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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9章鱼苗CP(13)
    晏婳算是她这辈子遇到的动脑子最厉害的女人了

    她怎么就那么会来事呢那么知道怎么做人家就一定会喜欢她呢

    她敢说九谷文昌不喜欢晏婳的人,一定是因为嫉妒,因为对于那些人来说,晏婳完美的就像是小仙女。

    可惜,小仙女也有不完美的地方,她有一个情商负一百的儿子,如果不是周沉渊跟她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她肯定要怀疑那不是晏婳亲生的。

    老天爷果然公平,给了她一个完美的本体,还额外搭配一个残次品。

    周沉渊扫了何小燃一眼,顿时有些警惕,“你那什么眼神”

    “我怎么了”何小燃反问。

    “你你那个表情,就好像说我妈很厉害,我很废物似的”

    “我戏太多,我可没这么想。”

    “你绝对这么想了”周沉渊气死了,“到底谁给你的自信,让你觉得我很差我明明这么完美”

    看看被捉回来的小米粒,骄傲“就连我儿子都这么完美”

    被点到名的小米粒,一脸茫然地看着爸爸。

    何小燃“这些话你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当事实就在眼前时,说这些话还用费脑子吗”周沉渊义正言辞,“这根本就是真实的写照”

    何小燃问小米粒,“儿子,你赞同吗”

    小米粒“啊啾”

    “你看,连小米粒都不赞同”

    “这当然是赞同的意思”

    刁妈妈面无表情地过来,抱着小米粒出门散步“走,刁奶奶带我们小少爷出门散步去,外面空气好,这里都是唾液,回头小米粒被淹着了怎么办”

    何小燃“天不早了,小米粒你也看过了,没事回去吧。”

    连刁妈妈都忍不住吐槽了。

    周沉渊“看看,都是你”

    “我怎么了还不是因为你”周沉渊大怒“就知道怪我,你就是跟我有意见”

    “我怎么跟你有意见了”

    “你还跟我没意见”周沉渊指控“从t国回来,你都不理我,这还不是没意见”

    “我怎么不理你了”何小燃说“咱们今天上午刚回来,你下午就去忙工作,我下午帮何时把公司的发展思路理了一遍,晚上何苗的绯闻出来,然后你到现在才回来。我怎么有意见了”

    周沉渊瞪了她一眼,幽怨道“我刚落脚,屁股刚把凳子焐热,你没关心我一句,就撵我走,不是有意见是什么”

    “那您的意思”何小燃拿盯着他问。

    周沉渊理所当然的说“我那么辛苦的赚钱,还不是为了你和小米粒难道,你不应该留我住下来”

    何小燃身体往后一靠,“敢情你从刚刚开是,就想跟我说这句话了”

    “我是那种人吗哼,”周沉渊说“我又不是没有人追求,我是看在小米粒的份上,为了小米粒好罢了。”

    何小燃抱着胳膊,冷眼瞅着他,不说话。

    周沉渊“你什么意思你不会是想赶我走吧我告诉你,没门,我就不走,我儿子在这我凭什么走”

    何小燃指了指鱼陵居的房子,“周少爷,您的卧室在鱼影帝家,你不是忘了你租了人家影帝的半边别墅吧”

    周沉渊冷哼一声,“回头等成了我妹夫,我看他还好意思收钱”

    何小燃“”

    他这代入感是不是也太强了

    南城最大的商业广场。

    沈捷不经常到这地方来,对一片有些陌生。

    沈清倒是这一片服装店的常客,“姐,你别看到小鱼儿的宣传照就走不动路,当初也不知道是谁死活不让他当演员,现在好了,真当了演员,某人还不是高兴的跟什么似的”

    沈捷瞪了妹妹一眼,“你知道什么家里也不差他奋斗的那点钱,还不是怕他太累了再说了,很多人都说娱乐圈混乱,还有些什么大老板都不忌男女,可是把我们吓着了。想来想去,还是我们工作忙,忽略了小鱼儿。”

    沈捷是搞科研的,家里世代就是这个工作,从她父亲到祖父,不是搞飞上太空的,就是搞海里潜伏的,算是世代影响。

    就她的工作,前几十年都需要保密,如果不是丈夫鱼智桓跟她青梅竹马愿意等,老早分开了,最大的可能就是跟父母一样,同事内部消化结亲。

    沈捷现在还在职,但是为了给年轻人更多的机会,她已经退居二线,不像早期那么辛苦,一开始还不习惯,后来倒也慢慢适应了。

    鱼智桓的父母也是相关工作,但是他对从事那种工作不感兴趣,反而商业感兴趣,后来就做起了特种齿轮的生意,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生意做的有声有色,别人做不出的齿轮鱼智桓的工厂做得出,别人做得出的齿轮,他的齿轮质量精进的更好。关键是国内竞争几乎没有,都是跟国外工厂打得头破血流。

    早期因为资金不足,好几次工厂摇摇欲坠支撑不下去的时候,都是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才站稳了脚跟,因为他们要是不做,国内就没有其他工厂能做了。

    周六,难得沈捷想出来遛哒,沈清带她光商场。

    沈捷就觉得商场有什么好逛,买什么东西都不知道,一家店一家店的逛,脚都快肿了。

    沈清又去试衣服了,沈捷帮沈清拿着包,坐下店里的凳子上揉着脚,脚真的肿了。她穿的小高跟鞋,还是沈清买错了码数,送给她的,穿不习惯的高跟鞋的人,突然穿了还走那么长时间的路,脚受不了。

    她可算是佩服死沈清了,她还是高跟鞋走路,光了两个多小时,走路还带风的。

    正想着,眼帘处印入一双鞋跟尖细的高跟鞋,那高跟鞋看起来怎么也有八九厘米,黑色的,视线上移,鞋的主人皮肤格外白皙,脚型的胖瘦和脚面的高矮穿在鞋里,就像是水晶鞋找到了主人,格外的养眼漂亮。

    沈捷第一次发现,原来有人穿高跟鞋,竟然可以穿的这么漂亮

    不用看脸,光看着她的脚,就让人移不开眼。

    ------题外话------

    万更一周计划大渣爷万更第四天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