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秦可卿与别人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这一说法,是不符合当时的常规的。另外,这一结论,在《红楼梦》书中,也是找不出依据的。
熟读《红楼梦》的人都清楚:曹雪芹每写一事,如不好明写,则他必在另外的章节中,用别的情节给予点明。这是曹雪芹著作的一大特点。
《红楼梦》中没有写到过任何一个主人和他人“私通”时,有“被婢窥破”的情节。相反的是,贾琏和鲍二家的“不轨”,却事先派小丫鬟“望风”,就是明证。
因此,总的看来,秦可卿“被婢窥破”的说法,在那个年代是不成立的。
俞平伯先生说秦可卿之死,是“羞愤”自缢,我认为也未必是恰当的。
首先,在清代,上层统治阶级家庭内部的淫荡情事,风靡深广。在《红楼梦》第六十六回里,优伶柳湘莲说的话:“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就很说明问题。另在第四十四回里,贾琏和鲍二家的“幽会”,正被凤姐撞上。贾母的看法是:“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呢?从小儿人人都打这么过。”道出了他们那种家族中的常态,是不足为奇的。何况还有个顺治皇帝和董鄂妃故事,乾隆皇帝和其弟妇的故事,给他的奴才们作榜样呢。所以,“羞愤”在那个年代,在那个社会阶层中,就不可能产生。“私通”对于他们并非大事,也是不至于“自缢”的。再者,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出秦可卿这个人物。她暂短的一生,在曹雪芹笔下,书中整体文字的描述,情节上应该是完整且互相关联的。秦可卿的死,应是由她和宝玉的“不肖”、得病、看病以及凤姐和宝玉的探视相延续联系。对秦可卿来说,“被婢窥破,羞愤自缢”和她的得病、看病、凤姐和宝玉的探视等等,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曹雪芹怎么会这样处理呢?《红楼梦》第五回内《金陵十二钗正册》中对秦可卿的“判词”里,所表达出来的隐意内,人们只能体验出秦可卿的“情痴、主淫与怨意”,在《好事终》这首“曲辞”里,其总旨也只是指出:“画梁春尽落香尘宿孽总因情”应该是秦可卿之死总的无可置疑的原因。在这些曹雪芹所写的原文里,绝没有丝毫“窥破、羞愤”而自缢的踪迹。总之,俞平伯先生依据《红楼佚话》的错误说法,演绎出秦可卿之死,以及她的两个丫鬟在她死后的命运因果,结论却是没有依据、而又作出违反常规的假设,实在是不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