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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35【二更】 我非常非6常喜欢逛超市。……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秦蔻的这个猜测, 那当然是百分之百的正确了。

    要武林高手走正常的路,那基本上是件不可能的事情不,应该这样说, 对于他们这些武林人士来说, 根本没有什么路是不正常、不能走的。

    譬如一点红自己, 他其实经常上屋顶和走窗户进屋子

    自来了现代之后, 这两样就都再不做了,楼太高, 想攀上去当然也行,但是一般来说,即便是武林高手, 也不会闲着没事去攀几十丈高的大楼。至于从窗户进门, 那就更不可取了,一来十分没必要, 二来, 高楼层的窗户都设计成了绝不可能让一个人通过的开关方式,说是为了防止意外发生。

    所以他们都是老老实实坐电梯上下楼的, 一点红不太喜欢电梯,和秦蔻一起出门时会进去, 平时自己出门都是走防火楼梯。

    当然了,不会突然蹿上屋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好好走正路了。

    这个东西它就是一种习惯,譬如一点红在去某个地方时,如果中间恰好一堵墙, 需要绕远路时, 他通常情况下只会双手插兜看一眼,然后旱地拔葱,轻轻松松跃过去。

    至于那墙壁之上通常会有的、用以防止人翻墙的玻璃渣、铁丝一类的东西那就不是用来防他的, 根本连眼皮子都不用抬一下。

    秦蔻“”

    秦蔻问“那监控呢”

    一点红沉稳地道“放心,用扬尘迷了。”

    监控太多,倒是叫人放不开手脚,不过好在这地方也并不是每条街、每个路口街角全都覆盖监控,一点红也只是碰到前头有墙挡着的时候懒得绕路而已,偶尔碰上监控,用地上的扬尘迷上镜头一把,也就是了。

    但这事儿他从来没和秦蔻说过。

    秦蔻说“所以那个翻进小区的人是你”

    一点红点了下头。

    秦蔻又说“那直江池呢你干嘛要从里面游过去啊不,应该是从上面飞过去”

    一点红道“是楚兄。”

    秦蔻“”

    秦蔻狐疑“你们什么时候一起去直江池公园的”

    一点红道“前天,你已睡了。”

    秦蔻就明白了。

    花满楼去过医院之后,秦蔻的“空间乱流掌控计划”就正式开启。

    秦蔻那天给她妈妈打过电话之后,她妈妈就自己去了外婆家,翻了几本曾外祖母曾经写过的笔记拿给她。花满楼去过医院之后,这件事情突然变得急迫起来,她这才开始提上日程,每天坚持练习。

    这种练习怎么说呢,就真的很耗费精力,秦蔻每晚练习两小时,都能累得倒头就睡,第二天浑身肌肉都是那种乳酸分泌过多导致的酸痛

    所以她最近睡得还蛮早的,而且睡得很死。

    古代侠客们都是精力充沛的夜猫子,大半夜带着酒去公园里把酒言欢也不算什么。

    而至于楚留香为什么要从直江池上飞过去,一点红只解释道“他想吃淀粉肠。”

    秦蔻“”

    秦蔻“哈”

    一点红道“只是公园里头没有,用地图搜了搜,摊子在外头,懒得多绕路。”

    直江池公园,就是围绕着直江这样一个大湖所建立的公园,他们当时就在公园深处,要想出去,要绕着湖走大半圈。

    这楚留香哪里愿意

    一个以绝世轻功闻名江湖的风流浪子,若是会乖乖地走正路,那才是奇了怪了。

    好在夜已经深了。

    好在他们都有提前观察的习惯,记性也都很好,知道什么地方是监控死角。

    楚留香懒洋洋地站起来,伸展身体,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

    他的长发绾在脑后,这一天穿了件迪斯科领的黑衬衫,这种衣领比寻常衬衫的衣领更尖、也更宽大一些,领口当然也很大,楚留香习惯从第二颗扣子开始扣衣裳,如此便显得愈发随意。

    他立在原地,只瞧了一眼湖面,忽然轻轻一笑,道“我去了”

    说着,凌空而起。

    说实话,第一眼见楚留香的人,其实大都会难以相信他的轻功卓绝。

    轻功好的人,一般都身体轻灵纤细,故而江湖上的女子高手,通常上来说都比男人更擅长轻功。

    而天下最不擅长轻功的,就是那些练诸如“金钟罩铁布衫”这样的横练功夫的,因为练这种功夫的人往往要求一个铁打般的体魄、要求日日夜夜打熬体力,功夫路数只突出一个硬字,并不讲究敏捷轻灵。

    但楚留香楚留香的确是个非常不一样的人。

    他身形高大,只站在那里,就极具压迫感,浑身都充满了力与美,然而他的动作却是优雅而轻灵的,倘若他想,即便穿着一步一踩的尖头皮鞋,他也能不发出一丝声音,至于他自己发明的那种,用浑身毛孔去呼吸的法子一点红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总觉得楚留香处在一种从人到人鱼的进化过程中。

    总而言之,他的轻功非常之高。

    他只那样说了一句,整个人便已负着双手飞了出去,皮鞋轻轻踩在湖面之上,只如一滴水珠落入大海,只泛起了两三圈浅浅的涟漪,后而无声,他整个人已如轻烟一般,消失在这大而平静的湖面之上了。

    再踏月而归时,便真的说得上是那“踏月留香”四字只不过留的是淀粉烤肠的香。

    其实以前在江湖上时,说楚留香身上带着郁金香的淡淡香气,这个这个事情其实还值得说道一下。

    众所周知,楚留香的鼻子完全坏掉了,闻不见味道。

    那么他就绝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弄什么郁金香香粉之类的玩意儿,以前说他“踏月留香”,其实是他的三个义妹,出于一种类似于团建的考量,经常换不一样的香包,一做做四个,人手一个一模一样的。楚留香也是这团建小群体中的一员啊要带、必须要带。

    来了现代之后,他的鼻子还是没治。

    那天去给花满楼看眼睛时,他们还顺便去挂了一下耳鼻喉科,给楚留香看了看,不过鼻炎这种东西大家懂得都懂,能治好的确实寥寥,所以只是开了点药和喷雾。

    所以踏月留香的楚香帅,对现代的香水自然也无甚爱好。

    但秦蔻很爱啊

    而且她就是觉得,只有楚留香这样超强气场的酷哥,才适合用古龙水啊从身边走过去之后的留下的那种淡淡麝香余韵那种又渣又鬼畜又迷人的味道一下子就出来了。

    虽然又渣又鬼畜什么的多半都是错觉而已。

    楚留香自己倒是无可无不可,既然秦蔻很是喜欢,就每天也象征性地拿起古龙水喷在手腕与脖颈后。

    但大晚上去公园里喝酒吃鸡爪吃淀粉肠什么的,就实在不必涂什么古龙水了。

    因此那天踏月留香的楚香帅是孜然味的。

    秦蔻“”

    施展绝世轻功去买淀粉肠,总有一种用大炮轰蚊子的诡异感。

    但是还挺有画面感的。

    不过事情还没完

    她又指着一条x博吐槽,说“那这个呢那这个呢这个也在咱们家附近,钻缝隙不,这是谁啊你可别说还是你们。”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

    秦蔻扶额“这又是谁,又是为什么呢”

    一点红道“陆小凤,他要露一手缩骨功。”

    秦蔻惊奇“他还会缩骨功”

    不错,他会。

    陆小凤学的武功,没有所谓的正统、也无所谓从一而终,练剑就是练剑、练刀就是练刀,他小时候都是瞧见什么有意思、就去学什么,功夫学的博而杂。

    这样子的人,其实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为武学一途,深奥崎岖,若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学,顶多只能学个皮毛,许多个皮毛加起来,那也只是个面积比较大的拼凑皮草而已。

    但陆小凤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了。

    他竟学什么都能学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学过十八般武艺之后,竟对十八般武艺的出招路数都熟到了极点,由此竟自创了一门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灵犀一指。

    无论是什么样的武器,他的两根手指头一伸,都能夹住。

    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西门吹雪曾瞧着他的两根手指,竟问“你的这两根手指卖不卖”

    当时的陆小凤“”

    其实西门吹雪这个人,瞧着冷冰冰的,说话还挺幽默,就是他偶尔开这种玩笑的时候,都叫人感觉冷得不太想笑。

    灵犀一指曾让陆小凤数次自危险中逃脱。

    而最为惊险的一次,无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上的那一次

    叶孤城早就听说了陆小凤的厉害,所以他一定要来试一试。

    天外飞仙,如此迅捷而辉煌,如匹练、如雷光。

    陆小凤急退,冰冷地剑气已砭入肌骨,令人的骨头也发僵,他们那时正在王府的宝库之中,叶孤城出剑的力道控制得很精心,绝不肯多费一丝力气,陆小凤急退之后,身子已贴上了冰冷的石壁,面前的剑却已到了胸膛

    那个时候,他习武的博而杂忽然就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

    他使出了他的缩骨功,以至于他的胸膛忽然好似怪异地陷下去一块,好似肋骨与脊柱已紧紧相贴,叶孤城只是怔了那么一怔,陆小凤已伸出了手指,夹住了他的剑锋。

    这也算是一门绝技了。

    那天的直江池之会到最后,陆小凤醺醺然唱起了歌,路过一堵中间开了一道缝的墙,便回头扬唇一笑,说要给他们看个好玩的。

    然后就从那道看起来不太可能钻过人的缝隙里过去了,站在对面很快乐。

    当时的一点红“”

    可以但没必要。

    他莫名想起自己前两天网上冲浪的时候瞧见的那个“老婆不在家男人都会玩什么”的弱智视频,诸如凭空投篮之类的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低德地图,相当无辜;古代侠客,坏事做绝;x市人民,水深火热,骂声一片。

    秦蔻立在原地,陷入沉思。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捂脸发抖。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叹了口气,正好已结完账了,他顺手从手里拎着的购物袋里拿出瓶水,拧开瓶盖,递给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水,总算笑停当了。

    她正色道“这个事情你们下次就别开着导航了啊,悄咪咪翻就行啦。”

    侠客们偶尔翻个墙、缩下骨、运下轻功,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根本没必要严词禁止,而且他们的确都是人中龙凤,想避开监控也很容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唯一能提的要求就是千万别开着地图干这些事了,对可怜的x市路痴市民好一点吧

    一点红“”

    一点红“嗯。”

    两个人就拎着购物袋往回走。

    其实是秦蔻两手空空,一点红拎着购物袋跟在她身边。

    进超市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太阳还没下山,出来的时候却已经八点半了,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路边的灯光打在地面的石砖上。

    秦蔻很喜欢这里的地面,大而方正的地砖之上,有光亮打下的时候,就能瞧见一点一点亮晶晶的光芒,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星星碎屑上一样。

    她的人字拖“踏啪”一声踩上去,艳红色的脚指甲被头顶的路灯灯光所照耀,反射出一点艳色的光芒来。

    一点红抬起头来,视线很平。

    他忽然说“你刚刚问我,最喜欢什么地方。”

    秦蔻“啊唔”

    聊天嘛,又不跟做演讲一样,得有个中心思想,通常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秦蔻说话也常常都是漫无目的的,过去就过去了。

    但一点红不一样,他似乎对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

    秦蔻瞧瞧他,问“对哦,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更喜欢去看电影呢,还是更喜欢去吃烤肉”

    电影,虽然他看鬼片时面无表情的,但去电影院看巨幕的弟斯拉时,明显被吸引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连可乐都没喝几口。

    烤肉他也喜欢的。

    古代侠客们都是肉食动物秦蔻也是肉食动物

    一点红瞧着她,道“超市。”

    秦蔻一愣“嗯”

    一点红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淡淡道“我倒是更喜欢逛超市。”

    秦蔻抬眸,目光就落在了他的下颌骨线条上。

    冷硬非常,嘴唇很薄,瞧上去就像是个又无情、又冷酷的人。

    秦蔻说“我也喜欢逛超市。”

    是的,她很喜欢的。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那个时候只喜欢逛零食区和玩具区,爸爸妈妈去卖肉的地方、卖家电的地方看一看,她就觉得无聊,没意思。

    小时候的她最喜欢幻想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超市下班锁门了,但她一个人在里面,一晚上都可以随便的造作薯条饮料和果冻。

    长大以后,她经常和朋友们一起来逛超市。

    必须得是真正的朋友,不能是虚假的朋友。

    在超市里晃晃悠悠,大多是时候买东西都不是重点,聊天才是,能指着一瓶盐都能从盐之花聊到古代制盐说的多半内容还可能是错的,逛一圈超市,能一直絮絮叨叨漫谈天地,那才叫舒服呢。

    想找个搭子是很容易的,但想找那种轻松的、愉悦的,看到一袋米都觉得有趣能聊半个点的氛围却很难得。

    况且有些搭子还属于经常给你搞点负面反馈,譬如当你觉得一件事有趣的时候,ta就会表示“这有什么有趣的呢这有什么好玩的呢”

    扫兴

    因此除却工作时间之外,秦蔻宁愿自己一个人呆着,也绝对不要去和说不到一起去的人交朋友,才没有必要

    所以这两年,她其实很少自己来逛超市,想吃什么都是直接a下单送上门的,因为身边确实没什么人能这样子一起逛。

    但这个夏天她觉得很幸福。

    吃火锅也幸福、去浴场也幸福、看电影也幸福逛超市也幸福。

    幸福是很细碎的东西,你说不上来具体的某一件事,但是这种如温水般的感觉一直都在,一直都包裹着她。

    所以她就说“我也喜欢逛超市,我非常非常喜欢逛超市。”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已改网址,大家重新收藏新网址,新网址新电脑版网址大家收藏后就在新网址打开,老网址最近已经老打不开,以后老网址会打不开的,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请加qq群647547956群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