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夫小镇温西亚街,维拉丝赌场地下室。
“还没找到那件东西吗?”蓝先生躺在椅子上说道,不过言语之中带着一丝不满。
莫拉夫只是一个偏僻的地方,这种地方呆起来就像是贫民窟一样,恶臭而肮脏。
如果可以,蓝先生想要让大海淹没这里,顺便洗个澡。
但是……
蓝先生眼中闪过一丝暴戾,他追逐大海,不过却无法使用相应的能力,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笑话。
不过他相信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等到他们无上的主苏醒,可恶的窃贼,那所谓的风暴之主将会被他们的主取回自己的权柄。
而那时,他也将沐浴大海的荣光。
“仁慈的暴君?”
蓝先生心中默念一声,忽而感觉到有些好笑,大海可不是那些凡人可以觊觎的,既然是暴君,为何要仁慈?
所谓的风暴之主即是伪善。
拉莫叶听到蓝先生的话,不由得有些畏惧,毕竟蓝先生并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
当然,事实上所有高层都不是那么好说话,即便是拉莫叶自己,对于那些外围成员,甚至可以说肆意踢打。
不过,拉莫叶还是连忙开口道:“冕下,那件东西并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毕竟贝克尔大人找了好几年都没有找到。”
想要平息上司的怨气,那就得让另一个人来当替死鬼,反正,贝克尔也死了,他总不能回来报复自己吧。
蓝先生喝了一口澄蓝的捷墨墨果汁,听到拉莫叶的话,更加生气了:“贝克尔就是一个废物,被区区一个猎人杀死了,你好意思跟一个废物比较?”
拉莫叶有些站立不安,总之,蓝先生说的话是对的,他也不敢出声反驳。
但实际上,拉莫叶还是有些看不起蓝先生,毕竟类似蓝先生他们这些神子是从小培养,有着无数资源提供,而不像他们,需要辛苦去做任务,慢慢晋升。
当然,拉莫叶不承认嫉妒让自己看对方不爽,而是觉得神子不应该让这些满身怪癖的人担任,简直有辱无色巨瞳的名声。
没错,拉莫叶觉得无色巨瞳都**了,只有他才是救世主,带领无色巨瞳屹立世界之巅,让主苏醒的主角。
所以,现在示敌以弱并不代表他怯懦,拉莫叶表示自己此时并没有任何心里负担。
看着拉莫叶不说话,蓝先生捏碎了手中的酒杯,暴怒道:“该死的,你这是在看不起我?怎么不说话,怎么不说话?”
拉莫叶额头上出了一些虚汗,连忙解释道:“冕下,贝克尔就是一个废物,我会尽快找到那件东西的。”
“最好是这样,我已经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蓝先生最终沉声道。
只要是主的羔羊,蓝先生并不会因为生气而狠下杀手,至少要给个机会。当然,如果对方连机会都把握不住,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羔羊就不一样了,蓝先生并不介意送他们死亡。
将手中沾染血液的酒杯碎片舔了舔,蓝先生看着面前高大,且体毛浓密的拉莫叶心生一抹厌恶,然后说道:“你可以滚了,等丘比也回来,让他赶紧过来见我。”
拉莫叶瞬间松了一口气,连忙说道:“是,冕下!”
虽然他从没有嫌弃自己的体型,反而觉得自己身形高大,正符合救世主伟岸的一面,并为此自豪着。
因此面对他人目光,不管是厌恶还是喜欢,拉莫叶从不在意。但现在,对于蓝先生的厌恶,他反而第一次生出欣喜的感觉。
至于蓝先生的喜爱,那就交给丘比也好了。
临走前,拉莫叶听到了蓝先生的抱怨:“也不知道费洛萨发了什么疯,不断给教派施加压力,如果将我亲爱的小处女座给派来就好了。”
作为蓝先生的手下,拉莫叶还是有些了解对方的,蓝先生强势而暴躁,喜欢掌握主动权,一直觊觎处女座先生很久了。
不过处女座冕下对于蓝先生是没有半点好感,甚至曾经动手教训了蓝先生一顿,但这并不能阻止蓝先生对于处女座冕下的狂热。
按蓝先生的话来说,处女座冕下是他看过最漂亮的男性,浑身充满了魅力,使得他全身荷尔蒙爆发,想要将对方狠狠征服。
对此,拉莫叶只能说蓝先生作死之心不减,毕竟处女座冕下是半神,只是一只区区蓝先生,怎么会有勇气想要征服对方?
拉莫叶并不理解蓝先生的想法,这也是他鄙视对方的原因。
微微叹了一口气,拉莫叶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拿起床头柜中的笔记本,然后翻了起来,拿起钢笔写到:
“今天蓝先生再次骂了我一顿,但我并不在意,因为他只是一个无能狂怒的废物罢了。”
……
“主角总是在谩骂之中成长,虽然我现在才只是命位8,但我坚信主一直在关注着我,毕竟我是与众不同的。”
……
“对了,今天蓝先生让我滚了,不过我心中却是有些窃喜……只是希望明天早上,丘比也还能走路,祝福他!”
写着写着,拉莫叶停了下来,钢笔一直停留在半空中,迟迟没用下笔。
最终,过了一会儿,拉莫叶那厚大的手掌握着纤细的钢笔继续写到:
“现在的教派已经走错了路,主曾经在梦中引导我,让我彻底理解了我们途径的内涵。
“暴徒、变态狂徒、处刑犯……这并不符合我们的教义,但为什么却是我们途径的起始……
“那是因为,主想要让我们体验恶的一面,只有克制住自己,保持理性,才有资格成为主真正的羔羊。”
拉莫叶嘴角微扬,继续写到:
“但他们已经走错了路,像是蓝先生这种废物,继承了暴徒的无能狂怒,变态狂徒的变态**,与处刑犯的残忍冷血……”
“只有我,继承了主真正的智慧,只有我,可以拯救无色巨瞳,让伟大的主苏醒。”
写完收笔,拉莫叶吹了一下笔记本,然后重新盖上,仔细放好,带着一丝莫名的期待。
当他成功掌控无色巨瞳,这本笔记将被众多羔羊们诵读,他们将会铭记这一时刻。
——那是他如何在众多扭曲邪恶的羔羊们之中登顶,然后薅掉他们身上那些黑色的卷曲毛发,重新长出白毛的伟大历史时刻。
……
星期二晚上。
“为什么要晚上呢?”乌贝摩看着窗外随口说道。
现在,他们正在前往圣耶尔庄园的路上,那个庄园就是以圣耶尔家族姓氏冠名的。
特丽斯忽而平静道:“黑夜,是太阳消失的时刻,也是人们放松、展现自我的时候。”
“你不喜欢太阳?”乌贝摩说道。
特丽斯笑了一声,意有所指道:“如果换个太阳,也许我就喜欢了,现在的太阳太过刺眼了。”
乌贝摩闻言沉默了一下。
好像圣达太家族就是被辉耀教会灭掉的,而圣达太家族是圣耶尔家族的分支。
这样联系起来,也许可能是辉耀教会与圣耶尔家族有嫌隙,从而处理掉了圣达太家族。
随即,伊尔丝说道:“我也不喜欢天空中的太阳,这样我经常全身臭臭的。”
乌贝摩摸了摸伊尔丝的头发,然后说道:“伊尔丝不要贪玩,就不会流汗,也不会全身臭臭的。”
“反正我就不喜欢。”伊尔丝嘟着嘴巴说道。
紧接着,伊尔丝转而说道:“不过,我喜欢小太阳和大太阳。”
特丽斯询问道:“是什么小太阳和大太阳?”
伊尔丝眯着眼睛,然后忽然睁开,声音清脆道:“眼睛哦!阿蒙拉说过我的眼睛像小太阳。所以,阿蒙拉的眼睛就是大太阳。”
乌贝摩笑着说道:“伊尔丝的小太阳令人感觉到温暖呢!”
“阿蒙拉的大太阳也让人很温暖。”虽然不太明白乌贝摩话中的意思,但伊尔丝还是照着说道。
“亲爱的特丽斯,还有亲爱的阿蒙拉,真不忍心打扰你们。”
忽然,伊芙德丝那有点令人着迷的声音传到了马车之中。
特丽斯透过玻璃窗看向外面,看着并行马车之中的伊芙德丝随即说道:“伊芙德丝,既然不忍心,那就别打扰我们。”
伊芙德丝轻笑道:“特丽斯真是狠心,怎么说我们关系莫逆,而且我们还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嗯……这样的选择会让我们亲如姐妹。”
乌贝摩看着那一脸笑意的伊芙德丝,不由得感到有些好笑,随即开口道:“伊芙德丝,你这样怕是会引起众怒。”
伊芙德丝脸色忽然沉了下来,然后说道:“阿蒙拉,叫我伊芙,至于你担心的,那都不是事,反正特丽斯打不过我。”
特丽斯面对伊芙德丝一如既往,并没有被对方言语所影响,依旧平静。
只是一个称呼而已,乌贝摩也不介意跟对方演戏,随即淡淡说道:“伊芙,这么晚了,你要去哪?”
伊芙德丝睁着眼睛看着乌贝摩,带着一丝笑意道:“当然是来找你,我之前去交易所找你了,但听说你被特丽斯带走了,我有点担心,就连忙跟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