑劣,但是并非没有信誉,而且“杀人灭口”,以他的这颗“鼠胆”是根本不敢干的。

    然而,他还是担心自己派出的那个“杀手”会说出点什么,事前他虽然对那个“杀手”千叮咛、万嘱咐,失手之后绝对不要供出他来,但是他无法确保那个“愚蠢的傻瓜”不会中迪蒙的计,因为肯舍命替别人杀人的奴隶,没有几个是聪明的!

    越是这么想,“鼠辈”的心中越是惶恐,忍不住向迪蒙多瞧了几眼,正当他把目光瞧向迪蒙之时,狄克和斯巴达克突然出现在他的身旁,一左一右把他给夹在了中间。

    这个举动把“鼠辈”吓了一跳,狄克和斯巴达克是迪蒙的左膀右臂,平日几乎寸步不离,迪蒙刚刚遭遇了暗杀,他们却跑到自己的身边,联想刚才迪蒙的耳语,他们的目的不言而喻。

    为了确认这两人是否发现自己就是“幕后黑手”,“鼠辈”分别朝着他俩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让“鼠辈”如同掉进了冰窟窿里,只见狄克和斯巴达克虽然和自己一样弯腰干着活,但是眼睛却紧紧的盯着自己。

    麻!麻!麻!

    “鼠辈”感到头皮发麻,很明显,自己的身份已然暴露了,狄克和斯巴达克都是年轻人,凭着自己的这把老骨头,从他们手上是根本跑不掉的,“鼠辈”感觉天旋地转,吓的直接晕死过去。

    ······

    等“鼠辈”醒过来时,干活的奴隶们已经散去,在他的身旁,只有迪蒙、狄克和斯巴达克三人,他们正横眉立目的瞪着他。

    “好啊!”迪蒙站在“鼠辈”面前,冷笑道,“鼠爷,我让你当我的‘顾问’,平日也没少照顾你,没想到你不但不感恩,还指使奴隶来杀我!”

    “领头的,您说什么呢?”老奴隶还想抵赖,装出很无辜的样子道,“那个奴隶以前跟我不合,您别听他信口胡说!”

    迪蒙问道:“你知道他说什么了吗?”

    “他诬陷我指使他,”“鼠辈”的话刚出口,忽然意识到自己上了当,向迪蒙问,“难道他什么也没说?”

    “没错,他啥也没说,我之前只不过跟他低声说,让他赶快滚蛋,否则我就派人把他打走!”

    这个回答让“鼠辈”恍然大悟,那个奴隶既然没有供出他,就说明自己刚才的话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现在他没法狡辩了,只好向迪蒙问道:“那你怎么发现是我指使的?”

    迪蒙道:“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一个外来的奴隶能轻易混进我们的队伍,并准确的认出我来,没有内部人接应是不可能的,为了挖出内鬼,我将计就计,假装他出卖了你,然后让斯巴达克他们检查谁会做贼心虚,哪成想到,最后挖出来的人竟然是鼠爷你!”

    “鼠辈”听完肠子都悔青了,他向迪蒙苦求道:“我也是被逼无奈,你现在势力太大了,引起了吉姆的忌惮,他用各种计策都对付不了你,只好狗急跳墙,使出这招最卑鄙的手段。”

    对他的说辞,迪蒙根本不相信,他对老奴隶审问道:“吉姆给了你什么好处?”

    老奴隶道:“全是吉姆逼我的,我不过是一个老残废,是得罪不起他那种大人物的。”

    迪蒙冷哼道:“如果你不肯跟我说实话,那我这就把你的身份公之于众,到时你就乞求其他奴隶们能原谅你吧。”

    这些年来,“鼠辈”不知出卖了多少奴隶,其中绝大多数都被发配到废物仓了,如果让那些奴隶们知道他是“奸细”,那是绝对不会原谅他的,群情激愤之下,“鼠辈”只怕会死无葬身之地,毕竟,提耶特老爷不会为了一个老奴隶的死而责罚大众。

    念及于此,老奴隶只好实话实说道:“他会把吃剩的鸡鸭鱼肉,扔给我吃。”

    听到老奴隶的话,迪蒙愕然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吉姆收买“鼠辈”的手段竟然是如此廉价的东西,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下,他向老奴隶怒问道:“就是为了些残羹冷炙?”

    “对别人来说是残羹冷炙,对我来说都是难得的营养,”老奴隶伸出七根手指,向迪蒙三人哽咽道,“在提耶特农场高强度劳动下,奴隶们平均活不过七年,超过十年的,便是长寿之人。

    我在这个地方却活了三十多年,这当然不是因为我身体比别人强壮,而是我为了求生,一直在干着昧良心的勾当,如果我不干这些缺德事,只怕早已化为一堆白骨了。”

    “为了自己活下去就陷害别人么,”迪蒙轻叹了一声,接着问道,“你是怎么瞒住别人这么多年的?”

    老奴隶一五一十的答道:“那是因为这些年来我一直如履薄冰,首先主动去干别人都不愿干的清理茅厕,利用清扫的时间,偷偷跑去向吉姆汇报消息,趁机骗吃骗喝。

    吃完之后,再把嘴和身体都清洗干净,毕竟打扫过茅厕,频繁洗漱也不会引起众人怀疑,最后为了防止别人从我的大便里闻出异常,我总是独自一人上茅厕。”

    “鼠辈”故意把最后一句话说的幽默些,目的就是为了把迪蒙逗乐,如果能把严肃的气氛搞得滑稽些,他的这条小命就算保住了。

    然而,迪蒙听完“鼠辈”的话并没有笑,脸色反而变得更加冰冷了:“听着,鼠爷,既然你告诉了我们关于你的秘密,作为回报,我现在也告你关于我们的秘密,那就是我们三个一直在密谋如何从提耶特家逃跑。”

    “······”

    世界上的秘密并不是相同的,有的秘密怕别人知道,有的秘密别人却怕知道,“鼠辈”的秘密属于前者,别人知道后会拿来当做“把柄”要挟他,而“迪蒙”的秘密则属于后者,别人知道就等于引火烧身、自取灭亡。

    “杀人灭口”这种事,“鼠辈”虽然不敢亲自干,但是迪蒙和那个斯巴达克肯定是干得出来的,因此,当“鼠辈”听到迪蒙的秘密后,第一反应就是捂住双耳,向迪蒙保证道:“你们放心,我啥都没听到!”

    “你听我说完,”迪蒙把“鼠辈”的双手从耳朵上掰开,道,“我之所以告诉你我们的秘密,就是因为我们逃跑需要你的协助,而且事成之后,作为回报,我们将带着你一起逃!”

    “鼠辈”腿一软,“扑通”一声,直接给迪蒙跪下了,哭着向其求饶道:“领头的,多谢您的好意,我现在老了,早已经习惯当奴隶了,我一天不挨到监工的皮鞭,皮肤就会发痒,晚上跟着睡不着觉,求求您了,您老想逃跑,我全当不知道,您就让我在这安度晚年吧!”

    “鼠辈”是一个“起不来”,而且“愿意做奴隶的人民”,旁边的斯巴达克见了,指着自己对他训斥道:“你怕个什么?我都逃跑三十多次了,不照样没事!”

    老奴隶瞅了斯巴达克一眼,苦着脸反驳:“我跟你不同,你年轻力壮,把你抓回来,打上一顿,然后穿个铁丝,戴个镣铐,不但能震慑那些想要逃跑的奴隶,还能拿你当牲口用!

    我一把老骨头,挨一顿打,就等于要了半条老命,而且像我这种没用的老废物,要是被抓住了,提耶特老爷肯定直接吩咐厨子,活扒了我的皮,然后把我变成锅里的佐料!”

    狄克见这个老奴隶不肯逃跑,便拿出一根麻绳,对他威胁道:“你要知道,从古至今,骑墙派都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今天你必须做出个选择,是跟我们逃跑,还是继续当‘奸细’?”

    老奴隶瞅着那根麻绳犯了难,在他的眼里,逃跑和自杀无异,然而不答应,眼下的这关就过不去。

    正当他犹豫不决时,迪蒙突然向他问:“你从吉姆那里吃的嗟来之食,真觉得满足了么?”

    如同喂狗般的吃饭方式,换谁心里都不会好受的,不过,为了自尊,“鼠辈”昧心答道:“当然满足了!”

    “为什么满足?”

    “因为那是别的奴隶吃不上的好东西。”“鼠辈”回答的毫不犹豫。

    “哼,”迪蒙抓住了老奴隶,直视他的双眼:“你还没有发现么?你想吃的根本不是那些残茶剩饭,你真正想品尝的是‘自由’的味道,也就是说,你的骨子里还是向往自由的!”

    迪蒙的话仿佛一道晴天里的霹雳,击得老奴隶当场钉在原地,愣了良久,最终,老奴隶用手掌捂住自己泪如泉涌动的老眼,向迪蒙应允道:“你说服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