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特西奥多出生在上东城。
在哥谭,人们这样形容这片灰色地带娼妓的接客窑、罪犯的聚集地或者混乱的贫民窟。诸如此类的词儿数不胜数。上东城是苍白的、沉默的且顽固的,它是哥谭身上最顽固的旧疾,它早已和这位美丽的、黯然神伤的女士融为一体上东城的罪恶便是哥谭的罪恶,上东城的繁荣便是哥谭的繁荣若想除去这伤疤,只能在废墟上重建。
实际上,艾伯特不止一次想过这事儿。最初,当他那贩毒的父亲被人当街打死时,他感到一道无形的壁垒将上东城与哥谭分成两半一个人在街上被一枪爆头时,这座城市最有名的富豪们,韦恩和别的什么人却在开着他无法想象的宴会当他的母亲不得不放弃洗衣工的工作那微薄的薪水不再能养活得起他和他的小妹妹了而像那些藏在小巷里的女人,去接客,去任由一个个恶心的男人在她身上留下淤青、伤疤和口水时,艾伯特又想了想。
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想到了韦恩。他总是想到韦恩。上东城的每个人都会提到韦恩。他们抱怨时,总是有一句轻飘飘的“有钱人才不管我们这些人的日子如何苦,你看韦恩那二世祖”韦恩这个词似乎已经与哥谭的一切密不可分了,它印在哥谭唯一的环桥铁轨上,印在上东城唯一的福利院上。韦恩像是一个鸽子蛋大的钻石,是哥谭光鲜亮丽的冠冕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一颗。而布鲁斯韦恩他们这些贫民口中的“废物草包”像是真的出生在象牙塔中一般。在报纸上看到韦恩那漂亮的蓝眼睛时,艾伯特发觉自己确实无法想象韦恩平日的生活。事实上,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想这些。他只是无法控制地想到这个,一遍又一遍地,毫无意义地,去想。
而当他的母亲卧病在床、终日咳嗽,而他用几乎一半的积蓄换来一张轻飘飘的诊断单,上书肺癌早期几个单词时,他什么也不再想了。
艾伯特加入了他父亲曾经的帮派,给黑面具小弟的小弟的小弟做事。他14岁。他去偷,去抢,敲开和他们一样苦命的人家的大门收保护费,他没有参与毒品的生意他不知道是否该为此感到悲哀。他大部分时间像下水道的老鼠一样在上东城穿梭,干着各种不合法的勾当。少部分时间,他希望母亲没有再一次试图自杀“别拦着我,别再把钱扔到我身上。我已经活得够久了,而你将有比你父亲更远大的前程。”她恳求艾伯特拒绝了,他也希望他的小妹妹一切都好。极少部分地,艾伯特会瞥见那个传说中的人物一闪而过的黑色披风蝙蝠侠跟一只个头大点的老鼠也差不了多少。这是他有一天突然冒出的诡异念头。
母亲的病情加重了。而年轻的西奥多先生有一个冒险的计划。
这是他打听到的消息黑面具和红头罩在抢一件东西。没人知道那是什么,也许是新型毒品,也许是件从地下黑市流进哥谭的艺术品。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东西是从外面来的,且一定价值连城艾伯特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这就是事实。当那些大人物都想要同一个东西时,不管那是什么,它肯定值数不清的美钞。
弗林伟兹是黑面具最近刚提拔上来的心腹。
这个四十多岁的、右脸有一道疤的中年男人可谓是春风得意黑面具安排他去负责交接三天后运到哥谭湾的一批货。弗林不知道那货是什么,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黑面具看中他,提拔他,愿意让他做事弗林这几天简直有些飘飘然了他每天都满面笑容,走路像是踏在云上。旁人也乐意恭维他,给他说好听话。这些人里面,最得弗林心意的是一个叫做西奥多的棕发小子。这孩子天生就懂得如何讨好人,天生就知道看别人眼色行事,弗林简直要被他捧到天上去了。
所以,当西奥多提出感谢他的关照,要请他喝酒时,弗林甚至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而当酒过三巡,他的脑子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这时,这个14岁的小子用一种自然的、顺理成章的好奇语气说想要看一眼“那个东西”时
一个14岁的小孩,无非好奇心重了一些,能有什么别的想法更何况,他又是那么的合自己的心意,就算这小子有什么不好的心思一个14岁的小孩,能做的成什么醉醺醺的弗林伟兹迷迷糊糊地想。
天空的云层比刚才薄了一些,几颗散落的星星显露出来,给朦胧的夜色添上一缕微光。
斯科特街西十五排30号。二楼的窗户后隐隐亮着灯,而绿色的铁皮门缝中泄露出点点微光。
赫斯特伊西多坐在他那铺着墨绿色针织毯子的沙发上,十指交叉抵住下巴,专注地听完了这个故事。昏黄的灯光射在二人脸上,男人披一件深棕色的风衣明显是临时穿上的,没有扣扣子,风衣下是单薄的、不知由什么布料制成的白色单衣。他那微卷的长发被一个发圈随意地拢在肩后,翠绿的眼睛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深沉。
而艾伯特怀疑自己也许在做梦。他觉得面前这个男人有些像从油画中走出来的人。他的意思是,看看这一切吧,这房子里的所有东西都好像从上个世纪穿越过来的一样,那些书艾伯特打赌它们之中有不少是所谓的“初版”,那些千奇百怪的摆件,更别提这个有着长卷发的英俊男人他不是对男人留长发有什么看法。只是,很少有人能像这位先生一样有气质复古的、庄重的气质
等到艾伯特意识到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盯着这位不知名先生白色睡衣上的金丝花纹发呆。
赫斯特谨慎地打量着被放置在柜台上的这个“价值连城的小玩意儿”通体乌黑、不知以什么材质雕刻而成的雕塑。雕塑由两部分构成下面是一个高约四厘米的长方体底座,底座四面刻有不知名的圆形花纹;底座上是一枝工艺粗糙的玫瑰,花瓣的皱褶模糊,根茎处凹凸不平,整个雕塑在光线的折射下闪耀着金属光泽。
当他的视线移到那凌乱的圆形花纹上时,一阵突如其来的眩晕袭击了他。那花纹的中心涌出黑红的鲜血,血渗入根茎,一路向上,慢慢地,将整朵玫瑰都染成鲜艳的红色。而血流仍没有停止,它从底座的最下面缓缓溢出,流着,流着,血液铺满了整个柜台。
滴答,滴答。赫斯特低下头,发现血如断线的柱子,滴到他白色的睡衣下摆。
他清楚地看着每片花瓣都在跳动、膨胀、收缩鼓动着,像是玫瑰中正孕育着一个胚胎状态的生命,即将要破壳而出
守密人,赫斯特伊西多需要一次意志力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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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成功了。你是位身经百战的传奇调查员,你接触过最可怕的失落遗迹,你直面旧神并活了下来,这种程度的精神污染对你毫无影响。你立刻就清醒过来。这尊玫瑰雕塑上的力量有些不对劲,这唤醒了你某些久远的回忆,你突然意识到
“微笑的玫瑰。”赫斯特低声道,“生命与复苏之神,万物的孕育者,依耶芙特。”
系统被这个从他口中说出的词儿惊了一下哦,是你曾经处理的可是,你不是把所有东西都销毁掉了吗
确切地说,我以为我把它销毁了。赫斯特纠正道,依耶芙特是十二位主神之一,她虽然早已陨落,但她的纯净力量长留世间。作为她的信物,微笑的玫瑰不会被轻易地消灭,它不是冷冰冰的死物。它它是有活性的。
距离微笑的玫瑰上一次出现已经过了八十年了。那时,一些依耶芙特仍存于世间的疯狂的信徒用它带走了许多条生命,希望举行一个大型的献祭仪式他们相信依耶芙特只是陷入沉睡,他们想让他们的神再度降临。如今,微笑的玫瑰又现世间。据西奥多所说,哥谭地下势力的两大头目黑面具和红头罩似乎都对它有意。不管是谁将依耶芙特的信物从历史的残骸中掘出,不管他们想用这朵玫瑰做些什么,对哥谭的市民们来说都不是个好消息。
我尊敬的守密人,他不无忧虑地思考着这背后可能存在的阴谋,随口问道,也许你能给我一些有用的信息关于黑面具和红头罩的
系统欲言又止嗯黑面具嘛,就是老大,管着一大堆地盘的那种。红头罩说起来有些复杂嗯,他应该和你,呃总之,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赫斯特停下脑海中转动的思绪什么意思这个红头罩是我认识的人吗
系统扭扭捏捏某方面来说,你可能认识,也可能不认识,就是,认识了但没完全认识总之,红头罩,蝙蝠侠,这一大堆人你到时候就知道了,好吧。
赫斯特
他不再想守密人的胡言乱语,转而把视线移到面前这个有些局促不安的孩子身上。赫斯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艾伯塔,你接触到这尊雕塑的时候,有没有任何不适眩晕,恶心,产生幻觉”
艾伯塔愣住“我想,应该没有如果我一直都很紧张不算的话”
这也是有可能发生的如果一个人的灵感很低的话。旧神的精神污染将对他毫无影响。
艾伯特看着男人有些严肃的脸色,忍不住问道“呃,伊西多先生。我刚才听见您说微笑的玫瑰,还有什么什么之神这个,这个东西有什么问题吗”
赫斯特微微向后仰,肩膀靠在沙发的靠背上,翠绿色的眼睛似乎凝实着虚空中的某处。
“好吧,孩子。”
过了短暂的几秒,他直起腰,指尖在玫瑰雕塑的花瓣上一擦而过。赫斯特斟酌了一会儿要不要让这么小的孩子参与到这样危险的事件中,但随即,他意识到小西奥多先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天真的孩童,这是位尝试撑起一个家庭的小男子汉,让这位小先生理解这东西的危险性是个更好的选择。
“首先,你很幸运,西奥多先生。”赫斯特低沉地说,“你所认为的价值连城的好货实际上具有你无法想象的危险性。我不知道争夺它的人有没有意识到这点。但它带来的不会是美钞只有不会停止的鲜血和死亡。”
艾伯特看起来有些被吓到了。但很快地,他脸上的表情变了。赫斯特读出那有着“原来是这样”的意味。
难道他早就知道这件事
“我得说我得说我不感到惊讶,先生。”艾伯特解释道,“我虽然没感到您说的不适。但我听说,好几个接触过这玩意儿的人回家后都病了,有些神志不清了。”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包括弗林,就是想打我的那个男人,他也有点儿不对劲。他很渴望这雕塑。我的意思是,这是黑面具的货,他不会不懂事到跟老大抢东西但他就是很想要它,他看这雕塑的眼神很奇怪,非常奇怪”
这个棕发男孩的声音越来越低,又猛地抬起头来,像是终于意识到自己干了件大事,脸上露出害怕的表情。“我早该想到的。红头罩抢这个,肯定是那群蝙蝠知道什么,他们总是混在一起”他快速地说,“我,我可真蠢。就应该让蝙蝠和黑面具去争这个。先生,我现在该怎么办这东西扔了它吗”
赫斯特不准备往后拖了看来已经有一些人受到影响,拖下去只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他打算尽快解决这事儿,越快越好。
“不。”他坚定地说,并站起身来,“那毫无作用。带我去弗林所在的地方,我们去把这件事解决掉。”
当然,此时的赫斯特并没有想到,他会在调查中碰到另一批人非常,非常出乎预料地那种。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提到的一切神都是我编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花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写了艾伯特这个小孩。我是不是写的有些繁琐了你们觉得这种不是主要角色的设定我是应该详细点还是简单点请我仅有的几位读者给我提点建议
s又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写的东西读起来好无聊。你们感觉怎么样,如果真的有些无聊我会把剧情加快一点
s下一章就能见面了你们知道我说的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