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叶1991年开始在澳洲独立打拼的时候,身上只有在美国学习那一年省下的相当于4000澳元的积蓄。然而,我们在心理上已经作好为新生活努力拼搏一番的准备。最初的一些日子,我们的朋友格雷姆和夫人多罗茜、“小帕蒂”和丈夫劳里、我们的板球朋友费尔和一位名叫江静枝的中国朋友非常热情地帮助了我们,为我们提供了精神上和物质上最宝贵的支持。
当时,我们没有住处。那时候,正好江静枝全家要去美国度假。她好心让我们先住在她家,顺便为他们照看房子。她家那座小洋楼位于悉尼北部一个高尚区。江静枝的先生麦考尔是一家工程公司的总裁,有一辆宝马。735il轿车。江女士开一辆宝马318。离开外交行业,当然也就放弃了领馆的奔驰车。麦考尔问我,愿不愿意开那辆宝马7系送他们全家去机场。我当然愿意了!其实,一看见那辆宝马车,我就流口水了。在送他们全家去机场的路上,宝马7系的舒适、豪华既让我回想起领馆的奔驰300E,也让我对自己未来的奔驰、宝马产生了无限的期待。
此时,最需要做的两件事就是,买车和找一份工作。费尔为我们找到了一辆二手车,是辆1977年的三菱西格玛。这辆车是金色的,花了3。750澳元。付款后,我们账户里就只剩下250澳元了。车里没有空调,没有动力方向盘,一下雨里面就漏水。由于没有空调,而悉尼的阳光又格外强烈,如果把车停在阳光下,再一进车里,就跟进了蒸笼一样。有一次,我和小叶去找工作,回到车里以后,小叶差点儿没热得虚脱过去。但这毕竟是来澳洲以后第一辆属于我们自己的车。刚买下它时的感觉就好像到手的是奔驰甚至劳斯莱斯一样!
今天很多人告诉我,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花费积蓄的绝大部分去购买一辆车,未免太冒险了。但当时,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找到工作,那点儿钱根本维持不了多久。那时候,如果没有一辆车,我们几乎没有找到工作的机会。以前,我们的工作都是国家安排的,自己从来没有去找过工作。而现在,我们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去找到一份工作,不管是哪种工作。我必须同过去彻底告别,凭借自己的勇气和勤奋,去开辟未来新的生活。我告诉自己,无论什么工作,无论高低贵贱,只要合法的,我能做的,就应该去做。我不应该,也没有权利挑肥拣瘦。即使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并不是最理想的,我也要抱着热情和积极的态度去做。因为它毕竟是暂时的,我随时可以去寻找更好的工作。无论如何,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是我们自己做出的一个选择,我们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全部后果。我和小叶约定:从我们开始独立奋斗的那一天起,我们自愿永远放弃抱怨的权利。我们深信,凡事都在人为。只要我们竭尽全力,不论是什么结果,我们都无怨无悔。
那时,澳洲正处在经济萧条时期,失业率非常高,企业都在大幅裁员,官方利率高达12%,很多澳洲人因为没有工作不能支付房贷而失去住房。对于我和小叶这样没有当地工作经验的生手来说,找工作尤其困难。
我去面试过几份工作,都因没有“当地经验”而失败。我知道,如果我们要生存下去,我必须尽快挣到钱。假如家里无米下锅,无论我的大学学历,口译技巧,还是以前作为外交官的工作履历,都没有任何意义。后来,我申请了一份在多米诺(I)omin(,)比萨店送外卖的工作,薪酬是税前每小时7澳元,外加每个比萨外卖订单6%的佣金。送比萨仅仅是每个晚上3到4个小时的工作,所以我一周只能挣到140澳元。我的经理是个只有18岁的又高又瘦的澳洲小伙子,说话时脸上毫无表情。他的时薪是12澳元,对我有点儿爱搭不理。在这家店打工的大多是些十**岁的在校大学生。他们总是把最远、最小的外卖订单给我。因为大订单可以挣到更多佣金,近处的订单自然可以多送几次。当时,多米诺有个政策:要保证从接到订比萨电话到送货上门不能超过三十分钟。超过的话,下次就要白送一个比萨给顾客。我经常去送比萨的地方是个富人区,都是大房子。当时,我还戴副近视眼镜,晚上开着车,黑灯瞎火的根本看不清街牌号。这样,心里也就更加着急,担心超过三十分钟,就得白送人家一个比萨。我特别羡慕那些对这个住区的街道很熟悉的大学生。因为他们可以轻松地在三十分钟之内把比萨送到。我知道,他们有点儿欺负我。但我心里并不怨他们。因为我知道,这是我暂时唯一能得到的工作,也就是我眼下最好的工作。但我心里清楚,这只是暂时的不方便!我将来会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会经营自己的生意。我的职责还包括,每天晚上关店门和擦洗地板。我带着极大的热情做每一件事。我的心里在憧憬着明天。我总是告诉自己,这是一个崭新旅程的开始。一年以后,当我开着自己第一辆全新的宝马318,去比萨店买比萨时,那些大学生看到我的宝马车,全都目瞪口呆。
帮助我度过那段艰难岁月的,是我天生的积极态度。我知道,眼下这份工作只是暂时的。它只是人生的一个过渡阶段。我有一个清楚的目标。我相信自己日后会非常成功、非常富有。我愿意为这一天而不辞劳苦,努力奋斗。过去所付出的努力和得到的结果,是我信心的源泉之一。
当我开始寻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我希望能找到一份自己可以控制收人和时间的工作。尽管后来中国人在工作上的选择慢慢多了起来,比如去为某家澳洲公司工作,成为驻华首席代表,去赚一份稳定而丰厚的薪水。但这类工作并不符合我为自己设定的目标。那时在报纸上找工作时,我已经开始有意识地让自己不要将找工作的目的确定为寻找一份自己“想要做的”或者“喜欢做的”工作,或者找一份自己“能胜任”的事或听起来“有面子”的事。我只想找一份只要努力就能得到结果的事。
我的第一个目标是在第一年里挣到10万澳元。因为在1991年,只有非常少的人能挣到10万澳元。作为一个以中产阶级为主要人口构成的国家,澳洲大部分人的年收入在2万到8万澳元之间。10万澳元是绝大多数人的心理障碍。于是,在浏览《悉尼晨锋报》时,我会只去注意能挣到十万又有可能录用我的工作。尽管经济萧条,还是有一些107J‘年薪的职位在招聘。这些我都不够格。不过,有一条广告引起了我的注意:
销售金融产品,周薪2000澳元,无须经验,公司提供培训。
我去邦戴区一间能看见海湾的写字楼里面试。面试过程中得知,我们要做的是在电话里卖人寿保险。我从来没有做过销售工作,也从没想过要做销售。我并不觉得自己适合做销售,更别说对它感兴趣。但这份工作吸引我的是,我能一周挣到2000澳元,一年就是10万!面试我的经理是个美国人。在听了我讲述自己的经历,并且表达了坚定的决心之后,他觉得我能做好,还说我的美国口音能够帮助我在电话销售中吸引对方的注意力。于是,我加人了人寿保险的销售队伍。但这份工作要过一个月才能开始。
当时,我的妻子小叶还没有找到工作。我还是晚上送比萨,白天为人寿保险的工作作准备。我感到非常兴奋,因为我将要一年挣10万澳元!
由此可以看出,我是个很容易相信他人的人。当时,我真的相信,我能一年挣到十万。我马上给国内的母亲打电话。那时候,国际长途一分钟3-3澳元,将近20元人民币。我对她说:“妈,我今年要挣十万澳元了!”我的一位朋友劝我去找一份正式工作,因为这份工作实在是太难做了。另外,他说,人寿保险销售这行名声不好,毕竟我以前是个外交官。但我还是决定,去做这份工作。因为保险公司的老板已经在这个领域做了很长时间,他认为我能做得很好,而我的那些朋友并没有在这个领域做过。我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得追随有成功结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