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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 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调皮她还有一些嚣张
    头发被炸焦,冒着黑烟,左手端着试剂盒,右手抱着显微镜,“十四岁”的银宝呆站着,惊愕地瞪大了眼睛,和村民面面相觑,都显得精神不怎么正常。

    她穿越了

    前一秒还在实验室开石取玉,后一秒天上七星连珠,劈下一道惊雷,她正感觉浑身电闪雷鸣,贼带劲,一睁眼,咻地就来到了这个地方。

    眼前的景象,让她瞬间开始怀疑人生。不禁扶额长叹:

    “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半人高的木头桩子,架起一两层小破楼,这就是她的家,松散的屋顶风一吹就掉。

    人骂人穷,都讲“家徒四壁”。再看看这房子,屋顶漏雨,地基漏水,墙体漏风,不忍直视。

    一贫如洗,却偏偏人丁兴旺。

    大哥任金行,肌肉强壮,憨态萌呆,生了十个儿子,大嫂去年上山砍树,掉下山崖没了。

    二哥任铜行,精瘦白净,喜做家务,生了十个女儿,二嫂去年上山找大嫂,结果也掉下山崖没了。

    加上七旬爹娘,一家二十五口人,就挤在这个小破院子里,盯着那一锅清汤寡水的野菜汤,使劲咽口水。

    此刻,勉强接受现实的银宝蹲在院子里,右手托腮,左手摸着刚擦干净的显微镜,有点怀疑人生。

    穿越前,她是赫斯霍夫大学的高材生,经济学、考古学双博士,医学硕士。

    在考古研究所工作,用显微镜研究古墓陪葬的石头,探查其内是否有藏玉,人称“淮南第一眼”。

    本来是一份挺不错的工作,可是盗墓贼太猖狂,现场留下的石头大多没有意义。

    出事的当月,研究所发现了一个晋末的宗室王陵,没有灵柩,却有墓碑,其上还刻着不伦不类的字。

    像隶书,像小篆,还像甲骨文。老教授们翻遍典籍,也没破译出来。

    唯一的线索,就是墓碑后刻着几个能认得的字,“任氏宗门”。

    古代能达到宗门级别的堂会,下隶大多超过十万人,出于想要流芳千古的心,历史上或多或少都会留下点痕迹。

    可这个“任氏宗门”,却仿佛在历史长河中开了隐身,让后人难以窥见它的过往。

    这群人用后人无法破译的文字,守护着不得了的秘密。

    这也成了研究所的老专家,辗转反侧都想要攻克的最大难题。

    银宝随行考察时,发现墓中有一块石头的纹理很不错,十年难得一见,细腻程度和步深都很讲究,其中有藏玉的可能性在九成以上。

    谁知刚带回所里,正乐呵呵地锯开,就被一道闪电带到这个山沟沟里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冲撞了那宗室王墓中的冥魂,竟然“遭天谴”,一路按了快退,穿到晋末这个贫村中最穷的一户。

    唉小说里,别人的穿越都那么炫,怎么轮到她的时候,反倒越穿越衰,由大名鼎鼎的高冷研究师,变成了一个双马尾小姑娘,还穿着一件大红花袄子

    要不是这张脸长得还算水灵,还颇有点初恋脸的意思,她现在就直接开始摆烂

    不过也好,终于不用被家里逼婚了。

    穿越前四十四岁的她,有房有车,日子却过得像个难民一样。

    首付七十五万买房,月还房贷一万三,工资80都花在房贷和车险。一共要还三十年。

    在这里返回到十四岁的年纪,有房,不用还贷,还是挺不错的。

    银宝也接受了现实。

    来都来了,这么穷着肯定不行,要想办法赚点钱钱,慢慢改善生活。

    顺便四处看看,万一能找到当时所见的那个墓穴原型,说不定能破解墓碑的秘密,也算给自己忙活了半辈子的职业生涯画个句号。

    晃晃脑子,原身的记忆慢慢溢入银宝的海马体。

    原身也喜欢石头,自小聪明伶俐但寡言沉默,以至于被村里人叫做傻子。除了家人疼爱,平时鲜少出门。

    今儿正是想要用自制的炮仗炸开石头,结果威力太大把柴房给点了,脑部大出血一命呜呼。

    两个哥哥一把鼻涕一把泪第挖,谁知刚清理了废墟的一角,尘土飞扬的远处,银宝就提着显微镜直愣愣地站在那里。

    这可把大家伙给吓尿了。不过大喘气后,家人都说大难不死,这丫头日后必有大福气。

    举目四望,这村名叫水花村,大概有三千多户村民,基数庞大,土质却很差,无法耕种。

    村民大多数是靠劈柴、去山上挖野菜过日子。

    水花村四面环山,山上有数不尽的野菜,也是水花村人唯一的活路。

    可是低头瞧自己这双手,瘦骨嶙峋,若是抢野菜,肯定抢不过那些农妇。

    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

    要想在自然资源如此丰富,而人文资源和经济资源如此差的地方富,就要动动脑子找活路。

    银宝眨眨眼睛,趁人不注意,背着竹篓连夜上山。

    翌日清晨。

    “大哥二哥跟我上山”银宝蹑声喊到,拍了拍大红花被。

    长长的火炕上,睡在墙边的两个男人睁开惺忪睡眼,老人孩子还在睡觉,窗外天刚有一丝亮光。

    “囡囡,干啥呀这才几更天呢”

    昨晚上孩子们闹地欢,两兄弟哄好这个哄那个,连三点半要起床去山上挖野菜这样的大事情都忘在了酣梦里。

    “不能再晚啦,再晚今天就没吃的了”

    又圆又深的菜缸子已经空了,昨晚上大哥捞出最后一碗,是老人和孩子今天一天的口粮。

    两个哥哥翻起身来,利索地拎起铁锹就走,银宝从身后拉住两人的袖子,“二哥,再拿俩棍子,小妹今天带你们挖点好东西”

    两兄弟点头“囡囡是咱家最聪明的,你让哥拿啥都行,但是咱今天必须要抢点野菜,不然家里真要断粮”

    银宝抬头看了看天色,昨晚上刚刚下过雨,泥土非常松软,她一清早四五点就趴在屋门口,看到四邻五舍一大清早就去挖野菜了。

    “啥那你咋不叫我俩呢今晚又没得吃了”

    两个哥哥捂着饿地咕噜咕噜叫的肚子,唉声叹气。

    银宝安慰道,“上山了哥哥们就知道为什么了,咱们就是要等他们把野菜都挖掉,然后再去挖宝贝”

    两兄弟面面相觑,面露狐疑。

    “宝贝”

    山脚下,邻居们都提着野菜满载而归,留下光秃秃的大山,看见任家三兄妹一阵嘲笑,紧紧地护着自己的篮子,站在一旁看笑话。

    “你瞧那傻子,就跟有病一样,吃屁都赶不上热乎的”

    “哈哈哈,大傻子女傻子”

    银宝不理会这些冷嘲热讽的人,蹲在地上,手摸着泥泞的土地,天还在下小雨,淋淋漓漓,潮湿的土壤又被她们翻了一遍,采走了表层的蘑菇和野菜,干干净净。

    银宝唇角勾勒起蜜糖般的甜笑,斜着眼瞧那几个农妇,装出凶狠的嘴脸,“再骂我,我待会就披麻戴孝到你们家门口哭丧去”

    村里的人都穷,谁也不鸟谁,唯独怕的就是晦气事,农妇见银宝不像从前那样沉默寡言,还机灵不少,骂骂咧咧地就走了。

    “傻子不能惹,不能惹”

    把人都晦气走了,银宝才把两个哥哥拉到树底下,一层一层地挖开土。

    她曾经给一个研究所写过报告,分析过山的植被覆盖植株高于15米,覆盖面积至少23为有效覆盖与顶级野山参分布的规律,发现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

    现在水花村东南西北四山,南北两山都有浓密的植被,西山植被稀疏但也有矮灌木丛,唯独东山。

    稀了个奇,古了个怪,东山上不长树不长花,就长野菜。

    而且每次下雨被挖掉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长野菜,反倒是天晴的时候,挖掉一批长一批,接地很紧密。

    这特殊的地质现象,与东山奇特的红土壤有关,昨日银宝偷偷上山采集土样带回家,装管涂片,在显微镜油镜下面,看到里面有罕见的野山参葵虫。

    这一发现让她十分惊喜,这种葵虫是单细胞生物,只有在油镜下才能确认它的真实面目,而在银宝之前十几年的职业生涯中,显微镜下,只在野山参的土壤中提取出过这种虫的卵体。

    “可是囡囡,你说的这个人生还是人死的,我们不认得,咋找啊”

    银宝静静地解释道,“大哥,是人参,前鼻音。”

    “啊”金大哥更听不懂了,“咋我念的有啥毛病吗”

    银宝抬手扶额,“这些都不重要啦这种山参呢你们见过萝卜吧”

    “那倒是吃过几次。”

    “就是瘪一点,根须长一点的萝卜。”

    两兄弟恍然大悟状。“那这东西能当饭吃吗”

    银宝尴尬地拧拧辫子,“当然不可以啦你看上去阳气已经很旺盛了”

    顶级野山参,少说得有三百年上下,这东西要是在现代,一株值个百十来万没问题。

    “二哥,人参不能当饭吃,但是能让咱有饭吃咱们快找吧”

    三人立刻在山上展开搜寻,银宝特别强调不可以用铁锹,而要用棍子轻轻地拨开土壤,不然会铲伤山参的根茎。

    从山脚到半山腰,三个人摸着地聚精会神地找,来往提着野菜筐的人闲言碎语。

    “野菜早就没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就是,你看他们三个傻子脑子有问题吧”

    铜二哥性子急躁,听见她们闲言碎语嚼舌根子,就拿着铁锹要上去教训,被银宝拉到一旁去。

    “两位哥哥别管旁人,今儿这山参,咱能找到一枚,就能保咱家一个月的吃喝不成问题”

    虽然这么安慰哥哥们,但一直没有找到一枚,银宝的心里也冒出忐忑,万一这世道没人认识这玩意,那就歇菜了。

    “哎哎哎囡囡,老二,你们来看”

    正头疼着,大哥那边就有了发发现。

    三人朝金大哥挖出来的一个大坑里探着脖子,只见一个大坑中少说得有八九枚野山参模样的东西,银宝急忙戴上自己的白手套,从土里熟稔地刨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带来的破衣服上。

    胖胖的身子,细腻的纹理,长而韧的根须,一副千年老汉看淡世俗的王者气概,四仰八叉躺在衣服上。

    银宝拿着放大镜,水汪汪的杏眼瞪地炯炯有神,唇角缓缓勾起惊喜的弧度,“还真有这宝贝啊”

    两兄弟也看不出这瘪萝卜有什么好,但银宝笑,他们也跟着开心。

    看来就算是在古代,赚点钱钱也还是很容易的嘛

    “哥,这附近最近最大的集市在哪”

    “村东小路,直行九十里,米庄”

    “为啥叫米庄”

    “因为那儿米多,那稻子,几千亩,一茬一茬的”

    有米就有耕,有耕就有农,几千亩耕地,这绝对是个体量庞大且富庶安定的庄子

    银宝扶着树站起身,机灵的眼睛眨巴眨巴,唇角笑意绵绵,“咱们今天改善伙食,想不想吃白面包子”

    两兄弟咽咽口水。想啊,做梦都想吃

    “走,咱们赶路就去米庄”

    二哥眼中闪过一丝迟疑,“妹子,就咱们这光着脚丫子,得走一天村里没马车也没骡子,那上一波饿的不行的,往米庄投亲戚去了,好多都饿死在路上”

    毕竟三个人还一口野菜汤都没喝,万一饿死在路上,成了孤魂野鬼,家里的老人孩子就没人管了。

    银宝摸摸咕噜叫的肚子,停住了仿佛打鸡血的步伐,看着自己脚下这双大脚趾都破烂的绣花鞋。

    二哥说的的确有理,可若是不走这趟,家里还是青黄不接,每天野菜汤。

    穷还不努力,指望谁来拯救自己呢

    走这一趟虽然路途遥远,但是只要打通了这条路,就有一线生机,甚至能为以后的发家致富奠定基础。这一步虽是险棋,但机不可失

    况且这山参是大补的东西,能救人命的,在现今的大晋末代,若是不卖出去,真是暴殄天物

    “这个险咱得冒”

    两兄弟定了定神,虽然心里觉得有风险,但是最宠爱的妹妹要去,他们是不能怂的,必须要去保护她。三人去河边打满了水壶,背上野山参就直奔米庄而去。

    殊不知,这一趟,可没他们想的那般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