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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暗号接头
    马大山赶着一批牛、羊来到黑市。

    听说这个黑市,在两三百年前是大晾王朝与草原互市而特意建立的一条街。

    听说以前在这条街上有旅店有酒馆有表演杂耍的,还有驻军在这里维持秩序,人群来来往往的,好不热闹。

    自从草原上的鞑子经常攻打戊城之后,互市就被取缔了。

    草原上的牛羊都好吃,牛也是耕种的主力,这些都是大晾人所需要的。

    大晾有茶、有布匹、有粮食,有食盐,这些都是草原上的鞑子的需要的。

    于是,就诞生了黑市,而黑市的地点,就是以前互市的那条街。

    每当大晾和草原打仗的时候,黑市就暂停一段时间。

    等仗打完了,黑市里就会重新开起来。

    现在管理着黑市秩序的,是一个叫马伟壮的混血儿,他手下有二十名跟他一样的混血儿,还有十五个来自戊城的混混。

    马大山刚进入黑市,就被一个混混拦住了“想要进入黑市,得交五两银子。”

    混混身边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两个木箱子,还有一截烧的半黑的木炭。

    这是针对卖家的,对于买家则不需要交这个费用。

    马大山也不是第一次来黑市了,懂这里的规矩,从怀里掏出一个五两的银锭递过去。

    这些银锭都是大晾制式。

    那个混混接过银锭,放到身前的木箱子里,再打开另一个木箱,从里面取出一块巴掌大小的木板,拿起木炭在上面划了一下,递给马大山。

    “拿着这个,去里面的旅店,免费借住五天,能在黑市里停留五天。”

    “五天后若是货物还没卖完,还想继续卖的话,得加银子。”

    “吃饭要自己掏银子。”

    马大山接过木板,再塞回怀里,这才赶着牛羊继续向前走。

    许是这鞑子才刚退回去不久,黑市里的人气还没有上来,一路上看不见几个人。

    一路来到这条街上唯一的一家还保存完好的旅店。

    其他的店都破烂不堪了。

    旅店里的柜台前站着一个混血儿掌柜的,正趴在柜台前一只手支撑着脸打瞌睡。

    马大山干咳了两声,声音惊醒了正在打瞌睡的掌柜的。

    掌柜的睁开眼,见到有个人站在自己面前,手里还拿着一个巴掌大小的木板给自己看。

    哦,原来是来卖东西的人。

    “货呢”掌柜的问。

    “在外面。”掌柜的伸长了脖子向外看了一眼,就看到一群牛和羊“多少只”

    马大山“十只牛,二十只羊。”

    掌柜的从柜台里走出来,向门外走“跟我来吧。”

    掌柜的这是要带马大山去给这些牛和羊找一个地方关起来“草料费是走的时候结呢,还是一天一结啊”

    马大山“走的时候再结吧。”

    在这黑市,可没有人敢赖掉这些银子,否则不仅走不出黑市,售卖物品所得的财物就都归黑市了,还会被打得半死后扔出黑市。

    因小失大,可不值得。

    一切安置妥当之后,马大山随着掌柜的回到旅店前台,问“有没有三分牛乳四分羊奶做的奶茶”

    掌柜的“这口味挺特别的啊,奶茶没有,但奶饼有。”

    “这里的奶饼没有草原上的纯正,算了吧,那有没有别的吃的吗”

    “有戊城的胡辣汤,馕饼,还有草原最正宗的卤牛肉、酱饼子,清水汤。”

    “草原上可没有清水汤,那叫酥油茶。”

    暗号对完,确认一下眼神,大家都是草原上的奸细

    这非常好,找到组织了。

    掌柜的四处瞅了瞅,确认周围没有人后,小声问“这次有什么任务”

    马大山“两千多名勇士消失在祖山脚下,姚观村附近,找出真相。”

    掌柜的疑惑“怎么个消失法”

    马大山说“就是站在眼前突然就消失了,首领们说,大晾人会这样的妖法,这肯定是大晾人搞的诡。”

    “要查出是谁搞得这个诡,又要如何破解,将那两千多名勇士找回来。”

    掌柜的“我在这里接触过的大晾人也不少,还从来没听说过这么奇怪的妖法,你确定”

    “首领这么说的,还能有假你的见识还能有首领广”

    掌柜的皱眉思考了一下,自己见的人那都是商人,首领见的人,那就多了,见识肯定比自己广“行,那我们去查查。”

    “不过,这种事必定隐密,想要查难度不小。”

    晚柠还记着这些鞑子身上都有迷药的事,一直不敢靠近这些鞑子。

    她现在体内也没有多少灵气了,想要击杀这些鞑子还真是个问题。

    不过,这些鞑子的人数只有几百人。

    不知道其余的人是在别的地方,还是丧生野兽之口了。

    野兽

    对啊,她可以引野兽来解决这群鞑子。

    找到解决办法,晚柠转身离开,顺着记忆去找之前遇到一群凶兽。

    在祖山深处的凶兽不少,有虎,有狼,有熊,有蛇等等。

    在这众多的凶兽中,只有狼是成群结队的,数量众多,可以跟人数众多的鞑子相抗衡。

    很好,她现在去找狼群。

    晚柠顺着空气中的气味,找到了两只正在放哨的狼。

    狼群中的狼工位分明,有的负责放哨,有的负责负责养育幼狼,有的负责狩猎,等等。

    其中头狼最强壮、最凶猛的。

    要想引出狼群中大部分的狼,要么是狼群去狩猎,要么就是有敌人出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附近有浓厚的血腥味。

    这样,不仅这群狼会过去,附近所有能闻到血腥味的凶兽都会过去。

    那些鞑子在这一片转悠了十几天,很可能知道这里有一群狼,是不会主动到这里来的。

    那么,她就只能将这些狼引到鞑子那里了。

    普通的小动物的血香味不够,对一些凶兽的吸引力也不够这是她这几天在深山里转悠得出的结论。

    比如,野鸡野兔的血腥味,就引不来群狼啊、老虎啊、熊啊的,只能引来一些不怎么厉害的小蛇、离开狼群的快要死的老狼、乌鸟之类的。

    只有肥马的血腥味,才能吸引这些凶兽。

    晚柠觉得,这些凶兽是不是也太挑食了

    挑食点也好,可以减少不少她行走祖山的危险度。

    肥马同样是群居的,战力不输于野猪,甚至更胜一筹,老虎遇上了,谁生谁死都不一定。

    群狼勉强可以跟它们抗衡。

    进入深山几天,晚柠到是遇到不少肥马群,但一直没有找到灵果。

    晚柠向最近的肥马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