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很难将他和记忆里, 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的孩子联系在一起。
少年时的阿尔伯特罗伊斯, 还不叫这个名字,他叫白问霖。他遭遇了一系列的不幸,最后遇到了元霄。元霄把这个孩子带回了家。
那时的白问霖,和现在截然不同。他温柔、礼貌、总是在笑,像阳光、像天使。
可自钢琴声一响起,元霄就知道他没有变。他的触键、发声,干净到了灵魂里。节奏和力度坚定、安详而明智完美到无可挑剔的技巧。不过,评论家是对的, 他的技巧无可比拟,但缺少一种充沛的感情。
元霄记得他成名的那一次演奏,有位观众偷偷用手机录了音。
观众把录音发在社交平台上,糟糕的音质却在各大平台上疯传。因为大家误认为,这是李斯特本人用留声机录的死之舞,谣言越传越离谱,有好些人都信了这个鬼话, 以为真的是李斯特本人的演奏他高超的技巧征服了所有人。
上半场很快结束, 白问霖弹完唐璜的回忆, 出了大量的汗。他在掌声中站起身, 陌生又熟悉的湛蓝眼眸扫过巨大的音乐厅。元霄几乎以为他看见了自己, 但很显然, 现场观众太多了。
元霄注视他走向后场, 才收回目光, 虚弱地向后一仰。他好些天滴水未进,一直靠输液续命。
他一面口干舌燥,一面膀胱发涨,正想出去上个卫生间,结果他还没起身,突然听见嘈杂的动静。他扭头一看,是一群穿蓝色警服、腰间佩枪的nyd。他们被现场的安保拦在外面了,不允许进入、扰乱音乐厅的秩序。
元霄赶紧躬腰躲着。
不用怀疑,这一定是来抓捕他的
他生平第一次遇见这种事,心里又害怕又不可思议,自己到底是有多倒霉,才会好巧不巧抢了纽约骑警的马
一群警察在外面观察着整个大厅的观众,寻找着“罪犯”。
“他穿什么衣服”
“深蓝色的正装,背着黑色的书包,黑色头发,是个亚裔。”
打眼望去,音乐厅里的男士,全部正装出席,除了黑色就是深蓝、宝蓝,该死的,这范围太大了
元霄怕自己躬着腰的动作引起怀疑,最后还是坐直,不过他从背包里拿出一顶棒球帽戴上了。
很快,下半场开始,外面的骚动完全止住了。
只是,音乐会是有时限的,上下场加起来一个多小时,众人似乎全部被罗伊斯震撼住了,偌大的卡内基大厅鸦雀无声,接着响起比开场时更热烈的鼓掌声,元霄拍了几下,就因为强烈的刺痛感捂住自己的耳朵。
他从来没有这样耳鸣过,左面的耳朵,除了嗡嗡耳鸣、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
众人看见罗伊斯和指挥都下了台,元霄的位置虽然远,但视野却不错,他能望见白问霖冷漠的面孔,脸上流了大量的汗,从黑色睫毛上滴落,他在喘息,神色却始终沉稳冷静。
最后一首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琴协奏曲。从第三分钟开始,他就开始淌汗。这首“拉三”被称为世界上最难演奏的曲子。有人说“演奏一次拉三,在体力上的付出等于铲十吨煤。”
他现在肯定非常累,后背肯定全都被浸湿了,可是他的仪态仍然非常好,不会让任何人察觉到他的疲累。
元霄很早就告诉他,弹钢琴是非常耗费体力的,所以从学钢琴伊始就让白问霖加强锻炼,每天给他加餐,晚上带他去跑步,他坐在车上,白问霖就沿着海滨大道夜跑。
当他望着眼前这个,在百科上据说身高一米九六的白问霖,心中既是骄傲的,又是复杂万千的。他有幸见证了这位定然会名垂千古的钢琴家的成长,看着他从比自己矮的个头,长到现在的身高体格。
但自己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人”,不会有任何人记得他。
按照惯例,乐团和钢琴家还会返场。
果不其然,大概一分钟,他稍作休整,又上台了。
管弦乐团还在舞台上,但看他们的架势,似乎不准备演奏返场曲目应当是一首钢琴独奏曲。
钢琴家低沉的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了句“sience”,侧过头做了个嘘的动作,接着,鼓掌声一瞬间全部停下,他的信号传达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太帅了。”有女观众忍不住很轻地尖叫。
全场安静后,他用一张黑色丝巾,蒙在了自己的眼睛上。
“他在干什么”
“你们不知道吗阿尔伯特最爱这样炫耀了,哪怕他蒙着眼,看不见琴键,他也绝不会弹错一个音,他的手指永远万无一失。”
这件事,许多人还是略有耳闻,听说他有时候会突发奇想,蒙上眼睛独奏,不过,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这是为了炫耀想出来的新花样。有部分评论家认为“他做个盲人挺好的,至少不会离谱的炫技。”
没有曲目单的情况下,倘若不是脍炙人口的曲目,很少有人能非常迅速地听出他弹的是什么。但这一首,大家立刻都听了出来,著名到无人不知。
肖邦降e大调夜曲。
白问霖很少弹奏肖邦,他喜欢巴赫和李斯特,尤其是巴赫。他十二岁就会背奏十二平均律键盘曲集,元霄第一次听他演奏这首降e大调夜曲,是有一年的春节,两个人脱了袜子躺在一起看电影钢琴家。
电影结束了,元霄看见窗外飘起小雪,花园里的喷泉池结了一层光洁的冰。他趴在窗台看了会儿,忽然站直,问“问霖,你看那喷泉池,像个什么”
白问霖靠在他身侧,端详几息,懒洋洋道“蓝宝石。”
在皎洁月光下,那圆池像极了一枚巨大的蓝宝石,晶莹剔透,散发华贵的光辉,可元霄却摇头“错。”他眼中放出光芒,“你觉不觉得,那水池现在就像个小型的滑冰场”
白问霖从来都听他的话,温顺得像一只小羊羔,元霄说什么,他就是什么。
元霄翻找出偷偷藏起来的冰刀。两个人溜下去滑冰,结果刚踩上去,他就摔了,幸亏白问霖接住了他。冰层薄,两人一齐倒下去,冰面就碎裂了。
他们俩一起被零下温度的冰水浸了个透心凉,而白问霖的第一反应是抱着他起来。
那天晚上很晚了,这动静惊醒了全家人,元霄挨了一顿教训,白问霖承担起了责任“是我的错,是我带他下楼的,冰刀也是我买的。”
元霄冻坏了,瑟瑟发抖地裹着被子盘腿坐在床上喝姜汤,白问霖给他弹电影里的音乐赔罪,还愿意为他弹奏贝多芬。天知道他其实根本没有看过谱子,就在电影里听过,但他第一次就能背奏,那是一种强悍的记忆力与天赋,历史上只有那几个大名鼎鼎的神童可以做到。
因为那次让元霄生了一场病,一个月才好转,所以记得格外清楚。
阿尔伯特罗伊斯的背后是整个寂静的管弦乐团,然而没有人发声,只有他手底下的钢琴在发出令人震撼的声音。
可惜的是,两首返场曲目加起来,也不到十分钟,灯光打亮,观众开始陆续退场。
元霄听见有人在说签售的事,立刻跟着挤了过去。因为罗伊斯没有签任何的经纪公司,所以市面上根本没有他的唱片,他从来不录这个。这一次签售的是他的黑胶唱片,全球限量五百套。卡内基音乐厅的这场演出,有两百套发售。
一群身着盛装的男士女士,为了一张黑胶唱片,此刻却毫无颜面可言地挤作一团。
元霄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杀出重围,才发现白问霖根本没有出现,是工作人员拿着签名后的唱片在售卖。元霄直接丢下美元,抢了一张唱片就跑。
终于挤了出去,元霄一回头,看见两个女人为了一张黑胶开始撕打。红着脸争论“是谁先拿到这张唱片的”“是谁先从兜里掏出美元的”。
他摇摇头,暗道可怕,把唱片揣进书包里。
下一秒,元霄的双手就被拷住了。
“你被逮捕了。”
是两名穿着警服的nyd。
元霄不敢反抗,老老实实地在众目睽睽下被押走。卡内基大厅外,有闻风而动的媒体记者蜂拥前来。不知道的,还以为破了什么惊天大案。
结果一看,警方怎么押着一个看起来最多十五六的未成年
他被一把推进警车。
透过车窗,元霄听见一个女记者在夸张地介绍“这是警方第四次在阿尔伯特罗伊斯先生的演奏会上抓到罪犯了这些颇有品味的罪犯中,有前华尔街大亨、有人称天使脸孔杀手的高智商罪犯而今天抓获的罪犯,有消息称是729空难的幸存者。据说下午才醒来,是因为堵车赶不上演出,在第五十九大街上公然偷走纽约骑警的马”
元霄羞愧地把脸埋在膝盖中央,不让摄像头拍到他,这实在太丢人了
他进了曼哈顿警察局。
这个东方人看起来像个未成年。浓眉大眼,脸颊粉嫩,仿佛还没有退净婴儿肥一般。警察怀疑地看了他很久,接着检查了他的书包、护照,然后抬头看了眼东方人那天生显小的面孔。
手指点了点他护照上的出生年月日,不可思议“你居然有十八岁”
元霄第一次进警局,他双手被铐住,认罪态度很好“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是骑警的马我会坐牢吗”
“可能会。”
“如果坐牢,是会被判几年在美国坐牢还是被遣返回国坐牢我想回国坐牢可以吗”
“不可以。”不苟言笑的警察回答过后,又说了句,“你马术不错。”骑着马在第七大道上狂奔,没有任何人能追上他,而且夸张的是,除了不小心撞飞一个垃圾桶以外,没有酿造任何的人为事故。
就这样,他被关押进了警局的临时牢房,牢房里还有几个看上去就不善的男人,他们纹身、光头,眼神轻挑又凶恶。
元霄这样的身高、体格,看起来简直像小猫咪一眼好欺负。
他开始假装听不懂英语,坐在铁窗旁,不理会任何人跟他说话的声音。只是坚持了没几分钟,元霄实在是太饿了,他感觉浑身无力,快要饿晕了。左耳的耳鸣减弱了许多,只是仍然听不见任何声音。
元霄忍不住了,问一位看起来最亲和的女警官“请问什么时候开饭”
“晚饭饭点已经过了。”
“那那有什么吃的吗我太饿了,我遇到了飞机失事,醒来就去看演奏会了,我已经快一周没有吃任何东西了。”他可怜地乞求道。这几天里,他全靠吊水续着命,今天发生的事,耗费了他太多的体力,他现在已经不行了。
女警露出了一丝同情之色,问他“你有亲属在纽约吗我可以帮你给他们打电话。”
元霄茫然地想了会儿。
他认识谁他倒是有高中同学在美国留学的,可早就没了联系,现在他进了警局,父母还在国内,自然不可能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免得他们为自己担惊受怕。
除此之外,他只认识一个人了。
元霄实在是饿疯了,他犹豫了下“可以帮我联系阿尔伯特罗伊斯吗”
“那个钢琴家”女警笑了,“你是他的粉丝。”
“是我是他的粉丝。”
“你认识他吗”
元霄点点头,又摇摇头。他并不确定,罗伊斯会认识他吗毕竟自己都死了这么多年对方记不记得他还说不准。况且元霄清楚地知道,他穿越前后,是两个平行时空。或许对方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自己这个人。
女警打趣地说道“如果你有他的联系方式的话,我很乐意为你打一个电话。”
元霄心沉到了谷底,一种无依无靠的感觉袭上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旁边的罪犯都笑了“小朋友说自己认识阿尔伯特罗伊斯。”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那我还认识泰勒斯威夫特呢”
元霄没有理会,他叹了口气,把手揣在兜里。
他摸到了一张薄薄的纸片。
元霄掏出来一看,是一张名片,名字是史蒂文李。
这是他在离开医院的时候,那个华人给他的。元霄原以为他是航司的人,但是看名片,对方是个律师,应该是航空公司的专属律师。他登时眼睛一亮,把名片递给女警“可以打电话给他。”
二十分钟后,就住在曼哈顿的史蒂文李,赶到了警察局。
他给饥饿到了极点的元霄在shake shack买了一个汉堡,警察检查过后,再递给铁窗内的元霄。元霄饿坏了,撕开包装就咬了一大口,汉堡里夹着大块丰富的牛肉,让人食欲激增,牛肉和沙拉的香味飘散。
元霄一口吃得太大,不得不艰难地咀嚼。就在这时,眼前忽然笼罩下一片阴影,一个小腿非常粗壮的纹身壮汉站在元霄面前“小朋友,懂不懂规矩”
元霄抬头看着他,两边的腮帮鼓了起来。
壮汉眼睛像一对铜铃似的,瞪着元霄,接着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汉堡“老子今天一天,就吃了白面包”出错了,请刷新重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