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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下纳鞋垫都是用不穿了的旧衣服, 先拆洗干净, 然后把布放到浓稠的面汤里浆过, 铺在平坦的青石板或者水泥地上, 擀平, 晒干, 称为骨子。下一步根据人的脚的大小将骨子剪成一个个的鞋垫的模样, 最后再用糊糊在上面贴几层布,最上面一层要用新的白布, 最后晒干。鞋垫的雏形就成了。

    这还不算完,接下来要给鞋垫用针缝一层包边, 然后就是最后一道也是最麻烦的工序,纳鞋垫了。

    刚开始姜瑜还觉得有些新鲜, 但没坚持两天, 她就不耐烦了,万万没想到,做个鞋垫子而已竟这么多道工序。她这时候非常怀念后世的工业化生产了,有了机器哪还用人手工缝制, 花钱买就是, 想要什么花样的就要什么花样。

    幸好,庄师伯给力, 姜瑜的一双鞋垫还没纳完, 公社那边就传来了消息了,广播站缺个播音员,让姜瑜去, 总算把姜瑜从纳鞋垫的苦活中解放了出来。

    公社的广播站主要就是传达一些上面的政策、通知,或者读一些伟人语录,非常清闲。这个年代,因为思想守旧,广播员也没什么发挥的余地,所以满打满算,其实每天真正播报的时间顶多不超过半小时。

    这可是人人都艳羡的好工作。翔叔接到通知的时候,都还有些纳闷,他上次才问了一遍,这才过了几天,公社就把工作派给了他们村,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儿。不过他也没往姜瑜身上想,毕竟那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娃,哪有能力左右公社的决定,最后翔叔只能把一切归结为姜瑜运气好。

    于是去通知姜瑜的时候,他还不放心地嘱咐了姜瑜一通“公社不比在咱们村里,那里的人际关系更复杂,你去了,少说话多干事,勤快点。要是遇到什么想不通的,可以回来问我,公社那边的人我都认识。”

    知晓他是好意,姜瑜感激地冲他笑了笑“知道了,翔叔你放心,我不会给咱们荷花村丢脸的。”

    翔叔点头“你这个孩子是有福的,好好干,争取以后转正,留在公社。”

    金安公社的前身其实是个镇,留在公社转正了,也算城里人了,对天天顶着风吹日晒干活的农民来说,这无异于鱼跃农门,所以翔叔有此一说。

    姜瑜含笑谢过了他。

    等送走翔叔后,周家四口都紧紧盯着姜瑜,像是不认识她了一般,其中尤以周建英的目光最为炙热。

    前几天,姜瑜丢了代课老师的工作,她还在那儿幸灾乐祸呢,可这才几天,姜瑜就混到了公社,还捡了广播站这么个轻松体面的活干,老天真不开眼啊。她有时候都怀疑,姜瑜才是老天爷的亲闺女,不然为何每次有什么好事都落到她头上。每次自己以为要把她踩到泥坑了,结果没几天,她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突然又翻身了,而且一次比一次好。

    相比之下,周老三和周建设父子心里虽然有点酸,但两人更多的是欣喜。姜瑜有前途,这事说出去都有面子,以后就是看在她的份上,村里人也会对他们家客气许多。况且姜瑜有出息了,以后他们多少也能沾沾光啊。

    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于是周老三也扬起笑脸,不住地夸姜瑜“不错,你这孩子就是有出息的。以前别人都说我周老三傻,非要供一个女娃念书,现在让他们看看,究竟谁傻,我的苦心没有白费啊。”

    他这么说是提醒姜瑜别忘了,没他供她读书,她就去不了公社。姜瑜好笑地看着他,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谁说不是呢,周叔最是聪明不过了,全荷花村都找不出比你还精明的。”

    这话状似没问题,不过怎么听都有些奇怪,可周老三又想不出有什么不对,心想,可能是他这几天倒卖粮食,太敏感了的缘故。便没多想,笑了笑,闲扯了两句。

    可能这个家真正替姜瑜高兴的就是冯三娘了。

    饭后,冯三娘主动到姜瑜房间里,拿出一身浅红色,没有补丁的衣服,递给了姜瑜“这是你五岁那年,我带着你去探亲,你爸爸在城里的百货商店买的。这衣服,下地穿着浪费了,怪可惜的,我就一直没穿,压在箱底留了下来。现在你有出息了,要去公社上班,明天就穿你爸爸买的这件衣服。”

    这件衣服款式很保守,虽然没穿过,但到底放了十年,颜色已经褪了些,看起来有些暗,没有曾经的鲜艳和亮丽。不过在这灰扑扑的农村,已经很别致了。

    但姜瑜并不打算接受,这件衣服冯三娘珍藏了十年,对她来说应该意义非凡。自己既然没打算认这么个妈,那就别接受别人的好处了,她又不是买不起衣服。

    “不用了,我就一个小播音员,穿得比书记还好,让别人怎么想我”姜瑜把衣服推了回去,婉拒了她。

    听她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可看着姜瑜衣服上的补丁,冯三娘又有些担忧,怕姜瑜穿得太破旧被人看不起。

    姜瑜把她拉起来,推出了房门“放心,没谁会看不起。我这是劳动人民的朴素作风,谁看不起我,就是看不起劳动人民。”

    这顶大帽子一扣,搞得冯三娘也无话可说。

    她走后,见时间还早,姜瑜翻出是那本蔡特金传看了一会儿,看着看着她就开始走神,上次收到梁毅的信和包裹,因为不确定能不能去公社,她一直没回梁毅的信。

    既然现在事情定下来了,她似乎也有必要跟他说一声。不说也不行,改变了通讯地址,她不说,梁毅肯定也猜到了她的工作发生了变动。不过写信的事,她还是等明天去公社看看情况回来以后再说。

    金安公社离荷花村不是很远,大约有五六里地。它的前身是金安镇,后来改为了金安公社,规模非常小,公社只有一家供销社,一家农技站、一个武装部,一个肉联厂,还有一个公社办事处,外加一个食堂。

    几家单位总共有几十号工作人员,大都在食堂吃饭,也有一部分人家就在附近,回家吃饭。除了政府办事机构,公社附近还住了十几户农民,其实他们以前都是镇上的居民,公私合营后,家里的店铺财产充了公,很多人又重新拿起锄头,下地干活了。

    公社也有革委会,主任就是由金安公社的书记刘云东兼任。乡下这地方,大多都是农民,往上数九代都是根正苗红的泥腿子,而且宗族势力庞大,很多时候村子里的事,外面的人都插不上手,所以革委会的工作也很清闲,除了刘云东,就只有另外两个干事。

    这两个干事,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看着人五人六的,但一双眼睛贼溜溜的,就像躲在阴暗处的蛇,冷不防就给人咬一口。给姜瑜的观感非常差。

    不过也不知庄师伯找了谁出面给她弄来这个工作,刘书记对她的态度非常和蔼,那两个干事惯会见风使舵,见状,也不再老是用那种阴冷审视的目光打量姜瑜了,对她说话都客气殷勤了许多。

    姜瑜一律笑脸迎人。简单地认识了几位领导后,她就被安排到了广播站守着,每天传达上面的政策和意见,偶尔也有刘书记召各个村子的村干部开会之类的通知。

    其他的时候,都非常清闲。姜瑜没事揣着一口袋松子去肉联厂、供销社转,瞧见姑娘、小孩子就塞半把松子。

    半个月下来,她在公社的人缘越发好了,大家都知道公社新来了个总是笑眯眯的小姑娘。每回她去买肉,肉联厂的师傅都会专门挑肥的那块割给她。姜瑜内心是抗拒的,她更喜欢吃瘦肉啊,无奈,这个年代,大家似乎都更喜欢肥肉。好在筒骨、排骨、猪蹄这些也在被嫌弃的行列,经常归了姜瑜。

    她托供销社的供销社售货员孟丽,买了一口有点缺口的瑕疵锅,安放在了公社后门的那间杂物房里,没事就炖个筒骨汤、排骨汤、猪蹄汤喝,中午再去食堂买个饭,打个素菜就是一顿了。

    这样连午饭她都几乎不回周家吃了。每天早出晚归,她与周家人打照面的功夫仅仅局限在了早上,但最近一段时间,做倒爷做得风生水起的周老三父子早晨要么还没回来,要么就躺在床上补眠,所以跟姜瑜碰面的机会寥寥无几。

    一天两天还能说是巧合,半个月都如此,姜瑜猜测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不过他们又没妨碍着她,姜瑜也懒得去管他们的破事,继续优哉游哉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村里人就没这么淡定了。

    这天底下就没不透风的墙,周老三父子三人现在天天要么不上工,要么总是迟到,时间长了,村里的人肯定有意见,也不知道是谁告到了沈天翔那里去。

    挖社会主义墙角,搞资本主义那一套,沈天翔肯定是要管的,他带了几个民兵一起去周老三家搜了一圈。周老三很狡猾,收来东西从不带回家,沈天翔当然什么都没搜到,只能败兴而归。

    回去后,李会计跟着去了他家。关起门来,李会计气得直拍桌子“哼,周老三肯定不老实,就这不到半个月,他已经买了好几回肉回来了。还有他家那闺女,那衣服的样子布料肯定是城里的百货大楼才有的,听说他那闺女有一回还端了一碗红烧肉去找叫孙亭煜的那个知青,自己家的肉都吃不完了,还有多的送人”

    哐当一声,西边的屋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打碎了,惊得沈天翔和李会计齐齐站了起来。

    沈天翔偏着头,朝西边那间屋子里喊了一声“红英”

    “爸。”西边那间屋子缓缓被拉开,一个十四五岁,娇俏的少女从门里探出一个头来,娇滴滴地唤道,“爸,李叔叔,不好意思,刚才看书看得睡着了,醒来不小心把笔筒扫到了地上,吵到你们了。”

    “小心点。”沈天翔这个老来女没脾气,“赶紧回屋看你的书去,我跟你李叔还有工作要谈。”

    沈红英不依,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拉着沈天翔的胳膊,摇啊摇“爸,人家看得头都痛了,你们让我休息一会儿。对了,你们刚才说到哪儿了周家的闺女去给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送肉吃周家的闺女是叫姜瑜的那个吗”

    沈天翔摇头“是周建英。姜瑜那孩子不会那么没分寸呢”

    不是姜瑜,竟然是周建英沈红英心里泛起了惊涛骇浪,这男主怎么跟恶毒女配搭上线了究竟哪里不对

    她忙急切地问道“那姜瑜呢”

    沈天翔不解地看了女儿一眼,不懂她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姜瑜去公社的广播站上班了,你问她做什么平时也没看你们有什么往来。”

    “姜瑜怎么会去广播站呢”沈红英那个急啊,她去了广播站还怎么跟男主结下深厚的革命感情。

    有李会计在,沈天翔也不好说是走的自己的路子“哎呀,你小孩子问这些做什么,赶紧回去看书,我跟你李叔还有事。”

    沈红英失魂落魄地回了房间,把门关上,一屁股坐在床上,心乱如麻。乱套了,全乱套了,这剧情不知偏到哪儿去了。

    沈红英本来是个高二的女生,平时比较爱看,有天同桌推荐她看了晋江文学城一本叫姜瑜复仇记的网络,结果第二天醒来,她就变成了书中的一个无名小卒沈红英,荷花村村长的老来女。

    原书中这姑娘因为家里就她一个女孩子,上面两个全是哥哥,又比她大得多,所以很受家里人宠爱,养成了骄纵天真的性子,后来看上了一个知青,要死要活地要跟对方在一起,跟着对方回了城。因为只是个无足轻重的配角,书里也没写原主的结局。

    沈红英穿来后花了三天才接受了自己穿进一本书里的事实,并且根据她对这本书的记忆,想出了一条对策,那就抱紧女主和男主的金大腿。原书中说了,女主姜瑜是个有恩必偿,有仇必报,恩怨分明的人,对朋友非常友善义气。

    沈红英以前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天天被父母宠着,她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除了抱紧女主的大腿,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可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个法子,谁能告诉她,女主怎么跑到公社去上班了,她这一去,还怎么跟男主同甘共苦,建立深厚的革命友情,然后双双考入清大,成为一代传奇

    沈红英百思不得其解,在家里想了半天,实在坐不住了,她得去公社找姜瑜。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