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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暗刀(3)
    “客官,到啦。”撑船的艄公抹了抹额头上的汗。

    望着眼前的流水与远山发愣的苗管家,在小船靠岸时的颠簸里回过神来。

    “多谢船家。”他付了钱,向对方拱手相谢后,方才拎上包袱下了船。

    总有十来年了吧,连水乡还是老样子,一到秋日,漫山遍野都是桂花香气,连河水都被染出了甜味似的,纵然已是深秋,那些属于青山秀水的味道还是悠悠然然地飘散着。

    苗管家深深吸了口气,踏上那条走过无数次的石板路,往那片隐在山乡深处的宅子走去。

    挎在肩上的包袱沉甸甸的,里头装得最多的,是用各种果子制成的蜜饯。他来时,在京城里最出名的食铺里买了好多包,生怕要送的人不够吃,心心念念要把铺子里最好吃的蜜饯都买下来似的。老板早已熟悉他了,因为这些年来,苗管家每年都在差不多的时候去店里,后来知道他是司府大管家之后,老板曾表示可以直接送货上门,不劳苗管家亲自来一趟,但他婉拒了老板的好意,说还是自己亲自来挑选比较好。每一次他都挑得特别认真,不够甜的,果肉不够饱满的,都不要。老板感叹不知是谁这么好口福,能让苗管家如此费心,每次苗管家都只是笑笑,说一个老朋友爱吃蜜饯。

    虽然往这条石板路上来回了多年,但每次踏上去,心头依然会像是第一次去见公婆的小媳妇,又或是在外拼搏数年仍旧孑然一身的游子,免不了生出一丝好笑又怅然的小紧张。

    可他是司府的大管家啊,不是扭捏的小媳妇,更不是一事无成的浪荡子,但这种紧张,每一年走上这条石板路时,都无法避免地涌出来。

    这条路的末尾,是连水乡里最著名的一家人,男主人姓陆,名澄,做的是教书育人的行当。陆家书院不但是连水乡里的荣耀之地,名声远播,其他州县的百姓不远千百里也要将孩子送来这里,原因是陆家书院开院二十年来,书院学子中中乡试者无数,更出进士数名,自此仕途亨通,青云直上,故而众家父母无不以送子入此书院为荣。而陆澄本人更成为了连水乡里极受尊重的人物,尽管只得四十来岁的年纪,但上至官贾下至乡民,无不尊他一声“陆夫子”。

    他跟陆澄是同乡,幼时一起玩泥巴捉泥鳅的好友。有一回他淘气,落进了村前的河里,是陆澄奋不顾身地把他救上来,两个人一起挨打罚跪,最后是晓镜偷偷拿了馒头给他们。晓镜是他们的跟屁虫,也是他们共同的小妹妹,村子里也有不少孩子,但只有他们三个感情最好。如果当年的皇帝没有把江山割让给外族,如果天下没有战火连绵,他们的人生轨迹应该同时下的普通人一样,平安长大,娶妻生子,陆澄的书念得最好,没准将来能做状元,他跟斯斯文文的陆澄正好相反,念书没有哪次不念到打瞌睡,唯有帮他做生意的爹娘算账时算得又快又准,平日里还喜欢舞刀弄枪,只要听到附近有谁拳脚了得,就要厚着脸皮去拜师。两人唯一相同的一点,是他们都喜欢晓镜。

    晓镜长得漂亮,说话细声细气,他们最喜欢她一边拿手绢给他们擦掉脸上的汗,一边嗔怪着说他们不是人是猴子。每次因为淘气挨打挨饿时,她总是娇滴滴地说活该,然后扭身就走,再趁着大人不在时,送水送饭。每次只要听到她说话,甚至只要听到她走来时的脚步声,闻到她发间隐约的香气,挨打的地方都立刻不疼了似的。

    虽然那会儿年纪小,尚不知何为男女之情,但他们都隐隐觉得,如果长大了娶媳妇,那肯定就是晓镜了。几家大人也看在眼里,只想着等他们再长大些,就把亲事定了吧,不是他,就是陆澄。

    但是,他们还没来得及长大,国乱了,家也散了,乱世儿女,流离失所。

    一场战火,晓镜被契丹人掳走,而他没了爹娘没了家,随一位亲戚去了千里之外的南方,陆澄也跟着父母去别处逃难,原本平静安好的生活一去不回。

    那几年,他的日子特别难,所谓亲戚,不过是打着收留的幌子,将他带到异地作为童工卖掉罢了。犹记得在那暗无天日的矿洞里,他跟大人们干一样的重活,累到吐血也没有休息的可能,饿死了,病死了,就抬出去随便埋掉。他逃跑过无数次,都被抓回来打了个半死。最后一次逃跑,工头下了命令,要活活砍掉他两只脚给所有人做个“榜样”,于是他被绑起来送到了高举的大刀下。

    千钧一发之际,有人挡下了那把刀,反手就取了工头的性命。

    非法开采的私矿被捣毁,另一拨不知是哪里来的江湖人士,把操纵苦工草菅人命的家伙杀得落花流水。

    那年他还不到十岁。

    保住他双脚的人收留了他。那个男人说,好小子,刀都架上了,你连哼都不哼一声,小小年纪就是个狠角色啊哈哈。

    狠角色?若真是狠角色,又怎会成为他人案上的鱼肉。

    但不管怎么说,他终于脱离了人生中最暗黑困苦的日子,跟着男人回了他的家。

    收留他的男人,姓司。

    至此,他再未离开过司家,从挣扎求生的苦孩子到司府大管家,他接受这样的人生。

    记得是在司家两位小少爷出生后的第一年,他为公事去了一趟新洲,不曾想在一间青楼外见到了被客人纠缠的晓镜。时隔多年,面容已改,但两人却毫不费力地认出了彼此,一个惊喜,一个羞愧,他赶走那个无赖,已改名叫小艳红的晓镜满脸通红,笨拙地掩饰着说他认错人了。

    怎么会认错,他账本上的万千条数目,各种武功秘籍上眼花缭乱的招数,他尚且不会认错分毫,一个在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里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的姑娘,又怎么会认错。

    那天,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老鸨,“包”了小艳红一晚。

    灯火跳跃,烛泪无声,浓妆艳抹的她,在他眼里却还是当年那个娇憨可爱的晓镜妹妹。

    她说当年被契丹人掳走之后,她趁夜逃了。可她那时还那么小,又不知身在何方,走投无路之际,被一个她以为好心的大娘救了,还把她带回家中好吃好住。不久之后,她就被送到了这里。她知道这里是不好的地方,但她无能为力,跑过,反抗过,但每次换来的都是各种狠毒的惩罚。她想过自尽,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在这烟花地里屈辱地活下来。

    那天她拉着他的衣袖,像小时候一样,慢慢把这十来年的遭遇讲给他听,她的声音还是细细柔柔,仿佛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磨难。可是她说的每个字,他听起来都像扎到自己身上的刀,特别疼。

    那天清晨,她笑着说,若当年一切如常,她应该当他苗家的媳妇。

    他皱眉,说,我替你赎身。

    说到做到。

    数月后,他带着晓镜来到连水乡,说以后就住在这里吧。

    她很喜欢,说此地景色如画,恬淡安宁。

    他说不止,还有故交在此。

    陆家书院前,陆澄看着晓镜,呆立片刻,旋即泣不成声。

    他对晓镜道,当年一别,各奔东西,我一直寻找你们的下落,总算天有眼,前年被我寻到了陆澄,今年被我遇到了你。

    那个深秋的夜晚,他们三个在陆澄家的院子里烧肉煮酒,只说开心事。彼此缺失的那十年,如杯中烈酒,一口咽下去,再不提起。

    他在连水乡住了一个月,和陆澄一道帮晓镜收拾新居,采买物品,只是在晓镜掏出手帕给他擦汗时,他躲开了。

    尚未娶亲的陆澄对晓镜依然体贴备至,偶尔还会像小时候那样想出各种法子逗她开心。可是她在笑出来的同时,却又总忍不住向沉默的他投来怅然若失的一瞥。

    他当然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可是不行,他不能对她的余生有任何承诺,因为他是司家的人。跟着他,就意味着要随时面对来自江湖中各种各样的麻烦与危险,他甚至都不能确定自己能活到哪个时候,又如何给她安稳。要陪在她身边的人,绝对不该是他。

    陆澄还是很喜欢她的,他看得出来。

    留在一个教书先生身边,比留在一个刀头舔血的江湖人身边好多了。

    离开连水乡时,他同陆澄与晓镜约好,以后每年这个时候,他都来连水乡探望。

    上船前,晓镜叫住了他。

    他回头,其实有点害怕,如果她不明白自己的用心,突然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要怎么办。

    而她只是笑着说:“以后来时,给我带蜜饯吃。”

    他松了一口气,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了吧。把你带回应有的安宁,做一个每年都给你带蜜饯的老朋友,然后远远地看你幸福着。

    临别之际,他又返回去拍了拍陆澄的肩膀,在他耳畔低声道:“我们最疼爱的妹妹,以后你好好待她。”

    陆澄微愕,旋即用力点了点头。

    他上了船,水声淙淙,岸边送别的人越来越远。

    几年后,晓镜与陆澄成亲。

    他也没有食言,纵然是在司家遭逢变故的那些年月,他依然在每年的秋天去连水乡,每次都带着满满一大包的蜜饯。

    他从不告诉他们自己具体在干什么住在哪里,只说在一个大户人家当管家,挺忙的。

    他们不是江湖人,何必知晓江湖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