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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特曼永不服输!
    他会飞。



    洁白耀眼的六翼彻底舒展,散发着熠熠圣光,翱翔在哥谭市云深雾重的夜空。



    他拥有力量。



    穿梭在云层间的六翼天使伸手接住了一只向他撞来的迷途飞鸟,小鸟因为高速冲击力而昏迷在他手心。天使无声地叹气,悄无声息地向地面降落,将昏迷的小鸟温柔放在建筑物屋顶。



    他可以看清黑暗。



    晚上下着微雨,天使兽形态的罗夏,站在一片黑暗的建筑物之间,视线在高大的仓库式平顶建筑物之间逡巡,很快锁定了他要寻找的那一间仓库。



    白色的身影轻巧敏捷,区域内遍布着放哨人,却无人发现这个神秘的闯入者。



    罗夏摸到了那间仓库的后门外,仓库紧挨着另一间废弃厂房,二者之间堆砌着不少旧的机器残骸。他连呼吸声都放得很轻,躲在一面残损的砖墙后面,静静地观察着不远处的动静。



    他少年时期在新厄斯军校时的成绩相当优异,每门学科都能拿到最优等级,让许多原本因为他的身份和传言而轻视他的师生都对他刮目相看。侦查与反侦察、潜行、情报收集这些都是军校毕业生需要熟练掌握的内容,而他自然不负众望,将相关知识深谙于心。



    但熟悉他如今的超能力,依旧花了他相当一段时间。



    一开始,他还不能控制随心所欲变身的能力,总是要浪费很长时间,才能成功从本体形态进化成天使兽形态,或者从天使兽形态变回本体。为这,他还差点在伦纳德夫妇面前露馅,最终在他们进入自己的房间前,狼狈地收起六张翅膀,挤在卫生间里,方才逃过一劫。



    不过几天后,他就已经能够随着自己的心意,任意变化形态。



    而他还要进一步适应进化后的视觉差和力量差。



    天使兽的高度达到203米,翅展全长568米,当六翼完全打开,便如一个庞然大物,立刻就把房间衬得非常拥挤逼仄;天使兽的视觉也和人类不同,双眼被罩在遮住了上半张脸的十字盔下,他需要透过十字盔集中精神力去感应周围的环境,从而让视野变得更宽广,看清一切除固体外的障碍。



    最让罗夏头疼的是天使兽强大的力量,他还没有准确测量过天使兽的力量最大强度,但可以确定,至少能轻松地撕开一辆小轿车。他必须精准控制这种力量,否则,他很有可能无意中破坏他接触到的所有东西。罗夏为此练习了很久,才勉强掌控天使兽形态下的大部分能力。



    他半蹲在轮胎后面,收起进化形态,变回自己的本体。这样目标更小,更不容易被发现。



    根据他收集到的情报,今晚法尔科内家族的掌权者、人称“罗马人”的卡麦恩法尔科内,将会在这间仓库里进行一桩大额毒品交易。不过罗马人并不是他这一次的主要目标,他来哥谭市的唯一目标,就是将那个杀害了威廉伦纳德的逃犯抓回纽约接受法律裁决。



    在浓稠的黑暗中,他只露出一双眼睛,透过砖墙缝隙,时刻紧盯着仓库后门。



    另一边的墙边,还停着一辆破旧的小轿车,车身到处都是铁锈和凹坑,似乎已经被废弃许久。



    突然,小轿车的车门从里向外打开,叮叮当当掉了一大堆罐头、衣物和洗漱用品出来。



    一个立着两只尖耳朵的黑色身影紧接着从车子里钻出,刚想站直身体,又被脚底下带出的绒毯绊了一个小小的踉跄。



    罗夏瞬间睁大眼睛



    蝙蝠盔,黑披风,包身战衣,黑靴黑手套。



    这样的装束,在哥谭,不会有别人,只能是那个出没在黑暗中的男人。



    那个白天是集团继承人、花花公子、极限运动爱好者、著名败家子,到了晚上,就会穿上战服,在哥谭的大街小巷里打击犯罪的义务警察。



    他知道哥谭市是某人的老家,法尔科内也是某人新手时期的著名对手,但没必要,真没必要,他刚想试试身手,来哥谭抓个逃犯,就要遇到这位大名鼎鼎的黑暗骑士、哥谭挂王



    蝙蝠侠。



    想到刚才对方那个不甚熟练的踉跄,罗夏又默默补充了一点。



    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元年蝙蝠侠。



    罗夏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得越来越快。他情不自禁按住心口,眼神紧紧粘在蝙蝠侠身上。



    拜托,就算是有一点点小小的失败,那也是蝙蝠侠,全世界最酷、最炫、最令人肃然起敬的蝙蝠侠他可是罗夏最早的白月光,罗夏曾不止一次为蝙蝠侠成功战胜强大的敌人而喝彩,也常常在半梦半醒之间幻想着自己驾驶着蝙蝠车,和黑暗骑士一起驰骋在哥谭的大街小巷



    被自己的生活物品绊到什么的,不存在的



    戴着蝙蝠面具的尖耳朵黑影掏出攀岩用的飞虎爪,娴熟地用绳索将飞虎爪转出残影,向上一抛飞虎爪撞击在墙壁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绳索牵着飞虎爪,软绵绵地掉了下来。



    罗夏噗嗤。



    这就有点尴尬了。



    眼前的蝙蝠侠和他印象中近乎全知全能的蝙蝠侠形象差距实在有点大。



    罗夏既想笑,又为这背后代表的意味,而生出一股无端的敬畏。



    在所有超级英雄里面,蝙蝠侠不过是个凡胎。



    同时也是以凡人之躯,而比肩神明的第一人。



    他后来为众人所知的强大,他的无所不知,他的无所不能,却都来自于他在独自与黑暗斗争的早期,身上每一道伤疤、每一块断过的骨头、每一处不化的淤血。



    这个站在人类意志力巅峰的斗士,是在不断的搏命中诞生,且前进的。



    他想,他知道蝙蝠侠后来升级改用钩锁枪的原因了。



    那蝙蝠装的男人并没有因为小小的挫败而放弃,马上捡起飞虎爪,进行第二次抛射。飞虎爪在他手中飞出,向上疾射,飞过墙体,稳稳当当地勾在了屋顶。



    成功了罗夏激动握拳,观望着蝙蝠侠的一举一动,暗暗为他打气。



    加油,你可以的,你可是蝙蝠侠



    becae you are batan



    百特曼永不服输



    作者有话要说新手百特曼,请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