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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汀斯控制的每一具尸体,大到尸鸟,小到尸蚁,都要经过他附着黑暗因子,才能实现控制。

    他不是天赋型,他的a级控尸异能是在濒死条件下偶然觉醒的,撤掉这一条件,他只是个f级。

    所以,他不是看到尸体就能够立马控制,巨大的尸体需要他的血,微小型的尸体需要触摸。要先收集各类尸体,再经过处理,才能成为他的工具。

    汀斯把他处理过的尸体,藏在了不同的位置,他在家园里储存的尸体数量是最少的,理由很简单,在未被秦端阳发现身份以前,他把家园更多的当做居所,而不是藏尸点。

    现在他要去找距离家园最近的那一处藏尸点,那里储藏的尸体有上千只。

    在可以肆意游荡的夜晚,汀斯会像一抹游魂一样,离开家园,去荒原上捡尸体。

    每晚都有各种各样的生物死亡,它们与人类一样脆弱,却比人类更加可爱。有时遇到的是活物,汀斯会弄死它,让它变成一具可爱的尸体。

    第一次捣毁人类据点的时候,汀斯自认为很温柔了。

    他玩了一个游戏,让活尸抓住据点士兵中最瘦小的一员,一路拖走,但不杀他,确保他声嘶力竭的呼救声能传入绝大多数人的耳朵里,看是否会有人过来营救。另一边投放大量活尸,让全员陷入苦战。

    如果有人来救,就代表他输了。如果他输,就停止攻击,放他们一马。

    很遗憾的是,他赢了。

    苦战状态下,每个人只想着自己的安危,彻底将这个喊救命喊到嗓子都哑了的同伴,弃之不顾。

    看吧,这就是人类的真面目。

    从此,他再也没有手软过。

    汀斯坐在一条尸蛇的背部,尸蛇载着他向藏尸点游移。

    就快要到了。到达藏尸点,他会坐着尸鸟、带上千只活尸回去,把家园里的人杀光。反正人类到最后一定会灭亡,由他杀死,或是由黑暗消灭,并没有什么差别。

    他也会死。要是能在他死之前,找到哥哥,两个人一起赴死,就好了

    汀斯陷入呆滞,精神状况忽然变得不太稳定。那个人给他的爱与伤害,是他精神混乱的根源。

    恍惚间,他回了回神,有些茫然地眺望,那里似乎有吸引他的东西,他并能不确定,只是一种直觉。

    然后,他好像看到了一只兔子

    汀斯以为自己看错了,黑暗因子高达536,对任何的光源都敏感得要命,汀斯本以为那不是兔子,而是一团光。

    直到他确定那确实是一只兔子

    它太白太亮了,简直不可思议,让人嘴巴都要合不拢。汀斯是土生土长的荒原人,从未在这片土地上见到过白兔,更不要说,那只白兔还能够牢牢吸住他的注意力。

    白兔身体的每一个细节,汀斯都疯狂想要看清。柔软顺摇的毛,的耳朵贴在脑后,四爪很快地倒动,奔跑令它的尾巴拉长,眼睛半眯着

    太要命了,他能看那只兔看一辈子。

    一兔绝尘的速度,令汀斯逐渐看不清它了。它跑得比尸蛇快得多,从他斜后方跑到了他的前方,转弯朝着另一边去了,现在只剩下一点点背影。

    本能的欲望令汀斯的每根血管剧烈鼓噪,他要追上去,把兔子抓到手。抓兔子要紧,不然它要跑掉了。

    杀回去的事先放一边。

    陈兔在试验汀斯有没有趋光性,故意绕着他跑,看会不会引起他的注意。

    控尸人放弃原本路线,来追你了。

    尸蛇的游动速度加快,陈兔后腿用力一个提速,也跑得更快。

    作为一只兔,天生的猎物,他很会揣摩猎手的心理。

    猎物跑得太快,彻底跑没了影,耐性不够好的猎手会忿忿而归,放弃搜索与捕猎,想要愚弄猎手的话,就要始终给他一点盼头。

    让他觉得只要加把劲,就能追上,让他觉得猎物就快要跑累了,很快,他就要大获成功。

    因而陈兔总是故意留给汀斯一点毛茸茸的背影,让汀斯能够始终看到他、有心情追逐他,并认为很快会追上他。

    宿主,你是真能跑啊。

    都不累的吗

    从家园开始跑,到现在跑出去三千米远,陈兔的耳朵在升温,呼吸频率有所加快但总体稳定,四爪倒腾得飞快,简直是一道白色小闪电。

    其实有点累了。

    毕竟他平时都不怎么运动,哪怕擅长奔跑,突然跑起来,当然会不太适应,没听到他的鼻息都急促了吗这就是平时不运动的后果啊,或许也是饼干太好吃的原因。

    但就还好,他还能再跑七千米的样子。

    陈兔一个劲地跑,和汀斯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直到他终于远远看到了障碍物,一大堆一两米高的石头。

    陈兔先是刻意把速度放慢,汀斯兴奋极了,以为白兔终于跑累,他的尸蛇可是永远都不会累,他终于要抓到白兔了。

    就在几步之遥的距离,汀斯已经迫不及待伸出手去,陈兔猛地一窜,速度比之前都要快,兔身乱晃,一溜烟钻进石头堆里,躲了起来。

    汀斯失神,收回手,想不到白兔还有几分机警。

    可终究是垂死挣扎罢了,一只小兔子,就算再机灵,又怎么会

    砰

    很意外的一声刺耳枪响,贯彻长空。

    陈兔从一块石头后方缓缓走出,持有手枪的枪管冒出一缕细烟。

    汀斯来不及震惊,眉心血洞里汩汩流出的血,让他的双眼顷刻布满血色。

    他从尸蛇的背部栽倒,视野朦胧中看向那个向他开枪的人,可惜看不清,眼前所有的景物在变黑,他的脑海里只剩下那只白兔

    陈兔把枪收起来。

    a级也是一枪爆头,没差别啊。

    猎手和猎物之间的游戏结束了。

    接下来是返程,他还得再跑个三千多米。唔,还是慢慢走回去比较好。

    牛。

    你拯救了大家。

    恭喜你,宿主,击杀a级暗系异能者,证明你的生存能力完全过关,你不必再花耗更多的时间去体验黑暗位面的生活。

    先回去休息一下,等你休息好,我会开始给你派发第一项任务。

    完成第一项任务,你将有资格回到原位面好好休整两天。

    陈兔了然。

    他把噗噗从储物空间里拿出来,抱在怀里,准备往回走。

    他不能把噗噗落下,必须得带上,否则大家看到落单的噗噗,肯定会奇怪他去了哪,为了避免这层麻烦,就只好把它放到储物空间里去了。

    噗噗一出来,就瞬间锁定了汀斯的尸体。

    它从陈兔的怀中挣脱,跳去尸体上,与对付蜥蜴人尸体的办法一样,它快速延展身体,把汀斯的尸体包裹起来。

    陈兔知道噗噗是在吃黑暗因子,他的宠物很怂,一个活着的暗系异能者或暗系异形,它很馋,但是连过去舔一口都不敢,只有死透了,它才活蹦乱跳地大快朵颐,去把血液里残留的黑暗因子吃干净。

    汀斯的黑暗因子数值很高,噗噗也就停留得久。

    噗噗的异变值从02涨到了05。

    吃这么多才涨03,我很怀疑它能不能度过觉醒期。

    无法通过觉醒期,代表觉醒失败,到时候异变值会回落到0。

    噗噗显然吃饱了,它回到陈兔怀里,陷入餍足后的昏睡。

    但是你能指望一只史莱姆什么呢只要它足够可爱就可以了呀。陈兔本来想挠它痒痒,看它睡得那么香,就没有下手,抱着它一路往回走。

    陈兔以为大家都在忙,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偷偷离开。

    其实家园的人早就急疯了。

    陈兔刚走没多久,就立刻有人发现他不见了,然后很慌张地到处喊着找人,于是大家全都慌了,该不会是被控尸人捉去了吧

    或者被活尸叼走了

    连躺在病榻上的苏利,都挣扎着要起来找陈兔,秦端阳连车都顾不上修了,红着眼睛到处找人,兵荒马乱好一阵,撤离计划、物资抢救计划都被打乱。

    终于有个爬到墙上的人用望远镜看到了陈兔,兴奋得差点手舞足蹈,扯着嗓子拼命嚷嚷开。

    陈兔慢悠悠走回去,离家园差不多还有五百米的样子,就见大家跟丧尸潮一样突然涌了过来。

    一围过来就吵得不行,每个人都在很激动地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被控尸人掳走,有没有受伤,等等。

    想不到要这么快面对一大堆的疑问,陈兔想了想,总不能把事实说出来,可以变兔是他的秘密。

    他就对事实进行亿点加工,告诉大家,是的,他被控尸人抓走了。他还形容了一下那条尸蛇的样子,那么长,那么粗,摆动着往前游,坐上去太晃,要晕车,不,晕蛇。

    所有人都像被扼住了咽喉,瞬间无法呼吸,脸色有的白有的绿,秦端阳的脸特别绿。

    病榻上的苏利,连带着病榻被一路扛过来,苏利一听,咳嗽得快要吐出肺似的。

    但是他把控尸人给打败了,而且没有受伤,不信的话,尸体就在那边。哦,要走很远才会找到。

    陈兔淡定地指了一下方向。

    “”

    所有人继续沉默。

    内心早就炸了,真的假的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入v

    预收文无限世界的nc被玩家缠上了求收藏

    高岭之花受x病娇攻

    无限世界,是无止无休的争斗,厮杀,人类与nc往往满身狼狈。只有一位,绝对例外。

    纪司白,无限世界的创世神,凭一时兴起,屈尊降贵扮演起了nc,他是城堡里优雅而神秘的吸血鬼堡主,是地狱边境孤傲的恶魔他永远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着一切,在血雨腥风的世界中一尘不染。

    挣扎求生的人类在他眼中,与蝼蚁无异。

    直到他被“蝼蚁”中的一员缠上。

    那个人类,主动却又腼腆地向他问好,目光久久黏在他身上不愿移开,甚至偷窥他。

    纪司白不屑一顾,该人类变本加厉。

    继续变本加厉。

    那个人类名叫陆节,是队友眼中的疯批,杀戮时挂着微笑,手起刀落,瞳孔里闪动着疯狂的光彩。

    后来,纪司白听得到,陆节每每酣畅淋漓地厮杀之际,口中喃喃的话语,都是他的名字。

    纪司白

    或许我不该出现在这里。

    被奇奇怪怪的人类缠上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