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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第九十六章
    岑森记得回南桥西巷那天, 小雨淅淅沥沥, 雨滴砸在地面水洼里,跳跃出朵朵水花。天灰蒙蒙的, 像洗了抹布的脏水不均匀涂染。

    不止那天,在回到南桥西巷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好像总能看见这样昏沉阴暗的天色。

    冷调的, 阴郁的,没有生机且一眼看不到尽头,偏偏又有极强的裹挟力,连带所有短促的亮色也蒙上了灰调。

    他童年过渡到少年那段不尴不尬的时期,好像一直蒙着这样一层灰调。

    沉浸在已经离他遥远的过往生活中,单方面拒绝了来自外界的所有善意。

    很久很久以后,他和季明舒的女儿岑琢慢慢长大, 也长得越来越像安静缩小版的季明舒。

    他看到岑琢就会时常回想,如果很多年前他接受了小女孩季明舒勇敢朝他伸手的示好, 那后来很多独自走过的晦暗时光, 是不是原本应该明亮。

    在岑森的印象里,小学生季明舒是个漂亮且聒噪的小女孩。上初中后,她又变成了一个漂亮且聒噪的小女生。

    骄纵任性, 恣意嚣张,好像不管在哪都能把自己活成宇宙中心,也理所当然要求所有小行星必须围绕她打转。

    岑森上初三的时候,季明舒刚上初一,那一整年, 他听到“季明舒”名字的概率比听到班主任名字的概率还要高。

    升上高中,学习压力的陡增稍稍削弱了同学们茶余饭后八卦的兴趣,但附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没有分割,季明舒仍然是学校各色谈资里的中心人物。

    “初二那个季明舒和隔壁班班长走得很近啊。”

    ……

    “你听说了没,田径队队长在追季明舒。”

    ……

    “昨天上课的时候有人送花送初二班上去了,咱等会儿班会估计得听全校通报批评,老杨肯定不会让咱写试卷了,好事儿啊!”

    ……

    诸如此类的消息日复一日从他耳边淌过,不用刻意也总能零星记住几句。

    那时晚自习结束后,岑森总习惯去图书馆待上一两个小时再回宿舍。因为宿舍很吵,回去之后没有办法专注学习。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缓了一两个小时再回就不必遭受无营养话题的荼毒。

    寝室熄灯后夜聊,不论是什么话题,最后总能莫名其妙地绕到学校女生身上。

    某天晚上室友讨论

    “欸,我今儿一早不是睡过头了么,在校门口还遇上李文音和季明舒为了校服裙改短要扣分的事儿僵那儿了,不是我说,季明舒长得可真好看,那小短裙一穿,那腿又白又直,简直了!我没夸张啊,我那会儿真是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李文音也不错啊,他们这届女生质量真的可以,不像我们这届,长得好看的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

    “李文音单看不错,但和季明舒站一块儿还是差太多了,有点儿寡淡。”

    青春期的男生不免躁动,这样的讨论在寝室时有发生,每每有人抛出话头,大家的发言积极性就不自觉地呈几何倍数飙升,满寝室对女生话题不感兴趣的,大概也只有岑森和江彻。

    那时江彻玩信息竞赛,每天睡觉都恨不得在潜意识里默写代码,有人打扰大多会被不耐烦地怼开,久而久之室友们也识了趣,不会拿他完全不感兴趣的无聊话题烦他。

    可岑森温和沉静,虽然总有种疏离感,但他在寝室是老大,所有人都和他保持着不错的室友关系。

    讨论到最后,话头多数会往岑森那儿再转一转,那次也一样,“森哥,季明舒和李文音这俩你比较喜欢哪种类型?”

    “那还用问,肯定李文音啊。”有室友语带调侃替他作答。

    他对学校流传的与自己相关的绯闻并不敏感,但也听过传言说,他和李文音是青梅竹马。

    小时候李文音住在季家,如果这样就算青梅竹马,那他和季明舒似乎也没有理由不算。

    一般情况下有人打岔,那原本的问题就会被歪到十万八千里不再被人记起,可那晚被打岔完,室友追着岑森又问了遍,“欸森哥,你还没说呢,你到底喜欢哪种啊。”

    岑森平躺在床上,就着窗外稀疏的月光看着头顶的天花板,稀松平常应了声,“李文音那种吧。”

    室友们意味深长地拖长语调“噢”了声,紧接着又是意料之中的嬉笑调侃。

    可岑森应着李文音,脑海中却不由自主蹦出了季明舒从他面前经过时,下巴微扬,吹口香糖泡泡,还有偷偷翻着白眼的画面。

    季明舒这小女生时常不好好走路,开心的时候喜欢踮脚尖,不过百褶裙下的一双腿确实和他室友所说的一样,白皙莹润,笔直修长。

    那时的一瞬念头极其短促,他也没有多余心思去关注与自己干系不大的人,学业就这么一直忙碌到了高三毕业。

    实际上,他毕业后闲暇时间也不多。

    李文音找他表白时,他刚好从校长那拿到推荐信,之后拥有一段比较难能可贵的休息时日,

    已经到了可以恋爱的年纪,有时间,又有人表白,恰好还是他当时欣赏的类型——那就试一试。

    在当时的他看来,这好像就和拿到一套没做过的竞赛题先试着做一做一样,是一件简单也无需深思的事情。包括后来觉得不合适和平分手,从他的角度出发也是同样的逻辑。

    在感情上,岑森觉得自己可以算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从未设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爱情无条件地对一个女人好。

    和李文音和平分手后他便出国留学,留学的那几年,他的时间被安排得满满当当,感情经历却是一片空白。

    回国后那场同学聚会,他和季明舒半推半就发生了关系,而后又因双方家庭的相关利益驱动顺理成章负了个责,可和季明舒结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也没有觉得结婚这件事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改变。

    一切大约是从澳洲回来后有了变化。

    其实他也不知道是从哪一个具体的时间点开始,自己变得越来越关注这位花瓶太太的一举一动。

    明明成年后的季明舒还是和以前一样骄纵任性,恣意嚣张,地球好像要围绕她一个人旋转才算尽善尽美。

    可这份骄纵中似乎多了些他以前不曾了解的鲜活,就好像他从前看到的季明舒是纸片的平面,而如今是立体的多面。她骄纵得一点也不让人反感,甚至会让人莫名想要顺从她的心意。

    在他的理性定义里,这原本只是一段不怎么重要的婚姻,季家利用价值变低后,解除这段婚姻关系也没有多大所谓。可季明舒第一次向他提离婚时,他没有半点解脱的感觉,相反有些脱离掌控的不快。

    再后来,他的情绪总是被季明舒牵动着不受控制地变化,不管有多忙,只要空闲下来,心里就好像记挂着什么。

    真正确认自己的心意,大概是在季明舒误会他和李文音旧情复燃离家出走的那段时间。他和江彻一起去酒吧,无意间听到有人不干不净地议论季明舒,他生平第一次和人动了手。

    在此之前,他一直觉得用暴力解决问题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那晚动完手,他驱车在季明舒楼下吹了很久的冷风。

    大概就是从那晚开始,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栽了。

    认清这个事实,他有一瞬如释重负,还不自觉地笑了下。

    栽了也就栽了吧。

    人活一辈子,总该遇到命中注定的克星。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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