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终于勉强接受自己的性别问题,决定先好好扮演原主,当个阳光开朗又正直的神父时,我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便宜老爹给我批了一个月的假期,我回到属于原主的房子,发现原主豪横到单独坐拥一整座庄园,可以看出原主在教会的地位不低。
假期间,我翻阅庄园里的诸多书籍,对所谓的教会有了大致了解。
总结一句话就是教会牛逼。
财力方面,教会不仅有世人的供奉,还有大片属于自己的土地。
战力方面,有专门用来威慑王公贵族的骑士团,也有专门对抗血族的神父。
教会是唯一能对抗血族的组织,每个国家都有教会的圣堂坐落,神权完全凌驾于的王权之上。
黑袍神父是教会的最强战力,他们不仅和普通神父一样要阻止血族侵蚀人类的地盘,还要替神干杀人的勾当,教会的叛徒、信奉他神的异教徒、特殊情况下的暗杀;统统都是黑袍神父的工作内容。
我看了看身上的这身黑袍,捂脸捶地,难道你们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吗就算神父慈爱的笑着送人去见神,也改变不了杀戮的本质,还有神父不是万能的,关键我以前是个连鸡都没杀过的良民啊混蛋
“不要着急,阿列斯神父,我相信你的记忆肯定能够恢复的。”
那天照看我的修女,似乎和原主的关系很好,她经常来我的庄园,庄园里的仆人们亲切的称她为百合修女。
她察觉到了我的异常,连我的便宜老爹都没看穿的事,被她给识破了,她好像不奇怪我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也许在她心目中,原主是这样要强的人。
可惜她终究还是没有意识到,她身边的男人已经换了芯,难道是我和原主在某些地方过于相似的缘故吗
“阿列斯神父,我做了你喜欢吃的点心,我们一起享受下午茶吧。”
可恶,真就连喜欢吃的东西都十分相似,我从以前就是个喜欢吃甜食的家伙,尤其钟爱咸甜味,如果不是要控制体重,把甜食当饭吃也不是不可以。
修女把精致的小糕点摆到我面前,笑得一脸温柔,她给我一种居家的气质,如果结婚的话,她应该会是位很好的妻子。
“百合修女,你不用每天都为我做这些,还是多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比较好。”
换下修女服的百合花有一头微微弯曲的浅栗色头发,几乎长到膝盖处,我情不自禁伸手探向那长长的秀发。
真的很好看,是我小时候梦寐以求的长度,像极了童话中的公主。
等等,我在干什么
现在的我是个男人,这样擅自摸异性的头发,简直跟调戏女性没什么区别。我觉得这不能怪我,毕竟前不久我还是个女人,只要关系稍好,都不会介意同性之间比较亲昵的举动。
可惜我不能用这样的理由为自己的举动开脱,所幸这朵百合花对我的好感度很高,她应该不会告我性骚扰。
我缩回手,她有些失望。
“做点心就是我喜欢的事啊。”百合修女有点不好意思的饶了绕耳鬓边的秀发。
“说起来,我以前还是短发呢现在已经不知不觉间养得这么长了。”
我愣住,有某种东西仿佛要像野兽般奔腾而出。修女的言下之意不难理解无论是做点心还是养长头发,都是因为心仪的男人喜欢,所以她才会这么做。
是的,这个女人喜欢我,都到这个地步了,还把这误以为是修女的职业素养,未免太自欺欺人,最要命的是我竟然不讨厌,甚至还有些欢喜。
百依百顺的女人,娇柔的身体,仿佛我只要轻轻双手收拢,她就只能蜷缩在我的掌心里,哪里都去不了。
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在想什么,我忍不住想揍自己一拳,想要支配这个女人的心情汹涌澎湃,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男人的天性吗不这点我绝不承认
我有些苦恼,放下手里的点心,随意找了个借口转身就走。
修女连忙跟上来,乖巧的走在我身后,一副软绵绵,任凭驱使的样子,哪怕她好像能满足我突如其来的支配欲,我也很不爽。
以百合花为名的女人像极了她的名字,洁白又脆弱,却远不如她那在暖阳下折射光泽的头发好看。
她对我的恋情终将无疾而终,先不提我还没做好娶个老婆的准备,我的便宜老爹也不会让她成为我的妻子。
以某种东西,或者花朵当做名字,又没有姓氏的人,在这个世界,通常代表他是个平民。
有些东西无法轻易脱离世俗,就算是神的仆人也一样,哪怕我翻阅这个世界的书籍,发现教会对爱的诠释,和我穿越前并无区别,我的便宜父亲也觉得我至少应该娶个贵族小姐。
教会的高级神职人员地位超然,更不要说代表顶尖战力的黑袍神父,别说贵族小姐,就算要娶王族的公主也没问题。
她的观察力很高,她知道我的便宜父亲不喜欢她,她或许也觉得我不会违抗便宜老爹的命令,所以如百合一般的女人,至始至终都没有向我表露心意。
甚至在某个午后,她再度来到我的庄园,向我告别。
“我的亲人想让我结婚生子,以前我是拒绝的,我以为,如果始终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人,那么就算不结婚也没关系。”
百合花苦笑着,一副被命运任意摆布的样子“但现在,我已经没那么自信了,家里的母亲病了,我需要一位丈夫帮衬家里。”
为神守身如玉的教条当然还是有的,也不知道是神他老人家意识到了繁衍的重要性,还是教会的上层觉得优秀员工太少也不行,总之教条在几百年前经历过些许调整,大发慈悲“赦免”了一部分神仆。
毕竟人类还需要优秀的后代,来对付人类的死敌。
和神父不同,修女并不是教会的核心成员,只能算教会的一颗螺丝钉,成为修女的门槛没那么高,只要足够优秀,就算平民也能入职。
作为螺丝钉,修女没有特权,要想结婚就只能离职。
“无论你踏上怎样的道路,神都会保佑你。”
我像个真正的神父那般,轻吻手中的十字架,然后手掌向外,对着百合花的额头,简单做了个神棍都会的虚空祈福。
是的没错,教会的信仰标志也是十字架,只不过和原版平平无奇的横竖交叉图案不同,这个世界的十字架中间,还有个象征太阳的图标。
百合花离开了,她的离去让我最开始有些无所适从,在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是陪伴我时间最长的人。
不过很快我就无暇顾及离开的女人,一个月的假期结束,我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我的便宜老爹亲自下派任务给我,每天不是去xx街探查是否有血族的踪迹,就是去xx城追杀吸血鬼。
血族和吸血鬼,虽然都是人类的敌人,但意义却不同。血族是由他们的王,亲自初拥后的产物,只有被王亲自给予血液的人才是纯血,所有血族以此为荣。
被其他血族初拥的,则只能称之为吸血鬼,吸血鬼之间也能相互感染,他们的力量比起纯血来说,几乎不值一提。
普通的吸血鬼,白袍神父就能对付,黑袍神父就更不用说了,就跟切菜一样,这个结论来自我的亲测,短短十几天,死在我手上的吸血鬼至少七八个,就连我想稍微温柔点都做不到,专门对付吸血鬼的武器一戳一抽,他们的身体就只能在我面前逐渐溃烂。
听说和吸血鬼的平平无奇不同,血族各个都是boss级别的存在,用一个很残酷的事实来形容,那就是教会从建立之初到现在,从来没能真正杀死过任何一个血族。
这个零战绩简直让我目瞪口呆,原来我的便宜老爹一开始是情实意的想给我升职,在有过血族单人反杀三个黑袍神父的历史下,哪怕一开始的那场战斗我没能干赢血族,我的成绩也足以闪瞎狗眼。
不久之后,我的便宜老爹真的给我升了职,听说黑袍神父之间也是有等级的,在所有黑袍神父中我,之前排名在第十,现在直接冲到了第一。
我觉得我得加快熟悉原主的实力,不然哪天接到个超出能力范围的任务,肯定得惨遭滑铁卢,就算我无奈的发现我是个好战份子,也不代表我想找死。
和升职信一起来的,还有便宜老爹的夺命催婚信,便宜老爹擅自给我报名参加了一个贵族相亲宴会,命令我必须去。
老年人对传宗接代的这份执念,放在以前我可能无法望其项背,但如果是我现在的这位父亲,我想我还是能理解的。
他是对付血族组织的首领之一,他的职责让他有义务延续教会的繁荣昌盛。
可惜我在短时间内还接受不了老婆这种生物,我的x是性格和身体都很成熟的成年男性,这个世界的人类社会严禁同性之间的恋情,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想我可能会孤独终老。
我没有违抗便宜老爹的意愿,举办相亲宴的区域最近有吸血鬼出没的传闻出现,我正好可以去验证一下,绝不是因为手痒想干架。
让我意外的是,纸醉金迷的贵族相亲宴上,我再次见到了久违的百合花。
她穿着昂贵的礼服,和之前朴素的打扮相差甚远,繁华的样式没有让她显得贵气,反倒有几分圣洁,是她在教会工作期间培养出来的气质。
我很困惑,身为平民的百合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于是不着痕迹的打听,才得知百合花是某个侯爵当年遗失在外的千金,最近才会找回来,站在她身边的另一位女性,是早年被收养来的。
我莫名想到上辈子在某乎流行的真假千金文,百合花的身世简直像极了一本小说。
上辈子,有个叫上帝的家伙,因为偏爱自己的圣子,于是给他一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结局,苦难能够打磨人的内在,神明喜欢坚韧的灵魂。
所以我想,这个世界的神应该很爱她,正如我也被神所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