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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金笔
    “还有作文关于良知,抄袭前人就能完成,没打算今晚上写。”周至说道。

    “哪个前人”

    “王阳明王守仁,明代大儒,创立了一门心学,其主旨就是致良知。”

    “没听说过这个人呢。”

    的确,这个名字,还得再过十多年方能家喻户晓。

    “所以你就得写得辛苦一点。”周至说道“你做了多少了”

    “地理和历史做完了,英语和语文也还有作文没写,有几道题你帮我看看”

    “好,我们来看看”

    老四已经受不了这种气氛,跑一边去做他的竹管水枪去了。

    大嬢笑眯眯地纳着针线,看着周至和江舒意在那里继续研究题目,心里非常满意。

    周至这孩子,真的长大了

    等到几道难题搞定,江舒意伸直胳膊扭动了一下腰肢“做作业还是要有人一起,做得又多又快。”

    “周至,我得回去了。”

    “那我送你。”周至站了起来“书包就不背了吧明天我再接你过来。我们继续。”

    “嗯。”

    问大嬢找出一个电筒,周至将电筒打开,两人又沿着来时的小路往回走。

    天已经黑透了,如今没有什么光污染,中心校操场上的夜空格外美丽。

    麻雀也已经睡觉了,代替它们噪音的,是小花园里几处冒失的春虫,早早开始的虫鸣。

    “舒意,我们去操场篮球架那里待一会儿吧。”

    “”江舒意没有说话,只微微地点了下头。

    来到篮球架下,周至关闭了手电。

    “周至你干吗”江舒意的声音里有一丝紧张的颤抖。

    “舒意,抬头看。”

    “啊天上好多星星。”

    “嗯,越看还会越多。”

    “我好久都没有看过夜空了。自从差不多五年级吧。”

    “舒意,还记得我们小学五年级的那年吗”

    “记得那年采气队在山上采天然气,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把那些天然气烧掉了。”

    “听说是气量不够,没什么价值。”

    “那个大火把在山头上烧了一个月,那一个月榕山镇都没有夜晚。”

    “对,一到晚上全被巨大的火光照得通红。”

    “还有轰隆隆的声音,我每天晚上都好害怕。火灭了好久我都没敢去山上看。”

    “那山上以前好多野葱和折耳根,当时都烧光了。”周至说道“后来我又去了,山顶上烧得一片漆黑,光秃秃的”

    “对了周至,听说靠近火洞的地方,好些石头都被变成了水晶。”江舒意语气里有些遗憾“不过我没捡到,说是都被先去的小孩捡光了。你知道这事儿吗”

    “当然知道了,因为我就是最早上去的小孩之一,那些水晶还是我最先发现的。”

    “真的”

    “真的,不过后来才知道,那些不过是玻璃。”周至微笑道“我们上去的时候,山上的味道还好难闻,被烧成木炭的树干芯里都还未熄火。”

    “周一上学我送你一块那里捡的玻璃吧,不过其实真的有些丑。”

    “我要。谢谢你周至。”

    “不用谢,诶要不我们明天去山上挖野菜吧”周至突然想到可以这样玩“舒意你挖过野菜没有”

    “没有,我也不认识野葱和野菜。”

    “我认识,我带你认,现在正是软怯儿菜和鹅肠菜刚出的时候,明天我们去采,回来做粑”

    “那作业怎么办”

    “不就还剩作文和数学了吗下午再做”

    “这好”

    “走,送你回家睡觉明天带你去玩”

    周至送江舒意回来的举动让江妈江爸松了一口气,他们正担心周至不懂事,让江舒意独自一人回来呢。

    “叔叔阿姨,我们的作业就差作文了,我们准备明天下午再做,上午我先带江舒意去山上挖野菜去。回来正好写作文。”

    江桥和杜雨芬都没有注意到周至打的埋伏,以为学校布置的作文是自选题目,上午挖野菜,正好就是下午作文的题材。

    江妈笑道“那好,不过舒意哪里认识什么野菜之类的,你们男孩别跑太快,周至你帮我照顾着舒意。”

    “那好,我们明天再来叫她,叔叔阿姨再见。”

    “再见。”

    当晚回到大嬢家,周至将想法跟老四一说,老四立马响应。

    只要是玩,苏大头就没有不响应的。

    周至将一份大米泡上,然后跑到床下拖出来一个大箱子,开始找设备。

    箱子里边是大表哥电工班常用的一些工具,此外还有大嬢照料楼下小花园的小锄头,小钉耙之类的,还有就是一堆用废的钢笔。

    看到那堆废钢笔,周至突然回忆起一件事情,将笔全都翻找了出来堆到木头楼板上,一支一支打开看了起来。

    “这些都是废笔。”老四说道“没用。”

    “怎么没用要是有两支差不多的,一支笔尖坏了,一支笔胆坏了,那把好笔尖拔下来换到另一支上,不是还能用”

    “这就又得两元零花对吧”老四顿时也来劲了“找”

    其实周至的目的并不是这个,没多久,周至就翻出来想要的那支,笔尖是黄色的,上边还有“九成黄金”几个细细的小字。

    周至将笔擦干净,重新盖好笔盖子,走到外间“大嬢,我听说大姨伯都没给家里留下什么东西,就只有一只小铁鱼和一支钢笔对吧”

    小铁鱼就是用铁皮制作小圈子,镀上镍,然后用大头钉粗细的小铁针连起来,可以挂在钥匙扣上的小饰品。

    现在针线摊上五毛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是,小铁鱼还在呐,不过钢笔不见了。”大嬢有些遗憾“那是一支金笔,都不见好多年了。”

    说完举起手腕,露出一块陈旧的手表“其实还有这个。”

    那是一块表盘都已经变黄,表带都不知道换了多少次的手表。

    上一世周至也是在这工具箱里翻出过这支笔,不过大嬢手上的老手表,倒是从来没有注意过品牌。

    “这是梅花”周至有些讶异“很好的一块表啊。”

    五几年能够拥有这两样的东西,大姨伯当时的职务应该不低。

    “好表吗”大嬢倒是不清楚“我问过好些人,都说不认识这牌子。”

    以前榕山镇上的人,能认识上海、海鸥就不错了,现在可能认识天王,西铁城,能认识梅花的,怕是真没几个。

    “真的是块好表。”周至将手摊开伸过去“大嬢,你看这个,是不是大姨伯的那支钢笔。”

    大嬢抬眼一看,神情顿时激动起来“快给我看看,有点像”

    将笔帽打开“你们在哪里找到的真就是这支就是这支”

    “我们在大表哥工具箱一堆烂笔头里翻出来的。也幸好有那么个箱子,多少年用烂的钢笔都没扔”

    “终于找到了没丢,周至你大姨伯的笔没丢”大嬢拉住周至的手“不见了多少年,我都以为肯定见不到了”

    “大嬢你别激动,这下传家三件套算是重新凑齐了,这就该高兴”

    “大嬢就是高兴。”大嬢抹着眼角“你说你大表哥怎么回事儿这笔都能放丢”

    “那个时候他还很小吧估计比我现在大不了多少。哎哟他当时不会还用过这笔做作业吧”

    “怎么没用过,那个时候有笔用就不错了。”大嬢心疼地摸着那支钢笔,挂着眼泪又笑“他闹着非要用钢笔,我就给他了,结果还是没有读出来,浪费”

    “天化公司职工待遇不错了。”周至笑道“一个月家里水电气费加起来不到两块钱的单位,满夹川找得着”

    大姨伯是五七年牺牲的,所以算起来大表哥今年该是三十四岁,现在是天化公司电工班班长,收入不错。

    表嫂是中心校的英文老师,也是学校骨干,假期里补课收入也不少。

    加上大孃也有退休工资,这家人算是镇子上相当不错的。

    天化公司是利用天然气生产化肥的国家级的能源大户,厂里有自己的自来水厂,电厂,天然气更是不用说,敞开了供应。

    单位宿舍楼虽然修得一般,可每月水电气开销几乎就是象征性的支出,大表哥家冬天里能够烧电阻丝炉子当暖气用,而且整栋楼几乎家家都是这样。

    夹川县城如今还没哪户人家,能豪横到天化厂职工这份儿上。

    大嬢住惯了木楼,自己安静却喜欢守着娃子看他们闹腾,大表哥几次让她和自己一起住她都不愿意,就喜欢下课的时候坐在木楼走廊的美人靠上,看下面满操场的娃子们尖叫着跑来跑去。

    “你们快去睡吧,不是明天早上要去山上吗”大嬢收拾起心情“舒意是娇滴滴的小姑娘,跟你们俩野山猪儿不一样,明天要把她照顾好,知道吗”

    “嗯,那大嬢你也好好休息。”

    第二天早上,周至还是保留着老习惯,六点半准时醒来。

    打开小火炉的炉门,将蜂窝煤拎出来去掉下头已经烧成炉渣的那个,又换了一个新的进去。

    老四也起来了,两人轻手轻脚地用大锑壶里的热水刷牙洗脸。

    昨晚不知道大嬢多晚才睡,现在还没起来。

    洗漱完毕,老四问道“肘子,我们煮面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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