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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2章 九爷捡回家的看门狗
    自从柏润歌离开九号公馆,出来自立门户开餐厅以来,到现在其实不过四五年的时间而已。

    其实仔细算算,柏润歌在九号公馆满打满算,一共待了也就不到一个月。然后他就出来自立门户了。

    但他和凤九爷认识的时间,却已经超过了十年。

    严格来说,不是认识的时间超过了十年,而是他被九爷捡回家的时间,超过了十年。

    这是连叶灵璧叶董都不知道的事情,柏润歌几乎是和安娜一起被凤九爷捡回家的。

    安娜也就比柏润歌早被凤九爷捡回家了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也就是说安娜前脚才被凤九爷捡回家,后脚柏润歌就被凤九爷带回家了。

    两个人虽然是前后脚被凤九爷捡回家的,但待遇却截然不同。

    安娜是凤九爷捡回家当女儿养的,而柏润歌,则是一条流浪狗,被凤九爷捡回家当做看门狗的。

    柏润歌并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的,凤九爷愿意收留他当一条看门狗,让他摆脱流浪狗的身份,他就已经感激至极了。他从不敢奢求自己能有和安娜一样的待遇,可以成为凤九爷家人之类的存在。

    只要凤九爷要他,不赶他走,他就心满意足。

    能留给凤九爷的身边,这就是柏老板最大的心愿。

    柏润歌现在还记得,安娜用奶声奶气的声音问凤九爷“小歌为什么只住在院子里,从来都不进屋子里呀连吃饭都蹲在院子里吃,为什么呀”

    而凤九爷是什么怎么回答安娜的。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是的,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安娜被九爷捡回家的时候,年纪尚小,懵懂不懂事儿。可他遇到九爷的时候,已经在社会上流浪了六年。

    他什么事儿都干过,小偷小摸这都自不必说,为了吃口饭他还加入了小混混,成了人家的打手。可他身形瘦弱,当个打手都没有办法威慑到别人,只能干干跑腿儿放哨的事情。

    大混混看不上他,小混混瞧不起他。

    他十几岁的时候,就是跟在慕总身边那个小少年的年纪,他就在台球厅给人家打工了。没事儿的时候帮客人摆摆球,算算账收收钱,跑跑腿儿买点烟,运气好了买烟找的零钱就赏给他了。

    有事儿的时候,他就是老板的打手之一。

    遇到九爷的那天,台球厅的老板带着他们一群小混混去跟隔壁台球厅干架,两边因为争夺客人经常打架。

    他那时候没怎么在意,以为和往常一样,两边互相叫嚣叫嚣,还没动起手呢,警察叔叔就赶到了,两边也就散了。

    可那天,他的徒弟,一个才十二岁的愣头青,不懂规矩,以为真的要干架,居然藏了一把西瓜刀在身上。老板和人家叫嚣的时候,愣头青或许是为了在老板面前表现一下吧,抽出刀子就冲上去了。

    虽然那是他的徒弟,才十二岁就辍学了,是老板丢给他,让他带带的新人,可那愣头青人高马大的,身材也魁梧的不得了。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个未成年。

    人也莽,力气也大,上去一刀就敲在了对方的脑袋上。

    幸好那愣头青第一次比较紧张,用的是刀背,没出人命。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对面一看这情况,瞬间就脑淤血了。两边撸起袖子就是干。

    他胆子小,躲在最后边,看到两边干起来了,害怕的跑了。可台球厅

    是不敢再回去了。第一,他跑了。第二,那傻逼愣头青是老板丢给他带的新人,新人出了问题,他这个师父得负责。

    他害怕的不得了,台球厅不敢回,出租屋也不敢回,就在胡同里窜来窜去。那一天,他遇到了九爷。

    九爷和他的师父,一个其实并没有多漂亮的女人,还有扎着两个马尾辫的安娜,三个人住在四合院里。

    那时候他太瘦了,太阳一晒,再加上心里害怕,不知道怎么就昏倒了。偏巧,就昏倒在了九爷家四合院的门口。

    九爷在院子里扫地,看到他昏倒,扶他进了院子,给了他水喝。

    柏润歌至今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了,反正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要给凤九爷当条看门狗的话,已经脱口而出了。

    他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九爷那时候脸上的表情。

    惊讶,无语,嫌弃,不耐烦。

    他十岁离家出走开始混社会,在哪里都是给人家当狗。他从没想过,如果不给人家当看门狗,他能给人家当什么。

    不是没想过,而是根本就不知道还有除了当看门狗的其他选择。

    当年他具体说了,他已经记不住了。

    大概就是,如果你肯收留我给我口饭吃,我就会替你家看门守院子,这样一类的话吧。

    因为九爷当时挑眉反问他“你要给我当看门狗”

    那时候他没多想,只想先找个安身之处,不要被台球厅的人找到。

    他点头,斩钉截铁“我会给你当好一条看门狗,最好的看门狗。”

    然后九爷就笑了。

    那时候的九爷,和他是差不多的年纪。他被太阳晒得黝黑黝黑,黑瘦黑瘦,穿的不破,但是很脏。尤其是站在九爷的面前,他就像是从垃圾堆挖出来的一样。

    九爷那么白,细细长长还上吊的眼睛,比台球厅最好看的女孩子,还要红润好看的嘴唇。

    是比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都要好看的九爷。

    柏润歌至今都记得,那双上吊的眼睛,平静的注视了他几秒钟,随后弯了弯,笑了笑。

    “行,那你就来给我当看门狗吧。”

    看门狗就是看门狗,是不能进主人家的屋子里的,只配在院子里待着。

    不然怎么能算是看门狗呢

    那间小小的四合院,柏润歌至今都很怀念。因为他也没能在那里待多久,过了不到一个月,九爷找到了他。

    “我的看门狗,不一定是条有血统有品种的名贵看门狗。但我的看门狗,必须懂规矩,能通人意,不可以只会狂吠。”

    九爷送他去国外念书了。

    “你跟着我,以后说不定要出入各种场合,你现在这样的身份不能跟在我身边。我送你去国外念书,只是为了洗干净你的身份。等你念完书从国外回来,没有人会知道你以前做过什么。我也懒得知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你想给我当看门狗,就好好念书,我不要只会咬人狂吠的看门狗。你学什么我不在乎,你自己选。我就只有一条,等你学成回来,你得是个人。”

    去国外念书,条件好的不得了,第二年他就和九爷一样白了。

    可他还是最怀念住在四合院的院子里的那一个月不到的时间。

    因为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有九爷。

    他坐在院子里,被太阳晒得睁不开眼,却能看到在屋子里摇着扇子,

    慵懒又悠闲的九爷。

    对了,那时候九爷还不叫九爷呢。

    那个并没有多么漂亮的女人,叫他小九儿。

    扎着两个马尾辫的小丫头安娜,叫他九哥。

    对于这件事柏润歌特别骄傲,这天底下第一个喊他九爷的人,是自己。

    其实九爷不喜欢这个称呼。他总觉得九爷九爷,这称呼好像封建余孽留下来的产物。

    封建社会才喊人爷啊爷的。

    可他就是喜欢这样喊他。

    因为戏班子里的人有时候会来四合院和九爷的师父聊天儿,他们有时候打趣九爷,就会喊他小九爷,或者喊他九老板。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九爷就是九爷,前边不会加一个小字儿了。

    院子里的他,黑黝黝的。

    屋子里的九爷,白得像珍珠,像牛奶,像戏服的白绸缎子。

    明明他穿着九爷的衣服,可他依然像个流浪的混混。同样的衣服,他永远也穿不出九爷的气质。

    九爷像个谪仙,打小儿九爷身上就是这种气质了。

    他的身世,过去,九爷从没问过。很多次他想主动告诉九爷,九爷却都打断了他。

    九爷说他不在乎,那他就是真的不在乎。

    柏润歌不止一次的想,如果那天那傻逼愣头青没抽出一把刀会怎么样如果他那天没有跑又会怎么样

    可他一次都没有想过,如果那天他不是昏倒在九爷家四合院的门前会怎么样。

    不是没有想过,而是不敢去想。

    不敢想,自己如果没有遇到九爷,没有被九爷捡回去,自己会怎么样。

    九爷倒是问过他,为什么学了厨师。九爷没有生气,而是好奇。

    “我花了那么多钱送你出国念书,你大可以选择其他的专业,类似于听起来更有身份的专业,比如金融一类的。为什么去国外学了厨师,喜欢做饭还是想当厨子”

    而这个时候,九爷已经开了九号公馆。

    他告诉九爷“为了报仇。”

    九爷听了反应很冷淡,什么都没有问他,只是不冷不热的提醒了他一句“你要干什么我不管,只要你做好我的看门狗。”

    他再三承诺,他绝不会因为报仇的事情拖累九爷。

    九爷第一次收起了温和的笑容,冷笑的看着他,说“你是我家的看门狗,有人欺负你,那就是打我的脸。你觉得我会任由别人欺负我的狗,而我却坐视不理我是让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别分不清主次,把报仇放在了给我当狗的前边。”

    其实他也不算是骗九爷,学厨师和营养管理学,是为了报仇。但不完全是,更主要的是,他从小就在后厨长大,他做饭大家都喜欢吃。而他,想做饭给九爷吃。

    他想给九爷做一辈子的厨子,他想当九爷的私人厨子。

    九爷是个护犊子的人,一直都是。

    九爷从没问过他的身世和过去,可九爷却帮他把仇报了。

    如果报了仇就要从九爷身边离开,那他宁愿一辈子不报仇。

    九爷帮他报了仇,替他抢回了四间饭馆,然后九爷就让他离开了九号公馆。

    可是相比于抢回四间饭馆,他更想要留在九爷的身边。哪怕只在九号公馆当个厨子,他也想留在九爷的身边。而不是出来自立门户,当什么别人口中的柏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