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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3 章 番外二
    虽然这好似有点过于早熟,可楼起笙又不是人族,哪知道人族会不会其实就是这么早熟非要说起来,人族寿元那么短,早熟好像很理所应当

    他会想办法让列新雁的寿元增长。若不如此,到那一天那一天光是乍一想起来,他都忍受不住心如刀绞。

    楼起笙的视线从搭在两人膝上的话本子缓缓移向几乎大半个身子都亲昵地窝在了自己怀里的列新雁脸上。后者似乎毫无察觉,又或者是习以为常,总之,继续沉浸在话本子的故事里面不可自拔,没有搭理他。

    没关系。

    楼起笙刚刚试探着虚虚搭在列新雁腰间的手稍稍地落实了一点点。

    列新雁依旧没有什么反应。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感觉到。

    虽说他和列新雁早已心意相许,可他的阿宝脸皮薄,每当他想有些进一步的亲热时,阿宝就会不好意思地抿着嘴笑起来,故意装作和他开玩笑的样子打岔。这一来,他便也有点不好意思了。

    但,抛开不好意思来说,他真的很想进一步。

    人族固然有些矜持的规矩,可他又不是人,传承告诉他,他祖上没混过外族血,是非常纯种的麒麟。说起来,麒麟族很少混外族血,不像龙族。很难找到龙族没混过的血。

    今天是阿宝给他定下的生辰,按照每一年的惯例,阿宝在这日必然会来陪伴他。

    可阿宝通常都会在吃完晚饭后就回家,不给他进一步的可乘之机,咳,也可能只是单纯怕家里人担心,阿宝心地柔软纯善,十分孝敬那对楼起笙觉得并不怎么值得孝敬的偏心父母。

    但楼起笙很少提起这茬,他怕列新雁嫌他没有礼法,人族挺讲究这些。所以他一般只在心里骂,面上沉稳沉默成熟可靠。

    他早早计划好,去镇上买了一堆最新的畅销话本子,用以引诱阿宝留下来,若能顺利留到留宿

    城府极深。大概这就是狡猾的麒麟吧。早说了麒麟不是好东西。楼起笙冷冷暗道。

    此刻,楼起笙揽着列新雁腰间的手渐渐地越发落实,列新雁不仅不反抗,还顺势越发地软到他怀里,他垂眸看到的不是话本子,而是列新雁的头顶。

    如今列新雁的毛发已经被他养得黑亮浓密,十分漂亮。无论是以麒麟的标准,还是以人族的标准。

    不止毛发,列新雁的骨架小,因而如今仍旧身量比之同龄的乡野男子纤细,却到底比以前结实了许多,脸色也是红润健康的颜色,比这几年越发春风得意的列瀚林的气色更好。这是当然的。列瀚林这些年的吃穿远不如列新雁的好,只是列瀚林自己不知道罢了。

    自己的未来的配偶,自然是要自己养好,而楼起笙觉得自己显然在这一点上做得相当不错。虽然自幼没有得到亲麒的教导,但他天生就会,这说明什么说明除了他和他娘以外的麒麟都是废物,尤其是某个放弃妻子的大废物。

    算了,这大好的日子,不要想那些晦气的东西。

    “阿宝

    ”楼起笙情不自禁低声呼唤。

    列新雁太过沉浸于话本子,楼起笙叫了好几声他才听到,敷衍地稍微侧了侧脸表示自己在听。

    这本破书就这么好看吗虽然正是看中它好看才买的,可此刻楼起笙不由得暗自埋怨起来。

    于是他恶作剧地捏了捏列新雁的耳垂。这一捏,手感极好,便多揉了一阵,直到列新雁终于反应过来,抬手拉开他的手,扭头却不是看他,而是看向窗外,接着一拍大腿,离开楼起笙的怀抱,比划道这么晚了你买的这话本子太好看了,我都看忘时间了

    这些年里,为了能更顺利快捷地明白未来的配偶的意思,楼起笙狠狠下了一番功夫,现在他自信比其他哑巴更懂比划。

    有时候列新雁会有一些不知道怎么比划的地方,写给楼起笙,楼起笙还会出谋划策为这个词或这句话创造专门的动作。

    甚至,楼起笙在这个过程中顺便背地里编写了一本关于手语的册子,自费找了镇上的书局印刷贩卖。

    书局的人原本并不看好,却不料,有人无意中在书局铺子的角落里发现了这本书,好奇之下买回去,别人见着了,也觉新奇,也来买。后来便有哑巴来买。

    此书以插图为主,一目了然,且从日常生活进行了分类归纳,看起来很有条理,即便不识字的人也能轻松看懂。

    在这之前,哑巴们自然也有一些能让人看懂的比划方式,但不多,且各自发挥,各有说法,很不统一,他人便更难与哑巴沟通了。而有了这本书,将手语规范化,事情就简单一些了。

    哑巴们买,不是哑巴、但亲人朋友是哑巴的人也会买,对这好奇又有点闲钱的人也会买,销路大开。

    此书意外大火,书局正开心,楼起笙送来新的一本,书局立马印刷出售,又大赚了一笔。自然,所赚利润的大头部分归楼起笙所有,可这对书局而言已经是意外之喜。

    市面上的其他书局闻听这阵新风,难免便要跟风,立刻连夜找人编纂,可这些人不是哑巴,也没有认真深入和哑巴沟通的经验,要么直接凭自己普通人的臆想乱编,要么就是匆匆地找个哑巴来驴唇不对马嘴地沟通一番,然后乱编。可想而知质量如何,根本不会被买账。

    而经过此事,便是普通人,比之以往,与哑巴的沟通都会顺畅许多。

    譬如说,以前便是亲戚也大多不乐意和列新雁来往,这倒说不上人心好坏,而是确实看不懂,嫌麻烦,这是人之常情。而如今这种情况大为改善。不仅是列新雁,对于其他哑巴而言亦是如此。

    直到许多年后,楼起笙所编纂的这系列手语册子畅销至各地,那些持续的利润分成且不说,大大地帮助了很多哑巴,他并不需要再额外做什么就能不断收到因此而产生的功德。

    但这对于楼起笙而言都并不重要。起初,赚钱只是捎带的,最主要的目的是他想不止自己能和哑巴交流,其他人也能。这样的话,多多少少外人对哑巴的歧视会少一些。

    但这都是后话

    了。

    这会儿列新雁发现天色黑了,便匆匆地比划着要回家了。

    刚还在暗自懊恼失去温香软玉怀中空冷的楼起笙顿时顾不上那个了。回去哪能行话本子不白买了吗

    楼起笙急忙虚伪地说“天这么黑,路上看不清,若是摔跤如何是好不如就在我家睡吧。”

    他去镇上买话本子时,顺路买了套新的丝绸中衣,已经洗过晾干,待之后,列新雁洗完澡,就能换上干净的入睡,必然很舒服。被褥他今早已经换成新的了。

    列新雁却不肯,执意要回去。

    虽然列新雁隐去了原因,但楼起笙心中明白,他是怕家中人知道与自己来往。

    列新雁的父母与桃源村其他人一样既厌憎又害怕自己。

    楼起笙并不为列新雁的担忧而生气,他反而时常愧疚自己让列新雁有这烦恼。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些暗自的失落,但藏得很好,绝不让列新雁发觉。

    他不在乎任何其他人,只在乎列新雁。而若一直这样下去难道他俩要这样一辈子吗

    他却又不能自私地逼迫列新雁将他们之事说出去,必然会惹来旁人的不友善议论,列新雁难免伤心。

    他想过这事很多次,又有很多次想问列新雁愿不愿意跟他离开桃源村,甚至不是去附近的村镇,而是去更远的地方,远到此生都难以遇到知道他身世之人的地方,大不了对外以兄弟相称,关起门来则是正经夫妻。

    可他不敢问,害怕被拒绝,也怕列新雁为难。

    面上楼起笙却依旧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想,只是再度劝列新雁留宿。然而列新雁别的事耳根子软好说话,唯独在这事上竟寸步不肯让,执拗地要回。

    见状,楼起笙无奈,只好送他回去。

    路上却好巧不巧地听到了寡妇的墙角。

    楼起笙“”

    他继续端着虚伪的正直的脸,眼神却悄然地将列新雁从头到脚扫了十遍有余。列新雁只是口不能言,耳却能听,他必然是也听到了,从耳朵红到了脖子根,一点都不敢看他,手都因为紧张窘迫而不自觉地握成了拳。

    这拳头若能落到自己的身上,那该有多舒服啊楼起笙暗暗可惜。这一日大概长久不会到来,因为他的阿宝如何会舍得打他,哪怕他保证自己不痛,阿宝也不会愿意。

    阿宝极疼爱他,从以前便是。哪怕他身强体壮,几乎天天都能弄到一堆猎物回家,阿宝也时不时朝他流露出怜惜的眼神。

    其实,本不需要那么多猎物,但在配偶面前展示自己的厉害是公麒麟的本性,尤其是还未结偶的公麒麟在它想求偶的对象面前。

    但在展示强大的同时,他又并不介意偶尔被阿宝疼爱怜惜。

    没有比他更会经营配偶关系的公麒麟,毕竟其他公麒麟都是蠢货,尤其是那只抛弃妻子的大蠢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