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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顺气汤
    一夜秋雨过后,晨风里多了森冷的水汽,青石垒成的屋墙变成淋漓的墨色,连早晨人家烟囱上冒出的烟气都变得湿润沉重。

    东街老张戴着一顶破斗笠,挽着裤脚,草鞋踏着水流,噗嗒噗嗒地奔过窄巷。

    他要找的是早在两天前就约好的王屠户,夜来虽落了雨,但不妨碍杀猪,只是过了约定的时辰王屠户也没有到,这却是纳罕的事。

    这老王虽有酗酒的毛病,但却是杀猪行里一把好手,再凶再大的家猪,见了他便如老鼠见了猫,乖乖地被他掀翻在地,一刀放血。

    据说,这是因为王屠户杀的猪太多,身上有了一种让猪望而生畏的煞气,就好像那杀过太多人的刀,会有灵性一样的说法。

    张老头来至王屠户屋前,抬手便去拍门,他也有些畏惧王屠户其人,不敢过分惊扰,落手极轻,口中叫道“王大哥,可还睡着呢”

    话音刚落,手底下的门扇轻轻晃动,发出“吱呀”声响,竟向内倾开了一道缝。

    这门扇显然是并没有从内关起来,张老头有些诧异,心想那王屠户莫非已经出了门或者是他的娘子早起开了门

    略一犹豫,眼睛却透过门缝看向里间,试探着又叫了声“王大哥起了么”

    这么瞬间,张老头已经看见了院子里歪倒的一个木桶,桶子旁地上洒落许多猪食。

    张老头认得这桶,王屠户家里也养了两只肥猪,素日他又好酒,各处酒馆闲坐,有些剩菜剩饭之类,往往给他拿回来,便放在桶子里喂猪,故而他家里的这两头猪比别人家的都要肥壮许多。

    此时,尖锐凄厉的嚎叫从院内传出来,把张老头吓了一跳,旋即他反应过来,那正是王家养的两头猪。

    王家屋内院里皆是一片寂静,显得猪的叫声格外惨厉,透出一种不祥。

    张老头定神,抬手把门扇推开“王大哥嫂子是我”

    他一边说着一边进门,目光先在地上的食桶上扫过,院子里到墙边沟道的水里还浸着些没冲尽的猪食,桶子里也有残存之物。

    右手侧的猪圈里,两头猪的影子晃动,张老头没仔细看,只顾盯着前方敞开的屋门。

    “王”叫声还没出口,张老头已经看见了里屋地上躺着的一个人。

    那人浑身湿透,衣衫不整,衣裙底下盖不住隆起的肚子,大概已经是七八个月份了,这是王屠户的娘子赵氏。

    赵氏双目紧闭,脸上毫无血色,王老头冲到身边,却又不知如何是好,他第一反应便是王娘子出了事,得快些告诉王屠户去,但屋内屋外不见人影,王老头急忙跑出正屋,眼见将绕过倒下的猪食桶,王老头的目光转动,似乎看到了猪圈内有什么不同寻常。

    那两头肥猪低着头,正在吃食。

    王老头呆了呆,脚步本能地放慢,双眼盯着猪圈地上。

    起初他以为自己看错了,但定睛之时,他认出那确实是个人,虽然被猪圈内的泥泞弄得脏污不堪,但依旧看出是王屠户。

    “王大哥”王老头咽了口唾沫,半惊半笑“喝的再醉怎么能睡在这里且快起来,王大嫂她”

    他一边说着一边奔向猪圈,想把王屠户扶起来,脚步声惊扰了两只正在进食的猪,其中一只猛地抬起头来,黑乎乎的嘴里叼着一根东西。

    王老头的眼睛发直,目光从王屠户身上转到那物之上。

    血淋淋,软而长他竟不认得那是何物,那头猪见他不动,便用力将那物一扬一扯,越发分明。

    粗粗的肠子在王老头跟前晃了晃,他一个踉跄,身不由己低头,终于看清楚了地上已经被开膛破肚血肉模糊的王屠户

    将近中午,天已放晴。

    地上坑坑洼洼,低矮处积满了水。

    一只脚重重地踩了进去,泥水四溅,靴子也变得更脏。

    靴子的主人,身着宽绰的墨色道袍,腰间系着同色的宫绦,戴着一顶苍蓝色的文士巾,些许细碎乱发从鬓边以及后颈透了出来。

    卫玉低头看看被水渍跟泥污弄的面目全非的皂靴,轻轻地缩了缩脖子,脸上却露出一抹笑意。

    在卫玉前方是一座二层的酒楼,破旧的酒幌在秋风里飞舞,酒楼里吵吵嚷嚷有人声传出。

    卫玉微微眯起双眼,只听得里间说“这世道果真乱了,都是人吃猪肉,现在猪吃人肉了。”

    又有人嚷道“那王屠户杀惯了猪,那些猪见了他都吓得胆裂,哪里想到竟是这样下场,真真风水轮流转。”

    “且慢,好端端的,人怎么会被猪吃了其中莫不是有什么蹊跷吧”

    “什么蹊跷,听说他昨儿又喝多了,必定是要喂猪却醉倒在哪猪圈里,那猪没有吃食饿极了,便不管不顾地把他啃了。”

    “不不不,猪咬一口不知多疼,醉的再死也是个大活人,难道他就直挺挺被猪咬吃,丝毫没反应”

    “你这是外行的话,他是醉晕死过去的人,哪里知道疼再说倘若那猪第一口先咬在颈子上,自是神仙也难救。”

    众人热闹说话,一个穿红裙的窈窕妇人靠在柜台边上,她的头上插着一朵秋日的艳色泥金香菊花,越发显得人如花娇。

    “掌柜,你觉着那王屠户是怎么死的”旁边一个小伙计听得入神,探头过来询问。

    明俪明掌柜懒懒地打了个哈欠,道“管他怎么死的,跟老娘有什么鸟干系,横竖他不欠我的钱。”

    小伙计悄声道“据说县衙里武都头正负责查这案子呢,掌柜的你也不管”

    明俪白了他一眼,啐道“我倒是想管,只可惜那呆头鹅不晓得老娘的心。”

    小伙计道“有道是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我又听那孙夫子常说什么有志者事竟成之类的话想来老天爷一定不会辜负掌柜的一片苦心。”

    明俪哼道“什么苦心,老娘的心甜的还出水儿呢”才说了一句话,她的眼神忽然一变。

    小伙计顺着明俪骤然变化的眼神向前看去,才发现此刻从酒楼门口走进一个人来。

    这人的手中握着一把伞,眉眼间尚带着几分秋雨的水汽蒙蒙似的,但并没有秋雨那样的清冷,反给人一种我见尤怜想要亲近的温柔之感。

    虽然看似衣着简朴,又似风尘仆仆,但才现身,便叫人觉着眼前一亮似的。

    那小伙计旺来年纪虽不大,但在此迎来送往不知见识过多少人,却不曾见过这样出色的人物,他不由脱口说道“好俊的小哥儿。”

    明俪正发呆,闻言又喝道“不开眼的东西,还不滚去招呼。”

    旺来急忙冲了过去迎客,此时厨子老孙从后转出,手中托着个青瓷碗,含笑道“掌柜的,顺气汤好了。”

    明俪回神,那青瓷碗中,白色的汤中浮着清新的翠色,还未曾入口先赏心悦目,又加上那股特殊的鲜香之气,让明掌柜在瞬间笑逐颜开。

    老孙小心翼翼将瓷碗放在桌上,明俪擦擦手,在桌边落座“小飞廉呢”

    “他在后面,不肯到前头来。”

    明俪啧了声“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跟小九曜学的牛心古怪的,真是有其哥必有其弟。”

    老孙哈着腰陪笑说“不管脾气怎么怪,这厨艺却是没话说,同样一碗汤,怎么偏他做出来味儿就大不同。”

    明俪正要低头喝汤,闻言皱眉,歪头道“没用的东西,你看飞廉做这汤也看了几十次,又是极简单的配料,怎么半点他的味儿也学不出来萝卜都给老娘削了不知几百上千根,硬是半点长进都无,如今非得让老娘每次多花二两银子让那小孩子来做。”

    老孙羞惭的低头,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明俪却又喃喃道“可惜,九曜总不肯亲手给我做,他若肯,别说二两,十两我也愿意出。”

    厨子闻言咋舌,掌柜的爱钱如命,如今竟为了一口吃的说出这没天理的话,简直不当人子。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自己还是别在这里扎眼,老孙便趁人不备偷偷溜走。

    明掌柜正欲继续喝汤,谁知旁边一人道“这汤是”

    明俪转头,却见身边站着的正是方才进门的那人,也不知是何时走过来的。

    小伙计旺来不知所以,见掌柜的跟新来的客人大眼瞪小眼,他便适时说道“这是顺气汤。客官可要来一碗”

    卫玉的喉头动了动“要要”不知为何,声音有些许的颤意。

    明俪挑了挑眉,扭身见老孙正站在那里,她便使了个眼色。

    她极喜欢吃这一口,当初无意中吃了一口便忘不了,只是做这菜的主儿不肯给别人做菜。

    所以退而求其次,让那人的小兄弟到店里来做,明明每个步骤,每个用料,老孙都看得门清,可却总做不出明俪想要的味道,真是邪门。

    每次小飞廉来做菜,老孙都跟着做,此刻后厨现成还有一碗顺气汤,正好端来卖钱。

    旺来端了顺气汤,放在卫玉跟前。

    明俪侧目望着客人的举止,手中慢慢地舀着碗里的汤。

    只见卫玉目不转睛地望着面前那碗汤,满脸的亦惊亦喜,仿佛看的不是汤,而是什么久别重逢的“故人”。

    但轻嗅了片刻,卫玉的脸上逐渐剩下了疑惑,终于尝了口,皱眉。

    旺来问“怎么了客官”

    卫玉盯着明俪“那一碗,跟这一碗可是同一人所做”

    明俪正要喝,闻言手一抖,不可置信地看向卫玉。

    旺来也很是错愕“客官您”

    卫玉摇了摇头“我看不是我、我想请做那一碗的师父,帮我做”斟酌着说到这里忽然又道“不,我想见一见做这汤的人。”

    仿佛突兀,但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却说的极尽斟酌,仿佛下了极大决心。

    明俪听的怪异,忘了喝汤,她呵了声,取笑道“怎么着,现在讲究吃饭看厨子了抱歉的很,我们这儿的厨子是卖艺不卖身的。”

    卫玉跟她目光对视,浅浅一笑“掌柜的何出此言,我只是”欲言又止,温声道“能不能请掌柜的把那碗汤让给我。”

    明俪更加愕然,连带老孙跟旺来也发了呆。明掌柜哼哼道“让给你,这汤我花了五两银子的,你说的是不是忒轻巧了。”

    老孙跟旺来都瞪向明俪,却给掌柜的横白一眼,双双不敢出声。

    明俪的眼睛在卫玉身上扫了会儿,她是见惯世道的厉害妇人,只一眼,就看出卫玉不是什么富贵之人,至少此刻身上不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不然就不是这种身似落拓双脚泥水之态了,这人如此落魄,竟还如此讲究,敢跟自己争吃的,好大的口气,倒要杀杀此人的锐傲之气。

    卫玉沉默片刻,起身走到明俪身旁,就在众人都不晓得如何之时,卫玉把手中的伞呈上,道“掌柜的觉着这把伞如何”

    这句在别人听来不可理喻的话,却让见多识广的明掌柜双眸微震。

    伞虽不是什么稀罕之物,但对于平民百姓而言,却极少有人用得起。

    蓑衣斗笠,是百姓们最惯用的。

    而看似寻常的伞,却大有讲究,从颜色到用料,以及制作,分门别类,比如王族多用紫表朱里的紫伞,其他皇亲跟三品以上用青伞朱里,做工亦大有不同。

    此刻卫玉手中的这把,颜色已经褪了个大概,但眼明之人细看,便能看出矜贵的淡紫,更不用说那巧夺天工的制作,尤其是伞柄,上有淡淡斑痕,外行人不懂,明俪一眼看出那是湘妃竹,“一寸湘妃四两金”,湘妃竹多用于扇子,如今竟用在伞上,如此别致,更兼昂贵。

    明俪的心忽然跳的很快,她吃不透眼前的人什么来历,但指定是有身份之人,可这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他们这小而偏僻、偏僻而战乱频发盗匪横生的野狼坡

    最要命的是,这样的人物,怎么肯用如此昂贵的一把油纸伞来换一碗看似平平无奇的顺气汤

    这顺气汤名字虽好,但其实无非就是用萝卜丝做出来的,俗话说“鱼上火肉生痰,萝卜丝子宽心丸”,这顺气汤的名字便由此而来,这伞既然如此值钱,能买多少筐的萝卜,难道此人是单纯的豪横任性不开眼

    就在明俪跟卫玉面面相觑的时候,酒楼门口又来了一堆人。

    旺来眼睛一瞪,叫到“武都头”

    门口一堆人中,有一人虎背熊腰,如鹤立鸡群,炯炯双眸环顾周遭,旋即准确落在了卫玉身上。

    不偏不倚,目不斜视,他径直走到卫玉跟前。

    明掌柜咳嗽了声,拢了拢鬓边的花儿,让自己笑的妩媚“这是干什么,这么大阵仗,难道也是来跟我抢吃的”

    武都头的眼珠都没有动一下,仍是紧紧地盯着卫玉“你昨晚在西街王屠户家里借宿过”

    卫玉扬眉,武都头却没等开口,直接说道“劳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明俪一惊,忙问“怎么了”

    旁边小捕快低低道“掌柜的别插手,都头怀疑是这小白脸跟赵氏合谋害死了王屠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