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阿父是草根出身,一把菜刀打天下,白手起家的日子难是难了点,可一旦有了根据地,手里有了兵,便是所向披靡,以摧枯拉朽的攻势一统天下。
只可惜,阿父遇到了商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战将。
商溯有多厉害呢
出场即巅峰,三千打三万,大获全胜。
商溯一战成名,但也成为所有势力做梦都想弄死的人。
此人心高气傲,不甘人下,既招揽不成,那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他成为一个死人。
可是打不过,真的打不过。
哪怕他们的兵力十倍于商溯,也不过是在商溯辉煌战绩上再添一笔,根本伤不到商溯分毫。
如果说阿父阿娘是话本里逆天改命的男女主角,那么商溯绝对是光芒不在主角之下的配角,熠熠生辉,光灿夺目。
他的存在虽有喧宾夺主之嫌,可群星璀璨远比一枝独秀更精彩,而阿娘与阿父战胜商溯位尊九五才更更加让人信服连商溯那么厉害的人都败于阿娘阿父之手,九州天下合该是他们夫妻俩的囊中之物。
一言蔽之,商溯虽出彩,却也不过是衬托阿父阿娘更厉害的配角罢了,这九州天下,终究还是阿父阿娘的囊中物。
只是手段缺德了些,赢得不大光明正大。
但只要赢了,做了皇帝,谁还会计较你赢得光不光彩手段是否缺德
能踏平乱世重振九州拯救万民于水火的人,世人根本不会在意他的品质是否高洁到割肉喂鹰,皇帝嘛,能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的便是好皇帝。
所以阿父的行为虽为人诟病,但总体来讲评价还是不错的,堪称一代明君。
至于商溯,便有些惨了,虽是百年难遇的将才,可心胸狭隘,目下无尘,得罪之人不计其数,死后无人收尸,险些暴尸荒野,阿父惜才爱才,不忍他身后事荒凉,便为他收尸厚葬,还怜其赫赫战功,追封他为商都侯。
而现在,这位商都侯还是一个任人欺辱的小可怜,在乱世中挣扎求生,不比狼狈逃命的她的日子好多少。
相蕴和眸光轻转,看向一旁的石都。
她能让石都对她忠心耿耿,那么商溯应该也可以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锦上添花,远不如雪中送炭,石都可以,商溯也可以
她若能在商溯狼狈之际温暖他,庇佑他,便能让他如石都一样被她收于麾下,供她驱使
相蕴和眼睛亮晶晶。
她仿佛看到绝世悍将以她马首是瞻,剑锋所指,诸侯莫不俯首的美好日子。
相豫章抬手将不住向他叩首的人揪起来,“别废话,我问你,我女儿呢被你弄哪去了”
“豫、豫公饶命”
男人哆哆嗦嗦,“女、女郎聪颖,识破了我的圈套,与兰姑娘一同逃走了。”
“至于逃走之后去了哪里,我、我也不得而知。”
相豫章眉梢微挑。
逃走了
不愧是他女儿,就是聪明
相豫章松了口气。
“豫公饶命啊豫公”
相豫章脸色和缓,男人磕头如蒜捣,“我的妻儿老小都在盛军手里,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呸”
杜满抬脚踹翻男人,“你的妻儿活不了跟阿和有什么关系凭什么拉阿和去送死”
相豫章道,“别这么粗鲁,军师说了,咱们得礼贤下士。”
“豫公高义”
男人如获新生,感激涕零。
相豫章走上前,伸手将人扶起来,拍了拍男人身上的土,“我刚杀了匈奴的左贤王,又抢了匈奴的几千只牛羊,如今是匈奴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但冤家宜解不宜结,我有心与匈奴缓解关系,不如你往匈奴那走一遭,当个使节如何”
男人眼前一亮。
斡旋当使节这事他擅长啊
男人忙不迭道,“豫公但请吩咐。”
相豫章道,“你告诉他们,他们若上贡一千匹好马,一万只牛羊,我便大发慈悲放过他们,下月不再攻打他们。”
“豫公”
男人瞳孔地震。
这哪是当使节这跟让匈奴人把他千刀万剐有什么区别
相豫章挑眉,“怎么,不想去”
“去,我去。”
男人绝望开口,“我纵是拼了这条老命,也会让匈奴人给豫公送一千匹好马来。”
“这才对嘛。”
相豫章拍了拍男人肩膀,“快去快回,我等你的好消息。”
男人跄跄踉踉走出房间。
军师轻摇羽扇,“主公,女郎聪明机智,兰姑娘武功高强,两人既能从岑长栋的手中逃脱,便不会被盛军所获,主公不必忧虑,大可把心放回肚子里。”
“阿和再怎么聪明也只是一个八九岁的孩子,九岁生日都没过的那一种。”
相豫章抬手掐了下眉心,“至于兰月,她虽有贞儿的功夫,却远远不及贞儿的机警变通,做事死板一根筋,若一时情绪上头,很容易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来。”
这事儿不能细想,相豫章越想越揪心。
他的阿和,他与贞儿的小阿和,那么娇娇弱弱的一个人,怎么挨得住乱世中的东躲西藏
阿和若因他的失误死在乱世里,他可怎么活儿怎么向贞儿交代贞儿视阿和如生命,怕不是能把他生吞活剥。
掐眉心的动作变成了双手捂脸,雄心壮志的男人顿觉人生一片灰暗。
“主公,天下有九州之分,九州之下又有郡县无数,次等情况下,我们找女郎如大海捞针,事倍功半。”
看相豫章灰心丧气,军师斟酌片刻,缓声说道,“我们找女郎,倒不如让女郎来找我们。”
“主公,梁王之地不可久居。”
“主公需尽快脱离梁王,建立自己的势力,方可引女郎来寻主公。”
可想象总是美好,而现实总是残酷她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逃犯,哪来的实力去庇护商溯
更何况,商溯可不是善良仁厚的主儿。
这位商都侯与石都不同,是出了名的凉薄自私,若得知她身份,会不会归顺于她暂且不论,但肯定会将她的消息卖给盛军换赏钱。
相蕴和的黄粱梦蒸了一半,便被现实击垮。
罢了,还是先去找阿父。
等找到了阿父,有了容身之地,再想办法去接济商溯,商溯已孤苦无依十几年,不差这两三年的苦日子。
至于会不会被别人捷足先登,将收商溯于麾下,她却不大担心,商溯是个一开口便能把所有人得罪的刻薄性子,且目下无尘,眼高于顶,连颇有贤名的楚王都容不得他,曾慕名投奔楚王,却不过一个月便被楚王赶了出来。
似这样同僚相妒主公不容的性子,落个身死国灭的结局着实不让人意外。
相蕴和恋恋不舍收回视线。
“既要与盛军分开,便得提前备些干粮。”
兰月道,“梁州乃北地之门户,沿途多山川,少集市,若不备些干粮,只怕路上会饿肚子。”
“兰姑娘,你去取干粮,我去猎几只野味。”
石都看了看被兰月护在怀里的相蕴和,小姑娘细胳膊细腿,个子没他佩剑高,像是风吹吹就倒的豆芽菜,不由得眉头皱了皱,“小女郎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整日跟着咱们吃面饼子。”
他记得世人对相豫章的外貌评价是身材魁梧颇为高大,夫人姜贞更是一个高挑美人,到了小女郎这里,却是一个没有佩剑高的小姑娘,怎么看怎么可怜。
挣扎在乱世求生虽然不易,但既然好不容易活下来,便不能活得潦草窝囊,得活得有滋有味才是。
有滋有味的第一步,便是先把口腹之欲解决了。
兰月微颔首,“也好。”
以前她一个人保护小阿和,单是逃命便自顾不暇,哪有多余的心思去琢磨吃什么
如今救了石都,倒是行了不少方便,前能杀杨成周报仇,后能保障小阿和不缺东西吃,堪称居家逃命之必备。
兰月与石都兵分两路,一个偷干粮,另一个去猎野味,约定一个时辰之后再碰头。
看着面前懒洋洋的三当家,二当家几乎想跳起来打爆他的头。
少年不过十一二岁,当他儿子都嫌小的年龄,入了秋,山上冷,这人便捧了描金小暖炉,身上披了白狐裘,面前摆着熏香炉,袅袅云雾从里面探出来,云雾缭绕围在少年身边,将人衬得像是天上的神仙下了凡尘,与身边粗糙的山洞格格不入。
二当家翻了个白眼。
装,继续装他们是土匪,又不是济宁城的小倌楼,打扮这么好看给谁看呢
兄弟们抢回来的好东西,十次有十一次都进了这人口袋,偏他还嫌弃东西不够好,嫌描金小暖炉的花纹不精致,嫌白狐裘有杂毛,嫌熏香香味浓烈不雅致,总之他们梦里都眼馋的东西,到他那都是勉强凑活的东西。
这人性格恶劣着实欠揍,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打死,可的确有能耐,让大当家对他言听计从,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他没见过,但看大当家对三当家,他觉得刘备对诸葛亮也不过如此。
当然,此人与诸葛亮之间差了一千个张飞诸葛亮脾气好性格好,人臣贤相天花板,此人却小肚鸡肠极为刻薄,还心高气傲从不拿正眼看人,除了着实会打仗与那张皮囊像是千年的狐狸修成了人模样,剩下简直一无是处
二当家深深唾弃三当家。
大当家比二当家强了点,心里虽厌恶,但面上还能装得平和,一会儿说山上冷,让三当家多添衣,一会儿说这几日有富商去济宁,正好从他们地界经过,正好能弄些好东西让三当家把玩。
“不过是些粗制滥造之物罢了,也只有你们会当成宝。”
三当家放下茶盏,十分嫌弃。
“”
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长了一张嘴
他忍
大当家深吸一口气,只当自己没有听到这句话,抬手制止忍不了拍案而起的二当家,努力让自己看上去礼贤下士,与粗鲁不堪的二当家完全不一样。
“我知三弟出身不俗,看不上这些粗鄙东西。”
大当家道,“可惜盛军来势汹汹,誓要将我们挫骨扬灰,若他们兵临山下,我们只怕连这些粗鄙东西都难得。”
三当家掀了下眼皮,眼底是明晃晃的嘲讽,“区区两千人马,便将大当家吓成这副模样”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这人就应该被拔了舌头丢在油锅里炸
二当家暴跳如雷,“什么叫区区两千人马咱们山寨满打满算也只有八十人,就这还是把八九岁的孩子都算上的人数”
“八十人又如何”
少年声音不紧不慢,“难道打不得两千人”
二当家声音戛然而止。
兄弟不,你是我祖宗
八十人怎么打两千人前朝的战神在世都没这么大的口气
“好大的口气。”
石都缓缓抽出腰侧佩剑,“我若不给孝敬钱,你们便不许我过路”
他知道济宁城外多山贼劫匪,但不知道竟然能多到这种程度,三步一劫匪,五步一山贼,密集得像是野蛮生长的土匪窝,专门给他们送银两干粮。
山贼们抢劫不成反被劫,让他们原本空空如许的包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
虽然日常被拦路有点烦,但这种不断有人来送钱的日子也不错,石都十分满意,准备让兰月捂上小女郎的眼,自己去反劫劫匪。
杀人越货嘛,还是不要让小孩子看到。
“咦,小叔叔”
然而他正准备送劫匪归西,身后突然传来小姑娘软糯糯的声音,“你不是跟阿父在一起的吗怎做起了打家劫舍的生意”
独眼龙山贼虎躯一震,抬手掀掉蒙着眼睛的眼罩,压低了的瓮声瓮气的声音陡然变成嘤嘤嘤,“阿和,你是阿和吗”
“”
石都惊得差点握不住手里的佩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