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故意吓走那位女员工后,就推开了布鲁斯,从他身上起来。
布鲁斯眸中失望的情绪一闪而逝。
林秀推了推他“走咯,不是还有行程吗”带他到处去玩的行程。
然后他就拽着布鲁斯的领带,开开心心往外走。
布鲁斯有些无奈地把他的手拉下来,扣在自己手里“走吧。”
然后
林秀就被人围观了。
毕竟那可是布鲁斯韦恩和他的新男友诶各种长枪短炮蠢蠢欲动,嗅觉灵敏的记者们想要一拥而上,却被早已经等候多时的保镖们看下,无奈只能远远拍照。
而不知道是不是新身体的脸皮比较厚,林秀不觉得被镜头跟着很不适,他放得可开了。感觉有人拍照他就大大方方让人拍,甚至还朝着人家微笑致意。
毕竟出来之前,他就料想到这样的结果了。
布鲁斯带林秀最先去的地方是韦恩家曾经买下的私人小岛,就在哥谭外的海域里。据说那里曾经一片荒芜,不过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它已经变成了风景宜人的旅游区。
嗯,只对韦恩家的成员及受邀请的客人开放的旅游区。
随后,他们又去了其他值得一看的地方,而当林秀真正在这座城市中以正常的交通工具穿行时,他才发现哥谭简直就是韦恩家的后花园啊
这家酒店是韦恩旗下的,那栋大楼是韦恩出资新修的,就连马路都是韦恩家开的,甚至连跑在上面的公交车也是韦恩公司名下的财产。
而不只是一些基础设施,只要你人在哥谭,你就能感受到韦恩集团那强烈的存在感衣食住行它全包了。
林秀知道布鲁斯韦恩有钱,但他对“有钱”的认知还没到这种程度。等布鲁斯真真正正带他在哥谭里走一圈,他才知道布鲁斯究竟为什么被称为“哥谭王子”。
当然,在游玩过程中,他们虽然没有宣扬,但也没有刻意瞒着自己的行踪,别人能通过八卦新闻知道他们的实时位置,有布鲁斯韦恩这么个有钱佬在,打他们歪主意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保镖团千防万防,肯定防不过人才辈出的哥谭罪犯,所以,市民们就看见蝙蝠侠出现了
他像是被韦恩雇佣的打工人一样,摆着张冷冰冰的臭脸,却又不得不帮韦恩解决一些小麻烦。
很好,那个“布鲁斯韦恩其实并没有他表现出的那么讨厌蝙蝠侠,甚至还私下资助他”的传言坐实了呢。
单纯的市民们想,这两人肯定是雇佣关系呀,不然蝙蝠侠怎么明明这么不爽却不得不保护布鲁斯韦恩
而此刻,“蝙蝠侠”迪克格雷森一脸便秘。
真是见鬼
所以他为什么要翘掉警局那边的查案工作来这里为布鲁斯的秀恩爱之路保驾护航可恶的布鲁斯要不是他说跟着他自己可能会得到新的线索,他才不来
林秀当然也感受到了从背后某个位置传来的源源不断的巨大的怨念,憋笑道“至于吗,这么兴师动众。”
布鲁斯淡定道“只是顺便引导一下舆论。”
这时,他们已经登上了哥谭警察局所在的大楼的天台蝙蝠灯就在这里。
林秀注视着这个五年不见的大灯。
它还是那么大,近看让人觉得有些震撼。但大概是因为风吹雨打,它的外壳颜色旧了很多。
林秀笑了一下蝙蝠侠可没跟着这灯一起“变旧”。
说起来也挺新奇的,林秀从前站到蝙蝠灯下过,不过那时他还穿着夜行衣,戴着兜帽。这还是他第一次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来到这里呢。
布鲁斯似乎有些走神,他轻声道“蝙蝠侠曾经说过,如果需要帮忙,打开这盏灯,他就会出现。”
“这座蝙蝠灯已经呆在这里六年了,这六年里,它亮起过无数次,蝙蝠侠也出现了无数次。他以为自己的存在至少能给这座城市带来什么好的改变,但事实上,什么改变都没有。”
“旧的罪犯消失,新的罪犯又出现了。他救出了一个人,另一个人却死了。”
“他恐吓敌人,威慑罪犯,自己却畏畏缩缩,只敢藏匿于黑暗,没有追求所想的勇气。”
这话题有些沉重,虽然在别人听来可能只是傲娇的布鲁斯又在说蝙蝠侠的坏话,但林秀敏锐地感受到了对方那微妙的情绪。
他轻轻捏了捏布鲁斯的手指,像是半开玩笑地说“可是他为了守护他的城市已经付出了足够的努力。每拯救一个人,都可能会有一个家庭因此得救。虽然无法顾及所有人,但至少因他得救的人会为自己能看到第二天的朝阳而欣喜。”
“瀑布是一点一滴的水珠汇聚而成的,改变也是一个又一个人的努力实现的。不只是他,哥谭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促成改变的动力,他已经履行好了自己的职责。”
“至于所谓没有勇气去追求的所想”林秀朝布鲁斯眨了眨眼,“他不是已经寻回来了吗”
布鲁斯笑了。
是那种很轻松的笑。
“走吧,我带你去见见他们。”
这趟出行的最后一站韦恩纪念馆。
纪念馆建在犯罪巷里,因为当初韦恩夫妇就是在这里遭遇不测的。
说是纪念馆,但里面没有什么关于韦恩夫妇的物品,有的只是在当初这对夫妇倒下的地方所收集起来的玫瑰花。
玫瑰花一般代表浪漫,但在这里,它还代表着伤痛。
林秀收起了他脸上有些不着调的笑容,庄重起来。
因为面对这对现任男友的父母,他得保持敬重。
布鲁斯弯腰,又在那堆玫瑰中放了一捧新的玫瑰。
随后他直起身,注视了那玫瑰丛很久。
全程,林秀都保持静默。
无需多做语言介绍,他能够明白这个地方对于布鲁斯的重要性它不仅代表着布鲁斯幼年时的伤痛,它还是一切的。
韦恩家的小少爷,变成黑暗骑士的。
回顾今天所走过的地方,林秀模模糊糊地抓到了这一天行程的线索原来他们正由表及里,从未来到过去,走过一遍蝙蝠侠的成长历程。
他看向布鲁斯,轻轻握住了他的手。
布鲁斯说“走吧。”
随后,他们郑重地对玫瑰鞠了一躬,就离开了。
林秀觉得今天的布鲁斯有些不一样,虽然在离开韦恩纪念馆之后他就又对着媒体扬起了他那标志性的笑容。
他还带着林秀去吃了晚餐,邀请他一起参加晚上的宴会,完全看不出半分伤心的样子。
但林秀始终没有放开过他的手,似乎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对方自己始终与他一起。
宴会上,是意料之中的带着假笑的寒暄。
这些先生和太太,林秀一个都不认识。但他们都表现得好像和自己很熟络的样子,带着热切的笑容,与他和布鲁斯攀谈。
舆论经过了一天的发酵,但凡是关注点新闻的人,都已经知道这次韦恩是认真的了,他带来的男伴有可能成为将来韦恩庄园的主人之一。
所以不管怀着怎样的心思,他们都不会随便看轻这位金发青年。
他们簇拥在这对晚宴上这耀眼的情侣身边,有些人起着哄,主动带来鲜花和红酒。
而似乎是被这样热烈的氛围感染到了,布鲁斯韦恩微微一笑,举起自己拿了一路的酒杯,将里面的酒液一饮而尽,然后低头与他的男伴拥吻。
宴会的气氛在此刻达到高潮,有些被长辈带来的比较玩的开的小年轻甚至还发出了欢呼声。
这个吻很长,结束时,韦恩的脸上已经泛红,醉意明显。而那位被称呼为“林”的金发青年,也有了些醉意,双眼有些迷蒙。
灯光令人目眩神迷,嘈杂的人声似乎也越来越远。
韦恩没放开自己搂着青年的手,朝着周围的人点头示意,就拉着他出了大厅,往楼上走去。
这次宴会的举办地是韦恩旗下哥谭酒店的二楼,楼上就是套间,带人去楼上要做什么,在场的人都心知肚明。
于是他们心照不宣地相视一笑,没多询问什么,只是在心里想
哎呀呀,韦恩这也太性急了,才喝了这么点酒,就忍不住要“兽性大发”了
在场的除了布鲁斯本人,大概只有林秀知道他究竟为什么要突然把自己带到最顶层的总统套房里了。
绝对不是因为醉酒后想要做些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
因为,布鲁斯他根本就没喝酒啊
这个时时刻刻都谨慎至极的男人当然不会放任自己在宴会上喝酒,为防醉酒影响他的思考、以至于他不能以最好的状态应对突发事件,他的杯子里的从来只有提前准备好的伪装成酒的姜汁。
刚刚他灌进嘴里的,自然也是这超难喝的姜汁。
天知道林秀究竟是怎样在接吻时嘴里突然被灌了一口姜汁的时候还能及时露出双颊泛红的娇羞神态的他自己都佩服自己的反应能力
至于他那迷蒙的眼光,自然是被这种布鲁斯限定“饮料”给辣出来的。
不,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这些细节
一进房间,布鲁斯就开始脱衣服,换下他那令人束手束脚的西装。
一边脱,他一边说“其实迪克今天回来哥谭是有正事的,他发现他正在追查的新型毒品走私案件的源头就在哥谭,而且他还在这件案子背后看见了小丑帮的影子。”
小丑帮,一群比起小丑好不到哪里去的疯子,自愿追随小丑,帮小丑做事。
每次涉及到小丑的事情都会让人神经紧绷,所以布鲁斯才会突然找个这样的借口脱离宴会。
小丑已经挺久没作妖了,这不正常。
他上一次的活动还是在蝙蝠侠回来那天,他又又又“借用”了哥谭电视台,向市民们宣布自己在城市里的各个角落里藏了各种各样的“礼盒”,等待着幸运群众的发现。
小丑准备了“礼盒”里能有什么好东西他刚宣布了这个消息,哥谭的警察和义警们就坐不住了,疏散人群,多方排查,最后终于找齐了所有的“礼盒”。
而谁又能猜到,小丑所说的“礼盒”就真的只是礼盒
当警察们如临大敌地拆开盒子,以为等待着自己的是一枚即将爆炸的炸弹时,他们却发现,里面装着的,要么是一朵蔫巴了的鲜花,要么是零件都散开了的破旧玩具。
一场兴师动众的救人活动就这样落幕了,大概除了莫名其妙得加夜班的警察们,小丑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
他所做的,仿佛只是欢迎某个人的回归,为自己的下一项演出做个预热。
蝙蝠侠是这样推测的,所以既然那个走私案与小丑有关,说不定就是“下一项演出”的内容。
“神谕说小丑已经不见了,我去找红罗宾,通讯频道联系。”布鲁斯早就换完了衣服,摇身一变变成了装备齐全的蝙蝠侠。
看来这个房间是他早就准备好的临时安全屋。
“好,”林秀没打算出去,因为他没带任何装备,“我会试着也找一下小丑的。”
回应他的是打开的窗户,以及自己面前的空气。
还是这样,抬头才见低头就没了。
林秀耸了耸肩,然后倒在了柔软的大床上,闭上眼睛
他铺展开了自己的精神力,像是曾经入梦一样,模模糊糊地感受着周围的人的情绪。
楼下宾客的欣喜、热情、嫉妒、厌恶更远处望着看到繁华的城区的人的羡慕、失落
林秀在找情绪不对劲的人。
正在莫名其妙地亢奋、兴奋的情绪饱满到仿佛能让自己发疯的人。
排除掉一些因为人生的大起大落而有些癫狂的普通人,最后,林秀锁定了十三个人。
通讯频道里,神谕正好也在说小丑的情况
“现在哥谭里同时出现了十二个小丑,他们的妆容和小丑一模一样,行为也足够疯癫,我们得迅速确定哪个才是真正的小丑。”
与此同时,她放出了12个小丑的坐标。
12个
林秀缓缓把注意力集中在了自己所“看到”的第13个小丑身上。
这个小丑和其他12个小丑还是有所区别的。
比如,他的疯狂没有那么外露,而更为内敛。
而且,林秀能感知到,他的情绪里除了高度的“兴奋”还有绝对的自信,仿佛他已经胜券在握,看到了自己成功毁掉了蝙蝠侠的未来。
就是他了。
林秀推测,小丑大概用了什么办法改造、或者说逼疯了一些人,并且对他们进行催眠,让他们认为自己就是小丑。
所以他们的表情、神态,乃至做事风格都跟真正的小丑有很大的相似之处,神谕会一下子锁定12个“小丑”并不是由于她粗心大意。
要不是林秀有他那bug级别的能力,他也没想到小丑还能搞出这样的骚操作。
放12个诱饵出来,自己却躲在某个地方搞大事
他真的是离开了很久啊,哥谭里的反派居然已经进化到这种地步了。
林秀现在大可以直接把真正的享受的位置告诉蝙蝠侠,让他去把这个意图搞事的罪犯抓回他该待的地方。
但是鬼使神差地,他并没有这么做。
林秀把自己的精神力聚在一处,延伸到小丑身旁,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这个还是绿发白脸红唇的疯子正在漫不经心地哼着歌,歌词根本串不成句,听起来很是古怪,配合着他那有些嘶哑的嗓音,对于林秀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而就在林秀偷窥的时候,小丑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左顾右盼了一阵,没发现什么人。
但他的嘴角却缓缓提起,裂开了一个渗人的微笑。
他目光没有焦虑地盯着自己面前的空气,好像在透过虚空盯着正在注视自己的人。
太敏锐了
林秀有些心惊。
他很确定自己的精神体是没有人看得到的,毕竟没有物质作为载体。
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第六感似乎很强大,能够察觉到一些普通人感觉不到的事情。
意识到这一点,林秀就觉得小丑更可怕了。
他让林秀想起了狂笑之蝠,那个同样疯狂的男人。
但林秀却没有就这样被吓到,他的心跳加速了,一个有些大胆的想法突然出现在他脑海里。
如果他的精神力能探入小丑的身体
林秀很确定自己可以直接搅碎的小丑的脑子。
这比起当初吞噬狂笑之蝠可简单多了,毕竟现在的小丑怎么说也只是一个普通人类。
林秀控制不好自己的精神力,表现在他无法用精神力做一些精细的事,很可能会误伤别人。
但如果要他直接“破坏”的话那可再简单不过了。
要是小丑就这么死在这里,哥谭里的毒瘤就会一下子消失一大块,人们不再需要在某个明明应该是阖家欢乐的圣诞节里提心吊胆,或者失声痛哭了。
如果杀了小丑
如果
躺在柔软的大床上,林秀的表情变幻莫测。
而另一边,小丑的笑容也越变越大,逐渐显露出他的疯癫来,仿佛他也在告诉藏在暗处的人杀了我吧,不要犹豫
然而他的鼓励并没有什么效果,小丑突然感觉自己身边那无孔不入的窥视感消失了。
因为林秀突然一脚踩空,精神力猛地收了回来。
原来他躺的位置离床边太近,他一个翻身就不小心摔下了床。
林秀扶着床沿慢慢坐了起来,大脑里还映着小丑刚才那个表情。
他的呼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乱了拍子,额头上也已经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
这不正常。
林秀逐渐清醒过来。
他觉得自己刚才的状态不正常。
他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直接杀了小丑
就凭他曾经干掉了同一种类型的狂笑之蝠
然而这样的经验并不值得让人骄傲。
林秀也是现在才发现,虽然自己没有炫耀过自己的光辉事迹,但他心里好歹是有些骄傲的。
因为狂笑之蝠就类似于就游戏最后最难打的boss,而他单通了这个游戏。
见过了大boss的他,现在已经觉得自己能够打遍天下精英怪了吗
而在灭了精英怪之后,自己会忍不住顺便去杀了那些小怪吗
再然后普通的小偷无辜的村民
林秀理智上觉得,自己应该不会那么浮躁才对。
所以,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周可儿大概是出来助攻的
不小心写多了,原定的最后一章拆成两章,一起发出来,记得往后翻一页,还有一章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