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56岁的张某(男)与32岁的李某(女)经人介绍认识。认识才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张某和李某就谈起了婚嫁的问题,同时,李某还以婚姻的名义从张某那里索取了2万元的礼金。5月,张某和李某就各自拿着自己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到所在的民政局登记结婚。6月,两人就走上婚姻的红地毯,他们在家乡举行传统的民间婚礼。可是在婚宴中,张某和李某两人因为一些事情,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待婚礼结束后两人就不欢而散。妻子李某因为生丈夫张某的气,当晚就跑回娘家。而张某因为觉得妻子不够识大体,还有认识上的偏差,因此始终无法化解两人的矛盾。就这样结婚才3个月,两人就闹起了离婚,并闹到了法庭上。
在这一起离婚案件中,法院认为,张某和李某在没有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就草率结婚,而且婚后又没有同居生活,尚且两人并没有实际感情。加之现在两人又都是同意离婚,因此就准许他们离婚。但法院在宣布离婚的同时,同时判决李某在谈婚论嫁期间以婚姻为名向张某索取的2万礼金,这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因此张某要求李某返还,李某就应当返还。
近来年全国各地的媒体时有爆老翁娶少妇的爆炸式新闻事件,这种事件在当今社会并不少见,而且这种事情一直也是社会上颇有争议的话题。在世人的眼里,人们对这样的婚姻并不看好,但也能理解,妙龄女郎之所以能委屈求全下嫁给半老之人,肯定是另有所图,要不图老翁的权,要不图老翁的钱。经济学家们似乎也对此很感兴趣,从经济学的角度给老翁、少妇的娶嫁现象算了个代价成本。
应该说现在的年轻女性都有想嫁个有权有势的男人的想法,然后让自己过上富足高贵的生活,这种思想本没有错,也无可非议。其实在现在这个社会中,谁都不想过穷困潦倒的日子,让人看不起。就是一个再笨、再蠢的女人,她也不想一辈子都在穷困中挣扎,她也有改变命运的想法,有嫁个有钱人的念头。因此在出嫁的时候,很多女性要考虑自己在婚姻中的投入成本和从婚姻中得到的回报。
婚姻通常有三种形态:一种是纯粹的婚姻,这种婚姻是当事人借着婚姻的法律保障维持彼此的情爱关系。另一种则是完全畸变的交易式的婚姻,这种婚姻是说婚姻中的男女是借婚姻的名义组合在一起,但这种婚姻的组合更像一个商业式的项目公司,婚姻成立之后,他们各自需要从所组建的婚姻中获利分红,待到各自的利益满足之后,他们就会关门大吉。第三种则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中间形态,这种婚姻掺有杂质,建立在情感需求和物质需求上,婚姻的当事人要考虑两者的兼而得之。社会中出现的老翁娶少妇的婚姻,更多地倾向于这种类型。
在经济学家看来,畸变的婚姻是一种空壳的婚姻,但在现实中,这种交易却具有极高的效率。经济学家说,畸变的婚姻就像一种商业中的买卖合同,在达成婚姻之前,他们各有所图,但却不会有过多的协商或讨价还价,只是男方会在心里面权衡女方的长相,女方会在心里面估量男方的财势、权势、家势等等。为了吸引对方,双方在接触中都会很小心,担心自己说错话,暴露自己的目的和其它不为他(她)知的事情。他们对对方不会有过多的质和量的要求,所有与交易有关的事情也都不需要有任何的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更多情况下是凭着双方的默契行事。如果其中的一方许诺为对方让步了,他(她)只要清楚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就行了。但凡事一方拥有的,不管是财务还是身体,却必须为对方占有和利用。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他(她)只要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就行了。如果需要对方帮忙,他(她)只要尽力要求就行了。他们成立婚姻不需要过多琢磨,而且建立婚姻的有效期也更多地是随机的,如果哪一天他们都能从婚姻中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要一方提出解除婚约的要求,他们的婚约就可能因此而宣告结束。但要不是很幸运的话,即他们双方都没能在短时间内从对方那获得婚姻的利益分红,那婚姻的有效期就可能要拖到一方死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