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因为手脚不干净被公司开除,几乎是不会有公司再要她的。
程青桦找温软跟小美两人对玖玖下手之前,自然也知道这个后果。
被何这样自责,程青桦心里委屈至极。
但她还有别的选择吗
自己的儿子因为一个身份低微的女人而不要自己挑选的莫婵,现在更是为了这个女人指责她这个母亲的不对。
程青桦只觉得她这一颗心,拔凉拔凉的。
程青桦看着何,语重心长的说,“,我这也是为你好吗”
“为我好就这样对我喜欢的人”
何嘴角含笑的同程青桦说,“我只知道爱屋及乌,没想到现在还多了一个,为了我好就要毁掉我喜欢的东西,如果这是为我好的话,这样的好,请恕我无法接受。”
何说完,看向一直站在门口方向的玖玖,“你先去忙吧。”
虽然玖玖是这件事情的受害者。
但这里面的人一个是自己的老板,一个是自己老板的亲娘,她一个打工仔,压根就没有一点儿发言权。
现在何让她离开,玖玖如蒙大赦,快速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继续工作。
玖玖离开之后,何直接埋头看文件,眼皮都不带抬一下的模样直把程青桦气的血压飙升。
程青桦对何无可奈何,她刚才的小动作更是被何直接识破,虽然现在很生气,但也只能忍着这口气,离开准备再想办法。
程青桦离开的时候,何将笔放到桌子上,长长的叹了口气。
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生,都怪他想的太简单了。
当初只想着利用玖玖的大胆跟不怕事来气自己的母亲跟莫婵,但却一点都没有想过玖玖可能会遇到的事情。
之前对玖玖是混不在意的态度,所以玖玖会被莫婵跟自己母亲怎么对待他是真的不在意,现在他开始在意玖玖了,自然而然的开始替玖玖着想了。
而开始为玖玖着想的时候,何突然意识到,他好像已经习惯玖玖的存在了。
每天早上起来会看到玖玖在厨房里做早餐的身影,一到办公室就会看到玖玖,下午回到家便能看到玖玖。
因为两人关系的缓和,玖玖偶尔还会给他们两个人做晚饭。
怎么说呢,孤家寡人习惯了何还有些挺喜欢他们两个人现在的相处模式。
当你喜欢跟一个人相处的时候,那你距离喜欢这个人就不远了。
很明显,何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事情,他只是觉得,自己是习惯了玖玖的存在而已。
直到在跟老五等人喝酒,老五笑着跟何问他今天怎么没带玖玖,调侃何很喜欢玖玖的时候,何才如梦初醒。
似乎,他好像真的有些喜欢玖玖了。
刚开始只是想要利用玖玖,等到后来便是为了让玖玖不舒服,再后来就是习惯了玖玖。
而玖玖也开始一点一点的突破他的不喜欢。
比如,明明他是一个不喜欢被人在自己领地里胡乱来的人,但却能容忍玖玖在自己的厨房里各种做东西。
而且,他现在对玖玖已经没有宵禁了。
基本就是玖玖想什么时候呆在外面就什么时候呆在外面,甚至前几天他们两个人还一起看了一场电影。
过程什么的就比较了。
何在看片之前并不知道这部电影是恐怖片,等电影开始放映的时候,他才发现这个题材对他很不友好。
然后,何就华丽丽的被吓到了。
人家看恐怖片是萌妹子靠在男人怀里嘤嘤嘤。
而何跟玖玖看恐怖片,则是何很没有形象的躲在玖玖身后嘤嘤嘤。
因为跟何比较熟悉了,玖玖还跟何科普了一下什么叫做反差萌。
何虽然有些懊恼玖玖这样说自己,但奈何他实在是太害怕了,只能当作没听到。
此刻听到老五跟自己说自己喜欢玖玖,何如梦初醒。
原来他喜欢玖玖啊。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换一个人的话,压根就不可能在他的领域里来来回回的走动,更不要说他跟对方看那种他以前压根就不会看的恐怖电影。
而且,还会在对方面前毫无防备的展露自己的软肋了。
他是喜欢玖玖的啊。
何的醒悟来的太过突然,回过神来后直接站起来,大迈步朝外走去。
何回到家时,玖玖早就钻到屋子里,何走到玖玖屋门口,听着屋子里喀嚓喀嚓吃薯片的声音。
如果是以前,在听到玖玖在屋子里喀嚓喀嚓吃薯片,何一定会超级烦躁把玖玖叫出来大骂一顿,但现在,听到玖玖在屋子里吃薯片,他的脑海里不是烦躁与不爽,而是玖玖如同小仓鼠一样吃薯片的腮帮子。
她吃薯片的样子,一定很可爱吧。
当自己脑海里出现这个画面的时候,何便知道,自己完了。
他是彻底的栽到在玖玖的手里了。
何在玖玖的门口站了许久,却始终没有敲门进去的勇气。
虽然何在感情方面有些不太敏感,但他又不笨,自然能看出来,玖玖对他是真的没有一点儿的旖旎念头的。
不管是言行举止,都带着他是老板她是员工的疏离感。
何是个商人,他做事情是想要得到回报的。
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喜欢上玖玖之后,自然便想着要如何让玖玖也跟他一样喜欢他了。
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让玖玖喜欢上他,跟他不带任何防护措施徒手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难度系数差不多。
何躺在床上想了许久,最终想出了一个主意来。
第二天,玖玖将文件放到桌子上准备回自己办公室的时候,突然听到何开口说了句,“咱们结婚吧。”
第三天,玖玖脚底一下一歪,好悬的没一屁股栽倒地上。
玖玖一脸震惊的看着何,“何总,你说啥”
她怎么好像听到何跟他说了一句咱们结婚吧。
玖玖表情有惊讶于难以置信,但却没有一点儿惊喜的成分,可见,玖玖对他是真的不喜欢的。
虽然心底微微有些失望,但想到自己的计划,何微微一笑,“我说,咱们结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