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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第六十一章
    李寻欢没有听见沈素的喃喃自语。

    即使听见了, 想来他也不可能认同。

    在小李探花眼里,沈素实乃他毕生罕见的天纵之才。

    江湖上的女性高手不多,却也不能算少, 惊世骇俗者有大欢喜菩萨, 锋芒已现者又有蓝蝎子。与她们相比, 凭借一手毒术立身的沈素似乎顿时就矮了三分。

    但是, 只有真正接触过她的人才能明白, 这个尚且未满十八的小姑娘究竟拥有何等资质。

    李寻欢不通毒术,对那个威慑武林的“毒女”名号反而没有多少实感。真正让他惊叹的,是沈素在暗器上的天分。

    论内力深厚, 论对敌经验,十个南疆毒女也不是李寻欢的对手。可是撇开这些不谈, 单单只论暗器技巧的诡秘莫测, 即便是排在兵器谱第三的小李飞刀, 也不敢说自己能在沈素拼死一搏的时候全身而退。

    “百晓生真该见一见你。”

    李寻欢微抬手臂, 看看衣袖下方被洞穿的一处破口, 再看看对面的小姑娘, 忍不住笑着说“若是见到你,他那重男轻女的偏见也许就能好些。”

    众所周知, 平湖百晓生所撰之兵器谱, 不曾有任何一个女子入榜。南疆毒女对此不服已久,曾不止一次对李寻欢抱怨过, 总有一天,她要当着百晓生的面,问问他眉毛底下那两个窟窿到底是不是瞎了。

    李寻欢听多了她的气话, 又见小姑娘的功夫确实是精妙绝伦, 虽然他自己不把这些身外虚名当做一回事, 但若是真有机会,能改一改那有失偏颇的兵器谱也是好的。

    至少,对如沈素一般惊才绝艳的姑娘家,这样才算得上公平。

    “探花郎。”

    可惜的是,面对他半是夸奖半是安慰的目光,南疆毒女的反应却是轻轻一挑眉,眼尾斜睨,故意似笑非笑地看过来“想让我夸你这师父教得好,直说就是,何必拐弯抹角呢”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得了吧,你那么多心事都藏着不说,我为什么要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越了解他就越嫌弃他的南疆毒女,大咧咧地翻了个白眼。

    她自己的斤两,自己当然最清楚。

    沈素从不妄自菲薄,不然当初也不会孤身独闯兴云庄。也正是因为她了解自己,所以才更加明白,要不是有小李飞刀的无私教导,她的暗器功夫不可能进步神速,甚至一举突破了长久以来的瓶颈,直接拔高到一个新台阶。

    于李寻欢而言,飞刀早已不是简单的暗器。在他手中,那把三寸七分的飞刀凛冽得惊人,刀气竟达七寸之厚,是真正例无虚发的绝世神兵。如果给这样的人冠以“暗器大家”的称号,就太过委屈他了。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不是真正精通此道的人,又甘愿倾囊相授,也绝不可能教得了南疆毒女。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更有甚者,沈素还曾直言不讳道“虽说年纪也没差得这么远,但是”

    她对着李寻欢从头扫视到脚,又从脚扫视回头,那种似乎是在早市上拣选猪肉的挑剔,愣是把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都看得心底一颤。只是还不等他开口说些什么,就见对面的小姑娘突然弯唇一笑,带着一副勉强挑到好猪肉的神色,对着他张口就来了一声

    “爹”

    早在她第一句话里就预感不妙的李寻欢

    小李探花年长沈素很多,他金榜题名之时,沈素还只是个垂髫女童。仔细算算的话,若是他早些成亲,也许真能有个差不多年岁的女儿。

    事实上,李寻欢与沈素相处的时间久了,因她稚气未脱,行事常有惊人之举,他又向来记恩不记仇,想着小姑娘当初递过来的一捧南瓜子,便总觉得要更照顾她些。这般潜移默化之下,他确实对沈素很是上心,连自创的飞刀绝学都教出去了,半点不肯藏私,就为了帮着小姑娘再往前迈一步。

    “不知道的,还以为少爷是在养孩子。”

    跟随他多年的铁传甲,这么个粗声粗气的虬髯大汉,都在私下与李寻欢开过玩笑。虽然更多的是戏谑,但是这话里话外的心意,也已经昭然若揭了。

    若沈素将来真能攀上暗器一道的巅峰,那么,在这份成功的背后,永远都会站着一个李寻欢。

    可小李探花自己却没有多想。

    他向来在“舍己为人”这件事上做得极好,别说沈素对他还有相助之恩,即便两个人只是萍水相逢,只要她想学,他一样会把一身的本事教给她,不拜他为师也教,没有回报也教。

    李寻欢觉得,但凡有人见识过沈素的天赋,都不会忍心让她明珠暗投。他甚至一早就笃定了,假以时日,这个小姑娘就能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

    他确实是惜才,是报恩,是一见如故,或许也是年岁到了,不知不觉间居然真的养起了孩子。

    不管是出自什么样的理由,在沈素的事情上,李寻欢的一片好意清澈又明朗,不带一点阴霾这世间,本就没有多少像他一样的傻子。

    直到沈素不着调地当真喊了他一声“爹”。

    “你、你这”

    李寻欢愣了许久,再出声时,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些结巴,开口就先打了个绊儿,“你”了几遍还说不出个下文。

    这一辈子,再大的风浪他都见过闯过了,谁能想到,居然还有被小姑娘轻飘飘一个字吓住的时候。

    南疆毒女当即捧腹大笑。

    “你这是什么蠢样啊哈哈哈哈”沈素似乎是乐得都不行了,干脆就地一坐,也不在乎尘土弄脏了她漂亮的衣衫,“谁喊你爹你都认啊那江湖上这么多人,你得多出来多少儿子女儿隔天说不定都能抱孙子了噗”

    大概是想到了眼前的小李探花被人抱着腿喊爷爷的场面,小姑娘这下子连话都说不出来了,白嫩嫩的手掌咚咚捶地,笑得整个人蜷缩成一团。

    从未被人如此取笑过的李寻欢,只觉又是好笑又是好气。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世代簪缨之家里,李寻欢也是最出众的那一个。他文采风流,武功高绝,天生疏朗仗义,这样的人骨子里就与众不同。

    这与他的脾气、秉性、行事作风之类通通无关,而是哪怕李寻欢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混迹在乞丐堆里,只要是听说过他的人,一眼望过去,还是会立刻明白过来

    啊,原来这就是小李飞刀。

    不会有谁敢取笑这样一个人。

    但是沈素敢。

    “你啊,是真的该打了。”

    说是这么说,可李寻欢一边教训着小姑娘,一边却弯下了腰,对着她伸出了手“爹也是能随便乱叫的”

    “为什么不能”

    南疆毒女毫不扭捏地把手递给他,柔软的小手落在厚实掌心里,李寻欢轻轻一施力,就把她扶了起来“反正我本来就没有这种东西啊。”

    正要顺势帮她拍打灰尘的手突然一顿,李寻欢抬头看向沈素。

    什么叫没有“这种东西”

    “啊,我之前没告诉过你吗”

    小姑娘的脸上笑意未散,她看了看满是尘土的手心,只好用尚且干净的手背蹭了蹭眼角,把笑出来的眼泪一点点擦干净,看起来孩子气得很。

    她忙着料理自己,便没有回视李寻欢,只是轻轻松松地给出一个答复“我是跟着娘亲长大的,自小就没有见过我爹,只听说他是中原人,很早就死了。”

    “是我娘亲手杀的。”

    沈素那时的语气,是任谁都能听出来的云淡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