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找傅旻茬的也都是一帮江湖郎中,为首之人名叫张老狗。今年三十岁,在这西市中已经混了二十年。如今当医生不需要执照,去正经医馆又十分昂贵,不少人付不起费用,秉着侥幸心理,去找这些西市里的土郎中。
若是治得好,那就算是逮着了,若是治不好,命搭进去也强过每日花钱。
时间一长,这些土郎中也拉帮结派,在西市算是支不大不小的势力。
傅旻刚来的时候张老狗就注意到他了,不过看其穿着打扮也没太在意,像这种青瓜蛋子,每年西市不知要来多少。生意做不下去了,如果聪明些自然会求到自己这儿。
谁知过两天这小子竟然换了身衣服,装起世家子来了。对于他药的效果,张老狗自是不信。他闯荡江湖多年,什么坑蒙拐骗的招数没见过,像那不过是好一点的金疮药,伤轻的疼痛暂缓,伤重的基本是请来演戏的。
眼见傅旻生意越来越好,张老狗等人开始眼气起来,打算用武力威胁,从这小子身上刮下层皮。
结果才说两句话,就被沈药儿打断。
张老狗看了看沈药儿,确定只有她一个后,厉声道“原来是你个小丫头片子,怎么样这小子是你姘头不成。”
沈药儿冷笑,丝毫没有害臊的模样“是又怎么样,张老狗,我劝你别给脸不要,限你三个数,马上给我滚”
“沈药儿你不要太嚣张,我之所以让着你完全是给莫五哥面子”
“一”
“如今莫五哥都金盆洗手了,我就不信他还能把我怎样”
“二”
“两个小崽子,狗爷今天让你们见识见识西市扛把子”
“三”
“我们走”张老狗面色铁青,最后还是领着手下们逃跑。
傅旻见人都走光了,便继续收拾摊位。
沈药儿气鼓鼓道“喂,你这人,我明明救了你,怎么这个态度,你都不知道张老狗他们有多残暴”
傅旻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
沈药儿讪讪道“当然了,跟你比还是差一些。”
“找我有事”傅旻懒得废话,开门见山问道。
没事就不能找你吗,沈药儿在心中嘟囔,但终究没有说出口,犹豫半天道“我想请你帮个忙。”
傅旻挑眉,示意她继续。
沈药儿抿了抿嘴角,缓缓道“你还记得,我们头回见面,跟我一起给你介绍长安城的那个人吗”
傅旻点点头,依稀有点印象,好像是个身量不高,气质有些油滑的青年。
“那人叫猴子,平日也跟我们住在一起。”沈药儿艰涩开口“三天前,有人在城外发现了他的尸体,当时脖子已经被割断了。”
傅旻默然,穿越至今,他已经习惯这个时代人命如草芥。
“猴子跟我们一样,当年被老大收养。我们以前在长安城里管着几个坊,收些保护费什么的。去年年末,老大突然说要金盆洗手,底下人自然不同意。老大为了安抚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拿就走了,唯有我们四个愿意跟着老大。”
“因着没有钱,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紧吧,后来接了送菜的活,才稍微好一些。”但还是跟以前不能比,否则沈药儿也不会想到绑、架这条路。
“猴子吃不了苦,说要找个挣钱的道,之后便一直神神秘秘,再然后”沈药儿双眼通红,有些说不下去了。
傅旻觉得有些奇怪“如此的话,莫老五不管吗”
“老大说这是江湖仇家所为,要自己去调查,不让我们跟着。但我找你,并不是为了猴子的死。”沈药儿打了个寒颤,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就在老大走之后,我们住的院子突然开始闹鬼”
“闹鬼”
“是的先是总能听到人说话,接着铁牛铁蛋两个都在床底下看到六根手指的人手。”沈药儿露出一个要哭不哭的表情“猴子他就是六指。”
傅旻皱眉思索片刻,突然吹了声口哨。一只在天上盘旋的大鸟落在其肩膀上。
沈药儿想起那晚自己跟两个同伴被鸟收拾的,顿时不寒而栗。颤抖道“你怎么去哪儿都带着它”
谁知那黑鸟仿佛能听懂人话,得意的瞥了她一眼,昂首挺胸仿佛接受夸赞。
沈药儿“”好欠揍。
傅旻收拾好东西,将布幡寄放到旁边的店里,对沈药儿道“你带我过去看看吧。”
没想到他这么好说话,沈药儿微怔,旋即反应过来,掩饰不住笑意,领他往小院赶。
夕阳西下,少年少女并肩而行,长长的影子仿佛交汇道一起。沈药儿突然有些脸热,对比身边少年的精致,她穿得是不是太破旧了,头发好像也没梳
“到了。”此时傅旻突然开口,打断少女思绪。
望着熟悉的门,傅旻觉得好像是跟上次来时不大一样,但又说不上来哪儿不对。
进去后发现之前上次他扔的甘蔗皮还在地上,沈药儿尴尬的用脚踢了踢“我们这儿,一般都是猴子扫地”
傅旻却仿佛没听见,蹲下身子观察那堆甘蔗皮。
“好了好了,我一会儿会收拾的,”沈药儿抹不开脸,想要去拉对方起身。
“有血,”傅旻轻声道。
“啊”沈药儿纳闷“血在哪儿”
傅旻挑出几块甘蔗皮,果然上面有很细小的血点。
“这个分布,应该是从很远的地方喷射过去的,你们有谁受过伤吗”
沈药儿回忆了半天,一脸茫然“没有啊。”
傅旻眉头微皱,又去对方说的床底检查了下,都没发现什么异议。看了看谢九霄,它也跟往常一样,于是心里大概有数了。
“如果没猜错,你那位朋友应该是被人在院子里割了喉咙,再运到城外。”傅旻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转身准备离开。
“哎”沈药儿拉住了他的袖角,被傅旻看了一眼后又连忙松开。
“那、那鬼呢”她也是没办法,所有认识的人里看起来最厉害的就是眼前这个少年。
“你们几个头脑绷得太紧,出现了癔症,这种事交给官府去解决就行。不过最近不要在这里住,找几个官差踩一踩,空上一段时间。”傅旻交代完便转身离开。
沈药儿你这种描述明明就是有鬼此时她独自待在院中,忽然寒风吹过,打了个寒颤。想了想,还是听对方的话赶紧开溜吧。
外面,傅旻轻叹了口气,觉得有些失望。他是特意跟对方去的。因着天子脚下,高人众多,闹大了也不至于无法收场,所以想着积累些经验。结果到了才发现只是普通的命案。
如今傅旻已经不是懵懵懂懂的新人,青雅集磕磕绊绊看了个大概,谢九霄也一直给他补充术士知识。他清楚,邪祟往往诞生于天地见,偶然也有人为的,但不仅需要强大的怨气,还要有其他邪祟加持。否则就会想今天这样,空有怨气,不过是产生些灵异现象,用不了多久就消散无踪。
“啧啧啧,你也是不解风情,那小娘子对你明显有意思,多陪陪人家又能怎么样。”谢九霄带着调侃“不过也是,像你这样毛都没长齐的小子,估计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吧”
“你摸过很多吗”傅旻反击。
谢九霄别过头,豪情万丈道“那当然想我在陈郡,所有小娘子都投怀送抱,光是后院的女人,一屋子都装不下,还有,我”
傅旻一边走一边听他吹牛,只当做调味剂了。
待回了家,还未至门口便觉得有些不对劲,刚要转身撤退,大门突然从里面被拉开。
傅旻一愣,半天后上前行了一礼“见过圣人。”
那门口青年,不是李治又是谁。
“行了,赶紧进来吧。”李治还是那副温和模样,但语气不容置疑,仿佛这是他的家。
傅旻悬着一颗心,跟在后面。发现对方不仅占了自己屋子,还命人去厨房做了一桌菜。
“你来的倒是巧,饭刚烧好,来与我一道吃。”傅旻房内没有多余的餐案,两人便用一桌。傅旻刚开始还推脱,但架不住李治疯狂安利,只能坐下尝尝桌上的烧鱼。
果然不愧是皇帝身边的厨子,光是这鱼做的就鲜香可口,但傅旻总觉得这味道有些熟悉,一时想不起来是什么。
“你不知道是对的,这是养在大明宫里的金鲤,我让人捞了半天才捞上来。”
傅旻握筷子的手一僵,夹也不是,放下也不是。要知道在唐朝,因为“鲤”通“李”,百姓是不能吃鲤鱼的,如果违反了,轻则杖行,重则流放。况且这是宫中鲤鱼,这对于李唐皇室来说无异于掘祖坟。
但李治却完全不管,一筷子接一筷子停不下来,看傅旻不动了,抬眼似笑非笑,“怎么你也觉得朕吃不得”
傅旻没开口,他不知道怎么接。
“耶耶将皇位交到朕手上,朕就是天子,就是君父,有什么是做不了的。”李治神色中闪过一丝狠决,这位年轻帝王似乎并不像表面上那般和善可欺。
但他马上收拾好情绪,对傅旻道“这次来这儿,是有件事想找你帮忙。”
傅旻暗叹,又来了,怎么人人都想找他帮忙。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小时候看贾静雯演的至尊红颜里面的李治非常窝囊,导致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历史上李治就是那副形象。
后来看史书才发现他是个切开黑,笑面虎而且他对武则天其实真的是真爱,吊打i史书上许多有“爱妻人设”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