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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5 章 百货大楼【二合一】
    临近九月,南边还是盛夏般炎热,让人恨不得日日泡在水池子里纳凉,但北地已经是快入冬的季节了。

    大秦北境,云中郡,原本是赵国世代防御的匈奴,在一统六国后,成了大秦士卒驻守的边境。

    匈奴人逐水而居,牛羊丰沛,听着好像日子过得潇洒又富足,但实际上论起生活水平,远远不能与中原的贵族相比,尤其是底层牧民,更是艰难生存,一旦天有不测,就要面临牛羊大批死亡、无力维生的绝境。

    此时就只能挥刀南下,掠夺到足够的粮食才能活下去。但这一切对于边境的百姓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临近云中郡有一个小部落,只有几十个人,哪怕没有跟上大部队也不会有人注意到的小部落。

    塔拉是这个部落中的一个普通牧民,要说特别,大概就是几个月前跟南边来的商队做了一笔生意把羊毛高价卖给他们。

    那笔买卖可真划算啊,只是用一些拿来垫脚都嫌臭的羊毛就换来了许多盐和布,还有一种吃了之后能治病的药草,每天放水里泡一泡喝下去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拉不出屎。

    塔拉披上一件皮袄子,才掀开毛毡走出帐篷,但即便添了一件衣裳,依旧被外面的冷风冻了一个哆嗦。

    “这天气也太冷了,往年这时候都没有这么冷。”

    塔拉抱怨了一句这见鬼的天气,哆哆嗦嗦的往羊圈走去。

    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查看自己的财产,那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他们牧民在草原上安身立命的东西。

    他仔细的数了数羊圈里的羊,一只一只数,从左边数到右边,又从右边走数到左边,来来来回回数了三四遍,确定都没有问题才安心地回了帐篷。

    帐篷中,他的妻子正拿着一块沾了羊油的粗布,来回擦拭他的刀。

    “你回来了,炉子上给你留了马奶和饽饽,赶紧吃吧。”

    塔拉走过去抓起饽饽和羊奶,坐在火炉边一边吃着一边暖身子。

    “今年天气冷,等入了冬,天上飘下雪花的时候,又要有许多牛和羊要冻死了。”他目光深切的看着刀,一时辨不清是期待还是痛苦,“还有马匹和行装也准备起来,不知道今年单于会不会南下,不抢些东西回来,日子就不好过了。”

    他的妻子不是第一次做这件事,但这次却不大愿意了,“我们刚跟南边的商队搭上关系,换来的布和盐比跟着单于还多,而且还不用去战场上拼命。这回要是掺和进去,那边肯定不乐意再找我们。”

    塔拉闻言叹了口气,三两口把饽饽塞进嘴里,喝干了马奶,起身拿下墙上的弓用力地拉了几下,像是在发泄郁闷之情。

    “单于要人,我难道还能不去吗”

    他想到藏在帐中的盐和干净柔软的布,将弓往桌上狠狠的一拍,往外面走去,“我去看看阿古。”

    阿古是与他一同长大的伙伴,从第一次射箭到第一次骑马,再到第一次跟着单于上战场,他们都互为臂膀,不

    曾分离。

    他们是最好的兄弟,也是彼此最信任的存在。

    几个月前与中原的商人做生意,就是阿古拉上了他。

    阿古的外祖母是中原来的女人,因为这个原因,他南下劫掠时都只抢东西不杀人。而且他还从外祖母那里学了南边的话,这次跟商队做生意,就是他在中间两边翻译。

    也是多亏了他,这笔买卖才能落到他们部落头上。

    能用最便宜的羊毛就换来这么多好东西,塔拉其实也不乐意去打仗,南下得来的宝贝都是上头贵族的,连抢来的漂亮女人也只有大人物才能享用。他们累死累活的拼命,多半只能得些糊口的粮食。

    现在有更方便更安全的路子,谁乐意去过那种生活呢。

    因为两人的关系亲近,两家的帐篷设立的位置也很近,连马都不用骑,小跑几步就到了。还没走到,塔拉就扯开嗓子叫起来“阿古,阿古,我来了。”

    他几个跨步,伸手掀开垂挂下来挡风的羊毛毡就钻进帐篷,一连串的动作自然极了,就像回了自己家一样。

    这也是他往常做惯了的动作,根据以往的习惯,阿古会大笑着上来给他一个拥抱。

    塔拉发出爽朗的笑声,张开双手做好了拥抱的准备,谁知以往习惯了双手却抱了个空。

    他奇怪地睁开眼睛,用视线在帐篷里寻找阿古的身影。

    帐篷并不大,也没做什么明显的分区,他只是简单的一扫就看到了阿古,却发现他好像在往被子里藏什么东西。

    藏东西

    塔拉这回是真的惊讶了。

    阿古从来不会隐瞒他什么。

    “阿古”他就叫了一声,意外又不意外的看到对方惊慌的表情。

    “你在做什么。”他的脸色沉下来。

    阿古被他的声音惊的直接跳起来,立刻否认道“没,没什么。”

    一转身见到是他,才松了一口气,“塔拉,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

    他依旧亲近的表现让塔拉的心情瞬间恢复,都有心情调侃他了,“以为什么难道你在别的帐篷有人了,怕我告诉你妻子。”

    “当然不是。我对我的妻子很忠诚。”阿古不满地皱起眉头。

    “那你在隐瞒什么又是在为什么发愁”塔拉追问道。

    阿古先是掀开了羊毛毡,往帐篷外探了探头,左右张望几下,见周围都没有人才拉着他们在火炉前坐下。

    他神色慌张又严肃,像是要说什么大事情大秘密一样。

    “塔拉,我想去外祖母的故乡。听说那里现在已经没有了战争,地里还能种出粮食,不需要打仗就能有吃不完的食物。”

    塔拉没想到他要说的是这种要命的事情。

    他立刻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大骂“阿古你疯了你竟然想去那种可怕的地方你忘了他们是如何杀死我们草原上的勇士吗你到那边会被他们撕碎了喂给野狼”

    他不愿意用叛徒这样

    的字眼形容阿古,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一次好兄弟的想法过于荒谬。

    相比于他的情绪激动,阿古显然冷静很多。

    你不知道他在无数个无人的夜经过了多少次与深思熟虑。

    他平静的抬头看塔拉,“我不想打仗了。”

    “听上次过来的商队说,现在隔壁很缺人,缺能干活的人。他们的单于,不,他们叫皇帝。他们的皇帝在全国建了很多工厂,每个工厂都要招很多人,还愿意吃和住。我愿意吃苦,愿意干活,我能在那里活下去。”

    塔拉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急得他在帐篷里团团转,“你忘了那些人以前是怎么打我们的吗他们一旦认出你是草原上的儿郎,一定会杀了你”

    阿古道“我已经偷偷骑马去看过了,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塔拉骤然停住脚步,难以置信地看向他。

    “你竟然敢一个人去中原人的地盘”

    阿古抬手摸上自己的脸,杂乱的络腮胡后面是一张年轻且清秀的脸庞。

    他与已故的外祖母有几分相像,长得不像草原上的人,倒更似南边的中原人。只是从小到大在北地草原上吹风骑马放牧,让他更多了几分游牧民族的粗犷。

    只要他剃掉络腮胡,再把头上的小辫子解开束到一起,换上中原人的衣服,就可以混入其中了。

    塔拉听他一步一步都已经打算好,知道自己劝不住他,就问“那这些牛羊呢还有你的马,你准备怎么处理他们”

    阿古期待地看向他,“塔拉,我的朋友,你会帮我照顾他们的。”

    “我所有的牛羊都送给你。如果有一天我在中原待不下去,回到草原我知道你肯定会收留我。”

    塔拉很想狠狠的反驳,但他一句话都没说。

    是的,他会收留他。

    在一个薄雾冥冥,冷风席卷的清晨,塔拉送别了他最好的朋友。

    他目送那道身影骑着马远去,渐渐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愿狼神保佑你,我的朋友。

    “哦这真的是那个匈奴人说的”

    蒙恬听着亲卫递上来的消息,不禁有些诧异的挑了挑眉。

    亲卫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很惊讶,经过再三确认那确实是个匈奴人。

    “匈奴单于要组织人手南下”

    大秦对于这件事早有预料,蒙恬就是因此被派过来抵御匈奴的。

    游牧民族跟他们都是老交情了,才九月初北地就已经有了凉意,这是一个可以预见的冷冬。

    按照以往的习惯,匈奴人定是要拿下劫掠一番好过冬。

    以前是没办法,只能采用长城距离关门打狗的笨法子,但现在嘛

    蒙恬想到那些方士手底下出来的东西,抬了抬眼皮,吩咐道“既然是匈奴来的,那就让他去填装火药吧。来日这些雷震子用在匈奴骑兵身上时,就算是他加入我大

    秦的投名状了。”

    亲卫有些犹豫“将军,雷震子是仙师传给我们的秘密武器,如何能让一个不知底细的人接触。若是他起了异心,泄露出去”

    蒙恬道“无妨。即便透露出去,谁会相信呢”

    于是刚到云中郡的阿古有了一份包吃包住的新工作。

    每天工作七个时辰,工作简单,只要把黑色的灰装进铁球里就好了。除了每个人都被墙隔开,不能说话,不能用火,有些无聊又费眼睛外,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日子了。

    阿古吃着工厂食堂里统一配发的饭菜,是一大碗糊糊,里头竟然有好多剁碎的菜叶子

    他狠狠地往嘴里扒糊糊,菜叶有些微微的苦涩,但这么多菜,都是草原上吃不到的。

    晚上回了宿舍,这里是二十人的通铺,但砖头盖的屋子安安稳稳,不用担心被狂风卷倒,也不用忧心半夜去羊圈守着狼。这是自幼年以来头一回睡得这么安心。

    听说这些工厂都是大秦那位仙人带来的。

    连他一个从匈奴部落来的人都有这样的好日子,那些世代都居住在咸阳的人得过什么样快活日子

    会不会向商队里的人描绘的那样有吃不完的饭,一年干七八个月就有足够全年吃的食物,还会有甜得像糖一样的蜜

    阿古竭尽全力的想象着那美好的生活,仿佛这样想着想着他的未来也能有这么美好安宁。

    但他又觉得自己不该这么贪心,现在的日子已经非常非常好了。不用担心狼群,不用害怕狂风,不用操心食物的来源,他应该知足的。

    他努力的说服自己,但心中隐秘的角落依旧向往着那传说中有神仙居住的咸阳。

    咸阳宫外,申兄和司老弟恍恍惚惚的走出来。

    “这是真成了”一个人确认似的问道。

    “是成了吧。”另一个人不确定似的重复。

    结果来的太容易,一时竟让他们有了一种如坠梦中的不真实感。

    抬手抚摸胸口藏着的绶印,凹凸不平的手感让人安心。

    这是官印,是大秦官员的象征,这就在他们怀里了

    “我都没说什么话,就这么简单的当了官”这是他们一开始的所求,但真正实现时却又不敢相信。

    “快快掐我一把,是不是真的嗷疼疼疼,是真的不是在做梦老哥,咱们真的成了”

    两人互相掐了一把,剧烈而真实的疼痛让他们终于回过神来。

    他们就在大街上互相对视,看着看着就大笑起来,“哈哈哈哈老子也有今天啊。看以后谁还敢说我是低贱的商人老子现在也是大秦的官了”

    “哎呀,这秋收庆典将至,咸阳城可真热闹。走,老弟,哥哥带你去好好玩一把。”申兄揽住司老弟的肩膀,像是头一回发现了咸阳的繁华与自在。

    两人先去了路边的小摊子,掏出一个秦半两,点了两碗肉丝面,热腾腾的面下肚,暖融融的汤将被

    秋风吹出的一点凉意全部带走。

    司老弟舒服地喟叹一声,向摊子老板打听消息。

    “老板,我们刚从外地来。听说这秋收庆典热闹的很,不知可以去哪里赶一赶这热闹”

    这段时间大量涌入的人,让老板赚的比往常多了许多,手头的钱宽裕了,日子也好过了,老板的心情自然也是很好,高高兴兴的回道aaadquo看两位也是手有余财,不如去百货大楼瞧一瞧。那儿的东西全又多,只是价钱上比旁的略高上一些。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两人顺着指引一路走过去,在最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了那栋格外突出的高楼。

    “原以为是皇帝陛下建的景观,没想到竟然是对全民开放的商铺。”他们站在百货大楼前,抬头望着这几乎高入云端的建筑。

    他们顺着人流走进大门,里头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

    在规划时,百货大楼的内部构造就一定程度上参考了星际时代的商场。一楼被分为两大块,以一堵墙间隔,中间开了两道门,左边是类似供销社的杂货铺,右边是一个个专柜,两边全都有专人售卖。

    目前大秦的识字率还不高,经过试验后,发现这样的方式反倒比自行选购更适合客人。

    而且这样处处有人看着也能防止盗窃。

    两人先顺着人流进入左边的杂货铺逛了一圈,但过于拥挤的人潮让他们连前排的货架都看不到。而且现在他们已经是朝廷的官员了,身份非同凡响,两人自持身份,自觉不便再和以前那样跟黔首一起拥挤争抢,便找了个机会退出来,进了旁边的专柜区域。

    百货大楼里的东西,大多都是大秦现有的,两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本来也只是打着凑热闹的心思过来看一看,准备意思意思买一点。

    不过当他们看见

    “陶这是陶器这世间竟有如此细腻的陶器”

    胎质洁白,造型工整,表面光滑,两人几乎凑到陶器眼前盯着,也没发现以往陶器惯有的颗粒孔洞。

    摆在他们面前的这尊陶器主体是月白底色,瓶身上被巧手的匠人绘制了鲤鱼跃龙门图,不管是寓意还是绘工都是上上等。

    司老弟把目光下移,瓶身前的小木牌写着它的名字与介绍瓷器鱼跃龙门瓶。

    瓷器

    不是陶器

    这就是它的名字吗

    果然是比陶器更美的存在。

    似温润的玉,像晶莹的冰,又如月光洒下那一抹微凉的白,宛如一位遗世独立的美人,袅袅娜娜地站在这里,吸引所有来玩宾客的目光。

    美丽的瓷器,它的价格也同样美丽。

    这显然是富贵人家赏玩之物,适合放在墙上观赏,却不具备多少实用性。

    “这边是瓷器做的碗筷盘盆,这是一整套梅兰竹菊四君子主题的餐具、杯具,兼具观赏性与实用性。客人若是喜欢,可以带一套走。”

    需要更多的言语描绘它的美,它仅仅是摆放在这里,就足以让人动心了。

    申兄在这个专柜前犹豫了很久,才勉强选出一个最爱,“我要一套竹。”一边说,一边用不舍的目光流连在其他三套上。

    “小弟倒是觉得这套白雪红梅寓意极佳,过些时日入了冬,正适合在下雪天使用。”司老弟挑了一套梅主题的,他已经连使用场合和当时赴宴的宾客都想象好了。

    说起来微生雪提出瓷器的建造已经很久了,那还是她当初刚来大秦的时候发现的问题。

    她那句“与平民用一样的东西”让大秦君臣破防好久,回来就让人全力钻研瓷器的烧制,经过了将近一年的研究,终于能稳定烧出瓷器。

    因微生雪偏爱白瓷,各大瓷窑对白瓷的研究也最深入,烧制出的白瓷已经接近釉色似鸭蛋的高温白釉瓷。

    两人将包好的瓷器暂存在柜台,领了暂存的票据作为信物,就继续往下逛。

    他们被一路吸引过去,最后在一处惊呼连连围观人数最多的地方停留下来。

    “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无需牛马就能自行行走”

    “这是自行车,这是三轮车。”旁边的人显然已经在这里围观了不少的时间,说起来头头是道,“自行车可以代步,三轮车可以载物。还有那边的是独轮手推车,只需要一人之力,一次就能运送几百斤的物品。”

    售卖自行车等物的地方被隔离处一条长长的过道,专门培训过的售货员在过道中一边骑一边讲解。

    “牛马金贵,若用三轮车,可以省下饲养牛马的草料和人手。”

    在他身后不远,另一名售货员在展示手推车的使用方法,一条麻绳绑在扶手的两侧,绕过肩膀稳定住车的平衡,车上放着三个装得圆鼓鼓的麻袋,他竟轻轻松松地将这些重物推动前行。

    两人眼睛一亮,作为时长远行的商人,他们对独轮车无法拒绝。

    三轮车虽好,但价格贵上许多,而且他有三个轮子,在泥泞难行的山道上,恐怕会面临与马车相似的窘境陷进泥坑中就出不来。

    再有就是它的构造更精细,一般而言,构造越是精密的东西,越需要精细的保养,越容易出问题,两相对比之下,独轮车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每辆独轮车只需要配备一个力夫,就能运送几百斤的东西,在没有比这更适合远行商队的工具了。

    围观群众中的商人们眼睛一亮,问道“这独轮车价钱多少”

    售货员已经放下了独轮车,这时候他们又发现了新的妙处,底部有两根柱子支撑,只要放下来就能雯雯立在地上,不用担心倾倒,也不需要人一直扶着。

    太妙了

    “此车只需要一千钱。”

    一千钱

    在大秦,最便宜的马也需要一缢金,再配备上马车,那价钱就更贵了。

    而这独轮车只需要一千钱,虽然运货之力更少,但它便宜啊

    三辆独轮车运送的货物就能赶上马车,但价钱却便宜了许多,只是要配备更多的运送力夫。但这时候,人力才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给我来二十辆”

    “十五辆”

    “我要二十三辆”

    当微生雪听到独轮车大卖时,不由对着系统炫耀“不愧是母星遗留下的珍贵文物,瞧瞧,换一个世界依旧是最受追捧的存在”

    便宜皮实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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