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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4章 他的小女孩,终会长大
    不是像菟丝花只会依附于爱人。

    她想成为的是一株白杨,立身沙漠也能活下去的那种。

    会欣喜于爱人的浇灌和呵护,然而,当爱人不在她身边,依然可以让自己枝繁叶茂。

    唐黎没把自己干的事如数告诉宋柏彦。

    不是在刻意隐瞒。

    她只是想在办成的那一天,再在宋柏彦面前轻描淡写地提一句,比如也就找了些人帮忙、有钱能使鬼推磨。

    然后,她或许就能在宋柏彦脸上看见一个意外却又了然的笑。

    唐黎心里这些打算,其实并不难猜。

    每个人都是从青葱走向稳重,唐黎现在的心理历程,十年前的宋柏彦未曾没有过。

    谈不上叛逆。

    初入这个社会,难免憋着一股子壮志雄心。

    随时准备抓住时机证明自己,借此来得到身边长者的认可。

    想看到他们惊讶,也想听到他们对自己的夸赞。

    更重要的一点,是要让他们知道ta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可以从容应对自己的人生。

    这样的唐黎,是在一路成长的。

    从最初征询大人的意见,慢慢地自己开始拿主意,到最后,彻底不需要旁人来指导她行事。

    对这一点,宋柏彦早有预见。

    他的小女孩,终有真正长大的那一天。

    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唐黎微微一顿,扭过头来“我只要知道,不管我做什么,阁下都是站在我这边的。”

    这声阁下里带着讨好的意味。

    似乎只要这么唤上一声,她做的那些事就可轻轻揭过。

    宋柏彦没去拆穿她的这份谄媚,再开腔说话,却流露出些许触动“长大也有了主见,是该嫌大人管得太宽。”

    “”唐黎不由得反驳“我本来就是大人啊。”只有你在一直把我当小孩子。

    后半句话,到嘴边又被她咽回去。

    一旦她说出口,只会坐实她在宋柏彦眼里的小孩形象。

    因为只有小孩才逞口舌之快。

    看出唐黎言语未尽,宋柏彦又接一句“要是继续抓着不放,确实该讨人嫌。”

    “这话可不是我讲的。”唐黎替自己辩解。

    也觉得这样一句没什么信服力,她继续道“你又还没到七老八十,风华正茂的,我干嘛嫌你。”

    “也就是说,再过四十年就该嫌我老了。”

    “”

    这个梗算是过不去了。

    唐黎心里这样想,嘴上否认“小老百姓的,哪里敢。”

    “不敢,不代表不会。”宋柏彦掩下眼里那丝笑,尔后又说“现在都有了这个念头,将来还不得花钱雇人把我赶大马路上去。”

    唐黎悻悻“我没事把你赶大马路上干什么”

    想起自己是怎么对付黎文彦的,她就没再继续往下说。

    夫妻做久了,肯定不如初时如胶似漆。

    她在滇南生活的时候,也见过人家夫妻吵架,十八般武艺齐上阵,还有女方搬起老式电视机狂殴老公的。

    婚后几十年的事,谁说得好呢。

    人是会随年岁增长改变的。

    六十岁的她,指不定就是个烫卷发的泼辣小老太。

    老夫老妻的一吵架,她脾气上来,或许真会把宋柏彦赶出家门。

    她自己都保证不了的事,干脆含糊其辞“你有退休金,又是高级离休干部,难道还怕老了没依靠。”

    就怕她前脚刚把人赶出去,后脚就被其她老太给捡回家了。

    有退休金的老头儿,可都是香饽饽。

    到时候,她还得跟别的老太扯着头发抢老伴。

    这样想着,唐黎又觉得自己不能把人往大马路上赶。

    倘若真吵架了,也该是她去大马路上。

    换一身漂漂亮亮的新衣裳,开着她的粉色甲壳虫,就算半路抛锚也有其他老头来帮她修车。

    至于宋柏彦,合该留在家里为她的出走操碎心。

    一会儿担心她在外面吃不好,一会儿又担心她穿得少挨冻。

    精神折磨,才是最致命的。

    所以,唐黎掉转话头“不管多少年后,阁下都是我最爱的人。”

    尾音落下,她用丢了空杯的右手比了颗小心心。

    大拇指与食指交错,后三指收拢,再配上一脸真挚表情,的的确确具有迷惑性。

    宋柏彦面上隐隐有着笑意,一如平日里的温和倜傥,然而,对唐黎这番告白却未做出回应,只松开了她的左手,“晚上公园蚊子多,还是早些回片场去空调房里待着。”

    唐黎没接话。

    她瞅向自己的右手,那颗心还在。

    这手势是近两年新创出来的。

    年纪稍微大点的看不懂,并不奇怪。

    唐黎成功说服自己,也就没再纠结什么,刚随宋柏彦站起身,她一双手就揪住宋柏彦腰际的衬衫,引得宋柏彦回过头。

    “我眼睛好像看不见了”

    宋柏彦“”

    瞧着那双清澈灵动的眼眸,宋柏彦把右手伸过去,在唐黎面前晃了一晃,“这是几”

    回答前,唐黎瞅瞅他“五”

    五一劳动节,放一个小福利,前几天写好的不收费

    宋家痴情种

    宋景天在他十岁那年,遇见了此生挚爱。

    为了这份爱,他决定放弃国籍,放弃成为s国下一任总统的宏大理想,甚至愿意倒插上门。

    当他带着自己的储物罐去找此生挚爱,小纽扣正趴在檀宫主卧的太妃椅上逗弄大头。哦,大头是他大哥养的橘猫

    听到他鼓足勇气的告白,小纽扣眨了眨漂亮的眼眸,“可小叔叔你比我大五岁哎”

    眼看恋情要夭折,宋景天忙哄道“结婚就得找比你大的,你看我大哥是不是比你表姑大”

    这么一说,还挺有道理。

    但很快,又有新的问题出现“小叔叔你这么矮,我们的孩子不会也是小矮子吧”

    宋景天“”

    “小叔叔,你应该有一米五吧”

    “”

    再见我的爱,再见我的过去,再见我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