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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丧家之犬
    12丧家之犬

    如果用一个词形容三十岁的我,丧家之犬再合适不过了。

    十七岁时,我和梅濂下定决心,将肮脏的记忆全都抛在北疆,带着银子、家人和对未来的期望,去了南方。

    十三年后,我们两手空空,拖着疲惫的身躯和相互猜忌,又回到了北方。

    桃溪乡,很美的名字,是梅濂的故乡。

    该怎么形容三十岁的我

    真的很累了,该怎么打比方呢

    假如,你知道河底有金子,但河水湍急,浑浊不堪,你为了生存、为了梦,憋着气沉到河里,艰难前行,小心翼翼,可忽然踩到块尖锐的石头,你泄气了,水从四面八方袭来,把你淹没。

    前路茫茫,不知该去往何处;日子重复着贫苦和琐碎,不知如何救赎。

    我知道,越到这个时候,越要清醒。

    我和梅濂达成了默契,没有把福宝带回北方,因为前路福祸未知,这个孩子留给他外祖,是最明智的选择。

    梅濂是个很精明的人,他知道自己和陈砚松仇深了,不能直接将盈袖带去洛阳,必须得依靠左良傅的权势,来震慑住陈砚松。

    他还知道,陈砚松城府极深,本质是商人,时刻算计着利益,不会轻易选择朝廷或者魏王。

    所以,这中间的寸劲儿最难拿捏。

    左良傅要在出任云州前见陈砚松,洛阳不行,最好的地方就是桃溪乡。

    陈砚松要以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见左良傅,最好的地方亦是桃溪乡。

    梅濂充当了中间人。

    他将我们安顿好后,就去了洛阳,对白氏和盈袖说出去找活儿干,挣点银子,过年前就回来。

    白氏不知内情,虽说不舍,也得同意。毕竟家里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必须弄些银子回来。

    这蠢妇瘫了,成日家哭嚎,不是骂我命硬,克夫,就是骂盈袖是祸水,害得她家破人亡。

    我和糊涂人计较什么

    北方苦寒,此番又弄到了山穷水尽的境地,便是喝水的杯子都是问邻人借的,可怜了袖儿,手冻得通红,过去十指不沾阳春水,而今日日手泡进冰水里,给白氏洗脏了的衣裤。

    她问过我,哥哥到底做什么去了怎么还不回来

    我用梅濂头先嘱咐的话告诉她,好妹子,你的运气来了,当年咱们爹救了陈老爷,他家要和咱们家结亲呢。

    陈家是洛阳首富,袖儿肯定不会相信人家会让她当正头奶奶。

    我便顺着她的话头,说是贵妾,左右先把这丫头稳住再说。

    那段日子,乡里总有个恶霸前来骚扰,叫昆仑。

    那人很是混账,张口闭口要袖儿当他老婆。

    我哪里知道这人就是左良傅假扮的,更不知道整个桃溪乡都在羽林卫的监控之中。

    该来的总会来。

    陈砚松带着养子上门了。

    别说,袖儿和她父亲还真挺像的。

    到底骨子里亲,陈砚松进门后,一眼不错地盯着他女儿,那和善温柔的样儿,你怎么能想到他是个冷血狠辣的人。

    也就是那日,袖儿的劫开始了。

    不是左良傅,不是陈南淮,是她的父亲。

    其实我很能理解陈砚松的想法,盈袖是他亲生的,陈南淮是他养大的,手心手背都是肉,最完美的处理方式,就是让这两个孩子结合。

    如此,陈梅两家就能化干戈为玉帛,他就能把两个孩子留在跟前,照看着,抚养着。

    谁知中间出了变故,冒出个左良傅。

    陈砚松和左良傅第一次交谈就崩了,左良傅直接抢走了盈袖,把她带去了曹县,陈南淮也跟着去了。

    曹县发生的事,我是后来才知道的,真真惊心动魄。

    左良傅原本想强娶盈袖,以便拉拢陈砚松为自己的老丈人,进而逼迫陈砚松背叛魏王。并且,他还暗中将陈南淮的表妹陆令容收为自己的棋子,命陆令容算计陈南淮,并且用石头做的假阳具当众羞辱了陈家这个傲慢的大少爷陈南淮。

    我没想到,袖儿能从如此危险的乱局全身而退。

    我更没想到,左良傅和陈南淮都爱上了盈袖。

    陈南淮在曹县被伤的不轻,他先盈袖一步,回到洛阳。

    那时我和梅濂被“软禁”在陈府,亲眼看到这小子从颓废到慢慢站起来,并且信誓旦旦地同我和梅濂保证,以后绝不伤害盈袖。

    有时候,我真的发现血缘很神奇,陈南淮的阴沉和他哥哥很像,不过到底太年轻,经历的磋磨太少,没忍过这口气,最后伤了盈袖,亦伤了自己。

    那段时间,梅濂的前程几乎定下了,曹县的县令。

    陈砚松肯定得在梅濂跟前放一个自己人,他调教出来的丫头莲生,生的小巧玲珑,又识字,和寻常官户家的小姐差不多。

    尽管梅濂在我跟前说了很多次,他此生不辜负我,对莲生不过应付而已,我也相信,因为他的真心很少,不会轻易给人。

    可每每看见他和莲生眉来眼去,我心里到底不是滋味。

    还记得梅濂和莲生圆房的那夜,我喝了酒,坐在陈家的凉亭里,盯着湖面上的一叶扁舟,出神。

    陈砚松冷不丁出现,他裹着厚厚的大氅,坐到我身边,小口抿着茶,叹了口气“名门贵女落魄至此,令人唏嘘,不过能爬起来,把小家经营成这样,也令人敬佩,多谢夫人这些年帮陈某照顾女儿。”

    我知道,这句话是真心的。

    恶虎再毒,对自己的幼崽,总有几分恻隐之心。

    陈砚松问我“这些年你过得好么嫁给梅濂,不会觉得委屈么”

    大概酒上头了,我嗤笑了声“陈老爷怎么问的和左良傅一样,你们这是商量好了么”

    陈砚松笑着摇头,摈退左右,盯着湖面上的小舟,淡淡道“还是有些不一样,我问,只是出于好奇,而左良傅问大抵是替长安某个人问吧。”

    “他”

    我一愣。

    陈砚松笑笑,将大氅裹得更紧了些,若有所思地看着我,道“他对你还是有情,亦或是愧疚,否则早都杀了你。高姑娘,你说梅濂这会儿和莲生做到哪步了”

    我很不喜欢听见这种暧昧的话,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同一个娇滴滴的女孩,洞房花烛能做什么

    我有些反感,陈砚松瞧着正经谦和,没想到在我跟前说这种荤话。

    不过我很快就察觉他话里有话。

    我抚养他女儿长大,按理说,他就算再无耻,也不会臊我。

    “陈大哥,您有话不妨直说。”

    我放下酒壶,冲他一笑。

    “你是个看得透的女人。”

    陈砚松给我倒了杯茶,道“酒喝多了容易糊涂,夫人以后还是喝茶罢。”

    “好。”

    我端起茶,喝了一大口。

    “梅濂是个人物,日后会有一番作为,他身边少不了女人,你没娘家,没子女,可想过如何立足”

    陈砚松淡淡一笑,打了个哈切,起身,轻拍了下我的肩膀,道“我感恩你养育盈袖,你今晚又叫了我一声陈大哥,我就说两个字,情分,你仔细琢磨一下吧。”

    说罢这话,他就走了。

    我想了很久。

    情分,和谁的情分

    梅濂我们的情分有,但已经快被猜忌和生活的琐碎消磨光了。

    不是梅濂,那就是东宫了。

    那晚,我在凉亭坐了一夜,没喝酒,喝茶,越喝越清醒。

    天亮之后,陈砚松请来个贵客,前太医院的院判,杜太医。

    杜太医那时候还没和陈家决裂,非常热切地帮我瞧了身子,他告诉了我一个好消息,我的身子只是有些堵,疏通好了,还能生育。

    那天起,我就开始吃药调理身子,花重金配了上好的润肤膏子和养发花油,从头到脚开始保养起自己。

    我不认为三十岁就老了,恰好相反,我认为三十岁才是女人最美的年华。

    没了少女时的懵懂娇憨,有的是岁月给的睿智和妩媚,尽管我知道,我和李昭的那点情分发生的可能性会很低,但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的机会,我都要为它的来临做好准备。

    开春后,盈袖从曹县回来了。

    在外近三个月,她成长了很多,更加明艳照人。

    我养大的孩子,我能不知道她的心思

    她心里有人了,左良傅。

    可是陈砚松不会容许他们在一起,梅濂不允许,我也不愿意。

    一则因为左良傅心思太深了,我怕盈袖应付不来;

    再则,云州危险,前几任刺史没一个活下来,凭什么左良傅就是个例外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给那孩子端了碗下了药的姜汤。

    尽管,日后我一次次说服自己,这是为了盈袖好,她在陈家会吃穿不愁,陈南淮会被她压一头的;

    如果不端汤,陈砚松就会杀了我八弟和姐姐;

    如果不端汤,盈袖这辈子会活在左良傅的算计里,在丈夫和父亲、哥哥之间两难。

    我这个狠毒的妇人,把药端给了她。

    那晚,她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很不高兴,一口喝光了药,要把我往出推。

    那瞬间,我忽然清醒了。

    这是盈袖,我养大的孩子,我这是在做什么,把她往火坑里推啊。

    我拼命地敲门,让她去找左良傅。

    可是已经迟了。

    我被陈砚松打晕,拖到了房里。

    那晚,注定是万劫不复的夜晚,盈袖被陈南淮强暴了。

    我和盈袖之间多了个无法愈合的伤口。

    我不知道这些男人可有后悔。

    陈南淮自然不会,再让他活十回,他依旧会做这事。

    可我想,陈砚松和梅濂大概会后悔吧。

    梅濂当时利欲熏心,只考虑自己的前程,生生将亲情割舍,后来他喝多了,靠着我,笑着笑着,就哭了,说了句话袖儿这辈子都不会叫我哥哥了。

    陈砚松更后悔。

    他总觉得这是为儿子女儿好;女人天生就是软弱顺从的,盈袖肯定会接受现实,和陈南淮生儿育女,一辈子待在他跟前。

    他不了解袖儿,或者说,他把亲情当成了门生意,只看到了利益,只知道算计,完全忽视了盈袖的心。

    三十岁的我,如同丧家之犬般回到了北方。

    无法阻止丈夫纳妾,一手养大的孩子恨我。

    我开始反思,回头看自己走过的路,重新冷静下来,以后到底该怎么走。

    我不想再这么被动了,不想这么弱小了,保护不了盈袖,也保护不了自己。

    我想说话,有一句顶一句。

    我还想回长安,风风光光地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