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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开爱来爱去这本书是在午夜时分,四下里是黑暗与寂静,唯有显示屏闪着光。我开始阅读,希望知道为什么这本书会引得那么多人为他写书评,但是书的成绩却并不怎么好。
刚一开始阅读,我就想到了另一本书,感到两本书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用第一人称来写,都是书中不断插入主角的思想情感,也一样的都是叫好不叫座。那一本叫像我这一种男人,我很喜欢的一本书。
好的话,许多人给你写的书评里已经说了太多,我就主要分析下为什么不卖座。
首先是第一人称,我一直不认为第一人称有什么不好,它在写需要表现主人公内心活动较多的书中,在不需要描写大场面的时候是很不错的选择。然而,一些书把第一人称给毁了,具体的不多说,许多人现在甚至一看到第一人称就点关闭。你这本书是第一人称,这部分读者流走了,然而喜欢第一人称那种读起来很爽快的读者在稍微阅读你这本书后,发现主角既没有王霸之气,又不会虎躯一抖,书中的女性们也没有娇躯一颤,离开了。
接下来是情节,书中的主人公是为足球运动员,但小说却完全不是足球类的竞技小说,虽然也会涉及足球,但不是主要,书中的足球更像是个道具,通过它,在反映着光怪陆离的都市生活,还有都市间男男女女的爱情。这无疑充满了创新。
然而,故事虽然有新意,但是却完全没有很让人欣喜的起伏不定的情节,我看的不是很仔细,先请作者原谅,在我看来,故事基本上就是踢踢球,遇上个女孩,追这个女孩,追上了,又因为种种原因需要分开了,然后又踢踢球,来个什么假球,整个黑哨。又碰到个女孩,惊为天人,开始追。。。。。。。。。。。
一个小说虽然会因为故事中主角并不顺风顺水,而失去一些读者,但这绝不是主要的原因,拿习惯呕吐的两部作品为例,她的小说主角就没舒服过,可是照样大家追看,为什么,他的情节有变化,有起伏。一次次转会,一次次黑幕,各有各的不同。而这本小说,故事陷入了无聊的重复中。也许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会辩解说,可是每段爱情也是各有各的不同啊,每个女孩子的故事也很不同,而且作者的语言也很精彩,可是喜欢读纯爱情小说的网络读者又有多少呢。
然后是主角,应该说这样的第一人称的书塑造主角应该是很容易的,可是看来看去,却发现主角的性格很模糊,他就像是个被命运推着走的人偶,软弱妥协。前边深深的爱着一个女孩,因为原因分手了,痛苦万分。隔不长时间,有喜欢上了另外一个,还是深深的爱着。
这到让我想起了一个笑话,一男带一女去其前妻的墓前,墓上刻着,你的死,让我的爱情之火完全熄灭了。新妻子不悦,道:“那怎么又娶了我。”男答道:“我又划了根火柴。”
虽然说现代都市的人实际大多就是这样的,然而写到小说里,这样性格不突出,且懦弱的主角是不会为读者喜欢的。
最后是语言,首先不华丽,不华丽其实我觉得在形容网络小说文字时是个褒义词。你的文字是准确的,然而也仅止与此。对于这样类型的小说,还是有些浮了,语言间没有深沉的感染人的力量,建议你去阅读一下呕吐mm的两本书,看她是如何用平实的语言写出那份深沉让人感到震撼的故事。还有就是像我这一种男人,他的文章从人称的选用到文中穿插大量主人公自己的心理描写和感受上,都和你的很像,但他的小说有力度,更加深沉。
你可以去看看。
就写这么多,作为一个不喜欢都市爱情小说的读者,感受不到你的书中爱情的魅力,也许会更客观一些。
还是那句话,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的评仅代表我的观感,只是供作者参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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