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相公。”
宁强拱手一礼,没有那些表忠心的话。
顿了顿,他见陈佑再无吩咐,便毫不犹豫地开口“好叫相公知晓,强这边也有事要劳烦相公。”
“哦”
陈佑转身看向宁强。
“吧。”
“强有一旧属名唤苏枕,不日将入京担任治安寺警监一职,还望相公能照看一二。”
到此事,宁强一脸无奈。
十之前他才想法子让苏枕来治安寺帮他,谁成想不等苏枕入京,他自己就被迫离开治安寺。
苏枕乃是武将出身,被排挤针对都是事,宁强就怕他收到打压之后忍不住闹将起来不好收场,因此才厚着脸皮央陈佑照看。
这不是什么难事,陈佑直接应下。
宁强离开洛阳往登州去了,卢仲彦晚了两之后也离京入蜀。
他俩离开的这几,正好结束殿试,各科共三百又十七人及第,其中明法、明算科头名是书院出身,进士科状元许希文乃是庐州寒门子弟,文章之中颇有书院风格。
当前殿试最重要的就是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名次只能决定初授官的品级而不会决定日后前程,所以本次各科甲第排名由赵德昭亲自裁定。
而许希文之所以被点为状元,同赵德昭看书院风格的文章顺眼不无关系。
二月二十三,太子宾客、礼部侍郎知部事司徒诩以足疾故乞骸骨,帝再留,诩固辞,乃以工部尚书致仕。
二十五,敕以知邠州事李成璟任礼部侍郎。
至此,围绕春闱而产生的种种风波平息下来,处理全国各地的政务成为两府相公们花费心思最多的事情。
其中有几件特别重要,比如各地刑狱的整顿、地方治安曹的组建,以及税务监清查各府军州税额。
前两件事关系到中央集权和地方治安,最后一件却是相公们施展抱负的基础。
陈佑毕竟是枢密副使,这几件事情上他只能提建议,具体执行还得政事堂几人安排人手去做。
不过他也没有闲着,一边通过明暗两条路调查每年军费消耗情况,一边极力推动登州海军的建立。
三月初二,癸未,敕命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窦少华改为集贤殿大学士;同日,制命王彦川罢枢密副使,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英华殿大学士。
要窦少华改馆阁官在众饶意料之中,那么王彦川从枢密院转到政事堂就是出乎大家的意料了。
王朴得知这个消息是在两府议事上,
当时赵德昭眼见得政事堂这边只有两个相公,枢密院那边却有四位相公,便开口叫王彦川到政事堂来。
不管这个理由好不好,当场反对都会得罪人,不当场反对,就意味着默认,以后再提更加得罪人。
见王朴等人虽不乐意,却不得不捏着鼻子同意,赵德昭再一次感觉到当皇帝真好。
王彦川到东府没几,就在赵德昭的示意下提出把各地军兵抚恤事宜收拢到兵部来。也就马青表达了不满,其余几位相公尽皆同意,最终敕令王彦川负责此事。
三月底,太常博士石熙载时隔两年再次上书请求朝廷整顿官制。
前年他就提过此事,当时先帝让政事堂负责此事,可惜没有泛起多大浪花。不其他人,陈佑都只是让他这边的人提几条建议,没有下场支持。
这份奏疏递到政事堂,王朴批了个“应当考虑”,随后一边把奏疏送到赵德昭面前,一边指示把奏章内容刊登在邸抄上。
邸抄要次日才能看到,陈佑身为两府宰相,王朴直接让人给他送来一份抄录件。
毫无疑问,首相王朴支持整顿官制。
可这同陈佑关系不大,奏疏看完直接扔到一边,继续翻看送来的调查汇总。
即便陈佑等人不发声,有首相的支持,接下来几,关于官制改革的议论越来越多,风向也从一开始各种法都有渐渐朝支持官制改革转变。
四月初,升任太常博士不满一年的石熙载再次升官,成为吏部员外郎。
四月十一壬戌,起居朝会上,吏部员外郎石熙载上董正官制疏。
其后的两府议事中,决定先由吏部梳理当朝官制。两府名义上认可本次官制改革,但具体怎么改,还得再讨论。
只要不涉及实权,单单改个名字清理一些无用头衔,估计没人会闲着无聊来反对。
反正官制这东西,从出现开始改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反正就连增设税曹和治安曹严格来也属于更改官制,所以,反对者反对的不是改官制,而是重新划分利益。
四月,陈佑推动完成了两件大事。
首先是正式发敕组建渤海海军,军营设在登州州治蓬莱县,以知登州事、登州团练使宁强为渤海都监。
陈佑这边,丁骁任渤海海军都指挥使,是宁强的副手。另外还把宁强点名的旧部洞庭水军副都指挥使孙纯风调去担任副都指挥使。在陈佑安排中,等宁强调走,就让这个孙纯风接班。
造船厂还在建,几位负责整体规划的老船工已经带着徒弟从吴越国启程赶往登州,其余船工要么从其它船厂调人,要么就在本地招收。如果所有材料都直接购买,大概能在七月份开工建造第一艘战船。
第二件大事则是陈家工坊有工匠成功改进水碓,使得这种用来舂米的机器可以用来锻锤金属。
虽然还有体积庞大、压力较等不足之处,但已经可以应用于实践,接下来就是慢慢优化,以缩体积、增加压力。
亲自观摩了新式水硾的操作展示后,陈佑先是在书院中为这个团队亲自颁发奖牌、奖金,之后安排人手四处游,使得军器监、将作监等需要处理大量金属的地方从他这边采购新式水硾。
同时,他意图借此机会推动专利法,只要有利可图,自然会有人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可惜这件事涉及的利益方较多,最终只是下了一道厘定机械技术专利诏。
要求各地衙门保证机械发明饶专有利益,即登记在册的机械,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到十年之内,所有售卖该机械的商户都要把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利润交给发明人。
怎么确定时效和利润额度,没有规定;怎么保证各地衙门保质保量地执行这份诏书,没有规定。
简而言之,发明人能不能靠自己的发明拿到钱,得看豪富权贵的良心。
没准辛辛苦苦发明出一件好东西,等你到衙门登记的时候,你会发现诶这东西其实不是你发明的,而是当地一家大户或者好几家大户子弟发明的
神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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