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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小人宋瑾太龌龊
    “长在枝丫上啊。”宋瑾慢慢悠悠地回答这个问题,一只手还拿着不知从哪里拿到的卷轴。

    “嗷。”余笙恍然大悟,“梨子由花结出,像一颗颗青白色的小灯笼垂在树上。”

    宋瑾欣慰地点点头“理解得不错。”

    话虽这么说,但余笙心里总感觉有点不踏实,她看了看满地残枝,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小锯子,这才猛然反应过来“宋瑾你又坑我”

    “这不能算坑,余笙,”宋瑾纠正了余笙的话“我只是随便说说,哪能想到你真的去做了。”

    余笙不甘心地说“只要你一句话,我就会停止我的动作”

    宋瑾无辜地摊开手“我说了啊,但你不理我。”

    女孩皱起眉头“那为什么我没听见”

    宋瑾淡定地回答余笙“我在心里喊了你很多遍啊,可你没听到。”

    余笙简直快疯了“你在你心里叫我我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啊你说说我能听到吗”

    她沉默了一下,忽然开口“慢着,宋瑾,你是不是以为我傻”

    根据她种种被宋瑾坑蒙拐骗的事迹来看,余笙那时候好像是真傻。

    宋瑾十分认真地回答了余笙这个问题“不,我不认为你傻,我认为我傻,傻到和你去纠结这个幼稚的问题。”

    但宋瑾那天挺有担当的,在姥爷问道院子里的杰作是谁干的时候,余笙默默地靠到大门那边,待会儿逃跑还能方便点,宋瑾淡淡地瞥了心思都在逃跑上的余笙,大气地往前迈了一步“许老先生,是我。”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余笙猛然抬起头,在心中默默给宋瑾竖起一个大拇指,这种情况真难见,小人之腹的宋瑾头一次能敢作敢当啊,不容易不容易。

    她看了看头顶的太阳,嗯是东升西落的,这不是梦,宋瑾真的承认了他做的恶事。

    余笙哈哈一笑“没错,就是他。”

    但姥爷并没有生气的样子,反而笑眯眯地从背后拿出一块糕点递给宋瑾“瑾儿真聪明,这棵梨树已经有多年未曾开过花结过果了,把它那些繁重的枝叶去掉,反而能增其吸收营养的速度。”

    宋瑾可真没有一点脸红,那白皙的脸微微一笑“没什么,那是我该干的。”

    余笙傻眼了,她就知道就知道宋瑾今天这么坦诚绝对不干什么好事她咬牙切齿,恶狠狠地盯着宋瑾,恨不得当场把他给活吞。

    也许是余笙的目光太过肆意与挑衅,宋瑾有所感觉,回过头来看见余笙呲牙咧嘴的模样,忍不住的笑意在嘴角蔓延。

    不仅宋瑾注意到了余笙的目光,在一边不停夸奖宋瑾的姥爷也明显注意到了,他摸了摸白胡子,抬了抬老式的金框眼镜,严肃地叫了一声余笙的名字“余笙。”

    余笙被吓了一跳,乖乖地在一边站好“姥爷。”

    “今日中午吃过午饭后,姥爷有给你布置过一个小任务,不知你还记得吗”

    余笙想了想,才赫然想起被自己忘却的事情,她哑了一下,低着头撒了个谎“不记得了”

    今日午旬时刻,余笙喜滋滋地吃完姥姥做的玉米排骨汤,打了一个饱嗝,脑海中已经计划好下午要做的上房揭瓦的荒唐事情,姥爷冷不丁地把她叫到书房里,当然,同行的还有宋瑾。

    姥爷下午学校里还有课,他并不会用电脑的t等东西,只习惯用传统方式的教学方法,那些学生也比较喜欢他的历史课,讲得很通彻,比那些用t讲课的教授效果还要好。

    他正在往教课书上画着待会儿要用的方案,看见余笙来了,只是瞥了她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处理着教课书。

    看见宋瑾来了,那态度可就不一样了,跟余笙可以完美地使用天差地别这个成语来概括。

    姥爷笑眯眯地握起宋瑾那双骨指分明的手,那金框眼镜一直停留在宋瑾身上,语气温和“今中午吃的如何不知我太太做的菜是否合你的口味。”

    宋瑾颔首回答道“许奶奶做的菜十分可口,在我看来,饶是京城里最有名的厨子来这儿,都得羞愧。”

    瞧瞧,这马屁吹的,他怎么不说姥姥的厨艺可以获得诺贝尔最佳厨艺奖呢

    余笙嘴角挂出讽刺的笑意,轻哼一声

    “自然,我姥姥做的菜,那可是相当美味,但对于你说的bj做菜最好的厨师都要羞愧的说法,恐怕不太对,我姥姥是苏州人,从小学习的,吃的,都是苏州菜,bj的厨师自然也是习惯做京菜的,你非要将两个习惯品种不同的人混在一起去比拼,那可不是非要把乌龟与兔子放在一起赛跑吗”

    “但是”宋瑾并没有被余笙的话激惹到,而是绅士而礼貌地一笑“余笙,龟兔赛跑的最终回结局,不还是乌龟赢了吗”

    这句话说的可真好,真妙,完美地把余笙给噎住了,她说不出什么话来,只好转过头,又轻哼一声“伶牙俐齿的小鬼。”

    姥爷轻咳一声,打断两人之间的争执,首先问余笙“余笙,吃过午饭之后,你的计划是什么”

    余笙想了想,回答说“我先睡上三个小时的午觉,然后再去野外的溪流边捉鱼烧烤,如果还有时间的话,我应该会去城西的糕点铺子买上点吃的回来配着茶吃。”

    姥爷不可察觉地皱了皱眉,又转而问向宋瑾“瑾儿呢”

    宋瑾认真回答“吃过午饭之后,我会浅眠三十分钟补足精神,好为下午的读书做准备,我一般倾向于读三小时的史文,三小时过后,如果太阳还未下山,我会沿着老街缓慢散步,感受年代的氛围。”

    这话说的连余笙都为他害臊,她冷笑一声,宋瑾刚才所说的这句话,她余笙怎么一次都没见过宋瑾实行

    但姥爷还偏能听进去宋瑾的那一套,欣慰地点点头“若是你这孩子能成为我的家人,那该是笙儿三生有幸的事情啊,有你在她身边教导,我也无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