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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牢饭不比早饭香
    周成晔住的地方不算偏,可由于资金缘故,他选择的也不是那种很豪华的宾馆,楼下更不是什么闹市区。

    但即便如此,那天他下楼吃早餐时,某人却很恰巧的出现了,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

    两种解释,

    要么,是他一直都在跟踪,要么,就是对方也住在附近,真的是碰巧遇到。

    可无论哪种,都能证明一个问题,

    莫伟懋在那片区域,一定还有一个可以供他居住的地方。

    相同了这一点,一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赶紧找到他人究竟在哪里。

    急忙忙的跑出医院,周成晔连病号服都没有换,管路人借了十块钱,打辆车就直奔他居住的旅店而去。

    只用了八分钟不到,周成晔在马路旁下了车。

    向西五十米,是他经常去吃的那家粥铺,也是莫伟懋找到他的地方。

    他站在门口,无视路人投给他的一样眼光,仔细的审视着周围一切可以居住的场所。

    “会在哪呢”

    这一整趟街都是小吃饭馆,除了他住的那家小旅店外,压根就没有其他可以留宿的地方。况且还有很多家店面因为生意不好,早就挂上了“本店出租”的牌子,哪会有闲置呢

    最重要的一点,当初周成晔之所以选择住在这里,一是因为房费便宜,二是距离警局很近。

    综合这一点来看,似乎莫伟懋没有理由会住在这儿啊。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不对,总觉得忘掉了什么关键的信息。”

    他努力回忆着前些天莫伟懋来找他时的画面。

    那天,对方带着口罩和墨镜,穿的很大众,浑身上下根本看不见一丁点律师的影子,就和最早在报亭见他第一面时的状态大相径庭。

    “被警方通缉后他就扔了所有的钱,所以他住的地方一定是在那之前就定好的。”

    “自那之后他的衣服恐怕也不会换的太频繁,或许他就一直躲在房间里。”

    “可是这里根本没有其他旅店和出租屋啊”

    望着路边一排还算熟悉的牌匾,周成晔忽然倒吸一口凉气。

    “草,我简直是个猪脑子”

    都说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既然整条街只有周成晔所住的这一家旅店,那么莫伟懋肯定也住在这了啊

    怪不得这家伙会这么快就找到我

    周成晔顿时想通了,

    还记得第一天到这里在火锅店发现尸块的哪一个晚上,回到旅店时他正看到前台的几个大姐在讨论案子吗

    当时还以为是蝴蝶效应,消息传播的迅速,可现在想来,怕不就是比他先回旅店的莫伟懋传播的消息么

    “离警局近,可以随时打探消息。距离火锅店近,也拥有充足的时间。距离我近,可以随时掌握我,甚至是警察们的动向。”

    “还真是会选地方啊”

    重新返回到刚刚下车的地方,周成晔抽动下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他穿着病号服,直挺挺的站在旅店楼下,双手高举伸个懒腰,随后靠在脑后。

    这身打扮,这个造型,回头率百分之百。

    再加上现在正是吃下午饭的时间,街道上的车辆行人还是有些的。

    面对指指点点的无关人士,周成晔毫不在意,经过缜密的计算,他现在十分确定,莫伟懋一定就在这家旅店之中。

    而且,还是一楼。

    至于为什么

    这就更简单了,周成晔自己住在二楼,假设莫伟懋也是的话,那他们撞上的几率非常大。

    “要进去找他吗”他犹豫片刻,果断放弃了这个想法。

    倒不是怕不知道房间,会出现什么乱子,主要是他更希望莫伟懋可以自己出现。

    他最讨厌玩躲猫猫的游戏了。

    至于该如何让那家伙自己出来,很简单。

    “老板娘。”周成晔走进旅馆,冲着柜台后面的大姐喊道,“可不可以帮一个忙”

    老板娘瞥了他一眼,没有吱声。

    “帮我找一个人,告诉他一位姓周的老板在五十米外的粥铺等他。”周成晔继续说道。

    老板娘依旧没有理他,继续低头玩着手机。

    住了小一周的时间,再加上客人稀少,老板娘对每一位客人大概都是会有些印象的。他相信,这老板一定认识莫伟懋,也一定认识他。

    “那个人住在一楼,穿着黄格子衫,带着墨镜和口罩。”周成晔描述了一遍莫伟懋的长相和着装,随后想了想掏出十块钱来扔到柜台上。

    这也是他打车之前管路人要来的。

    看到一张纸币摆在眼前,老板娘终于有动作了。只见她干脆利落的把钱收进柜台里,然后依旧没有正眼看他的说了句,“知道了。”

    紧接着,她肥胖的身躯缓缓从椅子上挪开,起身朝着走廊的另一边走去。

    她动作缓慢,显然是在等周成晔离开,看样子她还是想给客人留下一点的。

    对于这种行为,周成晔也表示尊重,见老板娘答应下来,他头也不回的出来旅店,直奔不远的那家粥铺。

    没有犹豫,

    最起码,从旅店到粥铺的这段路程他没有犹豫。

    因为他相信,莫伟懋一定回来找他的,

    毕竟,那家伙也跑不了。

    “老板,来三屉包子和一碗粥。”

    毕竟大病初愈,还是需要补一补的,所以他按照平时早餐的量又加了一点。

    “早知道把司竹的鸡汤给带来了”

    其实现在想想,司竹的手艺还真不错,尤其在病房里那杯鸡汤的味道,简直诱人。

    可惜啊,要是真的喝了那碗鸡汤,恐怕短期内老吴就不能消停了。

    “早点结束吧,还是分都区的煎饼比较香。”

    这个点早餐店人很少,

    不对,是除了他之外一个客人都没有。

    才五分钟,老板就从后厨端着两屉包子送了过来,

    他夹起一筷子,一整个包子直接塞进嘴里,肉馅混合着面皮充斥了整个口腔,鸡汁喷溅在上牙膛的感觉也令他食欲大开。

    怪不得都说饿了的人吃什么都是香的,对于两天没有摄入任何事物的周成晔来说,这顿早饭简直堪比满汉全席一般。

    “嗯好吃,吸溜”

    一边低头喝着粥,嘴里嚼着包子,他一边评价道,“味道确实不错,感觉肯定比牢饭要好吃。你说对吗”

    说完,周成晔猛地回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