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说近,也绝对称不上近。
马儿啊马儿,你在这个时候,可不能犯浑
马贴着悬崖,人紧贴着马。
前面险路,后有追兵。
李铮时不时还要抽出剑去,与后面的人接上两招。
马儿的嘶鸣不断,人的惨叫连连,时不时坠入深渊。
迄今为止,李铮这六人,暂且没有伤到分毫。
这么多年的太子,这么多年的谋划,在即将成功的时候,付诸东流。
不幸中的万幸,还有这样一群人,愿意跟随在他的左右,还有这样一群大骊的锐士,誓死相伴。
死士的手段是高,依旧不能将他们击败,他们也无法让死士退去。
能被称之为死士,那是因为,他们是一群视死如归的人,他们生来就只有一个信念,忠于主人,不惜性命,去完成任务。
哇呀呀呀
杀啊
又是钟铭的大喊,这一次,他中招了。
死士一剑刺穿了他的臂膀。
钟铭以肉掌接利刃,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剑刃,不顾疼痛,猛地一掀,刺伤他的死士连人带马,跌落深渊。
钟铭拍马上前,这次李铮亲自断后。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这些死士,俱是好手。
赤羽一经出鞘,就大展神威,连斩四人,至第五人时,死士们四柄斩马刀蜂拥而至。
一寸长,一寸强,李铮一边御马,一边使剑,抵挡不住,手臂受伤,立即又换作另外一人断后。
疼痛,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相比死亡,疼痛一点都不可怕。
战况,就这样一直持续着。
六人轮流断后,六人尽皆受伤。
五里之路,快了。
李铮瞧见路上堆积的石块,这是死士要进入伏击圈了。
“沉着气,借助山路,他们追不上我们”
赤羽再度出鞘,剑姿又准又奇,转身弯腰,从身后死士肋下进入,再借势挑剑。
要杀他的人,又少了一个。
这句话,他不是给自己听的,他是说给李信听的,沉住气,他目的是歼敌。
又一阵边战,边跑。
差不多了。
轰隆
这一声巨响,好似平地里起了一个炸雷,整个山谷都在作响。
战场上的军鼓,已是人类能弄出的最大声音了,这一声炸雷,远超过军鼓。
所有人都在惊讶。
李铮转头过去,身后一片狼藉。
紧接着,又是一道又一道的黑烟飘荡,到处弥漫着火药的味道。
有连人带马跌落下去的,有马儿掉落悬崖,人跳下来的,还有马儿在狂奔,唯独不见上面的骑士。
再强的高手,他也是血肉之躯,是血肉之躯,就抵挡不住爆炸的威力,上身的皮甲也不行。
用黑火药做成的简易爆竹,开山拆墙,威力还差了许多,可面对血肉之躯,是无往而不利。
九十多个爆竹,在身后噼里啪啦地作响,一会儿的功夫,一百死士,能继续追赶的,就只余下了一半不到。
“散开,散开”
死士首领没有选择撤退,而是以更快的速度,冲杀上来。
他手中握着长剑,一双眼睛只盯李铮。
死士们反应过来,爆竹的威力,是分不清敌我的,只要贴近前太子,埋伏在山坡上的那些人,就会有所忌惮。
遗憾的是迟到了
踏踏踏
山谷之中,又有马蹄声响动。
四个人,挥舞着长剑,从前面迎来。
当中一人,正是李信。
一百死士,他们一定不是对手,现在只余下三四十人,则一定不会是他们的对手。
李铮拉住马儿,五人尽皆转身过去,开始厮杀。
死士身后,另有八位勇士,一起杀出。
也不多,只需要两个冲锋,十八勇士,就肃清了所有的敌人。
死士善于马战,十八勇士,尽皆出自龙骧骑,也善于马战。
马战的好处,就是可以快速的结束战斗,马儿就只会往前冲,而你也只能来一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决斗。
一番厮杀后,留下一个活口,他腿上重伤,正躺在李铮身前,接受盘问。
十八勇士,开始清扫道路,所有躺在地上的,不管有没有气,都要被推下去。
“司徒越还派了多少人来”
李铮问,那死士闭口不言。
“死士,赴死之士,死亡,何足道哉,你不说,我也清楚,在我们身后至多五百里,还会有另外一支死士,要他停止,除非我死。”
死士还是闭口不言,不过没关系,李铮从他的神情上,已经得到了答案。
“也好,我成全你”
赤羽从死士心口而入。
处理好了尸体,放走了死士的马儿,李铮一行人收拾行装,继续上路。
昨日与他们同住驿馆的商队,是一支也看不到。
也对,听到这样的巨响,正常人总要犹豫一下。
道路上,尽是厮杀的痕迹,这不要紧,司徒越会处理的。
“公子,就老钟的伤势最终,其余人都是轻伤”
李信汇报着战况。
“这一战,老钟功不可没,当记一功,来日,定要兑现。”
李信骑在马上,将这话记在一本册子中。
十八勇士,各有其长,他无疑是最好的统领。
说话间,李铮将剑细细的擦拭干净,后又小心翼翼的插入剑鞘,神情之温柔,就像是对着情人一样。
今日,是他第一次杀人,一连七八个好手,剑剑中其要害之处,动作流畅,无丝毫的阻滞,就像是这样的事,他做过无数次一样。
是了,身为监国太子,他是不曾亲手杀一人,可他每年都会下令诛杀不少死囚,不少敌国士兵。
杀人这种事,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在做了。
“等到了山下驿馆,就找一辆马车,你们也尽皆甲胄上身,我大骊律令,封君者,当有百人护卫,既然我是封君,那你们依旧是大骊的军人。”
前面三千里,即将走完,他要想着,去解决剩下六千里的麻烦了。
“公子这么做,是何意呢”
李信疑惑道。
自从过了安远,他们乔装打扮,作客商,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现在明知后有追兵,不思逃跑,反而大张旗鼓,暴露踪迹,对于太子这又一招反其道而行,李信不能理解。
“在安远,我向镇龙门索要铁鹰,镇龙门没有明确答复,若是我们一直东躲西藏,就是镇龙门想给,也怕找不到我们。”
“公子是想借助镇龙门的力量,走完这中间三千里路”
李信反应的很快。
公子此举,是想让镇龙门找上门来。
“正是,你若是司徒越第二波派遣来的死士首领,你会如何做呢”
如何做
李信微微想了一阵。
“公子,我们虽做了毁尸之举,但依旧不能灭迹,作为司徒越的死士,这知己知彼的道理,他们定是知晓。
只要他们下到悬崖,就能看到那些尸体,也能知道,尸体上的铁珠子,光凭这些,是不能断定爆竹所为,可一定能知道,珠子是隔空伤的人。
我方才看了一下地图,往西五百里,乃是上阳军镇,镇守在这里的将军,正是司徒越的旧部下,要对付隔空伤人的珠子,唯有劲弩,才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墨氏劲弩,射程可达百步之多,若行刺杀,唯有劲弩最好。”
李铮笑了笑。
这才出走十几日,李信就有了长足的进步。
墨氏,出自墨门巨子一脉,在二十年前,发明出了一种射程可达百步的劲弩,名为墨氏劲弩。
射程远,并非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劲弩小巧方便,全重三十四斤,一个弓弩手,双手即可操作,精确度又高,比他怀中的那把火枪,都要厉害。
“是啊,我之前所担心的,就是这劲弩,爆竹用第一次,可以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可第二次,就很难说了,这些死士,久在军中作战,他们岂能想不到劲弩的威力,换做今日这场战斗,不需要多了,只需要五架,就足够杀我等了。
镇龙门,大商余孽,一百多年来,一直未曾剿灭,门中善用奇技,更有一支举世闻名的杀手队伍,我们这中间三千里路,就需要利用镇龙门走完。”
“可我们如此招摇,要是没有引来镇龙门,该当如何,莫非公子对此,也有必胜的把握”
必胜的把握
李铮哂然。
“妖妃先行一招,我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也是唯一一个,让我走眼的人。
在这个时候出宫,并非我计划之内,要说有没有必胜的把握,在我这有,镇龙门那里,只有六七分。”
镇龙门如何选,李铮暂时还吃不准,他心中的信念,是百分之一百。
这一波刚平,另一波就要来了。
过了天爷梁,再行上四五里,路开始好走起来。
在山的这一头,他们看到了许多的商队,停留在了半路上。
“几位小哥,是这路通了吗”
有人凑上来问道。
“通了,已经通了”
“唉,说是来了一伙绿林,霸占了天爷梁,今早还去了许多官爷剿匪,没想到战事这么快就了结呢”
李铮摇摇头。
“不清楚,一路所行,畅通无阻”
剿匪。
嘿,这可真是找了个好理由。
妖妃一边要杀他,一边要堵天下人的嘴,她就只能偷偷摸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