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捧读一位《红楼》大师的发言,说到:“红楼研究,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找到一个正确的途径,也就是说,一直没有正确地理解、把握住曹雪芹的创作用意。”等等,实在是感慨良多。
我以一个外行,想弄清楚这样一个大问题,实在是不可想像的事。但是,我又觉得,几年来不断学习《红楼梦》及其有关书籍,对大师所言的“曹雪芹(对《红楼梦》)的创作用意”,似乎有一点儿粗浅的感受,现记录在此,愿提供给业内大师、专家和《红楼梦》爱好者参考。
我认为,曹雪芹在他著作的《红楼梦》中,有两处是说到他的“创作用意”的。
在《红楼梦》第一回内,书中正文就写到:
……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
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
(注:上文引自《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
上面这一段原文,记述了曹雪芹著作《红楼梦》的意图。当然,曹雪芹虽可以这样说,但大家都看得出来,这并不是他著作《红楼梦》的全部意图。那还有哪些意图呢?我自然没有“能力”可以说得完全清楚。
只是,我觉得《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甲戌本》第八回最后一段,又有作者“著书用意”的透露。其原文如下:
秦业——妙名,业者孽也,盖云:情因孽而生也。
现任营缮部——官职更妙设,云因“情”“孽”而缮此一书之意。不过,对于这一段,我的认识和理解是:1.在读这一段时,一定要把墨字和红字连读,把红字作为墨字的注解释意,这样,就能领略到曹雪芹的本意了。2.一定要弄清楚其中原文和谐音字关系,如:“秦”即“情”,“业”即“孽”等等。
在这一段中,曹雪芹在这里“点”明,他是因“情”“孽”而著作《红楼梦》的。第一,这里所说的“情”,自然是包含着第一回那段原文中的“闺友闺情”的,但它绝不是主要的一部分。而在第八回上引一段中,连下去的红字原文里,又说道:又知作者是欲天下人共来哭此“情”字。这里的“情”比“闺友闺情”的“情”,要重得多了,因为此“情”要让“天下哭”,岂不应为“重”。但这里的“情”,实际上指的是谐音字“秦”,即“秦可卿”。而“秦可卿”的谐音就是“情可亲”。“情”既“可亲”,该哭时当然要哭。第二,这里所说的“孽”,又是怎么回事呢?再看原文:出名秦氏,究竟不知系出何氏,所谓寓褒贬、别善恶是也。“出名秦氏”是点出“秦”即“情”,“情”既不能作为姓氏,所以探其“究竟”,“情可亲(秦可卿)”当然就“不知系出何氏”了。
紧接着的“所谓寓褒贬、别善恶是也。”就是曹雪芹让大家明白,“情”中就“寓褒贬”,要运用“情”去区“别善恶”。既然有可“贬”,又有其“恶”,“孽”也就自然包含在其中了。曹雪芹在这里,虽终究没有说得太明白,但可知的是:这里的“情”“孽”,也是曹雪芹著作《红楼梦》的意图之一了。我颇以为,把这里的“情”“孽”理念,在全部《红楼梦》中予以极大地“扩展”开来,也许是有益的。关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八回的这一段,我在本书内《秦可卿乃中第一关键人物》一文中,对《秦可卿问题》也作了有关的分析,对于曹雪芹笔下的谐音字的应用,也有所说明,均供参考。本文一开始就提到一位大师的说法,我在此作了一番不知恰当与否的小议。其实我明知:无论大师或一般《红楼梦》的爱好者,都是很容易看到或理解到我所提到的书中的这些内容的。他们之所以不看重这些,大约他们认为:曹雪芹著书的用意深广,远非这些已明示在书中的小节所能标示出一二的,因此也就不以为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