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69章 早死小娇妻的六十九天
    马车朝永乐街的方向驶去,纪云窈安慰道“将死之人,恼羞成怒,裴氏恨上了你,她是故意那样说的,你不要往心里去。”

    沈暮朝长睫半垂,“嗯”了一声。

    想起裴氏在囚车里的诅咒,纪云窈眉心又蹙了起来,“不得好死”这样的诅咒太过狠毒,她不知道她是否能和沈暮朝相伴到老,但她还是希望沈暮朝平平安安的。

    想到这儿,纪云窈看向沈暮朝,“那时候你还那么小,被敌军捉走,他们都对你做什么了”

    她以为沈暮朝的洁癖是天生就有的,然而听裴氏话里的意思,被敌军捉走后,沈暮朝才有了洁癖。

    听到这句话,沈暮朝心头的恶心又浮了出来,若不是裴氏提起,他有近十年的时间没有想起这件事了。

    十岁那年的一幕幕,如澎湃的潮水,汹涌地朝沈暮朝袭来。

    沈暮朝声音淡淡,“没什么。”

    纪云窈皱着眉,她能看出来沈暮朝是在有意隐瞒她,不过,到底不是什么让人开心的事,沈暮朝若是不想说,那就算了。

    回到府里,到傍晚的时候,用过晚膳,纪云窈去净室沐浴。

    沐浴出来,不见沈暮朝的人影,上次她把沈暮朝赶去了书房睡,第二天沈暮朝就厚着脸皮抱着枕头非要和她睡一间屋子。

    等到夜深的时候,纪云窈有些困了,她打了个呵欠,“明绿,你去看看沈暮朝怎么还没回来”

    沈暮朝这个时间点还没回屋,一定是在书房里。

    不一会儿,明绿回来,“小姐,姑爷说他公务还没办完,今夜在书房休息,夜深露重,让您早日歇息,不必等他。”

    纪云窈眉头蹙起来,因着裴晚清,沈暮朝自知惹了她生气,生怕再被赶去书房,每天天还没黑,沈暮朝就回房陪她了,就连公务也是带回寝间处理的,怎么今个沈暮朝却要宿在书房

    不过,她自己一个人睡一张大床也挺舒服,把锦被搭在身上,很快纪云窈就睡着了。

    *

    夜幕中,沈暮朝睡的并不安稳,深秋的夜里,寒风刺骨,他的眉头却出了一层细汗。

    “杀一个人,你可以多活一天”

    “快点动手还不动手的话,老子砍了你”

    十年前的事情,一幕幕又出现在他的梦里。

    当年,沈辰带着裴氏去外地请神医给沈远舟治病,甫一离城,敌军就攻进了城里。

    沈暮朝和母亲以及其他将士日夜守城,严防死守,见攻不下城池,敌军的将领把主意打到了沈暮朝身上。

    沈暮朝是沈辰的嫡长子,只要活捉沈暮朝,让沈家军投降轻而易举。

    被敌军带回军营里,那些士兵为了逼迫沈暮朝投降,把他关起来,不给他吃东西,还在他喝的水里加了粗盐。

    当时,沈暮朝不过十岁,他不见了,母亲一定心急如焚,他想赶快回到母亲身边,但他是沈辰的儿子,他需要对整个城池的百姓负责。

    沈暮朝宁死不降,那些敌军没有办法,便逼迫他杀人,想要动摇和摧毁他的意志与坚持。

    沈暮朝不愿杀人,敌军士兵硬生生把刀塞到他的手里,“你杀一个人,就能多活一天。”

    见沈暮朝一动不动,敌军士兵逼道“怎么,你不想活了吗”

    沈暮朝自幼习武,不知握过多少把刀,但那把刀在他手里,刀上的刺鼻的血气,让他恶心。

    他用了好大的力气,紧紧握着刀,盯着逼他杀人的这个士兵,一下子挥剑过去。

    殷红的血迹飞溅,喷了他一身,落到他的脸上和身上。

    死掉的那一刻,人身上的血依然是热的,那股子带着腥气的热意,让沈暮朝吐了起来。

    他不愿意杀人,敌军士兵改了方法,捉来大周的俘虏,当着沈暮朝的面,杀人取乐。

    那些俘虏,有老有少,在被活捉之前,他们都是大周的子民,他们是活生生的一条人命。

    敌军士兵一刀刺向几个俘虏,又嬉笑着砍掉其他俘虏的脑袋。

    血流成河,流到沈暮朝的脚下,飞到沈暮朝的脸上。

    沈暮朝立在那里,清楚的看到了整个过程,俘虏们脸上的愤恨、恐惧和不甘,他也都看见了。

    他的脸上、身上、衣服上全是血,很多人的血,他被关在敌军的军营里,哪里都不能去,衣袍上的血很快发臭,那股子腥臭味,紧紧沾在他的身上,萦绕着他。

    将士们把他救回去,是在几日后,他没有向敌军投诚,严重拖慢了敌军攻城的速度,最终,经过多日的顽强抵抗,最终,赶走了那些敌军。

    仗是打赢了,但沈暮朝自此就有了洁癖,他讨厌一切的脏东西,讨厌看到血。

    他的异常和变化,是沈暮朝对的母亲最先发现的,也正是这样,更加坚定了沈暮朝母亲和沈辰和离的决心。

    最终,沈暮朝的母亲离开西北,带着沈暮朝去了青州。

    虽然沈辰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但沈暮朝的母亲清楚,自己儿子的怪癖其实是心理出了问题,沈暮朝的母亲不愿让沈暮朝留在沈辰身边,她放弃了将军夫人的尊荣,放弃了钱财,只要沈暮朝。

    十岁这年发生的事,不堪又血腥,往后的每一天,沈暮朝都不愿意回想,然而,裴氏今天却撕开了一个口子,让这些不堪的回忆,尽数涌入沈暮朝的脑海中。

    第二天早上,纪云窈用膳时,依旧不见沈暮朝的身影,“明绿,他人呢”

    虽然没有提名字,明绿知道纪云窈口中的“他”指的是沈暮朝,“小姐,姑爷上值去了。”

    纪云窈慢悠悠“哦”了一声,从沈辰、裴氏被刑部的人抓走那天起,沈暮朝就不太对劲,一个人待在书房里,好像是在避着她。

    秋光微凉,柿子霜红,府里后花园有一棵高大的柿子树,眼下正是吃柿子的季节,趁着还不到用晚膳的时候,纪云窈带着丫鬟和小厮在摘柿子。

    小善也在,拿着长长的竹竿,纪云窈亲自摘了几个小灯笼般的红柿子。

    纪云窈摸了一下,“哎呀,是硬的。”

    “姐姐,硬的也能吃,放几天就好了。”小善道“以前我在王家的时候,怕柿子被人偷,也怕柿子被鸟吃了,柿子还硬着,村里的人就摘了,堆到地上堆成一堆烘柿子,放几天柿子就会变软。”

    纪云窈道“这样啊,那多摘些,你给娘亲带回去,娘亲喜欢吃柿子。”

    小善笑眯眯地道“好,我也喜欢吃呢。”

    小厮总共摘了一整筐的柿子,半筐被小善带回了永安侯府,另外半筐留在了府里。

    小善临走前,纪云窈交代道“柿子润肺生津,但不能过量食用,你看着娘亲,别让娘亲多吃。”

    小善点点头,“我知道了,姐姐。”

    送走小善,纪云窈蹲下来,想要挑一个软一点的柿子。

    明绿走过来,“小姐,我来吧。”

    纪云窈虽是侯府小姐,但也不是什么事都需要被丫鬟伺候,“我们一起。”

    挨个按了按,纪云窈惊喜地道“这个是软的。”

    去按下一个柿子的时候,她眼睛一亮,“这个也是”

    明绿笑着道道“还是小姐有福气,我摸了好几个人都是硬的,小姐一摸一个准。”

    软柿子不多,半筐柿子里也不过五六个,纪云窈留了两个,给伺候的丫鬟们分了两个,剩下的两个,她想了想,“姑爷可回来了”

    明绿道“应该回来了吧。”

    “小姐可是想把柿子给姑爷送去小姐歇着,我去送就行。”

    纪云窈道“我去吧。”

    沈暮朝这两天很不对劲,她趁着这个机会,也能去看看情况。

    明绿捧着黑漆托盘,盘子里盛着两个红彤彤的柿子,纪云窈走在前头,到了前院书房门口时,她对着小厮道“姑爷可在里面。”

    小厮忙道“小姐,姑爷在里面。”

    书房的门紧闭着,小厮把门推开,“姑爷,小姐来看您了。”

    沈暮朝靠在椅背上,一动不动,面前摆着的公务需要他处理,但他没什么心思。

    昨夜久违地梦到了那些事,他知道自己最近的状态不对劲,他也在尽力调整。

    躲在书房里,是他在调整自己的清晰,也是因为他不敢去见纪云窈。

    熟悉的声音在了门外响起,沈暮朝怔了下,看向门口,女子娇媚的面孔出现在他眼前。

    纪云窈来了

    沈暮朝站起身,“小羊。”

    纪云窈走过来,笑着道“我没有打扰你吧”

    沈暮朝道“没有。”

    “那就好。”纪云窈笑吟吟地看着沈暮朝,“我是来给你送柿子的。”

    托盘里两个硕大的柿子映入沈暮朝的眼帘,柿子通红,晶莹剔透。

    沈暮朝浅笑了下,“谢谢。”

    明绿把托盘放下,很有眼色地出了书房。

    沈暮朝起身,走到摆着茶盏的梨木桌边,伸手示意,“坐。”

    纪云窈道“你不尝尝柿子吗”

    沈暮朝拉开圈椅,等着纪云窈落座,“好,待会儿就吃。”

    纪云窈坐下来,沈暮朝跟着在她旁边坐下。

    纪云窈道“柿子挺好吃的,我刚才一口气吃了两个,可甜了,就是皮稍微有点涩,你吃的时候千万不要吃皮。”

    沈暮朝应了声好,“你要是还想吃,这两个也给你留着。”

    纪云窈弯了弯眸子,“不用了,这是给你的。”

    说过这话,书房里安静下来,纪云窈没说话,沈暮朝也没有出声。

    纪云窈看了沈暮朝一眼,试探地道“你昨夜怎么在书房休息了”

    注视着纪云窈,沈暮朝一时没有回答,默了片刻,沈暮朝道“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纪云窈道“什么事”

    沈暮朝又沉默下来,那些事情太过不堪,他自己都不愿意回忆,更不想让纪云窈知道。

    纪云窈眉心蹙起来,她是直性子,不喜拐弯抹角,所以也最讨厌别人支支吾吾有话不说。

    纪云窈追问道“是不能告诉我吗”

    “不是,我只是”说到这儿,沈暮朝停顿下来,他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该怎么对纪云窈提起那些事。

    看出沈暮朝的犹豫,纪云窈浅笑了下,“既然你说不是,那就告诉我啊,我可以等。”

    “不过,我的耐心也是有限的,你要是让我等很久的话,我会生气的。”

    女子的声音柔和又俏皮,眸里浮出笑,沈暮朝突然觉得自己错了,他不想让纪云窈知道自己不堪的过去,不想让纪云窈发现他的不对劲,所以一个人躲了起来。但纪云窈和其他人不一样,她是他的妻子,她温柔、灵动又鲜活,和她在一起,哪怕只是短短几句话,也能让他感到放松和舒适。

    沈暮朝终于出了声,“我十岁那年被敌军捉走,当时,发生了一些事。”

    纪云窈柔声道“什么事”

    沈暮朝深吸一口气,心头浮出些许忐忑,“那些事,说出来会污了你的耳朵,让你害怕,你可能也会嫌弃我。”

    纪云窈才不害怕呢,“我聊斋话本子都看了不少,我是胆子小的人吗你说啊,我听着呢”

    若面前的人不是纪云窈,沈暮朝是不可能鼓起勇气提起的,他眼眸微微垂下来,望着桌面,“十岁那年,敌军把我绑走后,他们在给我喝的水里加了粗盐,我若是要喝水,只能跪下来求他们。他们还逼着我杀人。”

    “那天裴氏也提到过,我杀人了,才能活下来。”

    沈暮朝说的话不多,可他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落在纪云窈的心尖,轻飘飘几句话的背后,是旁人永远无法想象的恐怖和血腥。

    那个时候,沈暮朝才十岁,年幼的他却经历了这么多。

    纪云窈呆呆地看着他,“然而呢”

    沈暮朝喉结动了下,眸色幽深的如同一潭深不见底的冷水,“然后,我把那个拿刀威胁我的士兵给杀了,他的胸口流了好多血,全部喷溅到了我的脸上,小羊,那是我第一次亲手杀人,也是从那以后,我就有了怪癖。”

    纪云窈鼻尖一酸,她从未见过沈暮朝这副模样,挫败、柔弱,无比的低落。

    纪云窈攥紧右手,“他欺负了你,死有余辜。”

    右掌松开,女子白皙的小手,包裹着沈暮朝放在腿上的大掌,“沈暮朝,这不怪你,你这是在保护自己,都过去了,你别害怕”

    和他相比,纪云窈的手很小,只能握着沈暮朝的手背。

    肌肤相触,手背上的热意渐渐蔓延开来,感受到这股热意,沈暮朝慢慢抬起头,“从这以后,我就有了洁癖。说是洁癖,其实,是我心理的问题,我没办法当做那些事没发生,也没办法彻底释怀,是我自己过不去这关,小羊,你会嫌弃我吗”

    “不会”纪云窈认真地道。

    不是沈暮朝的问题,换成其他任何一个人遇到这种事,都会是一辈子的阴影

    酸涩从心头涌到喉咙里,纪云窈却是抿唇笑了起来,“沈暮朝,我喜欢干净的夫君,而你刚好有洁癖,我们很适合,不是吗我又怎么会嫌弃你”

    “原来你这两天躲着我,就是因为这件事啊你说出来,我只会心疼你,哪里会嫌弃你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你越躲着我,就越让我心疼你”

    女子的声音恍若温和的春风,一下又一下吹拂进他的心头,沈暮朝心里的低落、忐忑和自我厌恶,被驱散了出去。

    他有了洁癖后,沈辰那个老东西和裴氏却说他这是丢人的怪癖,和同窗在一起的时候,同窗们有时也会开玩笑说他得了怪癖,可纪云窈说她心疼他

    作者有话说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