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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商行内
作为金氏商行的老板,金长根由于现在做了集英社的社长,因此就很少再打理商行的事务。
原本商行的大徒弟朴豆饼就成了新掌柜。
朴豆饼为人老实巴交,小时候因为家里穷老是吃不饱肚子,于是他老爹就给他取名叫“豆饼”,寓意有的吃,饿不死。
此刻,朴豆饼正在和一个购买高丽参的商人在讨价还价,小丫头金喜云就鬼鬼祟祟地进来。
她偷摸来到老板办公室,扫一眼没人,就蹑手蹑脚跑到保险柜前面。
按照记忆,使用密码,很是麻利地就把保险柜打开。
这保险柜很大,里面摆放着很多东西,有三四根百年人参,还有现钞,票据等等。
不过最惹眼的却是里面一个密封严实是青花瓷罐。
那瓷罐有西瓜大小,模样像是盛装酒水所用的酒坛。
金喜云就对着那瓷罐拜了拜,然后神秘兮兮地把瓷罐搬出来,放在地上,犹豫了一下,吧嗒一声,把密封盖打开。
顿时,酒香扑鼻。
原来这坛子里装的却是金长根家族用祖传秘方酿制的参酒。
在金喜云的记忆力,这酒可珍贵了,据说里面有万年人参,雪莲,蜂蜜等珍贵药材,搭配他们金家独创的酿酒秘方混合而成。
可谓强身健体,祛病消灾。
当然,这些都是金喜云无意中从老爸金长根嘴里听到的。
好像这坛宝贝,是金长根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
别的不说,这功效却是强悍至极。
据说金长根从小体质虚弱,结婚之后,和老婆一直都生不出来孩子,金长根的老爹就把这坛祖传宝贝给搬了出来,给金长根弄了一勺子饮用。
之后,金长根就发愤图强,不到半年就怀上了金喜云这个小丫头。
所以说,这坛人参酒就成了金氏家族供奉的宝贝,概不外传。
每次金长根感觉身体不舒服,需要“加油”的时候,就会打开保险柜,对着宝贝拜上三拜,然后说声“祖宗保佑”
随时饮用一口,就能够让他精力充沛,不管是处理工作,还是做别的事情,都猛的不得了。
此刻金喜云打开坛盖,取出自己老早准备好的小酒壶,然后用勾勺把小酒瓶装满。
“嗯,差不多了”金喜云晃了晃小酒瓶,只见里面金澄澄的,参酒的色泽十分好看。
虽然只装了一小瓶,但那坛子中的参酒却已经剩个底儿了,原因是这么多年金长根时不时嘬两口,都快把酒嘬光了,早已所剩无几。
为了避免被老爸发现,金喜云灵机一动,就拿起办公桌上面的水杯,从饮水机内装了一杯纯净水,然后咕嘟嘟,偷偷倒进坛子里。
晃了晃
还别说,跟之前差不多。
金喜云心里说,对不起了老爸,为了我好朋友三顺姐姐未来幸福着想,你就暂且委屈喝点水了
祷告完,金喜云就忙不迭处理好“犯罪现场”,重新把坛子放入保险柜,再重新把保险柜关好,最后再把那瓶小参酒揣进兜里,一切完美。
“丫头,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正当金喜云乐呵呵想要转身溜走的时候,身后传来老爸金长根的声音。
金喜云吓了一跳,忙装作无所谓地踢了踢保险柜,说“哦,我只是看这保险柜安不安全,听说最近小偷很多,老爸你可要小心掉呃,不跟你说了,我要去找三顺姐姐”
金喜云说完,拔腿就溜。
金长根看着女儿做贼似的背影,心里有些呃,有些发虚,总感觉不踏实。
“这丫头不会又偷我钱了吧”金长根不放心,忙弯下腰,很麻利地把自己的保险柜打开。
保险柜内,东西一样没少。
尤其那些纸币,金长根数了三回,一张没少。
“这就奇了怪难道这小丫头改邪归正要么就是她没开这保险柜可看她做贼心虚的样子又不像呀”金长根摸着下巴,有些想不明白。
既然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反正这钱也没少一分。
回过神,金长根就开始准备今天要做的事情。
原来金长根听说宋志超要离开锦山郡,回去汉城的时候,就寻思着要找些什么礼物送给宋会长。
毕竟自己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地位,全拜宋志超所赐,作为属下当然要一尽地主之谊,搞些好东西送给主子。
说到送礼,金长根倒也是个有眼色的人,知道像宋志超那种身份的大人物,送一般的金银财宝估计人家连正眼都不会瞧。
有钱人嘛,最不缺的就是这些。
那么就要送一些有意义的东西。
送什么呢
人参之类的也太俗了,毕竟这里可是人参之乡,满大街都是高丽参。
送“千年人参”吧,这玩意虽然有些价值,却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别的不说,据金长根所知,那姜东虎被抄家的时候,这种所谓的“百年人参”“千年人参”就抄出好多根。
另外,在这里所谓的“百年人参”和“千年人参”其实都是有水分的。
基本上五六十年的都能称作“百年人参”;而年份过百的当然就直接升级成了“千年人参”。
之所以这样做,一来是为了好卖,二来是为了夸大这里的人参档次人参之乡嘛,要是没些高档货,那就说不过去了。
可是这些玩意拿给明眼人一看就能分辨出真假。
可以说水分太大,被识破了反倒不美。
思前想后,最后金长根一咬牙,也不打算藏私了,准备把自己家族祖传炮制的“万年人参酒”贡献出来,送给宋会长做礼物。
说起这坛子宝贝参酒,金长根还真有些舍不得。
这可是祖传的宝贝,从金长根爷爷的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每次金长根饮用的时候也是一小口一小口嘬着喝,从不敢大口去喝,珍贵的很。
可以说,这坛子酒绝对是千金不换,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
金长根为了感谢宋会长的提拔,更为了取得宋会长的信任,这才咬牙,准备把这所剩无几一丁点美酒呈递上去,送给宋志超做礼物。
心疼啊
肉疼啊
金长根抱起坛子晃了晃。
还有一丁点。
越少越珍贵。
忍着心疼,金长根掏出一个小酒瓶,然后把坛子里剩下的参酒一股脑装进小酒瓶内。
望着淡白色的酒液,金长根喉咙滚动了一下,吞口唾沫,这才有些舍不得地揣进怀里。
“好了,就这样了。”金长根正要起身,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对啊,这酒的颜色”
他忙又把小酒瓶掏出来,仔细一看、
果然,颜色不对
记得不错,这参酒的颜色可是金黄金黄的,很是好看,可是现在怎么白得冒泡
不对劲儿
金长根猛地打开瓶口,然后饮了一小口。
“呃我呸”一口喷出。
这分明是水嘛
谁给我兑水了
金长根再仔细一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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