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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我国的少数民族基诺族的简介
    基诺族是云南省人口较少的7个特有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基诺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没有文字,过去多以刻木、刻竹,记数、记事,通用汉语。

    基诺族的简介

    基诺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民族乡及四邻的勐旺、勐养、勐罕,勐腊县的勐仑、象明也有少量基诺族散居。

    1979年,基诺族被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基诺族总人口数为23143人

    族称

    “基诺”是本民族的自称,可释意为“舅舅的后人”或“尊重舅舅的民族”。

    过去汉语译为“攸乐”,故又习称其居住的基诺山为“攸乐山”

    历史

    关于基诺族的族源,有土著说和南迁说两种。“基诺”一词源于基诺族先民在杰卓山居住的时代,当时出现了“基诺洛克”的名称,“基”为舅舅,“诺”为跟在后面的,直译是“跟在舅舅后面的人”。相传基诺族的发祥地是“司杰卓米”。

    它是基诺山东部边缘一座海拔近1440米的高山,现在称为孔明山。至今,阿哈、阿希两支系以及居住在勐旺乡补元行政村的乌优支系居民,回顾祖先迁徙路线,都不约而同地把发祥地指向这座高山。这说明在很早以前,基诺族的先民就生活在基诺山及周围地区。

    基诺族定居在基诺山之初,可能还处在母系社会发展阶段。传说最早居住在“杰卓”的是一个寡妇,生了七男七女,兄妹互相结婚,后来人口繁衍,便分化出两对寨子可以通婚的两对氏族集团。

    第一对寨子是词通和曼锋,词通是“父寨”,曼锋是“母寨”,往后他们又发展出曼雅、窝庄、回真、生牛等10个儿女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诺山的前半山。另一对寨子是曼坡父寨和曼飘母寨,其繁衍的儿女寨有竜帕、莫羊、炸共等九寨,是为后半山。

    关于两对父母寨的世系已经不得而知,但子女寨的世系还可以获得。据1958年调查,曼雅寨是词通寨分出来的“大儿子”,建寨人是姐右,后经右保、保姐、巴保姐、姐腰、腰八、八撒、撒姐、姐白腊、白腊腰、腰子、不勒姐等已有12代,若以25年一代计算,曼雅寨已有300多年的历史。

    后半山的曼卡寨分离出来的时间较晚,从建寨人不腊腰算起,已经历了8代,也有200多年的历史了。从曼雅等寨父子连名的情况看,这些子女寨在建寨时已确立了父权制,也就是说至少在300多年前,基诺族已从母系时代发展到了父系时代。

    18世纪中期以后,以血缘为基础的父系制家庭公社仍在继续发展,到19世纪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部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体家庭经济出现,父系制家庭公社才向农村公社过渡。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仍顽强地保留着氏族血缘关系的纽带,各儿女寨还要到父母寨去举行一年一度的祭祖仪式。

    照惯例,父母寨的“寨父”、“寨母”均系男性头人每三年要巡视子女寨一次,届时儿女寨的人们要远出迎送,组织隆重的祖传仪式进行欢迎,热情招待。

    当地人传说,在远古的时代,洪水淹没大地,只有一对善良勇敢的同胞兄妹玛黑、玛纽受仙人保护和指点,幸免于难,经过各种艰难波折,最终结为夫妻。

    仙人曾赐予他们10颗葫芦籽,种下后只长出1颗,结出的100个小葫芦中,仅长成1个,却长得像房子一样大,里边还有人在说话,打开一看,葫芦里出来4种人,先出来的是基诺人,依次而出的是汉人、傣人、哈尼人有的说还有第五种人,是布朗人。后来,他们各自找到了乐土。从这个传说里,可以反映出基诺族同汉、傣、哈尼等民族在远古时代的密切关系。

    另一传说,基诺族是从普洱、墨江甚至更远的北方迁来的。迁徙时曾经过昆明和峨山县的“没且竜”,后又辗转至西双版纳的勐遮和勐养,最终定居于基诺洛克。基诺族的巫师为死者送魂,也都送往北方。

    基诺族来到基诺山,先定居在一个叫“杰卓”的山梁子上,至今人们仍把这块地方称为“特巴特前”,意为基诺人共有的地方。据说基诺族居住在“杰卓”时,以树叶、兽皮为衣,以采集、狩猎为食,生活相当艰难。由采集狩猎经济到山地农业经济的转化,是基诺族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巨大进步,可是他们的旱稻种籽来得却不容易。

    相传,基诺人因得不到旱稻种籽,于是设法带猎狗深入到产稻区,让猎狗在谷堆上打了几个滚,结果在狗毛里带回了数十粒稻种,此后稻种逐渐繁殖,就使基诺族进入了以种植旱稻为主的山地农业时代。

    基诺族尊奉诸葛孔明。传说基诺族的祖先是孔明南征部队的一部分,因途中贪睡而被“丢落”,进而以“丢落”附会为“攸乐”,这就是“攸乐”一名的来源。这些人后来虽追上了孔明,但不再被收留。为了这些落伍者的生存,孔明赐以茶籽,命其好好种茶,还叫照他帽子的样式盖房。

    基诺族男童衣背上的圆形刺绣图案,据说是孔明的八卦,祭鬼神时也呼喊孔明先生。上述传说的真实性虽有待考证,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基诺族同汉族的密切联系。

    据现有的资料看,基诺族最早的隶属关系可以追溯到1160年,叭真统一勐泐各部落,建立勐泐景龙金殿国时,基诺山即为叭真王族的世袭领地。元朝在云南设置行省之后,西双版纳纳入元朝的统治范围。元朝政府设立彻里路,委任傣族土官进行统治。明朝改置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土司统治一直沿至清代。

    基诺山也是隶属其辖地。清朝鄂尔泰任云南总督时,为开拓西双版纳,于雍正七年1729年“江内六版纳”,实行改土归流,基诺山隶属普洱府,雍正七年至十三年1729年1735年在攸乐山的茨通寨筑砖城,派骑兵、步兵约500人驻守该地,设攸乐同知。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因“烟瘴甚盛”,驻军和行政官吏病死颇多,清廷撤消了攸乐同知,委任基诺族首领为“攸乐土目”,作为代理人直接管理基诺山区。

    后来基诺山区长期受傣族封建领主管辖,傣族封建领主“召片领”在基诺山头人中委任“叭雅”、“扎”、“先”。民国年间,国民政府曾将基诺山归小勐养乡管辖,后又推行保甲制,在基诺族上层头目中任命保长、甲长,于是,基诺山区形成“三位一体”的政治组织。

    1941年,基诺山约有8000人,共28个寨子,由于无法忍受国民党政府的各种差役赋税,基诺族人民在搓约等人的领导下发动了武装起义,迫使当局撤职查办了车里县县长王字鹅,此后三年,民国地方政府不再向基诺族人民多加兵役赋税。

    节日习俗

    基诺族的传统节日以“特懋克”一作“特毛切”最隆重、最盛大。“特懋克”即过年,意为“打大铁”,是基诺族人民为纪念铁器的创制和使用而举行的节庆。过去节日活动都以村寨为单位举行,没有统一的时间,大约在农历腊月间,一般由“卓巴”来决定,一旦“卓巴”敲响大鼓时,便意味着开始过节了。

    1988年,西双版纳州高官会根据基诺族人民的意愿,把公历的2月6日至8日定为基诺人民的“特懋克”节日。节日期间,多数村寨都会凑钱买牛,组织隆重的剽牛活动。

    届时,在卓巴的指挥下,一群手持标枪的男子,轮流把标枪投向被栓住的黄牛,牛被戳死后,几个小伙子持刀先砍牛脚,而后割下牛臀部一块肉祭祀,余下的部分大家分食还要用瘦牛肉、皮、血、苦胆、蒜、辣子、酸笋、槟榔、绿叶、酒做成名为“克勒刹”的凉菜,与3只鸟和飞鼠干巴等一起作为礼物,送给邻近村寨的长老家,并颂赞美之词。剽牛后,各家的家长都要到卓巴家举行祭鼓仪式,长老要设宴款待,跳“大鼓舞”。村民还要给铁匠送些竹鼠,行打铁祭祀。

    基诺族的传统节日还有“好希早”,即新米节,亦称“新米”。每年农历七八月间,谷物即将成熟的时候,基诺族人就从田地里采集新谷子、蔬菜和瓜豆,杀鸡,请亲戚朋友到家里共同品尝新米、陈酒、鲜肉、绿菜,同时举行各种祭祀仪式。人们边吃边唱,欢乐的歌声常常通宵达旦1。

    成人礼

    成人礼是基诺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

    每个男青年十五六岁,女青年十三四岁后要行“成年礼”,经过一个复杂而严肃的仪式后才能换上成人的衣服,背上筒帕,并参加“饶考”男的、“米考”女的组织,从此才具有村社正式成员的资格。举行成年仪式时,父母要送给儿女全套的生产工具和成年人衣服,女孩子还要梳成年人发式。

    仪式上,村寨长老要带领大家吟唱史诗,讲述劳动和生活的艰辛,传授传统的道德规范1。

    婚姻

    基诺族的婚姻是有对偶婚色彩和群婚残余的一夫一妻制。

    一般婚姻在本村寨不同的氏族内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从20世纪初开始,婚姻关系也随着村社地缘关系的确立和扩大,开始向氏族外村寨的非氏族内婚过渡。在婚前,氏族外男女间的社交和性关系是自由的,私生子随母亲到夫家生活,在社会上不受歧视,但也有由舅舅收养的。

    男女青年要经过“成人礼”,参加“饶考”、“米考”组织,才有结交异性、谈情说爱的权利。有的村寨还建有专为青年男女幽会的公房。男女恋爱通常经过“巴漂”秘密地谈情约会阶段,“巴宝”由秘密转入公开阶段,“巴里”同居阶段等3个阶段。

    男女同居之后,双方感情和睦,如果某一天,男子晨起时主动为姑娘扫地、背水、烧火、做饭,即表明他要与姑娘结为夫妻。男方父亲或舅舅便向女方父母求婚,择日举行婚礼。婚后妇女必须严守贞操,很少有离异的现象。

    丧葬

    基诺族丧葬习俗为人去世后,挖独木为棺,土葬于公共墓地,不留坟冢。死者生前喜爱的生产、生活用品,作为殉葬品,富者还埋入一铜锅银子。墓表搭盖小草房,内置竹桌,家属一日三次供饭,连续进行1至3年,有的还守墓数月,以示对死者的缅怀,死者的灵魂最终归至祖先英灵所在的圣地“司杰卓米”。

    数年之后,为了安葬后逝者,不仅可把原来的草房拆除,还可把先已入葬的棺木尸骨挖出,抛撒于山野中。这是因为每个村寨的公共墓地面积有限,而每一父系氏族的墓地就更加狭小,又不能任意扩大,据说扩大了鬼生活的地方,将对活人不吉利。凶死者或未成年者不得葬入村社墓地,后迁入的社员也不能葬入公共墓地,只能安葬于公共墓地的边缘,孕妇、精神病患者死亡则实行火葬。

    父亲去世一年后,儿女们要重盖新房,意思是把自己的房子献给父亲,新居落成时要举行一次隆重的祭祀活动叫“上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