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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来哥谭的第一件事,是租房。
特洛伊预先在网上联络好了好几个户主,但还是要亲自切身去考察一遍才能敲定——魔术工房对于魔术师而言是类似要塞或者据点一样的场所,而现在即便他已经不再是魔术师,工房自然也无从谈起,但至少要先确定所在地不包含诅咒、紊乱的地脉,或者一系列对户主有害的房屋布置。
依照地势和大源进行工房设置是传承自古的神秘,在中国很早以前就有“风水”这种说法,而埃及的金字塔、古巴比伦城的选址、玛雅遗迹等一系列文明当中,也都有依托并修改自然环境以达成某种目的手段。
而依靠房屋建筑布局行诅咒之事,或者为自己执行魔术提供便利,是大多数魔术师都或多或少了解的基础知识。
但现在问题不在这里,至少不全在这里。
特洛伊站在房间当中里里外外都看了一遍,除了死过人以外,这间房子哪里都挺好,无论是地脉角度上还是个人的舒适程度,都是看过的几间房子里综合评分最高的。
“一般来讲凶宅都要降价的吧。”
提着拉杆箱的男人试图讨价还价:“为什么你这儿租金还是这么高。”
“只是死了一个人而已凭什么要降价?”
房东惊奇地瞪着眼睛:“为什么因为有人在这里遭到了枪击,就要连带着这间房子的使用价值都要跟着一起贬值?又不是历年来住在这里的人都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突然暴毙。”
“……在大多数人看来,这不是说明这片区域的治安环境不太良好吗?”
特洛伊艰难挣扎:“至少,能发生枪击的区域价格应该要——”
“如果是按你说的这样的话,银行应该是全哥谭地皮价格最便宜的地方了。”
房东翻了个白眼:“我劝你最好还是尽早适应。”
特洛伊:“……”
早听说这里是一个民风剽悍的地方,但百闻不如一见,来到哥谭的第一天他就被上了一课。押一付三之后,特洛伊终于搬进了新家,开始收拾一个接一个的集装箱。
他将一本接一本的书填进书架,鬼使神差,特洛伊突然萌生出了“把克林特推荐他的那几本美国队长相关的读本都买一遍”的念头。
“你都没有童年的吗?”
克林特当时一边卖安利一边强调:“我还以为咱们这代人都是看着这些书和卡通片长大的。”
韦恩集团很是痛快地又多批了两天假,说入职之前可以在哥谭市先熟悉熟悉,外地人来到这里总有些或多或少的不习惯,所以特意多留点时间让他跟上“当地的节奏”——这话的意思在特洛伊的脑子里翻译了一遍,大概就是说要让新人先感受到哥谭市的民风,先想办法安身立命,在住处周围踩好点。
至少普通的□□是杀不死他的,而特洛伊早先就调查过这附近的建筑群,发生在这里的事件顶天不过是抢劫枪击,虽说没能从房东手里压价略有不爽,但总体来说还算让人满意。
他花了半天的时间将新家安置好,在门口的玄关处挂上日式风铃,将集装箱里的东西一件又一件摆放整齐,扫地机器人充好电之后重新叽里咕噜地工作了起来,它也在熟悉着自己新家的地形。
风铃是时钟塔的一位来自极东国家的魔术使送给他的,在贵族主义泛滥,派阀林立的地方当中,也有少数“特例”游离在这种一成不变的浑浊空气之外。对方在听闻他要离开时钟塔的时候,对方在行李箱里强行放进去了这个,说“算不得是什么厉害的礼装,但是放在家里能够感知到来者的恶意”。
他没有拒绝这一点临行之前的善意。
*
特洛伊在书店里惊奇地发现,虽然美国队长的粉丝全世界遍地都是,网上的评价也是一面倒地好,但在哥谭这片地方,有着更受当地人民信赖的英雄。
具体证据在于,当他捧着一摞关于美国队长的漫画结账的时候,书店老板冲着那堆书夸张地扬了扬眉毛:“全都关于美国队长……你是外地人吧?”
“实际上,我是从英国来美国工作的,在波士顿和纽约都呆过一段日子,不过哥谭确实是第一次来。”
特洛伊好奇道:“您是怎么看出来我是外地人的?”
“哥谭人有自己的英雄!”
他一副颇为自豪的样子,睨了一眼特洛伊的购书清单:“无论是钢铁侠还是美国队长在哥谭这片地界上都不如我们的英雄受欢迎!”
特洛伊默默把自己那份关于冷聚变技术的期刊翻出来强调:“……只是封面用了方舟反应炉的照片而已,这个其实是本专业书。”
但这样的说法更像是在欲盖弥彰,至少书店店主本人不那么相信,于是特洛伊不得不又多解释了几句,顺带做了点科普——基于钯金属的冷聚变技术,以及上个世纪□□十年代有科学家提出过“冷聚变(cold fusion)”但被学术界普遍视作是伪科学的那段历史。
“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的教授曾经宣称可以利用钯金属实现冷聚变技术,而美国犹他大学也有教授公开宣布了这一发现,但很遗憾的是,他们的试验始终无法被任何一个实验室成功复刻,最终,学术界证明了这一推论的无效。”
特洛伊说:“那两位宣称发现了冷聚变现象的科学家被学术界称之为骗子,他们也很快关停了自己的实验室,学界普遍认为,理论上冷聚变是不可能实现的,迄今为止这个话题一直都被相关的科学家们避而不谈。”
“——直到斯塔克的出现。”
具体来说,直到那个人将一个核反应堆塞进自己的胸口,用非常乱来的形式驱动着战衣满世界飞,将一个一直被学术界认为不可能的伪科学强行变成了可能。
书店店主又打量了一遍特洛伊:“你是个科学家?”
“我是个工程师,离科学家的距离可远着呢。”
特洛伊笑了起来:“本来一直在纽约工作,最近才跳槽来哥谭,看这些也只是个人兴趣而已——毕竟现在都说新能源领域是未来社会的关键。”
“嗤,未来的关键。”
书店老板非常不屑地一挥手,从特洛伊的手中接过了钞票。土生土长的哥谭人才不相信那些虚的,比起虚无缥缈的未来科技,他们更关注眼下的生活:“隔壁的百货商店都有卖蝙蝠侠的周边,既然对这些东西有兴趣,怎么能不去了解一下我们哥谭市本土的英雄呢?”
蝙蝠侠,特洛伊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觉得这听起来感觉像是个具备飞行能力的类型。玩具店里果然有出售蝙蝠侠相关的周边,虽说塑料模型的质量有些粗制滥造,但勉强看得出来那是个高大的、浑身上下都穿着黑衣服的男人。
只是成年人对这种快销玩具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兴趣,特洛伊抱着书回了自己的住处,顺便在网上搜了搜关于蝙蝠侠的资料。哥谭市常年警力不足,犯罪率又居高不下,而在这样的境况当中,几乎是“自然而然”地诞生出了属于这片土地的英雄——
哥谭的黑暗骑士。
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但蝙蝠侠会在夜里惩罚那些扰乱哥谭秩序的反派,是这座城市当中公开的秘密。
不过这和他没什么关系,特洛伊想,他初来乍到又没什么社交关系,也不打算邀请同事来自己的住所,只要不加班到深夜,这座城市的夜晚如何就与他无缘。不过,得知这座城市有英雄守护着总归让人有些安心,特洛伊打开笔记本电脑,联系了韦恩集团的hr,表示自己明天就可以正常到岗。
对方的回复很快,说技术部门主要由卢修斯·福克斯先生负责,希望你们两个能够合作愉快。
特洛伊的前两份工作都有着庞大的研发团队支撑,因此他理所当然地将卢修斯视作是韦恩集团技术部门的骨干成员或是总工程师之类的角色,而忽略掉了“两个”这个形容。
——谁能知道这个项目组总共就只有两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