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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6.0加更】纨绔子弟
    小夜叉似乎下定决心要跟褪色者这个凡人告别了,因此连暗中观察的次数都大幅度减少。

    褪色者对此很无奈,但养这种别人家的小鸟就是这样,人家不想跟你玩,故意躲着你走,你也不可能冲到艾利欧格的家里去绑架金鹏

    因此褪色者的日常又恢复了自己平平无奇的客栈掌柜打工人的故事节奏去。

    当新一年来临时,褪色者所经营的这家“鸿运客栈”已经生意比以前好很多了,虽然搞不清楚具体原因,但很多新住客都表示是奔着这股璃月味儿专门来的

    褪色精神璃月人璃月创始人之一天生自带变革潮流者雨我无瓜jg

    这日,褪色者睡眼惺忪地从楼上走下来,却看见自己的伙计们聚在大堂门口不知在讨论什么。

    “一大清早的,都在说啥新鲜事儿呢”

    员工们纷纷抬头看过去,识趣地让出一条路来“掌柜的早啊。”

    “大家早。”

    “掌柜的,您瞧瞧这个。”厨娘阿红拿着手里两桶今日刚配送过来的新鲜牛奶,打起一勺给她闻闻,“这牛奶味道是不是有点怪”

    褪色者不以为意,你们这本地牦牛奶不都是味道重得要命吗不过看在阿红眼巴巴的无声请求下,她还是拿起一根筷子沾了点牛奶,往嘴里塞着舔了一下味道。

    “嗯跟往日的牛奶相比,今日的牛奶确实有点怪味不新鲜吗”褪色者说。

    这牛奶呢,能喝确实是可以喝,也没毒,就是喝了怕有很小的几率腹泻

    阿红苦恼地叹了口气“今日配送牛奶的小工说了,这炎炎夏日的,城里的储奶冰库好像出了点问题,估计这段时间是修不好的所以这些牛奶都以成本价一降再降地出售了。”

    “冰库坏了扔几只冰史莱姆进去降温不就好了吗。”一旁的跑堂小哥马修说道。

    阿红瞪了这个没什么生活常识的笨蛋同事一眼“史莱姆会偷吃牛奶”

    马修不敢招惹这客栈里唯二的姑娘,缩了缩脖子,不再乱讲话。

    褪色者无视了下属们的日常拌嘴行为,她仔细想了一下,最终还是拍板道“这牛奶的品质不算太好,我怕一些肠胃不好的客人吃了相关奶制品的话会拉肚子,到时候对咱们店来说就很麻烦。”

    “这样吧,马修,你去把店里关于牛奶制品的菜牌都暂时下架。阿蔡,你回头跟牛奶配送工坊那边说一声,这段时间咱们客栈先不订奶了。你和你妹妹阿红都暂时停了相关的奶制品菜肴的制作吧。”

    员工们纷纷点头,也没反对褪色者保守起见的决定。毕竟牛奶这东西也不像是水或者食盐那样是生活必需品,一段时间不吃牛奶也不会出事。

    比起挣点牛奶点心的钱,还不如为食客的饮食安全着想

    处理完这桩小事后,正要回去吃早餐的褪色者忽然感觉远处有谁在看自己她抬头看向窗外的建筑,发现远处的一座楼房顶端有玻璃折射出阳光的闪光一闪而逝。

    褪色者

    臭小鸟,还学会躲起来拿望远镜偷看我了

    但你是不是不知道望远镜镜片也会反光这件事啊

    不过金鹏似乎也很快意识到了这点,此后褪色者几乎再也没有察觉到他的暗中观察行为证据。

    哎,小鸟的翅膀硬咯

    褪色者摇摇头,人各有命,缘分到了自然会散伙,不必强求。

    可养了整整一年的小夜叉说跑就跑,最关键的是没有拐骗走褪色者还是有点不甘心。

    员工们看出了她最近心情不佳,纷纷建议她找点新的乐子去抒发一下抑郁心情。褪色者也觉得大家说

    得有道理,因此又在上班时间里正大光明地出门闲逛摸鱼起来了。

    在经过当地最热闹、来自世界各地商队的市场时,褪色者注意到来了一队北方卖马匹的马队。

    周围的客人似乎没见过这种动物,因此好奇的围观上去,跟马队商人沟通打探起来。

    无论是璃月还是马尼城这一带都不产马,因此当地的马匹最早多半是从国外进口,然后再进行本土化繁殖培养的品种。

    “马儿这种动物啊,非常的好啊”见到许多人感兴趣,卖马的商人立刻站在一个台阶上开始口若悬河地打广告,“它们的性子温顺,能够跋涉千里,背负重物,给人们一个新的代步选项”

    “倘若认了主,就会忠心耿耿地跟你一辈子哦”

    马商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说得周围的不少人顿时心动了,纷纷围上去试图买马。

    褪色者站在人群外头看热闹她最爱到处看热闹和听八卦,想起了自己当年在交界地也是个飙马野郎咳,说错了,是个不错的马术骑手。

    想当年,她也经常骑在马背上跟龙对轰魔法光波,骑术但凡差一点就能直接领便当,那是相当的刺激。

    而且,如果我养了一头新的动物的话嗯,会刺激到那只小夜叉吗

    试一试咯

    褪色者眼珠子转了转,下定决心,搞个“替身”玩法。

    她在旁边耐心地等了老半天,直到马商周围的顾客都把那些马儿挑得七七八八了,她才挤过去,表示自己也要买马。

    “来来来,像阁下这样飒爽的女郎,正适合一匹风驰电掣的好马”

    马商热情洋溢,毫无半分寻常男人的性别歧视观念。

    褪色者在这剩下的十几匹马里挑挑拣拣了半天,这一匹摸摸耳朵,那一匹薅薅屁股上的毛最后居然看中了一头瘸了一条腿、半死不活的黑色瘦马。

    虽然走路一瘸一拐,这古怪的瘦马却昂着头,对褪色者和商家主人爱答不理。

    商人一看这病马儿就笑不出来了,跟褪色者拼命解释,这马当初在野外捕获时就不算强壮漂亮,离开了族群,形单影只地挣扎存活,每天都在跟魔物打架之类的,非常叛逆。

    最后,从北境来马尼城贩售的路上还因为中途踩空了一次悬崖,差点摔死从而让一条腿受伤了。

    总而言之,是一头非常古怪、一点价值都没有的病马。

    “就它了。”褪色者的意志毫不动摇地说。

    “为、为什么”商人不甘心道,“如果您需要,我下榻的客栈那里还有二十几匹好马,每一匹的品相都比这家伙好我可以明天带过来”

    “不用了,就它了。”褪色者不耐烦道,“你就说卖不卖吧”

    “行吧,5000摩拉就可以牵走,我们额外送您一套马具和马鞭。”

    由于摩拉这种货币发行了也才不到五百年,所以当前全世界的物价还相对较低,璃月一个基层公务员的月工资也就五六千左右。

    而这些马儿不仅本身皮肉有价值,还能当代步工具,还能耕种、拉磨等劳动力,所以值得这个价格。

    但别的正常马儿的价格都是八千摩拉起步的

    这就是马商为啥不想卖病马的原因啊赚不到多少钱

    褪色者面色一变“太贵了”

    马商咬着牙“您报个价”

    “500摩拉。”

    “直接砍掉了一个0啊”马商疯狂摇头,“不行不行,顶多4800摩拉别的马儿最便宜都要8000摩拉”

    褪色者冷笑一声,偷偷捏了捏那头黑马身上不知哪个关节部位,它顿时痛得哀嚎一声,双膝一颤,前面两条

    腿猛然跪下

    商人瞪大了眼睛,想到了它的伤势,一时间犹豫起来。

    “哦,”褪色者故作惊讶地回头,“它看起来快死了你确定不赶紧把这赔钱货出手吗”

    最后,褪色者用2000摩拉买了这匹可怜兮兮的病马,还获赠了免费马具一套,最后骑着它回来了。

    沿路的行人震惊地看着这个红发的成年女人昂首挺胸地骑着一匹走路都在打颤、一瘸一拐的病弱瘦马,觉得这人真是太残忍了。

    鸿运客栈门口的马倌小弟见到这模样也傻眼了,连忙迎上来,试图接过缰绳。

    “阿文你一边去,我要亲自照顾这可怜的孩子。”褪色者挥挥手,翻身下马,用一种格外喜爱的神情抬手摸了摸马儿的鬃毛。

    黑马吓得一个哆嗦,差点又给她跪了。

    名为“阿文”,实则名为“文森特”的本地人马倌小弟沉默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道“掌柜的,您买这半死不活的马儿回来做什么”

    “做个实验罢了。”褪色者低声说着,顺手勾住文森特的肩膀,把他拽到马儿的胸膛前,屈起手指敲了敲那一根根瘦得轮廓明显的肋骨,“阿文,听到了声音吗”

    人类的手指与马儿肋骨发出了类似于金属的撞击声,却又因为马匹的皮毛阻隔,变得有些暗沉。

    “这骨头”

    文森特啧啧称奇“我从来没听过马的骨头能发出这种声音。”

    褪色者意味心长地教导他“一位璃月诗人曾经写过这样的诗词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啊。”

    很快,所有人都知道鸿运客栈的掌柜有了新欢。

    一匹名为“闪”的病弱瘦马。

    褪色者亲自出手,发挥当年给难产母猪接生、协助鸭子下蛋的兽医经验,成功治好了闪的关节炎。

    此外,她在各方面都下足了功夫,没个把月,就把原本瘦骨嶙峋的病马养得健健康康,毛发也有了光亮,跑在荒野上像是一团燃烧的黑色火焰。

    这还没完,褪色者在夏天的某个夜晚骑着闪出门到野外闲逛去了,回来后怀里揣着一枚不知从哪个悬崖峭壁上捡来的鸟蛋。

    她开始亲自孵蛋。

    刚开始客栈里的员工们都觉得拿去放进铁锅里煎蛋会更好,不过当一个月后,褪色者逗弄着眼睛都没睁开、浑身粉色皱皮的小雏鸟,大家都沉默了。

    行叭,掌柜的一定是个隐世不出的顶尖兽医。

    很快,小小的鸟儿长出了灰色的细嫩茸毛,每天吱吱叫,在屋子里间歇性地乱飞因为还没办法长距离飞行滑翔。

    它谁的话都不听,只听褪色者这个“妈咪”的话没办法,谁让这只小雪鹰一出生看见的生物就是红头发的人类女人呢

    褪色者给它取了个名字,就叫“大宝贝儿”,然后每天“大宝贝儿”“大宝贝儿”的叫。

    显得非常爱鸟的样子。

    马尼城里的一些鸟类爱好者闻讯赶来观摩,纷纷称赞褪色者家的大宝贝儿是如此健康茁壮,毛发锃亮。

    南风掌柜身为人类,到头来还能让性格高傲怪癖的雪鹰听话,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褪色者想了想,说道“多喂虫子啊。”

    爱鸟人士们得到了秘籍,纷纷心满意足的道谢离去。

    就这样,马尼城里出现了一个喜欢遛鹰骑马的红发女刀客,当她举着站在自己手臂上的年轻雪鹰,策马穿过城中,背影引得无数人驻足观赏。

    但就算这样,阁楼里还是积了一层灰。

    那些干粮和净水已经很久没有出现空缺,放在木箱子里的被褥枕头依旧保持着原本的模样。

    金鹏已经很久没有再来过这客栈了。

    当寒风吹来城中,新的冬天来临。

    像个纨绔子弟那样玩了一年的老鹰和骏马的褪色者终于厌倦了这城里的生活。

    眼看着外头的本地国庆节已经开始前期的节日筹备起来,各家各户的门口挂上了旗帜和经幡,褪色者却有种格格不入的异乡人的无聊和落寞。

    算了。

    说起来,我也七年没有回过璃月了等过完明年春初的海灯节,就辞职离开这山城吧。她如此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