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
林默辗转反侧,她睡不着。
即便喝过安神的药也还是睡不着。睁眼躺的越久,想的越多,满脑子都是“为什么”和“凭什么”
“为什么不戴套”
“凭什么跟她生气”
她本就是个反应有点迟钝的人,往往事情过都过去了,她回过头细想才能感知到自己的情绪。所以她现在越想越委屈,越想越生气,气得呼吸粗重,胸膛一起一伏。
陆小凤沉寂了一会,忽然翻身把她抱住,不是贴在怀里紧紧的抱着,而是隔着一层被用手臂揽着,轻轻道“生气了”
他叹了口气,劝哄道“你不想做的事,难道我还能强迫你吗我不想你委屈自己来迁就我。”
林默蹭得一下坐起来,嘴硬道“你从哪看出我不愿意了我只想让你戴一下小雨衣,不行吗你只为了自己舒服,从来都不考虑我都没有想过万一我怀孕了怎么办”
陆小凤也坐起来,用被子把自己围的严严实实“怀孕你是为了避孕”
“不然呢,不避孕我给你小雨衣干嘛”
“我还以为”陆小凤没说下去,只是眼睛里燃起了光,藏了笑,笑自己怎么想象力那么丰富。
原来是因为这个。
“你刚才怎么不说”
林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这这还需要解释吗难道它除了避孕之外还有什么其它我不知道的用途吗你刚刚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陆小凤笑出了声,躺下来道“你还是不知道的好。”他转头去看她“还来吗”
林默卷着被子往里一缩“你想要就来。”
这个动作不是拒绝,胜似拒绝,陆小凤手搭在她腰上,头贴上去慢慢道“只要你不想我就不来,我等你,等你准备好。”
说完,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生平头一次,跟喜欢的女人躺在一张床上,却什么都不做,只是躺着,仿佛感受她的体温,感受她的呼吸就已满足。
清晨,晨光透过床帐,撒遍室内所有的角落。
陆小凤醒来,洗干净的,泛着皂角香气的衣服就放在他身边。匆匆穿上衣服,拉开床帐,林默就坐在桌子边将一个薄薄的,淡粉色的金属铁片打开。
铁片上泛着奇异的光。
窗户打开,吹进晨曦微凉的空气,吹走了陆小凤最后意思困意。
“这是什么”他走过去问。
“电脑。”林默没回头,手指在键盘上轻敲“你千万不要问我电脑是什么,我也解释不明白。不过,关于给叶孤城洗衣服的事情我倒是可以给你解释解释。”她扭头,朝他露出了很得意的笑,像是一只偷到鸡的呆狐狸。
陆小凤道“这有什么好解释的,我又不会吃他的醋。”
林默的脸倏忽沉下来,小狐狸偷鸡的笑意不见了,陆小凤只好道“当然你是在他衣服上做了手脚。”
“你猜猜我做了什么”
陆小凤猜不出。
林默满脸写着机灵,扬着脸道“我在他衣服的腰带里装了窃听器”
“窃听器”
“嗯”
当然不是普通的窃听器,是系统商城出品的,为数不多的黑科技,只有纽扣大小,一旦装上,不仅可以在无信号的情况下窃听至少三百里的距离,还可以自动录音保存。
价格当然不美丽,举个例子,商城里面一台空调仅需要五点积分,而这一个小小的窃听器,需要整整五十积分。
打开电脑,插丨入窃听器的主体优盘,林默自豪道“我一看叶孤城就知道他不是个好饼这人酝酿了一肚子的阴谋诡计,交税的时候我跟无情捕头说,他一下就猜出来了,显得我好笨一样。”眼里浮动着兴奋的光“让我听听他暗地里都干了些什么”
输入波长频道,不一会电脑里呲呲啦啦的响起来。
陆小凤瞪圆了眼睛,他想不出,为何林默身上会有这么奇异而又古怪的东西,难道她住在仙界她根本就是个意外掉落人间的仙女
窃听器里传来走路的声音,然后是呼呼风声,紧接着又是一阵乱七八糟的嘈杂声响,林默快进了一段,总算听到点儿关键内容。
“南王带着世子进京了。”
电磁波响了一阵,声音略有些模糊“卷宗让我交给您她与朝廷走得很近,税银的事只怕已经露出端倪,这是我们计划最大的变故,但若是用好了,说不定也是咱们的一条退路这种事情事关白云城,想必城主知道其中厉害,不用属下多说。”
陆小凤敛起了笑,林默屏住了呼吸。
叶孤城冷淡的声音响起“莫非你我要讨好那个满脸蠢相的女人早在白云城我就该杀了她”
林默“他这个满脸蠢相的女人是不是说我”
接下来她被迫听了满耳朵自己是如何如何愚蠢,精神方面是如何如何的不正常,该去找大夫治治脑子,太扎心了,她受不了,她选择快进。
滋滋滋。
窃听器里忽然诡异的传来一阵阵剧烈的喘丨息声。
“师父我,不行了”
叶孤城声音极冷“继续。”
“师父,哈啊,哈嗯轻点啊”
林默当即头皮一麻,这这是她不花钱就能听到的内容吗忙抖着手快进。陆小凤倒是没什么特殊的表情,他只是陷入了沉思。
“能倒回去吗”
“啊”林默尴尬得都快抽过去了“不不好吧这么隐私”
陆小凤道“叶孤城剑法举世无双,他为何要教授南王世子听刚才的声音,似乎世子也并非在剑法一道有什么天分。”
“你只是听,又不是看,不算偷师。”
林默表情空了“练剑啊”
陆小凤迷惑道“不然呢”
林默麻溜倒回去,一声不敢吱。
南王进京是为了给太后贺寿,当今官家对自己这位皇叔很有好感,当他还是个籍籍无名的皇子的时候,南王就对他很好,知道他爱书画,满天下的去寻名家真迹,知道他爱蹴鞠,每次进京总要带一帮蹴鞠好手来陪他玩儿,有时自己也会亲身上阵。
南王极胖,所以运动起来格外辛苦,常常一场球下来累的衣衫尽透,喘气喘得几乎断气。
到后来,皇子成了太子,一下子成了赤手可热的人物,人人巴结,南王反倒不那么热络了,小太子很纳闷,为什么从小对自己那么好的皇叔突然疏远了南王笑着跟他说,自己是藩王,若是跟当朝太子走得太近,会惹皇帝起疑,即便皇帝不疑,落在文官嘴里总不会好听。
在官家心里,皇叔可是为数不多的,真心待他好的人,所以南王进京,大都住在京郊的先皇曾住过的潜邸中。
叶孤城也在这里。
他站在绵延不断的假山花园的阴影中,午后的日光仿佛能煎烤万物。
南王第一眼看叶孤城就忍不住失声道“你的脸怎么了”
右脸从鼻骨到发鬓有一条浅粉色的疤痕,本不是很明显,但叶孤城脸白,所以那一道粉分外明显。
“被剑气所伤,不碍事。”
南王的表情简直恨不得那道伤疤长在自己脸上,叹道“城主未免也太不小心了。”
叶孤城在看自己的剑,手指收紧。
“那晚的刺客是你的人”
南王微笑道“不错。”
叶孤城道“你在试探我。”
在试探他的反应。
南王站了起来,每走一步,他身上的肉都跟着颤一下“我难道不该试探你吗税银的事本该滴水不漏,你却偏偏露出那么大的破绽,你想干什么”
南王凭一本卷宗基本推测出了林默的智力水平,他甚至没敢搞出太复杂的计划,直接把借刀杀人的刀把递给叶孤城。
他阴鸷道“你或许不知道,那天你但凡敢吐出一个字,我暗部门下的四十门火炮顷刻间便可包围飞仙岛,让你的白云城灰飞烟灭。”
叶孤城握剑的手指已泛白,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害怕。他站在这里,就像站在另一个世界,谁也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南王拍上他的肩,手指捏了捏,笑道“此计若成,我便是大宋之主,到时候,你当属我座下的第一功臣”
林默送走陆小凤回来时,惊讶的发现
冷血坐在她的秋千上。
秋千旁边有桌有椅,树荫下也有一个矮凳,都是陆小凤帮忙搬出来的。甚至矮凳边儿是林默平时练力气用的大石墩,他哪都没坐,偏偏坐在秋千上。
冷血的腿很长,秋千对他来说有点矮,长腿微微蜷曲,贴着地,一前一后的晃荡。
他穿着公服,显然是来办公事的。
林默盯着他衣服上的纹饰道“捕快也会闯空门”
冷血视线落在她头顶,略为急促道“我敲过门了,门没锁,我以为你在。”他接着道“我有要事找你。”
林默沉默的看着他,然后仰头望天,日头挂在正当中,光晕好像让太阳变大了两倍,她叹了口气“你慢慢说,我先去给你烧洗澡水。”
“洗澡水”
作者有话要说能日更我一定日更,但手机砸脸这种事我也不想它发生orz
写陆小凤想不ooc实在太难太难了,别的不论,光是感情方面,你说他渣吧,他可以为了喜欢的女孩子拼命,你要说他好吧,浪子还真是浪子,我这两天把原著里所有关于他的车车全看了一遍,怎么说呢,古龙大大真是厉害,虽然小凤凰睡了一个又一个,但我看完丝毫不觉得他渣,反而还觉得他才是被女票的那个。
而且明明是一样的情节,写法不同给人的感觉还真是不同,自我审查一番,我自己也觉得发展怪怪的,情绪太跳跃了,铺垫和心理活动描写都不够,所以我想趁着今天有空好好搞一搞。
当然如果还觉得有问题,那只能说明,我的水平就到这了orz
下章接着迫害城主,其实关于城主,我有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但我不敢写,提都不敢提,只好自己过过干瘾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