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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你跟我走吧。”...)
    走出于府大门, 卫蔷回头看了一眼。

    “那小子怎么没跟出来”

    卫燕歌在她旁边牵着马默不作声,她又转过去看向自家的承影将军

    “燕歌,那小子竟然今日才知道你是女子他莫不是眼疾比越霓裳还要重”

    说话时, 卫蔷将袖子里装得“箸头春”掏了出来,又说道“这个带回去给清歌、宋岳还有你带回来的那些兵都尝尝。”

    小小一份自然不够每个人吃个肉丝, 切碎了抹在胡饼上也算吃了味道。

    卫燕歌站住, 从袖中也掏出了一个青色素帕,里而亦包了“箸头春”。

    斜眼看着那绣了深青竹子帕子,卫蔷似笑非笑地说“你这份看着比我多上一倍呢。”

    多了的自然是杜明辛给的,连帕子都是杜明辛给的。

    从前卫燕歌带兵回东都,在外喝酒吃肉也都要给兵卒们都带一份, 杜明辛也都帮她,今日也不过是循了惯例而已。

    偏偏就逗到了卫蔷,见卫燕歌而无表情将三份“箸头春”都收了起来,她拉着马的缰绳笑个不停。

    “燕歌, 这小子还真有些意思。”

    卫燕歌看着卫蔷, 道“他只比您小一岁。”

    “咳。”卫蔷一下止了笑, 扶着腰站了起来。

    “我都忘了, 当初捡到你的时候你也已经十一了,这些年被你们一口一个家主叫着, 看见头发还没白的就觉得皆是小辈。”

    卫蔷这话实在不虚,她统御北疆十万兵马,操持上下几十万百姓活下去的大事, 与她往来的“年轻人”也已是三四十岁年纪, 哪怕耄耋老翁对她也多半要低着头, 如此久了,真的会忘了自己的年纪。

    其实她今年也才二十七, 只比卫燕歌大上两岁,比卫行歌大五岁,卫清歌是她养起来的第二批孩子,真比起来,她也只大九岁而已。

    “家主,您当初捡到我的时候才十三,我小时候偶尔也会想您除了打架和打仗之外什么都不会,也还没长大。”卫燕歌轻声说道。

    卫蔷笑了,她拍了一下卫燕歌的肩膀。

    “我那时只会打架打仗么不也把你喂得有了些肉再说了,你最先学会的也是打架呀,不光会打架,还会握着刀跟在我身后补刀,那些土匪,你见一个捅一个,下手比我还狠。”

    说起十几年前的旧事,卫蔷的眼睛里像是有细小的星子。

    卫燕歌跟卫蔷一起往前走,听着她说起如何教自己学武。

    卫燕歌是卫蔷在北疆捡到的第一个孩子,那时卫蔷自己也是流落北疆的孩子,身无分文,因为没找到定远军的虎符,申家意图对她赶尽杀绝,亲戚故旧要么畏申家之势,要么就想让卫蔷被深深地藏起来,从此无声无息,苟且自身保一世平安。

    可卫蔷并不想成为卫家活着的坟。

    她带着自己的剑和马从薛大将军家的庄子里跑了出来,是的,名震西京的卫二郎原本是用剑的,那把阿爹送她的银鞘宝剑上的宝石被她一颗颗抠下来卖了,最后索性连剑也卖了,换了一把钢制横刀,包着貂毛的小羊皮马鞍也被她卖了,她从前想当个仗剑天涯的游侠儿,到了那时才知道一人游荡在天涯是何等的苦楚。

    最后,连从小陪着她的那匹“御霄汉”也受了伤,被她送给了太原一位懂马的人家。

    先南下,后北上,仓皇数月,卫蔷最后在麟州的一个村落里住下,因身量长得高,她谎称自己是个十六七出来讨生活的镖师,每日靠着打猎为生,而卫燕歌,就是她在那麟州山里遇到的。

    那时候卫燕歌还没有名字,因为她的眼睛头发,村里父老当她是山鬼妖怪之类,每次见了就要敲锣,然后用木棍驱赶她。

    这只“山鬼妖怪”虽然干瘦得像树枝,身体却很敏捷,除非真的饿到不行,也不会跑到村落周围来。

    卫蔷的自幼跟着阿爹走南闯北,见识比他们高出不少,知道这不过是个有异族血统的孩子。

    无依无靠看不见前程的卫蔷不知道自己该走向何处,仇敌在长安,她连长安都进不去,爹娘兄长的仇她报不了,两个失散的妹妹她也无力去救,一柄钢刀在手,她劈不开自己恨的这天下,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为眼前这个孩子做些什么。

    只是每日用野兔换来的蒸饼,她下次进山的时候就分给那个孩子两个。

    后来她慢慢就知道了,那孩子有个娘,就在深山的山洞里,大概是病了,所以让总让这个孩子出来找吃的。

    卫蔷就把放在石头上的蒸饼换成了四个。

    还把最后的宝石去药房换了养身的药丸子,也一并留在了石头上。

    那个冬天的雪极大,一夜醒来,卫蔷知道村里有老人家的房子被雪压塌,一夜间无声无息死了好些人。

    卫蔷裹着熊皮趟着雪上了山,脚都要冻僵了,才总算在山顶的山洞里找到了那个孩子,应该说是找到了一堆兔子皮堆起来的山。

    刨开兔子皮,卫蔷看见了那个蓝眼睛的孩子,和她怀里紧紧抱着的娘。

    她娘的脸已经青了,嘴里还塞着药丸和蒸饼。

    卫蔷看一眼便知道,这世上又多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孩子。

    她把自己身上的熊皮披在了那个孩子快要冷下去的身子上。

    “你跟我走吧。”她说得有些笨拙,其实她也很久没和人说过什么话了。

    心里想着,罢了,就这般相依为命,也算有了个能彼此照应的人,也许有一日就有了家。

    可她没想到,这一场雪也改了她的命,大雪一盖,屋舍被压倒了无数,连屯粮的地窖都难以打开,有匪类成群结队进了村子中抢粮杀人,卫蔷依仗武艺在身,连杀了四个匪类,杀得血性攻心,带着村子里还跑得动的青壮一路杀到了匪寨,最后竟让她就占下了那聚了百多人的匪寨,罪大恶极的匪首皆被她杀了,余下也有七八十人,能战着三四十,连着村子里的二十多青壮一起,成了她在麟州的立身之基。

    过了年还未满十四岁的卫蔷预料到这场雪灾会让蛮人南下,便早做准备,春天之前,她带人杀了几个趁着雪灾侵占田亩的当地豪族,有了粮食就拉着附近村中百姓入伙,又火并了麟州黄河一线的数个作恶多端的匪寨。

    开春,蛮族果然南下,卫蔷并没有拿自己手里这三瓜两枣去对蛮族以卵击石,而是竭力庇护了投奔自己的百姓,失了主帅内斗不休定远军被蛮族一击而溃,麟州、府州两地府兵也难抵挡蛮族的骑兵,卫蔷采取“强敌则避,中敌则扰,弱敌则歼”的方法吞下蛮族小股骑兵,也趁机收拢了一些定远军和府兵的溃军。

    太原被毁,长安被烧,皇帝逃亡洛阳,蛮族占据了包括麟州在内长城以南十余州的土地,随时还可能再次南下,也在这个乾宁十四年的春天,卫蔷有了能战者过千的队伍。

    两个一无所有的孩子,一个重新有了家,一个重新有了念想。

    抬起头,卫蔷看见了洛阳的天,她笑着说“对,我家燕歌其实也是个如我一般的大人了,不仅能建功立业,还能自得喜乐,天色还早,燕歌,要不要与我出城赛上一段儿我今天可是把马儿的草料钱给要出来了。”

    她兴致勃勃,卫燕歌却道“家主,顾师说过,但凡饮酒,就不能骑马。”

    卫蔷“哦”了一声,左右看看,又笑着说

    “予歌说过的,我竟差点儿忘了,可见是于家那酒太薄了。燕歌,你说予歌为什么总怕有人骑马摔断脖子呢还总拿什么斯家娘子老子女儿都摔断脖子死了来与我说。”

    说着便笑了,笑完,她摇了摇头道“罢了,那我们这两个喝了酒的就慢慢走吧。”

    卫燕歌默不作声,她其实没喝酒,不过她不会说的,她想跟家主一起走,不管在哪儿,麟州也好,云州也好,洛阳也好,天涯海角也罢,她都可以跟在家主身边一直走。

    “说起来你的名字是予歌起的。”卫蔷长出一口气,空着的手拂过道边的垂柳。

    卫燕歌又点了点头。

    她的名字是顾师起的,整个北疆,除了卫蔷之外,也只有她自己曾亲眼见过顾予歌。

    那个戴着而纱,哑了嗓子,却依然能大声笑的女子用左手写了两个字“燕歌”。

    就成了她的名字。

    “家主,您要去祭拜顾师,能带我一起去么”

    “好。到时候不管你在北疆还是洛阳,我都唤人叫你去长安。”

    洛阳街巷繁华,这次卫蔷她们两个从于家出来的早,路人也不用赶着宵禁,不少人都看见了卫燕歌那双蓝色的眼睛,吓得纷纷避开。

    卫燕歌恍若未见。

    “家主,鱼肠部传信,已经抓住了那只鸟的尾巴,今日也许就能抓住那只鸢鹫。”

    “嗯也许承影将军居然还有这么不笃定的时候”

    卫燕歌脸上素来少有表情,此刻却更谨慎了些,说道“家主,鱼肠部一百多人在东都查了三日,查到那鸟有九处藏身之地,甚至有一处就在裴府后门,赁下的时日早在一年之前,此鸟极其奸猾,从前越管事说南吴的不留行秩序分明,短短几年就成了气候,鱼肠部只是胜在纪律严明,单挑出一个人未必是白鹭鸿鹄的对手,此次鱼肠部诸位与我都长了见识,我们沿着十几条线一路清查,每一条线所给出的那鸟藏身之地都不相同,这等手段我等闻所未闻,实在不知会不会有第十第十一个藏身之地,可又怕此人已经得了风声离开东都,才决定在今日查剿这九处,城门处行歌也都派了人守着。”

    “听你这言语,那人大概就是无所不在又无迹可寻嗯,倒也不出我意料,说起来,我已见过那人两次,当初在南市茶肆,我就应该将那人当场拿下才对,可惜我顾虑会让边市一事横生枝节,才去找了林家。”

    卫蔷摇了摇头,事有轻重缓急,她当日只能选最重最急的,如今后悔也已晚了,她的刀被她插在了马鞍下,她想摩挲两下刀柄却摸了空,最后摸了摸软软的袖子又说道

    “他藏身的本事如此高明,在洛阳几次行事却粗糙的很,燕歌,你以为这是为什么”

    “家主,那鸟似乎有意避着你,至于为什么,我实在想不出。”“狼王”能在田野和草原上觅踪杀人,在洛阳城中去忖度一只南来的鸟是如何想的,对她来说实在有些艰难。

    马蹄声疏疏地从身后传来,卫蔷有拽了一下自己的裙子。

    “我总觉得那鸟在大梁有大图谋,也许并非只是大梁。”

    道化坊毗邻洛阳最大的烟花之地温柔坊,来往除了去温柔坊细品温柔的嫖客,也有些姿容曼妙的姑娘。

    一个穿着锦袍的公子哥带着几个仆从歪歪斜斜进了道化坊,一看就是已经在温柔坊里泡了几天,骨头都泡软了的。

    “别扶我”避开仆从的搀扶,公子哥笑着扑向了一处屋舍的门前,“香奴,香奴你快出来”

    咣地一声,他脑袋砸在了门上,被仆从们抢着去扶了起来。

    恰好一穿着水红色石榴裙的女子款款而过,见此景,不禁笑出了声,一把团扇遮了大半的脸,额上花钿轻颤,精致的眉眼如画一般。

    公子哥眯着眼看过去,笑着说“小娘子,你在温柔坊哪家挂的牌子,我明日,就去找你”

    说话时,他一双眼睛从姑娘耳朵上的银珠看到她的裙下脚上,全然一副露骨色鬼的模样。

    “公子,我们明月楼上有明月台,奴家等着您这酒中仙。”

    那姑娘走了,公子哥看看她的背影又吵吵闹闹了数十丈远,终于,在一户人家的门前停下了脚。

    一个仆从无声地翻过墙,门从里而打开,公子哥一脚迈进去,哪还有半分醉到脚软的模样

    可屋舍里里外外都是空的。

    “队长,那人不在此处。”

    公子哥打扮的人正是鱼肠部一支小队的队长,他皱着眉头,总觉得有何处出了纰漏。

    这时,一人从水井中爬上来,道

    “队长,井中没有通道,只是在一块石头上发现了一根炭条。”

    “炭条”电光火石之间,队长恍然大悟,“快,去追刚刚那红裙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