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末五月,正好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树梢上的鸟儿都叽叽喳喳地看着热闹。
小区花园一角,一个年轻男人正单膝跪地,将一束玫瑰捧花递了出去。
“陆小姐,我向天起誓,这辈子会忠诚于你,一心一意,至死不渝,请接受我的花,和我在一起吧”
披散在肩的发丝随着微风颤动了几下,连头发丝都尴尬地在颤抖,陆绵歆举起手中的酱油,难以置信,出门买瓶酱油回家做饭而已,为什么半路杀出个中二杀马特青年硬要跟她上演一场深情告白
“不好意思啊我,我这不是”我特么都不认识你啊能不能不要再说这种婚礼现场才会出现的台词啊大哥
陆绵歆还没组织清楚语言,肩上就突然被一只修长的手臂给揽住,一个穿着拖鞋睡裤的男人揽着她,还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哈欠,陆绵歆尴尬的表情瞬间止住,下一秒就变得痛苦起来。
出门买酱油被拦住表白,还支支吾吾半天不知道怎么拒绝,这种场面被陆叶茗撞见,今天一整天都会被他嘲笑吧。
杀马特青年蓦然一愣“男朋友”
陆绵歆连忙摆手“亲哥啦。”
杀马特青年松了口气,又重振精神,将花移到陆叶茗面前,表情真挚又恳切“陆小姐的哥哥,我向天起誓,这辈子会忠诚于你妹妹,一心一意,至死不渝”
“闭嘴。”陆叶茗冷眼盯着他,眸中散发着极度危险的凶光,慵懒道“陆绵歆,我妹妹,马上就要去娱乐圈当明星了,你,配不上她,滚。”
杀马特青年灰头土脸地滚了。
陆绵歆甩开自己肩上的那只手,气呼呼地道“哥你干嘛要跟他说我要去娱乐圈的事啊,难道你想让我刚出道就被爆出丑闻,歌手陆绵歆出道前就耍明星大牌,高高在上地让追求者滚蛋”
陆叶茗略带嫌弃地嗤笑了一声“你想真多,说不定第一轮就被淘汰了,毕竟买个酱油都能遇上麻烦回不了家的人,在娱乐圈能混得下去”
“等你等得都饿死了。”
“我看你活得挺精神,还有心思挖苦我,坏蛋。”陆绵歆跟在他身后,暗自吐槽着,顺便对着陆叶茗的后背放了几支空气箭。
三室一厅的明亮房屋,客厅趴着一只正在呼呼大睡的阿拉斯加犬贝比,卧室内陆叶茗正在激烈沉浸地玩游戏。
“我,陆绵歆,一个平平无奇的刚毕业女大学生,22岁,没什么其他的优点,就是唱歌尚可,因为找工作太难,所以干脆报名了一档歌手选秀比赛,为什么会这么冲动地报名呢除了从小就喜欢唱歌听音乐以外,还是有他的原因吧 ”
陆绵歆合上日记本,转身打开了身后的柜子,室内的灯光瞬间溜进,赶走了柜子里尘埃纷飞的黑暗,柜子里全都是有关颜雨贺的专辑,杂志,海报,杂七杂八一堆周边。
颜雨贺是曾经的be sky组合成员,也是陆绵歆唯一追过的一个爱豆,虽然上大学之后,也就是be sky解散之后,她就彻底佛系了,不会再疯狂攒钱,只为了去他们的签售会,也不会再屯任何的周边,将它们视作珍宝,但颜雨贺依旧占据了她青春时光的大部分记忆,岁月虽然平淡了下来,但他的存在却已经变成了习惯。
颜雨贺虽然是遥不可及的大明星,而她只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小粉丝,但无人知晓,颜雨贺曾经间接对她说过一句话。
他说“你的声音条件非常好,我觉得你可以成为一个很优秀的歌手,如果可以,希望能在娱乐圈再次与你相见。”
从回忆中抽离出来,陆绵歆才发现书桌上的手机一直在震动,刚一接听,对面程清清的响亮嗓门就差点把陆绵歆震晕在地。
“歆歆你快看微博热搜有惊喜”
程清清是陆绵歆的大学室友,有着“八卦情报小能手”的响亮称号,陆绵歆习以为常地打开笔记本电脑,快速浏览着热搜榜单,然后一张白里透红的脸就瞬间青了。
纪星祤确定加盟最初的音乐
“歆歆,怎么样,够不够惊喜”
陆绵歆双手攥着手机,两只眼睛瞪得像铜铃,仿佛快要被吸进屏幕“够,非常够,太够了,我已经要吓死了,现在退赛还来得及吗”
“退赛为什么要退赛,你不是应该高兴吗颜雨贺不是你最喜欢的欧巴吗他现在成了你导师诶,简直太棒了难道不值得开个arty举杯庆祝一下吗”
“诶”听她这么说,陆绵歆这才注意到,纪星祤那条热搜往下几条就是颜雨贺官宣最初的音乐,原来程清清想让她看的是这条热搜。
“歆歆,我怎么觉得你的反应很奇怪,你难道不应该兴奋一下吗”
陆绵歆面如死灰“可能是纪星祤带来的惊吓像海啸一样冲散了颜雨贺带来的惊喜吧”
“哦,对了,想必你也看到了纪星祤也要当你导师的消息吧”程清清的语气突然严肃起来,谆谆善诱着道“你去参加比赛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别暴露了你纪星祤黑粉这个身份,影响不好,我怕耽误你的成绩。”
“我不是他黑粉”陆绵歆第九百七十四次绵软无力地辩解道。
初入大学的时候,陆绵歆和程清清就成为了上下床的室友,程清清是资深娱乐圈追星少女,深谙娱乐圈各方八卦以及小道消息,平日里经常和其他室友闲聊明星八卦,聊到其他明星的时候,陆绵歆还能微笑着听一听,但她有个极大的忌讳,不能在她的面前提到纪星祤的任何,一提到纪星祤,陆绵歆便浑身不自然,各种想逃跑。
纪星祤身为风靡全国的新生代歌手,实力强劲,神颜气质好,冰山雪莲人设,身上几乎挑不出任何黑点,多好一男明星啊,可陆绵歆就是避之不及,不仅从不关注他消息,不存他美图,也不听他出的歌,连讨论都丝毫不愿参与,甚至还跟程清清约法三章,只要她在场,就不要当着她面提到纪星祤。
程清清冥思苦想了一番,陆绵歆这样的态度只有一个解释她是他的黑粉。
“好啦,别解释了,反正你记住,等你开始比赛之后,你就最好离咱们粉圈的粉粉黑黑远一些,安心当你的小明星去吧,怀挺加油”
挂断电话十秒钟之后,陆绵歆的房间传出了一阵绵长而崩溃的哭叫声。
陆叶茗摘下耳机,火急火燎跑到妹妹房间门口“你吃错药了哭什么呢声音都盖过我耳机里的游戏音效了。”
陆叶茗疑惑地打量着她,妹妹紧紧攥着两只小拳头,两只眼睛润润的,像是要哭出来,可看着他的眼神又是那样可怕,像是要喷出火来。
陆叶茗把在空气中晃荡的脚丫重新塞回拖鞋里,准备随时百米冲刺逃跑“干嘛这样看着我我没做什么吧”
“也对,要论及我和纪星祤微妙关系的渊源,一切都要从哥哥身上说起呢,要是当初哥哥没有出那个馊主意,我和纪星祤,就不会再有交际了,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要硬着头皮厚着脸皮昧着良心重新站在他面前,恭恭敬敬说一句老师好”想想就是要社会性死亡的前奏。
陆叶茗听完一怔,神色严肃。
陆绵歆心中舒缓了一丁点,这个坏蛋果然还是有点良心,还知道愧疚。
“哈哈哈哈哈哈哈。”陆叶茗随即发出敲锣般的明朗大笑,贱兮兮地说道“纪星祤是你的导师你俩可真的是孽缘,不过这样看来,哥哥上午说的那句你第一轮就被淘汰说不定真会应验,哈哈哈哈”
“陆叶茗,你滚啊”陆绵歆丢了个枕头过去,那家伙却像只兔子一样,溜得飞快,还忘了给她关上门
笔尖在纸上擦过的声音细碎又低沉,像一阵微风吹过竹林。
“为什么会这么不知所措呢,是害怕还是尴尬亦或者是,不敢面对他”
“纪星祤。”
“他是我的初恋,是我16岁那年偶然遇见的一场妄想。”
“短暂,且灰色。”
一个月后,陆绵歆搬着行李住进了节目组为她们安排的宿舍里。
最初的音乐是一档纯粹的歌手选秀比赛,在现在一众光彩夺目的爱豆选秀比赛中,似乎很少有人愿意为一档纯关乎音乐的节目驻足了,不看颜值,不看流量,你能走到哪里,只由你的歌声决定。
陆绵歆当时看到这档节目的sogan,就定下报名这档比赛了,成为一名歌手,是她选择闯进娱乐圈的初心。
宿舍很宽敞,因为是女生季,所以墙纸和家具都是明亮浅色系,四人一间卧室,和大学宿舍也没什么差别,陆绵歆拿着刚抽的签,拖着行李进了自己的宿舍。
她微低着头,全身都不太自然,第一次来到这种到处都充斥着摄像人员和微型摄像机的环境,陆绵歆明显还不太适应,她走进房间,地毯上已经坐着一个女生了,看上去年纪和她差不多大,扎着一个高马尾,将整张脸都露了出来,一头米黄色的卷发,两只呈睡眼惺忪的眼睛上戴着一副又大又圆的眼镜,就像一只阳光下慵懒晒太阳的卷毛橘猫,她开着行李箱,正慢吞吞地整理着她自己的东西。
看到陆绵歆,那女生怔愣了几秒,迷惘的表情才缓慢地转成微笑“嗨呀,新室友,我叫金萝。”
“你好,我叫陆绵歆。”陆绵歆怯生生地跟她打了招呼,把自己的行李随便挑了张空床放了上去。
“其他人呢”因为一些意外,陆绵歆到宿舍的时间比较晚了,但宿舍竟然还有两个人不在
金萝将行李箱里的t恤叠了拆拆了叠,弄得平整又完美后才放进衣柜里,一边忙活一边解答着陆绵歆的疑惑“她们早就到了,现在已经去练习室练歌了,后天就要进行第一天的录制考核了,如果导师不满意的话,是真的会被淘汰的,所以,我们也赶快收好东西去练歌吧。”
陆绵歆一屁股坐在床上,晃了晃两只细长的小腿,抽了抽唇角“我已经收好了,就等你了。”
“你这么快”金萝大跌眼镜,看了眼自己还狼藉的一片,叹了口气“那算了,我们先去练习室吧,回来再弄。”
练习室很宽敞,设备也很专业齐全,陆绵歆还来不及感叹一番,就被金萝拉着进入了认真的练习中,陆绵歆拿着歌词本,还没完整地唱完一遍,就听见外面闹哄哄的,本来不想在意,却发现连金萝都早已趴在练习室门口,情绪激昂地往外望着。
“怎么了外面发生什么了”陆绵歆扯了扯金萝肩上的衣服,问了一句。
一直都慵懒磨蹭的金萝此刻竟两眼放光,两只小脚不停跺着地面,像是要高兴地飞到天上去“是导师团突袭练习室,来看我们练习的情况啦太惊喜了吧,没想到这么快我就能见到我偶像了”
“你偶像”
“纪星祤啊我可是他五年老粉”
一道无声无色的雷径直地劈在陆绵歆头上,她深吸了一口长气,大脑飞速运转,迅速做出了一个决定,在这么突如其来的时刻,她还完全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刻
还是三十六策,走为上策
“金萝啊,我突然肚子不舒服,去趟卫生间啊,拜拜”陆绵歆一溜烟消失,厕所里的女生们听见外面的消息都迅速提上裤子往外冲,只有陆绵歆急迫且热烈地冲向厕所,一往无前。
作者有话要说正式开文啦下一本写带着狗太子穿回现代了
林昭月是著名的星二代,家世显赫,童星出道,22岁就封了影后,拿奖无数,星途璀璨。
她本该在三个小时后走过红地毯,站在舞台上拿到金像奖最佳女主角的奖杯。
然而,她突然穿越了,还成了东宫的一个小丫鬟,不仅拿不到奖,还得可怜兮兮地啃个窝窝头然后洗一上午衣服。
太子段砚是个极致的狗比,凶残霸道,斯文败类,在他的手下干活,想要保住小命,林昭月可谓是临深履薄,又怂又乖,满分的狗腿子。
本来林昭月都接受现实了,大概是老天看她前二十四年活得太漂亮璀璨,所以要她下半辈子受苦受累。
哪知道一夜之间,她又穿回来了
回到了她即将参加颁奖典礼的时刻,再转头一看,那个狗比太子居然也一起穿过来了。
面对陌生的环境,他正茫然,无辜且无措地盯着她。
林昭月哈哈大笑,潇洒撩发,翘着二郎腿喊了声保安,把狗比太子给赶出去了。
哈哈哈,没想到吧,现在是老娘的主场
下一本现言闪耀的替身文案
整个一班都知道,闫初月与许尧谁也瞧不起谁。
听说高一的时候,闫初月的好朋友追了许尧整整一年,可许尧非但不领情,不仅当众言语讽刺那个姑娘,还当着她的面把情书撕成碎片扔进垃圾桶。
闫初月的朋友抱着她哭了整整一天,毅然转学离开。
闫初月坚定地认为许尧是个欠收拾的王八蛋,而许尧则觉得闫初月实在闲事管太宽。
整个高中,矛盾一步步激化,几乎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可后来阴差阳错,闫初月竟然喜欢上了许尧的亲哥哥许临,在许临面前,闫初月展现出的是许尧从未见过的温柔和娇俏。
她总是有意无意地出现在许临的身边,故意穿着最漂亮的小裙子,含着笑眼深情款款地凝望着许临。
闫初月满心满眼都是那个人的样子,他竟然会觉得可爱的紧,也刺眼的要命。
直到一次大学舞会,闫初月眼睁睁看着许临牵起了另一个女生的手,把她遗忘在了角落。
她终于心灰意冷。
那天晚上,她偷偷哭过之后,正准备转身离开,却被许尧拽着手腕压在墙角,静谧中,只听见许尧呼吸迷离,咬着牙说“闫初月,这么多年了,别再看他了,我跟许临长得很像,试试看我,怎样”
闫初月始终不明白,许尧一个在别人眼中闪耀无比的男生,明明条件比许临优越,为何甘愿主动当他的替身。
直到许尧亲口对她说,与她相爱,他才会真正感觉自己,闪耀无比。
一个总是很懵懂正经的傻乎乎小白花内腹黑外疯批的病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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