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解析了“四个人名”的内在涵义之后,不妨再重温一下《红楼梦》本回中《金陵十二钗正册》写内给秦可卿的判词:
情天情海(秦可卿)幻情深,
情既相逢(秦可卿)必主淫;
(秦可卿)漫言不肖皆荣出,
遣衅开端实在宁(秦可卿)。判词的第二旬,指出秦可卿在和贾宝玉的“不肖”过程中,秦可卿“必主淫”,正是对“袭人”、“媚人”行为的定性。判词的第四句,指出“造衅开端”——即起头干“不肖”之事的就是秦可卿,也和“袭人”、“媚人”、“晴雯(情温)”六个字相照应。可见,这“四婢之名”八个字所描绘的情景,和判词的指向,是何等的吻合,何等的贴切!
另外,上述四个丫鬟的名字,在各种《脂评本石头记》的整部书中,“媚人”只在第五回中出现过。按第一回文内所指出:《红楼梦》系由“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产品。想来曹雪芹不至于如此马虎,留下这个前后都没有着落的名字,在此填充。可想而知的是:曹雪芹自然有他的道理。我认为曹雪芹正是要在整部书中,以此“独一无二”存在着的“媚人”,给破译这“四个人名八个字”埋一伏线,使明眼人易有所察。再者,这“四个人名八个字”,作为秦可卿对贾宝玉的“不肖”的“行动过程”,缺少“媚人”这一程序,也显得颇不完整,若用别的“名字”又表现不出这种真情,不能“滥竿充数”,于是,就有了这个处理结果。真如脂评:“文至此,不知从何处想来?”
总之,我们从曹雪芹原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五回内的秦可卿房中场景的描述,加上脂砚斋和《金玉缘》的评语,不难从其隐写的内容中,透析出秦可卿和贾宝玉二人,在秦可卿卧房内第一次的“不肖”幽会的真实景像。从这里,我们对曹雪芹笔下的秦可卿,也可有更进一步地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