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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好好相处的机会?
    天空在下着瓢泼大雨,林鑫一个人走在街上,任凭雨水冲刷。

    不管骆欣玥如何劝说,他就是不愿意上车。

    骆欣玥只好开车慢慢跟在他后面。

    对于爱情,骆欣玥认为能够有共同语言、相处融洽最重要。

    所谓的爱得死去活来、难舍难分,往往在经过了时间的洗礼后,到头来终成一场空。

    突然,林鑫摔倒在地上。

    骆欣玥连忙停车下去把他扶起来,拖上车……

    第二天,林鑫病倒住院了。

    骆欣玥叫叶乔去照顾他。

    叶乔一脸懵逼:“为什么?”

    骆欣玥:“不要问我为什么,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

    叶乔:“可是他心里只有你。”

    骆欣玥:“我们90后女生爱的宣言不是有爱就要勇敢去追求吗?怎么?你不是90后非主流?”

    叶乔被说得心痒痒的,最后她去找狄凡请了两天假。

    骆欣玥松了一口气。

    解决完“外患”,剩下的就是“内忧”展飞妈妈的事了!

    展妈妈还没有回上海,听说她休三天假,今天她带吴雅涵去n市的竹海山泉景点游玩了。

    骆妈妈见展妈妈不邀请她一起去玩,感到很难过。

    “玥玥,既然展飞妈妈不愿意接受你做她的儿媳妇,你就不要勉强了,林鑫不是喜欢你吗?你干脆跟林鑫在一起吧!林鑫比你大三岁,成熟稳重。”

    骆欣玥:“妈,你不用操心我的婚事了,我向你保证,我会在这一两年内把自己嫁出去的。”

    骆妈妈瞪眼:“我能不操心吗?还没有过门就有婆媳矛盾,什么时候才到头啊?”

    骆欣玥没有再跟她妈妈争辩,她去书房反锁门戴上耳机看书。

    她每天下班回到家吃完饭就看书。

    为什么她的法律知识这么牢固?群众提的法律问题她都能滔滔不绝地讲解?

    她跟普通人一样没有最强大脑,只是她很努力很努力地去学习罢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一直有一个信念去支撑着她去学习更多更专业的法律知识,这个信念就是她想要做一名出色的首席律师、金牌律师。

    第二天早上。

    骆欣玥刚走进律所,就被狄凡叫去他办公室。

    “小骆,后天我们律所又再一次组织人员下乡做公益活动,你有经验,由你带队去。”

    骆欣玥:“经费是咱们律所自己解决吗?”

    狄凡:“是,你只管带队去法律援助,提高我们四海的知名度。”

    骆欣玥淡淡地说道:“我知道了,后天是周末刚好不用出庭,我们可以去两天。”

    狄凡:“林鑫还在住院,吴迪老家有事需要回家一趟,你就跟苏丹玲带队去吧!”

    骆欣玥瞪大眼睛:“什么?要我跟她一起下乡?”

    狄凡:“你们俩借这个机会好好相处。”

    骆欣玥:“?????”

    ……

    在边远山区农村的村部,四海律所团队正在做法律援助公益活动。

    一位大爷在讲述他的委屈事:“俺今年已经七十二岁了,一直在养牛,大大小小的共二十五头,每天早出晚归去山上放牛。不久前,俺放牛时被石头绊倒摔伤,此后就开始卧床养病。

    自从我摔伤后,我儿子就帮我照管我的牛群,然而我儿子却偷偷卖了我的十头牛,我问我儿子说要卖牛的钱,他说这笔钱是他照管这些牛的劳务费,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卖牛的收益到底应当归谁所有?”

    骆欣玥:“卖牛所得的收益应当归于你,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子女为为年迈父母的法定监护人。子女在父母年老后应做好监护人的责任。

    关于老年人饲养牲畜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

    收益归老年人所有,可见为老年人照管牲畜是赡养人应尽的义务,因此赡养人不得将由此产生的收益归自己所有。综合你的描述你儿子是你的赡养人,他有义务替你照管牛群。

    此外,卖牛所得的收益应当依法归你所有,你的儿子不能独自占有不归还你,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

    又有一位男子来问骆欣玥:“律师你好,我从小就失去了双亲,因为我姐姐比我大15岁,我姐姐就扮演了父母的角色,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

    为了照顾我,我姐姐一直没有结婚,现如今我姐姐已经年老了,她失去了所有的劳动能力,我认为我有义务照顾我姐姐,我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一直抚养他,那么请问在法律上我对我姐姐是否有抚养义务呢?”

    骆欣玥:“在法律上你对你姐姐确实有抚养义务。关于你对年迈姐姐的抚养义务问题,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也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老年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可见,如果有姐姐抚养成年的弟弟有负担能力,那么弟弟对年迈孤寡无人赡养的姐姐就有抚养义务,你就属于这种情况,你姐姐在你父母去世后,一直把你抚养长大,如今她年老后无人赡养,因此,你有义务对你姐姐进行抚养。”

    一位老人怒气冲冲地说:“2016年5月,我儿子赵某的前期因为癌症去世,留下了一个年仅四岁的孩子,2017年4月我的儿子再婚。

    但是在我的儿子再婚之后,现在的儿媳妇觉得照顾孩子太麻烦,不愿意抚养我儿子前妻留下的这个年仅四岁的小孙子,可是我儿子每天工作非常忙,我和我老伴年事已高,也没有照顾老孩子的能力。

    因此我现在的儿媳妇就把我的孙子送给她的一个亲戚抚养,对此我们怎么劝说都没有用,现在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孩子,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的儿媳妇不同意抚养我的孙子,将我孙子送给亲戚抚养的行为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